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仲裁条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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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商品描述与交付方式)3篇

二零二四年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商品描述与交付方式)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P E R S O N A L二零二四年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商品描述与交付方式)本合同目录一览1. 商品描述1.1 商品名称与规格1.2 商品数量1.3 商品质量与标准1.4 商品的价格与支付方式2. 交付方式与时间2.1 运输方式2.2 交付地点与收货人2.3 交付期限2.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3. 检验与异议3.1 检验标准与方法3.2 异议提出的时间与方式3.3 异议解决办法4. 违约责任4.1 卖方违约4.2 买方违约4.3 违约赔偿金额与方式5. 争议解决5.1 协商解决5.2 调解解决5.3 仲裁解决5.4 法律适用6.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生效时间6.2 合同变更条件6.3 合同终止条件7. 其他条款7.1 保密条款7.2 不可抗力7.3 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8. 附件8.1 商品详细描述8.2 交付时间表8.3 检验标准和方法说明9. 签署页10. 合同日期11. 卖方信息12. 买方信息13. 见证人信息(如有)14. 签署人签名(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商品描述1.1 商品名称与规格本合同所述商品为(商品名称),其规格为(商品规格)。

详细商品描述见附件8.1。

1.2 商品数量本合同所述商品的数量为(具体数量),以国际标准单位(单位)计。

1.3 商品质量与标准商品质量应符合(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8.1。

商品应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以附件8.1中的说明为准。

1.4 商品的价格与支付方式商品价格为(价格),支付方式为信用证支付,具体支付条款见附件8.1。

2. 交付方式与时间2.1 运输方式商品运输方式为海运,具体航线和运输公司见附件8.2。

2.2 交付地点与收货人商品交付地点为(地点),收货人为(收货人名称)。

2.3 交付期限商品交付期限为自货物离开卖方仓库之日起(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指定交付地点。

合同中仲裁条款

合同中仲裁条款

合同中仲裁条款
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常见方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以下是一个合同中仲裁条款的范本,供您参考:
1. 仲裁协议。

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 仲裁地点。

仲裁应在北京进行。

3. 仲裁语言。

仲裁语言为中文。

4. 仲裁庭组成。

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由甲方指定,一名由乙
方指定,第三名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5.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应在仲裁庭组成后的六个月内作出,并应为书面形式。

6. 适用法律。

仲裁庭应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裁决。

7. 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仲裁条款范本,具体情况需要根据
实际合同内容和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您需要针对特定合同的仲裁条
款范本,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合同范本专家以获取定制化的建议
和指导。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5篇)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

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1)合同号码:____(2)日期:____(3)地点:____(4)买方:____(5)卖方:____兹经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6)装运口岸;(7)目的口岸;(8)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9)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始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炉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炉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它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

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炉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10)装运条件:a.离岸价条款:a)装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买方运输代理人中国租船公司(地址:北京,二里沟。

电报挂号zhong zu peking)租订舱位。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原告为甲国羊毛生产商,被告为乙国羊毛供应商。

1998年9月2日,被告致电原告,提出要出售一批羊毛,并要求原告以邮寄方式回复。

因地址错误直到9月5日晚才到达原告,当天晚上原告即将承诺信件以邮递寄出,该承诺信件于9月9日到达被告。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被告9月2日致电原告要求出售羊毛的行为构成一项要约,尽管邮寄途中受到迟延,但是原告立即作出了承诺,该项承诺于9月9日到达被告,此时该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

原告为甲国羊毛生产商,被告为乙国羊毛供应商。

1998年9月2日,被告致电原告,提出要出售一批羊毛,并要求原告以邮寄方式回复。

因地址错误直到9月5日晚才到达原告,当天晚上原告即将承诺信件以邮递寄出,该承诺信件于9月9日到达被告。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被告9月2日致电原告要求出售羊毛的行为构成一项要约,尽管邮寄途中受到迟延,但是原告立即作出了承诺,该项承诺于9月9日到达被告,此时该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A公司与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四份,约定由原告出售电机给飞达仕空调公司。

