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甘肃省2013-2014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
关于印发甘肃省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13〕13号省直各部门,各市(州)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甘肃省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9月16日附件:甘肃省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一、通用类采购目录(一)货物类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计算机设备(协议供货)。
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网络设备(协议供货)。
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网络连接设备、网络检测设备、服务器(单台5万元以上不列入协议供货)。
(3)信息安全设备。
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御设备、漏洞扫描设备、容灾备份设备、网络隔离设备、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网闸、密码产品。
(4)存储设备(协议供货)。
包括网络存储设备;闪存盘(优盘)、移动硬盘。
(5)输入输出设备(协议供货)。
包括打印机、显示器、扫描仪。
(6)计算机软件(协议供货)。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
2、办公设备(协议供货)。
包括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摄像机、照相机及器材、刻录机、碎纸机。
3、车辆。
(1)乘用车(协议供货)。
包括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轿车。
(2)各类客车。
(3)各类专用车辆。
(4)各类载货汽车。
4、电冰箱、中央空调以外的空调、照明设备、节能灯(协议供货)。
5、电视机、录像机、DVD(协议供货)。
6、办公消耗用品(协议供货)。
包括复印纸、信纸、信封、其他纸制品;硒鼓、粉盒。
(二)服务类1、车辆维修、加油和保险服务(定点)。
2、30万元以上的会议服务。
3、单项或批量金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印刷出版项目(定点)。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直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甘肃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1、公开竞争后没有供应商参与竞标或者没有合格标,以及竞标供应商或者合格标只有一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需要委托特定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机构或者自然人提供服务的;4、采购艺术作品或者邀请具有特定专业素养、特定资质的文化、艺术专业人士、机构表演或者参与文化活动的;5、因清算、破产或者拍卖等,仅在短时间内出现的特别有利条件下的采购;6、必须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7、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8、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或者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工程,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9、其他依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前款第(1)项情形的,对原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征集文件的要求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项目列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范围,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
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6.07•【字号】•【施行日期】2001.06.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国债转贷资金及由财政部门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银行信贷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形式获取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市财政局确定的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采购。
本办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经市财政局核准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市财政局是本市市级政府采购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所属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二)组织、协调政府采购业务;(三)管理政府采购资金,调配采购物资;(四)确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形式;(五)收集、发布、统计、分析政府采购信息;(六)对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政府采购的相关投诉;(七)办理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的商业活动。
第六条市财政局归口管理的政府采购中心,承办政府采购的下列事项:(一)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二)负责所承办采购项目资金的结算;(三)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四)市财政局规定或交办的其它政府采购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承办分散采购业务。
第二章采购范围与方式第七条政府采购的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劳务服务等,具体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市财政局确定。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行使管理职能、开展业务活动以及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部门的组织、管理或监督下,使用财政性资金从市场获取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除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外,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原则,选定质优价廉的工程、货物的服务;同质同价时,优先选择省内供应商。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二、确定政府采购规模,编制政府采购目录。
三、组织、协调和承办政府采购业务。
四、管理政府采购资金,负责直接采购项目费用的结算。
五、管理调配采购物料。
六、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发布、统计、分析和评估。
七、全省大中型采购项目招标过程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范围和形式第五条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工程;车辆的购置、维修、保险和燃油供应;办公设备的购置;专用设备的购置;印刷业务及会议定点;省财政厅确定的其他项目。
工程采购暂按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形式。
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采购。
一般适用于估算单位价格在0.5万元以上以及估算单位价值在0.5万元以下但当年累计价值超过5万元的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是指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经政府采购机构批准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4•【字号】兰政办发[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兰政办发【2010】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四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国家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目前的财务管理状况,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重点是教育、城建、环保、民政、卫生、交通、公安以及其它具有执收、执罚权的部门、单位。
二、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制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并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资源)及其经营收益的安全、完整负责;对本单位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负责。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对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有指导、监督责任,要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资源)及其经营收益的规范运行、安全完整负有领导责任。
三、切实加强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以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正常运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兰政办发[2013]210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2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的意见》已经2013年8月8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1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和“3341”工程项目的深入推进,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中,仍存在着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导致概算超支、项目概算不受约束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政府投资债务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550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23号)、《关于印发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1﹞195号)、《关于下发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兰政发﹝2013﹞37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和规定如下: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由市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使用上级及本级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债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融资、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接受捐赠等财政性资金、通过国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建设的项目。
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06•【字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1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1号)《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津梁二○一○年一月六日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包括预算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和政府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政府融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以及交通、水利、信息工程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统一的交易服务,并发布相关信息。
第四条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一)市政府投资项目;(二)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三)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和红古区政府投资概算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023年兰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试卷-综合管理类(A类)
