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员定位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赵家沟煤矿人员定位卡管理制度
一、卡的发放
1、遵循“统一发卡、统一装备、统一管理”的原则,对井下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信号覆盖区工人实行一人一卡制。
2、调度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定位卡的发放与管理。一人一卡、卡号固定、不能换用和混用。
二、卡的管理和使用
1、定位卡由持卡人自己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丢失者按卡的原价200元照价赔偿,并及时与调度中心联系补办。
2、定位卡不得故意损坏,损坏者按丢失处理,处罚200元。正常损坏者由调度中心负责更换。
3、发放定位卡的人员下井必须带定位卡,检身站执行下井人员检查时,要严格检查带卡情况,发现不带卡者严禁入井。
4、定位卡可详细记录持卡人的工作时间,此时间可作为对职工工作考核的依据,故下井作业时必须佩带,否则将对持卡人的个人考勤产生影响。
5、定位卡实行专卡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卡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对借卡双方各处罚200元。
6、下井人员要定期检查定位卡电量,发现定位卡电量不或没有电量,应及时更换电池。如在工作现场遇到定位卡没有电的情况,应及时向调度中心说明情况,升井后及时更换电池。没有及时更换
电池的处罚100元。
7、定位卡要远离磁场,不要和手机等带有磁性的物品混放在一起,防潮防水且不要剧烈碰撞,以保持定位卡的传输性能,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定位卡失效的,处罚使用人200元并重新购买定位卡。
8、定位卡在经过各个基站时自动接收信号,调度中心应安排专人监督定位卡的使用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