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约将货物交付对方,总货款共计47761.20美元,但B公司经多次催要未予支付。

为此,A公司将B公司及其股东C公司(以下简称伊莱特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A公司诉称:2004年6月1日至30日,原告与被告共签订三份合同,货款共计47761.20美元。

后原告根据B公司的通知,于2005年5月委托承运人将前述三份合同约定的货物送达给B公司,并将商业发票和提单交给了B公司。

B公司本应在2005年即支付货款,但经原告多次催要,B公司至今未履行支付义务。

被告C公司系被告B公司的股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出资不到位。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案例3北京市物资总公司诉韩国LG商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纠纷案【案情】1996年3月1日,北京市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就苯乙烯买卖事宜给韩国LG商事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发去传真称:“我司接受贵司USD575/MT,CFR湛江报价;我司将尽快拟好合同文本以供双方正式签约;请将ASTM2827-88项下之详细英文规格传给我们以便打印到合同文本上。

"当天,LG 商事驻北京的办事机构给物资公司发来传真称:“我方已按下列条件拿到货物;品名,苯乙烯单体;原产地,韩国;质量,ASTMD-2827-88标准;数量,2 000公吨+/-5%;价格,成本加运费中国湛江港船边交货价格,每吨575美元;付款方式,即期信用证;交货期.1996年4月1日/或左右到达湛江;昨天我方已通知你方,你方必须从4月1日起安排好岸边的储罐以便接货。

我方将十分感谢你方对以上条件的书面确认。

”同一天,即1996年3月1日,物资公司还给LG商事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发去另一份传真,称:“关于2000公吨苯乙烯单体,感谢贵方3月1日F’AX报价,现正式确认如下:品名,苯乙烯单体;规格,ASITMU-2827-88;数量,2000MT+/-5%;产地,韩国;价格,USD575/MTCFRZHANING,CHINA(注:原文如此);到货期,1996年4月1日以后~1996年4月15日前;付款方式,L/C AT SIGHT即期信用证;另请贵方尽速办妥下列事宜:1、请将ASTMD-2827-88的详细英文规格列明并FAX给我方.以便做合同时使用。

2、请尽力努力将到货期延到1996年4月8日……”1996年3月5日,LG商事驻北京的办事机构给物资公司发来传真,其主要内容为:在3月1日下午北京时间4点40分收到你方确认,但是北京时间与韩国时间有一个小时的时差,即你方的确认是在韩国时间5点40分到达我处,由于没有在韩国工作时间5点30分以前收到你方要求在4月1日左右供货的确认,这批货已被卖掉了。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仲裁条款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仲裁条款

鉴于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为妥善解决争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仲裁条款如下:第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1.2 本仲裁条款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履行、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第二条仲裁机构2.1 本合同争议的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

2.2 如双方另有约定,可提交其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三条仲裁地点3.1 本合同争议的仲裁地点为贸仲所在地。

3.2 如双方另有约定,可约定其他仲裁地点。

第四条仲裁程序4.1 仲裁程序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

4.2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方当事人应指定一名仲裁员,另一方当事人应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

4.3 仲裁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仲裁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处理争议。

第五条仲裁语言5.1 本合同争议的仲裁语言为中文。

5.2 如双方另有约定,可约定其他仲裁语言。

第六条仲裁裁决6.1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2 仲裁裁决的生效日期为裁决作出之日。

6.3 仲裁裁决生效后,双方应立即履行裁决内容。

第七条仲裁费用7.1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7.2 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员费用、仲裁庭费用、仲裁机构费用等。

第八条其他8.1 本仲裁条款的修改、补充和解释,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8.2 本仲裁条款的签订、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本仲裁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仲裁规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一条仲裁机构1.1 本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

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将争议案件退交北京仲裁庭截断。

(2)本案例涉及仲裁协议问题所谓仲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第三者的裁决对双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有形式有:仲裁条款和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有:A发生争议,只以仲裁;B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C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外商的出口合同中明确有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外商不但不愿遵守,且在当地法院起诉,根据仲裁的作用外商的做法违背了仲裁协议,是无理论依据的,故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坚持将该案件由北京仲裁庭裁断。