2023年兰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综合管理类(A类)(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说明】1.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2.请严格按照规定在试卷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编号;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答题;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将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取并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单选题)“三礼”对中国文化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各个时代的人都从中寻找资源。
以下合称“三礼”的是()。
A.大学,中庸,论语B.四书,五经,周礼C.礼记,仪礼,周礼D.礼记,礼运,周礼【答案】:C2.下列俗语中所蕴含的哲学原理与“春打六九头,备耕早动手”不同的是()。
A.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B.处暑种高山,白露种平川,秋分种门外,寒露种河湾C.清明早,小满迟,谷雨种棉正适时D.惊蛰地气通,搂麦要进行【答案】:A3.下面哪句是道家语:()A.然则旋岁偃岳而常静,江河竟注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而不周,何复怪哉?B.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C.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D.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1/ 124.对下列诗词蕴含的化学原理解释错误的是()。
A.爆竹声中一岁除一一爆炸产B.蜡烛成灰泪始干一一炷类的不完全燃烧C.洪炉照破夜沉沉一一燃烧释D.日照香炉生紫烟一一多环芳香炷的升华【答案】:D5.企业的人格文化,实质是()。
A.制度文化B.精神文化C.道德文化D.物质文化【答案】:C6.下列有关烟雾报警器的适用范围,不正确的一项是:A.适用于火灾发生时有大量烟雾,而正常情况下无烟的场所B.不适用于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的场所C.不适用于可能产生蒸汽和有雾的场所D.适用于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的场所【答案】:D7.下列各项中,哪些是郭守敬的事迹?()①写成《梦溪笔谈》②算出一年的时长为365.2425天③编成《授时历》④主持全国范围内的天文测量A.①③B.①②C.③④D.②③④【答案】:D8.以画虾著称的画家是()。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6•【字号】兰政办发[2014]112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12号2014年5月26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4月21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办公用房为兰州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下属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非经营性质的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住宅用房。
第四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产权、调配、维修和物业管理工作,并建立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办公用房档案资料。
第五条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统一产权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管理、统一物业管理,凡以办公用房立项建设的项目,均应纳入该范围。
第六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按照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各部门、各单位应使用的办公用房面积。
对超过配备标准、对外出租、出借、企业挤占办公用房以及其他闲余办公用房,均纳入统一调配范围。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29•【字号】兰政办发〔2015〕245号•【施行日期】2015.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29日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39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兰发〔2014〕22号)精神,设立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市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制工作的相关职责。
2.取消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1.将防汛工作职责及河洪道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务局。
2.将园林绿化相关职责划入市生态建设管理局。
3.将城中村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承接的职责承接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全市城乡建设稽查执法职责。
2.加强全市污泥处置监督指导职责。
3.加强参与城镇化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开发事业和抗震防灾的政策法规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兰政发〔2019〕6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兰政发〔2019〕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现将市政府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设置通知如下:一、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民政局兰州市司法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兰州市商务局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兰州市审计局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兰州市林业局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市体育局兰州市统计局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兰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兰州市科学技术局挂兰州市外国专家局牌子;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挂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挂兰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兰州市商务局挂兰州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挂兰州市广播电视局牌子;兰州市林业局挂兰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兰州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挂兰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的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强化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的通知各市级预算单位、区县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要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制定对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内控风险防范的对照自查纲要,请各单位对照本办法对已制定的内控制度进行对照修订完善,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政府采购内控风险防控措施。
一、内控制度的制定原则各单位应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风险防控。
分事行权,就是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必须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
分岗设权,就是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必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
分级授权,就是对各管理层级和各工作岗位,必须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界限,防止授权不当、越权办事。
牢固树立廉洁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根本理念。
针对政府采购岗位设置、流程设计、主体责任、与市场主体交往等重点问题,细化廉政规范、明确纪律规矩,形成严密、有效的约束机制。
二、内控制度制定的重要环节:(一)实施归口管理。
各单位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兰州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停车费报销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兰州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停车费报销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兰州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停车费报销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审计局、市级各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字【2004】53号)、《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六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兰政办发【2008】250号)文件精神,为了大力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强我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用于城市建设、道路改造、停车场建设,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10号)、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动车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兰财非税【2011】94号),决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所有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使用甘肃省财政厅印制的定额专用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如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院内、商场、物业小区停车场(库)、地上停车场、私人停车泊位)收取的停车收费继续使用地税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纳入地税部门管理范围。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兰政发[2011]103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兰政发〔2011〕103号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4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兰州市属事业单位笔试真题
兰州市属事业单位笔试真题(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中国古代用天干和地支来表示年,月,时的次序,北京时间23时至01时,在古代指的是()。
A.子时B.申时C.亥时D.丑时【答案】:A2.临川四梦由文学家汤显祖所著,不包括()。
A.《邯郸记》B.《南柯记》C.《西厢记》D.《牡丹亭》【答案】:C3.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批准。
A.下级党组织B.同级党组织C.党的中央组织D.上级党组织【答案】:D4.“业精于勤,荒于嬉”是我国哪位古人提出来的思想?()A.韩愈B.孔子C.老子1/ 10D.欧阳修【答案】:A5.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是()。
A.助人为乐B.遵纪守法C.文明礼貌D.爱护公物【答案】:B6.近代中国人民反侵斗争的第一面光辉旗帜是()。
A.三元里人民的抗英斗争B.太平天国抗击洋枪队的斗争C.大沽口自卫反击战D.义和团的反帝斗争【答案】:A7.下列不属于我国民族政策内容的是()。
A.实行民族区域自治B.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C.坚持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原则D.一切政策都向少数民族倾斜【答案】:D8.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口头提出书记员夏某曾在侦查阶段参与侦查工作,故申请夏某回避。
对于其回避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李某的回避申请被驳回,他可申请复议。
