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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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是多少

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是多少

死亡赔偿⾦分配⽐例是多少
因为交通事故、⼯伤或是其他⾮⾃⼰原因的事故导致的死亡后,死者家属是有机会获得⼀笔死亡赔偿⾦。

⼀笔死亡赔偿⾦可能同时有多个继承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者之间会为了分配⽐例问题⽽发⽣争议。

店铺⼩编给你提供⼀些意见。

死亡赔偿⾦分配⽐例是多少
死亡赔偿⾦并⾮死者遗产。

遗产所应表现的财产权益在死者⽣前已经为死者合法所有,⽽死亡赔偿⾦请求权的形成及赔偿⾦的实际取得是发⽣在死者死亡之后,因此,死亡赔偿⾦不能认定为是遗产。

死亡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或双⽅所取得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是基于夫或妻死亡⽽获得的赔偿,产⽣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死亡赔偿⾦的取得源于法律的规定,它体现的是对侵权⾏为的惩罚、对⼈⾝权的保护和对死者近亲属补偿的意义。

法律规定
依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由配偶、⽗母和⼦⼥作为第⼀顺序继承⼈共同享有,第⼀顺序继承⼈不存在的,则由第⼆顺序继承⼈依法继承。

死亡赔偿⾦的分配问题,死亡赔偿⾦不应适⽤《继承法》13条之规定的同⼀顺序的继承⼈应当均等分配的原则,⽽应按照继承⼈与被继承⼈共同⽣活的紧密程度来对待,同时对未成年⼈的实际利益应当优先照顾。

当事⼈不要求分配的,法院⼀般不会主动进⾏分配。

只有⼀笔死亡赔偿⾦的时候,各个继承者之间的分配⽐例是均等的,并不存在谁的继承⽐例⾼⼀点,谁的继承⽐例低⼀点。

关于死亡赔偿⾦分配⽐例或是死亡赔偿⾦分配多少等等存在着疑问的话,请你上店铺⽹站咨询律师进⾏了解。

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 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通常情况下由三者平分。

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例如被继承者的子女年幼需要母亲精心照顾,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给被继承者的妻子多分配一些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

亲人的逝世是一件令人十分悲痛的事情,但是余下的人却仍要坚强的生活。

在为逝去的亲人处理财产时,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权和继承顺序。

在丈夫死亡后其配偶拥有第一继承权,那么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一、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

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

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人亲属未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这是贯彻民诉中“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动剥夺或者赋予当事人权利。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

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

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

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的性质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的性质是怎样的
⽬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死亡赔偿⾦已有以下⼀些统⼀的认识:
第⼀,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死亡赔偿⾦是因死者的死亡⽽获得的赔偿,产⽣于死者死亡之后。

依婚姻法理论,婚姻关系终于离婚或⼀⽅死亡。

显然,该赔偿⾦不是产⽣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不是死者遗产。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被继承⼈⽣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

⽽死亡赔偿⾦不是产⽣于死者⽣前,不应按遗产继承。

第三,不是精神抚慰⾦。

《解释》对精神损害抚慰⾦作了明确规定,死亡赔偿⾦为物质损害赔偿⾦。

排除以上三种定性,理论界和实务界较⼀致地认为,死亡赔偿⾦是⼀种物质财产赔偿。

分歧只在,是对死亡者本⼈的赔偿,还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前⼀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实际上是对死者本⼈因⾮正常原因死亡所造成的本⼈实际收⼊的减少的补偿,是死者本⼈的⼀种权利,在死亡后可以转移,就像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权和获得报酬权可以依照规定转移⼀样;后⼀种观点认为对于权利能⼒已经消灭的死者⽽⾔不存在可以填补的利益损失,是死者因他⼈致害死亡后由加害⼈给其亲属的物质性补偿。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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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与死亡抚恤金的分割标准

死亡赔偿金与死亡抚恤金的分割标准

死亡赔偿金与死亡抚恤金的分割标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

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

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

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部分,首先应分出一半属其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遗产由其与岳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规定分配。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那么,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呢?是直系亲属之间分配还是在近亲属之间分配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今天一个朋友向我咨询一个问题,他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去世,肇事方赔偿了死亡赔偿金21万元,丧葬费9000元,死者母亲抚养费14000元。