2、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一)1999年8月1日,北京A公司向美国B公司发出一份传真(“8月1日传真”),要求:从B公司购买美国华盛顿州1999年产苹果3000吨,溢短装5%,单价每吨800美元,FOB西雅图,装运期1999年10月,目的地中国天津新港,与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

B公司收到传真后,于8月10日回电并附上B公司一方强制的B公司标准合同格式文本(“8月10日回电”/“8月10日苹果合同文本”),该文本特别提到,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交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合同适用的法律是美国加州法律;合同文本的其他条款与A格式8月1日传真内容相同。

A收到8月10日回电后,没有答复。

1999年10月,B格式在西雅图将3000吨苹果装上船运往中国天津新港。

1999年11月5日货到天津新港,B公司通知A 提货(“11月5日提货通知单”)。

由于A经营不佳,再加上当时中国市场大量进口美国苹果,导致中国市场价格低靡。

因此,A 决定不接受这批货物,于是在11月8日电传B,表示不接受货物(“11月8日电传”)。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8月1日传真是()A.要约邀请B.要约C.反要约D.承诺(2)8月10日苹果合同文本是()A.要约邀请B.要约C.反要约D.承诺(3)11月5日提货通知单是()A. 要约邀请B.要约C.反要约D.承诺(4)11月8日电传是()A. 要约邀请B.要约C.要约拒绝D.承诺(5)如果A在收到B公司11月5日提货通知后三天,即11月8日到天津新港收取货物(“11月8日收货行为”)并在11月15日在北京予以转售(“11月15日转售行为”)。

请问成立合同的要约是()A.8月1日传真B.8月10日合同文本C.11月8日收货行为D.11月15日转售行为(6),请问成立合同的承诺是()A.8月10日合同文本C.11月8日收货行为B.11月5日提货通知D.11月15日转售行为(7),A公司应支付的合同价格是()8月1日传真报价西雅图11月装运是价格11月8日收货时天津价格11月15日转售时北京价格答案:(1)B;(2)C;(3)B;(4)C;(5)C;(6)C;(7)C。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

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请电复。

”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ﻫ答案:不成立.承诺对邀约做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因此合同不成立.我国某工艺品公司与国外洽谈一笔玉雕生意,经双方对交易条件磋商之后,就价格、数量、交货日期等达成协议.我公司随即于8月6日致电“确认售与你方玉雕一件……请先电汇1万美元."对方于8月9日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我购玉雕一件,按你方电报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1万美元,该款在交货前由银行待你方保管。

”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合同不成立。

理由对方复电对我方要约做了实质性变更,因此合同不成立.我方10日电传出售货物,限15日复到有效。

13日收到对方答复:“价格太高".15日,我方又收到对方来电,“你10日发盘我接受.”此时,市价上浮,我方复电拒绝。

ﻫ问:我方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ﻫ答案:我方做法合理。

对方13日答复对价格没有表示接受,构成反要约,我公司10日要约失效。

我公司于1993年7月16日收到法国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

”我方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

”法规公司当即回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少,仲裁条件可以接受,速复。

”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我方于19日付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

"但法国公司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

问:合同是否成立?我方有无失误?为什么?ﻫ答案:合同未成立,我方有失误。

我公司应当对新要约表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而不是对16日已经失效的要约进行承诺,而且接受时也不应当有“请确认”的字样,这样就等于让对方确认合同是否成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一、FOB合同争议案案例1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达成一笔大麦种子的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大麦种子的发芽率必须在90%以上。

卖方在装船前对货物进行了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的规定。

然而,货到目的港,卖方提货后由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却发现大麦种子发芽率不到60%。

于是,买方要求退货,并提出索赔。

卖方予以拒绝,其理由是:卖方在装船前进行检验,证明所交货物是合格的;买方在目的地检验发现质量有问题,说明货物品质的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在F OB条件下,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转移,运输途中货物品质变化的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

双方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庭审理时发现,大麦种子包装所用的麻袋上粘有虫卵,正是这些虫卵在运输途中孵化成虫,咬坏了种子胚芽,造成发芽率降低。