但复议不影响审判程序的进行B.李某的回避申请需要以书面的方式提出C.李某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其回避主张D.应该由审判长决定夏某是否回避【答案】:A9.下列诗句不是李白所作:()2/ 10A.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B.吾爱盂夫子,风流天下闻C.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D.群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答案】:A10.()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A.使用价值B.价值C.交换价值D.价格【答案】:B11.如果公文标题字数较多时,需多行排列,其排列形式宜采用:A.梯形或菱形B.沙漏型或菱形C.长方形或正方形D.正方形或梯形【答案】:A12.在B区的乙公司向在A区的甲公司购买玩具,合同约定交货地在C区,并约定如有纠纷,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2021年甘肃省兰州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紧缺人才引进公告【309人】
【导语】2021年⽢肃省兰州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紧缺⼈才引进公告【309⼈】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5⽉23⽇,上午8:00—11:00。
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实施⼈才强市战略,优化全市⼈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质量发展,根据新修订的《兰州市急需紧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兰州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第⼀批引进急需紧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才427个岗位1168⼈,其中:事业单位253个岗位309⼈,企业174个岗位859⼈。
具体岗位详见《兰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才岗位需求表(第⼀批)》(附件1)和《兰州市2021年企业引进急需紧缺⼈才岗位需求表(第⼀批)》(附件2)。
⼀、引进对象及范围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毕业⽣⼯作的通知》(⼈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事业单位⼈才引进的岗位主要⽤于招聘2021年应届⾼校毕业⽣(含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择业期两年)。
2.研究⽣、本科⽣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取得双学位的报名⼈员,报考专业以主修专业为准。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下达招⽣计划,考试招⽣执⾏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制研究⽣与全⽇制研究⽣同等对待。
5.企业⾃主决定本单位⼈才引进的程序和⽅式,⾃定岗位条件,参加现场引才;意向报名⼈员直接联系《兰州市2021年企业引进急需紧缺⼈才岗位需求表(第⼀批)》中的企业报名。
⼆、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为2021年5⽉14⽇(即发布公告⽇期)。
招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14⽇以后出⽣;35周岁以下为1986年5⽉14⽇以后出⽣;40周岁以下为1981年5⽉14⽇以后出⽣。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7•【字号】兰政发[2013]170号•【施行日期】201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政发【2013】1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3年9月23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7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活动,建立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以及按规定应当统一进场交易的其他各类交易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被授权的组织所有或者管理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中,依法需要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竞得者的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坚持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的原则,实行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建设评标专家库、统一监管措施的运行机制。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和引导非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统一管理和综合监督。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兰政发[2013]208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兰政发【2013】2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25日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是指政府所属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社会组织申请,依法办理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等行政审批和提供其它公共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和其它公共服务事项的专门机构和场所。
第四条市政务服务中心由进驻的具有行政许可和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构成。
市政府决定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或另行设立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部门另行设立的服务中心,作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审批工作量少的可组成综合服务窗口。
第五条开展政务服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提供政务服务坚持便民、规范、高效、优质的原则。
第六条政务服务以“一表式”申报、“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门式”收费为目标。
第七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全程代办、超时默认、缺席默认、离岗告示和失职追究等制度,做到对服务对象零距离、不推诿、无投诉,对服务事项零差错、不扯皮、无积压。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正文:----------------------------------------------------------------------------------------------------------------------------------------------------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有针对性地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一)明晰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顶层设计,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组织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二)健全制度。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或分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购单位: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招标编号:兰政采20XX—41
项目名称:20XX年第四季度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主要内容:
第一包:品牌台式计算机
第二包:品牌笔记本计算机
第三包:复印机(含一体速印机)
第四包: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
第五包:传真机
第六包:投影机
第七包:扫描仪
第八包:碎纸机
第九包:数码照相机
第十包: 数码摄像机
第十一包: 移动储存器
招标单位: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公告日期:20XX年8月29日
定标日期:20XX年9月20日
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品牌:
第一包“品牌台式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1、清华同方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兰州比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华清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甘肃中篮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方正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兰州方联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新华泰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君胜伟业科技商贸有限公司;
3、联想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兰州亿佳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伟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兰州天地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兰州天联计算机有限公司;
兰州昌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宏基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兰州天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瑞森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5、IBM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兰州华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瑞欣志业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达和科技有限公司;
6、HP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兰州方联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普强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一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DELL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甘肃浩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正龙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明基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兰州华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Gateway台式电脑中标供应商:
甘肃瑞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包“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1、联想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天地电脑公司;
兰州新希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天联计算机有限公司;
兰州亿佳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华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方正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方联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IBM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嘉运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伟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达和科技有限公司;
4、DELL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浩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正龙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HP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普强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方联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一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宏基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天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瑞森科技有限公司