对于丧葬费及抚养费的分割,我这个朋友与其岳母没有争议,而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双方发生了争议。

我朋友认为,死亡赔偿金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部分,首先应分出一半属其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遗产由其与岳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规定分配。

其岳母一方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赔偿义务人对死者因其非正常死亡所造成的一种物质损失的赔偿,应当是属于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

针对该问题,作为朋友来讲我确实不太好回答,因为我倾向于参照遗产处理,但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为了对朋友负责,我上网查了一下有关资料,现将自己的意见总结如下。

目前就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主要存在四种观点,除了上面提到的两种意见外,还有两种意见,第三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抚慰金的一种,依法不能继承,而只能由死者的近亲属分享;第四种意见认为,该死亡赔偿金应当是因死者的非正常死亡给其近亲属所带来的损失,故其近亲属都是赔偿权利人。

本人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

而死亡赔偿金则是因受害人的死亡而获的赔偿,产生于受害人死亡之后。

依婚姻理论,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所以该笔死亡赔偿金不是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我朋友的观点(第一种意见)我认为是不成立的。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处理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处理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应作为遗产处分, 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份额范围内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处理2010年5月30日, 王某乘坐蒋某某驾驶的轿车, 在107国道上与陈某驾驶的汽车相撞, 导致王某重伤, 蒋某某当场死亡。

蒋某某父母从保险公司获赔死亡赔偿金65万元, 后王某起诉蒋某某父母要求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55万元, 蒋某某父母以该赔偿款不是遗产为由拒绝, 原告王某以物权确认纠纷诉至法院, 要求确认被告蒋某方父母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遗产。

【审判结果】本案的诉讼焦点围绕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以及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处分展开研讨:被告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 具有人身专属性, 故不属于遗产不被继承。

原告认为, 死亡赔偿金是假定死者在未来一定年龄阶段预期可得利益的减少而给与的补偿, 其性质是对死者可预期财产损失的赔偿, 故应属于遗产。

结合审判实践, 人民法院也有支持死亡赔偿金可作为遗产分割继承的判例。

据此,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法院最终采取了原告的意见, 确认二被告在蒋某某交通事故赔偿款中, 实际取得的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 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1、死亡赔偿金是死因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不法侵害他人生命依法应支付的一定的赔偿, 此种赔偿相当于将今后的收入一次性补偿给受侵害人。

遗产继承的法定事由也是基于死者死亡引起, 在死亡之前属于私人所有, 在死亡之后即属于遗产。

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产生原因相同。

2、从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 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 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作为侵权纠纷的受害人死亡时,会产生死亡赔偿金。

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实践中经常在死者近亲属中发生分歧。

本律师结合山东省规定,阐述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分歧】在审判过程中,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就是死者的遗产,应由死者近亲属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二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侵权人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一定范围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

【分析】目前审判实践中倾向于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金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而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

对于权利能力已经消灭的死者而言,不存在可以填补的利益损失,也不存在针对死亡受害人的死亡赔偿。

此时需要填补的利益损失,乃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

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产生是以受害人遭受侵权而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的,是死者近亲属的一种原始权利,这一权利并非从死者让渡而来。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而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由侵权人支付的,它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存在。

因此,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处理。

2、关于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的审理。

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案件是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首先是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其次是该类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各方当事人关系亲密,特别是对于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不仅要经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又要遭受亲人对簿公堂的苦楚,死亡赔偿金分配的公平与否对其今后的生活乃至生存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对此类案件应妥善处理。

具体到案件中,应充分体现法的人文关怀精神和我国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

(详情见附件中山东省规定)3、关于审理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的建议。

根据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日益多发的趋势,本律师认为需要制定专门针对死亡赔偿金分配的司法解释,从立法上明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以及分配原则,以便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处理此类纠纷。

离婚后前夫去世前妻还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前夫去世前妻还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前夫去世,前妻还能分割财产吗?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应当按照协议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就必须根据最终的法院判决书分割财产,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如果没有遗漏的离婚财产,一般是不能反悔。