但应由谁来承担这一后果,买卖双方仍各执一词。

[案例分析]本案中的卖方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船舷风险既已转移给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其主张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货物品质中途发生变化,其损失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说明致损的原因在装船前就已经存在,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这属于卖方履约过程的过失,应构成违约。

虽然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FOB的风险转移的解释,如途中由于突发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但是本案所说的情况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而是包装不良造成的,故卖方拒赔是没有道理的,他应当承担自己违约的后果。

案例2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案例分析]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

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国际贸易仲裁条款范本

国际贸易仲裁条款范本

国际贸易仲裁条款范本合同基本信息甲方(卖方)信息: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信息: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以下所述商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及程序,特订立本仲裁条款作为双方贸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一条适用范围与解释1.适用范围:本合同项下所有因执行、解释或终止买卖合同所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索赔或其他分歧均适用本仲裁条款进行解决。

2.法律选择: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及其仲裁应受[具体国家/地区]法律的管辖并依据其解释。

第二条争端解决机制2.1 友好协商:在任何争议发生后,首先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限为自一方书面提出请求之日起的____天内。

2.2 提交仲裁:若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位于[具体地点](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仲裁庭组成及程序3.1 仲裁员人数:仲裁庭由____名仲裁员组成,除非双方另行同意其他数量。

3.2 选定仲裁员:双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首席仲裁员则由前述两名仲裁员共同选择或由仲裁机构主任根据规则指定。

如某一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指定仲裁员,则该空缺将由仲裁机构直接填补。

年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5篇

年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5篇

年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5篇篇1年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一、合同甲方(卖方):公司名称:XXXXXXXXX地址: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电话:XXXXXXXXX传真:XXXXXXXXX二、合同乙方(买方):公司名称:XXXXXXXXX地址: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电话:XXXXXXXXX传真:XXXXXXXXX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一、货物名称及规格:XXXXX二、交货地点:XXXXX三、交货时间:XXXXX四、价格及支付方式:1. 卖方向买方出售合同约定的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合计金额为XXXXX万美元。

2.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的XXXXX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支付给卖方。

五、交货方式:CFR(费用和运费):卖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在指定船舶装运货物并自行办理退税(如有)手续到达交货港,装卸工、码头费、船舶费用由买方负担。

六、验收标准:货物需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及数量,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货款。

七、违约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八、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

九、争议解决:因合同引发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十、其他事宜: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合同甲方(卖方):合同乙方(买方):签字:签字:日期:日期:以上就是“年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地方,请随时联系我们。

感谢您的阅读!篇2年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一、合同双方买方:卖方:二、货物名称及规格1. 货物名称:2. 规格要求:3. 产地:4. 包装要求:三、交货地点1. 卖方将货物交付买方的地点为:2. 交货地点上的具体要求:3. 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等。

外贸合同模板仲裁条款

外贸合同模板仲裁条款

外贸合同模板仲裁条款外贸合同仲裁条款合同双方:出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背景鉴于甲方与乙方在进行外贸交易过程中需要明确处理争议的方式,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达成如下仲裁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仲裁条款争议的范围1.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争议、纠纷和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解释、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等,均适用于本仲裁条款。

1.2 仲裁范围包括合同有关的附属文件、附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仲裁机构2.1 合同争议应提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仲裁机构),该机构在合同签署时双方已知晓。

2.2 仲裁机构应具有处理国际贸易争议的资格和经验,确保仲裁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仲裁程序3.1 仲裁应按照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规则可在仲裁机构的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

3.2 仲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仲裁申请、答辩、证据交换、听证会及仲裁裁决。

仲裁地点4.1 仲裁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城市或国家),具体地点由仲裁机构指定或双方协商决定。

4.2 争议双方应在仲裁地点提前做好必要的安排,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

仲裁语言5.1 仲裁程序使用的语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英语、中文等),双方应在仲裁申请时明确仲裁语言。

5.2 所有的文件、证据和陈述应按照仲裁语言进行翻译和提交。

仲裁裁决6.1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仲裁裁决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送达双方。

