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纳税申报表649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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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

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
乘 用 车 ( 2.0 升 660 以 上 至 2.5 升 (含)的)
乘 用 车 ( 2.5 升 1200 以 上 至 3.0 升 (含)的)
乘 用 车 ( 3.0 升 2400 以 上 至 4.0 升 (含)的)
乘 用 车 ( 4.0 升 3600 以上的)
商用车客车(中 480 型)
商用车客车(大 540 型)
不填写。
×应纳税月数。
质量÷12)×应纳税月数。
代码为必录项,减免性质代码请从代码表中选择
征收品目名称 年税额标准 乘 用 车 ( 1.0 升 60 (含)以下的) 乘 用 车 ( 1.0 升 300 以 上 至 1.6 升 (含)的)
乘 用 车 ( 1.6 升 360 以 上 至 2.0 升 (含)的)
军队 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 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
对受严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财政部 国家税
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 捕
校车车船
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填表说明
填写,作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依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是个人的,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护照号、军官证号、港澳通行证,台胞 自然人的填写个人名称。 排气量、车辆种类为客车必填核定载客;车辆种类为货车、挂车、其他车辆必填整备质量。 合格证》上的同名栏目内容填写。 费确认时间。 购买车辆的当月;购买一年期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签单日的当年度1月份。 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的计税时间为交强险终止当月;购买一年期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签单日的当年度12月。
本表适用于缴纳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填写,作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

税务-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精品

税务-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精品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明细表扣缴义务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保险机构申报解缴代收的车船税税款。

二、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3、所属时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的所属时期。

4、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表内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样表)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样表)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体积单位:升;质量单位:吨;功率单位:千瓦;长度单位:米填表说明:车辆税源明细1.车牌号码: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必填。

根据车辆悬挂号牌填写。

2.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填写。

3.车辆类型: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所载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填写。

4.车辆品牌: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必填。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同名栏目所载信息,或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车辆品牌填写。

5.车辆型号: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必填。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同名栏目所载信息,或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车辆型号填写。

6.车辆发票日期或注册登记日期:必填。

有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填写销售发票日期;确无销售发票的,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

7.排(气)量:乘用车,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填写。

8.核定载客:客车,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填写。

9.整备质量: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填写。

10.单位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填写。

11.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12.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发生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况的,必填。

填写盗抢、报废、灭失的当月。

船舶税源明细1.船舶登记号: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船舶,必填。

根据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材料填写。

2.船舶识别号:必填。

根据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材料填写。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船舶)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船舶)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船舶)填表日期:年月日税款所属年度:单位:元(列至角分)填表人:受理税务机关(盖章):受理录入日期:受理录入人《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一、纳税人所有或管理的车船若有新增、过户、报废、丢失等情况,应先办理相应的登记(包括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后,再办理纳税申报。

在办理上述手续前,若存在欠缴税款,则首先应清缴相应的欠税,再办理登记、申报手续。

二、缴纳车船税的有关规定(一)车辆应纳税额的确定(具体参照右表)1.(1)乘用车依排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2)商用车客车按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商用车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96元计算;(3)挂车按整备质量每吨48元;(4)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96元计算;(5)摩托车按每辆36元计算。

2.发动机排气量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2011]712号文的要求,以如下凭证上相关项目所载数额为准:(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4)《车辆进口凭证》。

(二)船舶应纳税额的确定机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计算(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税);游艇按长度每米计算。

三、新购置的机动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从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之日起30日内/当年内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申报,办理纳税或减免税手续。

四、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2020051710373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20200517103731)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10. 单位税额:根据纳税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船税实施办法所附税目税额表相应的单位税额填报。
11. 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3
附表 1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
申报车辆总数(辆)
序 号牌号



本减减 年免免 减税性 免证质 税明代 额号码
完开

具 税
凭 证


机 关

人当

年 应
绝 代


税 额




年 补
滞税

纳款 金滞
税 额







33=3
12
13
14
15
11
18
19
2 2 2 23=21
24
25
26
27
28
29
3பைடு நூலகம்=2
31
3 0+31
67
0 1 2 *22
3-24
2
+32