现在已经离婚,前夫去世的话是不能继承他的遗产的,除非他有遗嘱说明遗产由你的份额。

离婚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离婚后前妻能否继承前夫的遗产:
因女方与男方已离婚,故案去世前夫的遗产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予以继承。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去世怎么分割就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来讲,⾃然所有权是归双⽅共有的,任何⼀⽅在对共有财产做出处分的时候,按照规定其实都是应当经过另⼀⽅同意才⾏。

⽽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其实也是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

如果夫妻并没有离婚,但其中⼀⽅却先去世了,此时夫妻共同财产⼀⽅去世怎么分割呢?店铺⼩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去世怎么分割夫妻⼀⽅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半为⽣存⽅所有,另⼀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的个⼈财产。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五⼗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1、男⼥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和⼦⼥的合法权益;另⼀⽅⾯,应视⼥⽅的经济状况及⼦⼥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种表现。

尤其是⼀⽅⾃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不应加以禁⽌。

4、有利⽣产、⽅便⽣活⼀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和价值;⼆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的实际需要,从⽽做到⽅便⽣活,物尽其⽤。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利益贪污、受贿、盗窃等⾮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

夫妻因从事⽣产、经营等与他⼈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内,要是其中⼀⽅先去世的话,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也是要做出处理的。

但其中有部分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因⽽在进⾏继承之前,需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

死亡赔偿金在丧夫的儿媳和公婆之间怎样分配的问题归纳

死亡赔偿金在丧夫的儿媳和公婆之间怎样分配的问题归纳

死亡赔偿金在丧夫的儿媳和公婆之间)如何分配律师观点分析死亡赔偿金近亲属如何分配案件简介:2013年8月10日,林某在义乌市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共赔偿798000元。

林某在桑植县老家有近亲属父亲林父,配偶杨某,儿子(17岁)、女儿(8岁),现林父要求平均分得这笔死亡赔偿金中的20万元,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李律师接受被告杨某的委托后,前往林某老家调查案件事实情况,得知:1、被告的原代理人已经在开庭时当庭签了《调解协议书》;2、法院按照继承纠纷,遗产平均分配。

另查3、林某有一儿一女均未成年,需要大量的金钱抚养和培育;4、林某死亡后,家属到义乌要求赔偿的开销及丧葬费用。

判决结果:被告杨某返还林父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158433元。

律师分析:1、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简单比照《继承法》平均分配,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死者的不同近亲属对亡者的经济依赖度不同来分配,照顾无经济能力者和未成年人。

本案中对未成年子女给以了照顾,共分配了60%。

2、未成年子女在分配过程中应当得到照顾,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家庭的未来,他们无经济能力,却需要大量的金钱来创造好的教育、生活环境,才能健康的成长、成才,反之,基本的经济都得不到保障,容易误入歧途,影响孩子一生。

3、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在调解协议书签字后,不一定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及时咨询律师,可能还有挽回的余地。

交通事故中获赔的死亡赔偿金性质如何界定?家属如何分配?时间:2013-07-16 | 作者:张峰| 浏览:16256交通事故中获赔的死亡赔偿金性质如何界定?家属如何分配?交通事故中获赔的死亡赔偿金性质如何界定?家属如何分配?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家属一般都会获得数额不菲的死亡赔偿金,一般来讲,普通家庭在领取死亡赔偿金后该案件就算是结束了,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件,替当事人讨回相应的死亡赔偿金和其他赔偿该案就已经案结事了,但现实中案结事了的是交通事故案件,笔者在代理交通事故案件后多次遇到类似情况,即该死亡赔偿金性质如何界定?家属之间(尤其是丧夫的儿媳和公婆之间)如何分配,该笔钱能不能用于偿还死者生前债务?等等,那么,该笔钱应该属于什么性质呢?可否优先偿还死者生前债务呢?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X就认为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其理由如下:一,根据《继承法》及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赔偿金配偶是否分一半