6.2 仲裁裁决的执行应遵守合同签署地点和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规定。

费用分担7.1 仲裁费用,包括仲裁机构的费用、仲裁员的费用、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根据仲裁裁决确定。

7.2 争议双方应在仲裁程序开始前达成费用分担的具体安排。

买卖合同的仲裁协议书

买卖合同的仲裁协议书

买卖合同的仲裁协议书
甲方:(买方名称)
乙方:(卖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便于解决双方在买卖合同履行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范围
1.1 双方同意将因本买卖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提交中国国内外办理案件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中国仲裁地点。

1.2 本仲裁协议不涉及双方因范本买卖合同之外的其他争议而发生的仲裁请求。

二、仲裁协议的约束力
2.1 本仲裁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方修改、解除或撤销本仲裁协议。

2.3 在双方达成仲裁裁决之前,双方不得通过诉讼等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三、仲裁程序
3.1 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发生争议时,应向中国仲裁地点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要求的仲裁事项和请求。

3.2 仲裁费用:仲裁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具体费用按照仲裁机构的规定执行。

3.3 仲裁程序:仲裁过程由仲裁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双方应按照仲裁机构的规定提供证据及陈述意见。

3.4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四、其他事项
4.1 本仲裁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买卖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4.2 对本仲裁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依照中国法律解决。

4.3 本仲裁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买卖中的仲裁条款范本

买卖中的仲裁条款范本

买卖中的仲裁条款范本本文为你提供一份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范本,以下为合同内容:买卖合同当事人:甲方:(以下简称"买方")联系地址:乙方:(以下简称"卖方")联系地址:鉴于:1. 买方有意购买卖方所提供的商品(以下简称"商品");2. 买方和卖方希望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经过友好协商,买方和卖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商品描述1.1 买方同意购买以下商品:(在此列出商品的详细描述、数量、质量要求等)1.2 商品的价格为:(在此填写金额)1.3 商品的交付地点为:(在此填写具体地址)二、支付条款2.1 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商品的价格:(在此填写具体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等)2.2 买方应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商品的价格,否则卖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讨欠款。

三、仲裁条款3.1 买方和卖方同意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商品质量等问题。

3.2 仲裁地点:(在此填写仲裁地点)3.3 仲裁语言:(在此填写仲裁语言)3.4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3.5 买方和卖方同意按照仲裁裁决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且效力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地。

3.6 买方和卖方同意支付仲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分担方式为:(在此填写具体分担方式,如平均分担、按比例分担等)四、适用法律和管辖地4.1 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纠纷应适用以下法律:(在此填写适用法律的名称)4.2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以下法院的管辖:(在此填写管辖地的名称)五、通知和送达5.1 买方和卖方双方约定,对于本合同的一切通知、请求或其他事项的送达,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送达:(在此填写具体送达方式,如挂号信、快递等)5.2 对于因通知未能及时送达而造成的损失,由未及时通知方承担责任。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_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_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1合同编号:78121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品名及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第二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

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前开到卖方。

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2、发票;3、装箱单;4、保险单。

第十条装运条件: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2

案例1 2003年11月2日,香港实业公司与江苏进出口公司签订一份购销电子产品的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香港公司为江苏进出口公司提供电子元件1万套,每套500元,总金额为500万元,交货条件为CIF中国南通港,装运期为2004年1月,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信用证,买方应于2003年12月2日前开出。

此后,江苏进出口公司又把该合同订购到的电子元件1万套转售给江苏贸易公司,根据该转售合同,江苏进出口公司可得利润30万元。

后香港实业公司未能落实货源,便传真通知江苏进出口公司须推迟交货期。

经磋商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将交货期推迟至2004年7月8日。

协议未规定买方开出信用证的时间。

5月,买方江苏进出口公司询问香港实业公司何时开出信用证,得到答复是:暂时不要开出信用证。

江苏进出口公司又传真对方,希望能在货物装船前60日接到开信用证时间的通知。

香港实业公司复电表示认可。

6月15日,江苏进出口公司再次要求对方按时交货,并询问开出信用证的时间。

对此,香港实业公司未作答复。

7月8日,香港实业公司未能按期交货。

9月江苏进出口公司因未能如期履行与江苏贸易公司的买卖合同,向其赔偿21万元。

对此,江苏进出口公司向香港实业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11月28日,香港公司致函江苏进出口公司称,江苏进出口公司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开出信用证,违约在先,因此不能要求其负赔偿责任,并声称如果江苏进出口公司愿意继续进行电子元件的贸易,即可提供全部货物。