车船税预缴税款表

车船税预缴税款表

车船税预缴税款表
1. 背景
车船税是一项针对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并使用的汽车和船只征收的税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车船拥有者都需要按照规定在预定的时间内缴纳车船税。

为了方便车船拥有者及时、正确地缴纳税款,本文件提供了车船税预缴税款表。

2. 表格内容
车船税预缴税款表包含以下字段:
- 表格编号:用于唯一标识该预缴税款表;
- 所有人姓名:车船的所有人姓名;
- 车船类型:标明该车船的具体类型,例如汽车、客船等;
- 车船牌照号:车船的牌照号码,用于唯一标识车船;
- 预缴税款金额:车船预缴的税款金额;
- 预缴日期:车船预缴税款的日期;
3. 使用说明
车船拥有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车船税预缴税款表,确保填写准确、完整。

如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可能导致税款的错误计算或延迟缴纳。

以下是使用车船税预缴税款表的步骤:
2. 在表格中填写表格编号、所有人姓名、车船类型、车船牌照号;
3. 根据当前需要预缴的税款金额,填写预缴税款金额;
4. 在预缴日期栏填写预缴税款的日期;
5. 确认填写无误后,保存并打印表格;
6. 将打印后的表格提交至相关税务机关。

4. 注意事项
- 车船税预缴税款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否则可能导致税款的错误计算或延迟缴纳;
- 在预缴日期栏填写的日期必须是实际预缴税款的日期;
- 车船拥有者需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按时缴纳车船税款;
- 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车船拥有者可向相关税务机关咨询或寻求帮助。

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doc

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doc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明细表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保险机构申报解缴代收的车船税税款。

二、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1、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3、所属时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的所属时期。

4、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表内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1、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2、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3、计税单位:载客汽车、摩托车的计税单位为每辆;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为自重(整备质量)每吨。

4、车辆自重尾数在O.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O.5吨的按照l吨计算。

5、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算。

6、第3栏:填列各类机动车的辆数。

7、第4栏:填列载客汽车、摩托车的总辆数和其他各类机动车的自重的总吨位数。

8、第6栏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9、第7栏“免征税额”:填写经认定的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规定的免税车辆的免税数额。

计算公式:免征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10、第8栏“减征税额”:填写减税车辆的减税数额。

计算公式:减征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减税幅度=∑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减税幅度11、第9栏“已缴或扣除额”:已缴是指纳税人已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车船税。

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电脑编码:□□□□□□□□□□□□□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 《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申报解缴时填报。

每条明细数据为一辆车。

2.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 纳税人名称:是单位的,填报组织机构名称;是自然人的,填报姓名。

4.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1)组织机构代码(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8)其他5.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6. 品牌型号:品牌型号在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按照车辆品牌、车辆型号两个同名栏目汇总填报。

7. 机动车种类:根据交强险保单的同名栏目所载数据填报。

8. 车辆发票或注册登记日期:有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填报销售发票日期;确无销售发票的,填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

9. 燃料种类: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整车合格证上的同名栏目所载数据填报。

10. 排(气)量:单位为毫升(ml)。

11. 核定载客:单位为人。

12. 整备质量:单位为吨。

13. 征收品目:(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7)4.0升以上的乘用车(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10)货车(11)挂车(12)专用作业车(13)轮式专用机械车(14)摩托车(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14. 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

代收代缴车税纳税申报表

代收代缴车税纳税申报表
11
12
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20人及其以上)
480
中型客车(10—19人)
420
小型客车(9人及其以下)
360
微型客车(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
240
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按自重每吨
60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60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按自重每吨
60
摩托车
60
合计
财务负责人: 制表人: 扣缴人联系电话: 受理税务机关:
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扣缴义务人名称(盖章):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扣缴单位识别号:
所属时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税额单位: 元
机动车种类
核定载客(整备质量)
计税单位及数量
年单位税额
应纳
税额
免征税额
减征税额
已缴或扣除额
实缴金额
往年补缴
滞纳金