7、东芝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华胜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8、索尼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佰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9、明基品牌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华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Gateway笔记本计算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瑞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包“数码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1、理光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长江赛盟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金铭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2、夏普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金铭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兰州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
3、东芝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华胜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4、佳文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华胜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5、震旦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星科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京瓷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联拓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7、佳能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天津复印设备公司兰州分公司;
8、理想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
9、基士得耶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恺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富士施乐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恺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松下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科威科技有限公司;
12、柯尼卡美能达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科威科技有限公司;
13、村田复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联拓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第四包“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中标供应商:1、联想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天地电脑公司;
兰州新希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亿佳科技有限公司;
2、HP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一诺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江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瑞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
3、利盟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北佳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4、爱普生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北佳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康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佳能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天星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复印设备公司兰州分公司;
6、理光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长江赛盟科技有限公司;
7、得实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普强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星科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伟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8、松下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天星科技有限公司;
9、Star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星科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康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柯尼卡美能达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华胜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1、兄弟打印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华胜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包“传真机”中标供应商:
1、联想传真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亿佳科技有限公司;
2、佳能传真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天星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复印设备公司兰州分公司;
3、松下传真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天星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科威科技有限公司;
4、理光传真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长江赛盟科技有限公司;
5、兄弟传真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科威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华胜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包“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1、长虹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销售分公司2、联想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佰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天联计算机有限公司;
兰州昌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明基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比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爱普生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方联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5、索尼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瑞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方联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6、日立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理想科视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7、三菱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理想科视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8、松下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比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瀚阳电子有限公司;
兰州科威科技有限公司;
9、丽讯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瀚阳电子有限公司;
10、夏普投影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瑞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七包“扫描仪” 中标供应商:
1、清华紫光扫描仪中标供应商:兰州比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汉王扫描仪中标供应商:
兰州比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爱普生扫描仪中标供应商:
兰州北佳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八包“碎纸机” 中标供应商:
1、申贝碎纸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
2、科密碎纸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江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包“数码照相机”中标供应商:
1、索尼数码照相机中标供应商:甘肃万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江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康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佳能数码照相机中标供应商:
兰州北佳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松下数码照相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万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包“数码摄像机”中标供应商:
1、索尼数码摄像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江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万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康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松下数码摄像机中标供应商:
甘肃万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一包“移动存储器”中标供应商:
1、朗科移动存储器中标供应商:
甘肃江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3、纽曼移动存储器中标供应商:
兰州东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纽曼众佳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禾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索尼移动存储器中标供应商:
甘肃江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闫加元吕小云赵欣源吴红万国福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质疑。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46号兰州市财政局办公综合楼204房间。
联系人:高韵琪
联系电话:
请以上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履约保证金,依据凭证与采购中心签订供货协议(未中标供应商请在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将此次中标产品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三投标货物明细表(word格式)报送电子表格。
报送时按照中标货物品牌中的投标型号,每一包货物类别中的每一个中标品牌制作一个word电子表格文件。
延期签订协议或报送机型与投标型号不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办理以上事项具体日期和地点:
日期: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地点: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46号兰州市财政局办公综合楼202房间)
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