江苏进出口公司则表示要解除合同,并提出要求香港公司赔偿其包括利润在内的全部损失。

问:香港实业公司有无构成根本违约?江苏进出口公司可否解除合同?案例 2 广东一进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了一份木薯粉销售合同。

按EXW条件交货,数量为2000袋,计800吨,价格25000美元。

合同规定货物采用麻袋包装,卖方应依买方要求在麻袋上打上唛头。

同时规定买方应于10月20日提走货物,货物在卖方仓库装运到买方提供的卡车上。

国际贸易仲裁业务授权书

国际贸易仲裁业务授权书

国际贸易仲裁业务授权书受托人:(甲方)住所地:(甲方住所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姓名及职务)电话:(甲方联系电话)委托人:(乙方)住所地:(乙方住所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姓名及职务)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背景甲方为一家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乙方为一家专业的仲裁机构。

为了解决因国际贸易纠纷而产生的法律问题,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处理相关的仲裁事宜。

二、授权事项1.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处理与国际贸易纠纷相关的仲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申请、答辩、证据交换、听证、调解等。

2. 甲方同意乙方在处理仲裁事宜过程中使用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并自愿承担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

3.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其出席仲裁程序,并代表甲方签署相关的仲裁文件、仲裁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申请、反请求、和解协议等。

4. 乙方有权委托其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仲裁员)为甲方代理仲裁事宜,并由乙方确定其代理人员的具体名单。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受托人接受委托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达成最终的仲裁事项解决或解除本授权书的约定。

四、费用责任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仲裁费用,并承担相关的律师费、证据收集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 若仲裁案件解决后乙方获得了追偿金额,乙方有权在追偿金额中进行费用的扣除和直接付款给律师、仲裁员等。

五、保密义务受托人应当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涉及仲裁事项的保密文件及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本授权书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受托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予以解决。

七、其他约定1. 本授权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授权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事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货物买卖仲裁协议书

货物买卖仲裁协议书

货物买卖仲裁协议书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

现双方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方式达成如下仲裁协议:第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 本协议双方同意,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 如果双方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下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二条仲裁机构2.1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仲裁。

2.2 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程序应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第三条仲裁程序3.1 仲裁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双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共同指定或由仲裁委员会指定。

3.2 仲裁员应具备相关行业知识和经验,且不得与任何一方存在利害关系。

3.3 仲裁程序应保密进行,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仲裁费用4.1 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员费用、仲裁机构管理费等,应由败诉方承担。

4.2 如果仲裁裁决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则仲裁费用应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第五条法律适用5.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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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仲裁条款示例
核心提示:我国进出口合同的有两种规定:一种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委员会仲裁;另一种由人所在国或第三国仲裁。

常见仲裁条款示例如下:
(1) 规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
凡有关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在北京进行。

该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ROUGH NEGOTIATION,THE CASE SHOULD THEN BE SUBMITTED TO
THE FOREIGN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OR ARBITRATION WITH ITS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THE ARBITRATION SHALL BE CONDUCTED IN BEIJING AND THE DECISION MADE BY THE SAID COMMISSION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THE ARBITRATION FE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2)由被告人所在国或第三国仲裁的条款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应在被告所在国进行,或者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FRIENDLY THROUGH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ROUGH NEGOTIATION,THE CASE SHOULD THEN BE SUBMITTED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 IN THE COUNTRY WHERE THE DEFENDANT RESIDES OR IN THE THIRD COUNTRY MUTUALLY AGREED UPON BY BOTH PARTIES. THE DECISION OF ARBITRATION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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