辆(吨)
1
2
3
4=∑
5
6=4×5
7
8
9
10=6-7-8-9

16、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16、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填 表 说 明
1.《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申报解缴时填报。每条明细数据为一辆车。 2.纳税人名称:是单位的,填报组织机构名称;是自然人的,填报姓名。 3.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8)其他 4.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5.品牌型号:品牌型号在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按照车辆品牌、车辆型号两个同名栏目汇总填报。 6.机动车种类:根据交强险保单的同名栏目所载数据填报。 7.车辆发票或注册登记日期:有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填报销售发票日期;确无销售发票的,填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 8.燃料种类: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整车合格证上的同名栏目所载数据填报。 9.排(气)量:单位为毫升(ml)。 10.核定载客:单位为人。 11.整备质量:单位为吨。 12.征收品目: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升以上至 1.6升(含)的乘用车 (3)1.6升以上至 2.0升(含)的乘用车 (4)2.0升以上至 2.5升(含)的乘用车 (5)2.5升以上至 3.0升(含)的乘用车 (6)3.0升以上至 4.0升(含)的乘用车 (7)4.0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 9人以上 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 (9)核定载客人数 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13)轮式专用机械车 (14)摩托车 (15)净吨位不超过 200吨的机动船舶 (16)净吨位超过 200吨但不超过 2000吨的机动船舶 (17)净吨位超过 2000吨但不超过 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8)净吨位超过 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9)艇身长度不超过 10米的游艇 (20)艇身长度超过 10米但不超过 18米的游艇 (21)艇身长度超过 18米但不超过 30米的游艇 (22)艇身长度超过 30米的游艇 13.计税单位: (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 (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 (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 14.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 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15.单位税额:根据纳税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船税实施办法所附税目税额表相应税目的单位税额填报。 16.减免税额:属于《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发布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3年第 1号)规定的不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模板】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模板】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1)组织机构代码(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8)其他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征收品目:(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7)4.0升以上的乘用车(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10)货车(11)挂车(12)专用作业车(13)轮式专用机械车(14)摩托车(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8. 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9.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表单说明】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某月至某月。

4.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1)组织机构代码(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8)其他6.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征收品目:(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7)4.0升以上的乘用车(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10)货车(11)挂车(12)专用作业车(13)轮式专用机械车(14)摩托车(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8.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9.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苏地税规[2011]17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车船税,税收征管正文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7号)为方便纳税人正确申报缴纳车船税税款,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对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附件1)、《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附件2)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保险机构从2012年2月份申报1月份代扣代缴车船税税款时启用《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

附件1、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2、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3、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填表说明4、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填表说明5、车船税征收品目代码表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填表日期: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附件2: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附件3: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填表说明本表适用于缴纳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填写,作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依据。

1.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纳税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是个人的,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护照号、军官证号、港澳通行证,台胞证。

2.纳税人名称:纳税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名称;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3、车辆种类:填写车辆种类代码。

1001乘用车、1002商用车、1003挂车、1004其他车辆、1005摩托车。

4.排气量、核定载客、整备质量必填一栏:车辆种类为乘用车必填排气量、车辆种类为客车必填核定载客;车辆种类为货车、挂车、其他车辆必填整备质量。

(完整版)综合纳税申报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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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合同号码: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

本纳税申报表是按照国家税法和税收规定填报的,我确信 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盖章:
年月日
Hale Waihona Puke 年月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接收人
审核日 期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审核记录


11
12


―――
纳税人申明
授权人申明
代理人申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按照国家税法和税收规定填报 的,我确信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有虚假,愿负法律 责任.以上税款请从 帐号划拨。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财务主管签章:
经办人签章:
我单位(公司)现授权

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其法定代表人

电话
,任何与申报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与
综合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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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顺序 号
税种
税目 (品目)
1
2
纳税项目 3
纳税人名称(公章)
税款所 属时期
4
计税依据 (金额或数
量) 5
税率 6
当期应纳税额 7=5×6
应减免税 8
应纳税额 9=7—8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联系电话
已纳税额 10
延期缴纳税 累计欠税余

