师徒结对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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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结对培训管理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才培养,支撑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职责分工
1、人事行政处
(1)负责对各部门推荐的师徒人选进行初步审核;
(2)负责组织师徒结对期满鉴定考核工作;
(3)负责发放师徒结对培训津贴;
(4)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2、各专业部门
(1)负责遴选培训师傅;
(2)负责制定师徒结对培训计划;
(3)负责组织开展师徒结对培训工作。
3、师傅职责、徒弟职责见附件《师徒结对培训协议》(附件二)中规定。
第三章师徒结正确对象
第四条师徒结正确对象
1、徒弟
(1)新入企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
(2)无经验的操作工人。
2、师傅
(1)各级主管;
(2)工程师、管理师、监造师、技师等技术人员;
(3)熟练技术工人和业务人员;
(4)如本部门无相关专业师傅,可从其它部门聘请。
师傅的资格:热爱公司、爱岗敬业、关心她人、心态阳光、责任心强,具备突出的操作技能或良好的业务水平,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者。
第四章结对流程
第五条结对方式
1、相关岗位、相关专业师傅带相关岗位学徒,根据需要可跨专业学习;
2、采取两种方式:一带一,一带多。
第六条结对期限
1、尚未毕业但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来公司实习的人员,结对期限依据实习时间拟定;
2、新毕业的大中专、技校生的结对期限:一年(见习期);
3、无经验的操作工人的结对期限:3-6个月;
4、结对期限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
第七条结对流程
1、填报审批表
由师徒结对申请部门推荐师徒结对人选,按要求填写《师徒结对关系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行政处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批,确立师徒关系。
2、签订培训协议
经审批后由申请部门组织签订《师徒结对培训协议》(附件二),协议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报人事行政处备案。
3、制定培训计划
由部门主管与师傅共同制定并在《师徒结对培训手册》(附件三)中填写徒结对培训计划,上报人事行政处备案。
4、培训组织记录
师徒在协议期限内以《师徒结对培训手册》中的月总结形式对每阶段的培训教学进行记录总结。
第五章期满考核
第八条师徒结对培训期限结束后,师徒一起填写《师徒结对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四),经徒弟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与《师徒结对培训协议》、《师徒结对培训手册》一起提交人事行政处,人事行政处组织进行鉴定考核。
第九条人事行政处根据上述相关资料,经调查、认证、核实后作出补贴方案,报批后实施发放。
第六章结果应用
第十条师徒结对档案在用人单位人事行政处备案,作为:
1、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2、人事任用、转岗的依据;
3、年度薪资调整的依据。
第七章师徒津贴
第十一条在师徒结对培训期限内,对师傅的月补贴标准如下
1、带徒弟人数1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00元;
2、带徒弟人数2人,每月补贴标准为200元;
3、带徒弟人数3人以上者,每月补贴标准为300元。
第十二条每季度或半年以补贴形式发放。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行政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师徒结对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度编号:无,发布日期: 5月1日)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师徒结对关系审批表》
附件二:《师徒结对培训协议》
附件三:《师徒结对培训手册》
附件四:《师徒结对期满考核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