死亡赔偿金配偶是否分一半

死亡赔偿⾦配偶是否分⼀半
在现实⽣活中,因侵权⾏为造成受害⼈死亡的,死者的家庭是可以获得死亡赔偿⾦的,⽽因死亡赔偿⾦如何分配产⽣的纠纷是⾮常多的,涉及到财产分割和遗产两⽅⾯的关系,那么死亡赔偿⾦配偶能不能分⼀半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死亡赔偿⾦配偶是否分⼀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配偶是不能分⼀半的,⽽是由死者家属协商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千零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资、奖⾦;
(⼆)⽣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千零六⼗三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为夫妻⼀⽅的财产:
(⼀)⼀⽅的婚前财产;
(⼆)⼀⽅因⾝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活补助费等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的财产;
(四)⼀⽅专⽤的⽣活⽤品;
(五)其他应当归⼀⽅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配偶是不能分⼀半的,⽽是由死者家属协商如何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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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者继承死者的抚恤金是否合法

同居者继承死者的抚恤金是否合法

Most people, most of the time, can only rely on themselve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同居者继承死者的抚恤金是否合法同居者继承死者抚恤金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第一死亡抚恤金根本就不属于遗产的范围,第二,虽然司法实践中抚恤金基本上是按照遗产分割方式进行分配的,但是继承法当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只是同居关系,根本就没有分配资格。

一、同居者继承死者的抚恤金是否合法?同居者继承死者的抚恤金是不合法的,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虽然不是遗产,但在分配方式上可以参照《继承法》规定的遗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即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分给第二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如何认定同居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同居关系需要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与异性的两性关系,我国法律不承认同性恋构成的同居关系;(2)时间上持续的共同生活,同居是一种连续的行为状态,持续时间多久法律没有作具体规定。

按照通常理解和司法实践,一般为3个月以上;(3)状态上稳定,即只与特定的异性长期共同生活;(4)需要共同居住生活,即有共同的住所,且有共同生活的目的和意思。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一种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向其受益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赔偿金,通常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很多情况下,死亡赔偿金是被保险人死亡后遗留下来的一种遗产,受益人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的一部分或全部。

然而,这种赔偿金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首先,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取决于国家法律的规定。

在很多国家,如中国、美国等,死亡赔偿金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一种可以执行的遗产,受益人有权利将其纳入遗产分配中。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法》,死亡赔偿金是遗产财产的一种,受益人可以获得其应得份额,而且可以用来清偿死亡人的债务。

因此,死亡赔偿金在这些国家被认为是可以执行的遗产。

其次,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还取决于赔偿金的性质和受益人的关系。

若死亡赔偿金是商业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的赔偿金,那么其性质属于保险金,而不是遗产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受益人的权利也不在于遗产分配中。

相反,若死亡赔偿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受益人支付的,那么其性质并不局限于保险金,因为这种赔偿金通常是由雇主或企业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金。

在这种情况下,死亡赔偿金可以视为受益人可以获得的一种遗产财产,在遗产分配中可以被执行。

最后,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还应依据受益人的权利和利益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死亡赔偿金是供受益人使用的,其目的是为了赔偿死亡人在他或她去世时留下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前留下遗产,继承人可以自行支配这部分遗产,而受益人无法要求使用这部分遗产来弥补他们在死亡赔偿金中可能会失去的金额。

因此,在此情况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遗产,取决于国家法律的规定、赔偿金的性质和受益人的权利和利益。

死亡赔偿金是一种重要的财产,对于受益人来说很重要。

再婚后又离婚时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再婚后又离婚时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If you want to rise, there are two things, that is, you must be an eagle or a repti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再婚后又离婚时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如果夫妻一方实际占有遗产的时间虽在婚后,而能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婚前,该项遗产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死亡赔偿金就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非始于实际占有遗产之时。

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呢?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呢?前夫的死亡赔偿金在这次婚姻结束时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就结合案例将这方面的内容整理出来,欢迎大家浏览,表示感谢。