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填表说明

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填表说明

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于缴纳船舶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委托代征车船税的单位申报车船税时填写,作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依据。

1.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纳税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是个人的,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护照号、军官证号、港澳通行证,台胞证。

2.纳税人名称:纳税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名称;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3、船舶种类:填写船舶种类代码。

2001机动船舶、2002拖船、非机动驳船、2003游艇。

4.净吨位数、艇身长度、发动机功率必填一栏:船舶种类为机动船舶必填净吨位数;船舶种类为游艇必填艇身长度;船舶种类为拖船必填发动机功率。

5.征收品目填写征收品目代码。

6.缴税日期:即向纳税人收取车船税税款时间。

7.年税额标准:根据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填写。

9.表间逻辑关系:
(1)年应缴税额:
①应缴税额=年税额标准×净吨位数或艇身长度
用栏次表示为:18=17×6或12或13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净吨位1吨
②新购船舶年应缴税额=(年税额标准×净吨位数或艇身长度÷12)×应纳税月数。

(2)当年应缴=年应缴税额-免征税额-减征税额
用栏次表示为:23=18-19-20
(3)实际缴纳税款滞纳金合计=当年应缴+往年补缴+滞纳金
用栏次表示为:26=23+24+25。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10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10001吨及以上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O o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每米600元;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每米900元;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每米1300元;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每米2000元;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游艇艇身长度是指游艇的总长。

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

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乘用车以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载的排气量毫升数确定税额区间。

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功率(千瓦或马力\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车船税如何计算(1)计税依据:①载人(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辆数"为计税单位。

②载货(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以"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单位。

③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以"净吨位数"为计税单位。

④游艇:以"艇身长度”为计税单位。

(2)应纳税额的计算:①一般情形:应纳税额=辆数(整备质量吨位数、净吨位、艇身长度)X年基准税额②购置的新车船:应纳税额=年基准税额÷12X应纳税月份数。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与附表(样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与附表(样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WORD专业.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WORD专业.填表说明: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容进行填报。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照类型:(1)组织机构代码(2)居民或临时居民(3)有效军人件(4)、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明(5)地区居民明(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8)其他6. 纳税人照: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照。

7. 征收品目:(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7)4.0升以上的乘用车(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10)货车.WORD专业.(11)挂车(12)专用作业车(13)轮式专用机械车(14)摩托车(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8. 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9.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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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居住(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车辆)号牌
车船识别代
计税单

码(车架号 / 计税单位年应缴税本年减减免性减免税当年应本年已本期年应补
序号号码 /(船舶)征收品目位的数
船舶识别位税额免税额质代码证明号缴税额缴税额(退)税额登记号码量
号)额
1 2 3 4 5 6 7=5*6 8 9 10 11=7-8 12 13=11-12
合计————————
申报车辆总数(辆)申报船舶总数(艘)
以下由申报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受理日期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表单说明】
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

( 8)其他
6.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
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征收品目:
(1)1.0 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 升以上至 1.6 升(含)的乘用车
(3)1.6 升以上至 2.0 升(含)的乘用车
(4)2.0 升以上至 2.5 升(含)的乘用车
(5)2.5 升以上至 3.0 升(含)的乘用车
(6)3.0 升以上至 4.0 升(含)的乘用车
(7)4.0 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 9 人以上 20 人以下的中型客车
(9)核定载客人数 20 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13)轮式专用机械车
(14)摩托车
(15)净吨位不超过 200 吨的机动船舶
(16)净吨位超过 200 吨但不超过 2000 吨的机动船舶
(17)净吨位超过 2000 吨但不超过 10000 吨的机动船舶
(18)净吨位超过 10000 吨的机动船舶
(19)艇身长度不超过 10 米的游艇
(20)艇身长度超过 10 米但不超过 18 米的游艇
(21)艇身长度超过 18 米但不超过 30 米的游艇
(22)艇身长度超过 30 米的游艇
8.计税单位:
(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
(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
两位小数)
(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
9.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10.单位税额:根据纳税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船税实施办法所附税目税额表
相应的单位税额填报。

11.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
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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