案例:我的第一个丈夫于4年前死于小煤窑塌方,之后我就跟另外6个与我同样遭遇的女人同窑主展开了一场索要抚恤金的持久战,为此把自己在镇上毛巾厂的一份工作也丢掉了。

住在隔壁的光棍汉肖某看我实在不容易,就经常主动帮我点儿忙.一来二去,两家就合并成了一家。

就在我们办结婚证不久,我们的官司也打赢了,窑主给每家赔了3万块钱。

肖某想用这笔钱弄份小买卖干,我没答应,而是把钱一分不少,全存进了银行。

这一来可算是得罪肖某,从此以后就再没了安生日子过。

我受不了,想离婚,可又怕肖某提出来把那3万块“见一面分一半”。

他要真提出来了,我真不给他分行不行?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这里所谓的“继承”,是指继承权的获得。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取得遗产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这一方得到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实际占有遗产的时间虽在婚后,而能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婚前,该项遗产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非始于实际占有遗产之时。

男方去世后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

男方去世后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

understand yourself in order to better understanding others.(页眉可删)男方去世后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人有祸福旦夕,在意外事故中,男方可能死亡,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重大的打击。

男方去世,一些男方的亲属会来争夺财产,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纠纷。

在民间,这样的案件很多。

那么,男方去世后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男方去世后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

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二、哪些情况下遗产会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虽不是遗产,但具有遗产性质,可以参照遗产分配(但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分配方法是:赡养费赔偿:这是对死者生前赡养对象的赔偿,包括对老人和未成年人的赔偿,每项赔偿是有确切的金额的。

该赔偿金应该由赡养对象按照各自的赔偿金额进行分配。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事故的责任者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要支付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赔偿金,来抚慰死者家属。

那么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能算是遗产么?要怎么计算呢?今天小编就▲”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相关问题为大家做一简单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计算方法是: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

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遗产共同财产分割丈夫是否合法

遗产共同财产分割丈夫是否合法

遗产共同财产分割丈夫是否合法遗产共同财产分割丈夫是合法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死者婚前个人财产算是他的遗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但是具体的我呢题处置会有一定的限制。

遗产共同财产分割丈夫是否合法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死者婚前个人财产算是他的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遗产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分割,一人一份。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共同财产的分配在有关的法律上会有一定的限制,所以自己要积极的寻找有关的资料,从而有效的获得自己的利益,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需要有关部门的介入,因为涉及较多的利益方,所以自己要合理的进行有效的处置,维护自己的利益。

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

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

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不能进行遗产分割。

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1、死亡赔偿金不能进行遗产分割。

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对家属的补偿,而不是给死者的,不是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不能进行遗产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继承范围有哪些1、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

(2)遗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

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

(3)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

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2、遗产的范围,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遗产的继承只会针对于公民在世的个人财产才可以继承,而对于在死亡之后所赔偿的其它金额都不能归为在遗产的范围之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民法典的条款来,从而才能让其赔偿额能够给予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也是避免引起其它的纠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前妻能否获得前夫去世未分割的财产

前妻能否获得前夫去世未分割的财产

前妻能否获得前夫去世未分割的财产前夫去世未分割的财产,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

但是前夫的遗产,前妻是不能够分割的,因为不属于法定继承⼈。

除⾮前夫留有遗嘱,指定前妻继承。

关于前妻能否获得前夫去世未分割的财产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进⾏详细解答。

⼀、前妻能否获得前夫去世未分割的财产1、前夫去世未分割的财产,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

但是前夫的遗产,前妻是不能够分割的,因为不属于法定继承⼈。

除⾮前夫留有遗嘱,指定前妻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千零⼋⼗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千零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资、奖⾦、劳务报酬;(⼆)⽣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千零六⼗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个⼈财产:(⼀)⼀⽅的婚前财产;(⼆)⼀⽅因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继承的时效限制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的影响。

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财产,不让财产承受⼈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定的规制,表现在:1、对受遗赠⼈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

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

到期没有表⽰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继承⼈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起计算。

但是,⾃继承开始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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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时哪些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呢?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呢?前夫的死亡赔偿金在这次婚姻结束时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365小编就结合案例将这方面的内容整理出来,欢迎大家浏览,小编表示感谢。

案例:
我的第一个丈夫于4年前死于小煤窑塌方,之后我就跟另外6个与我同样遭遇的女人同窑主展开了一场索要抚恤金的持久战,为此把自己在镇上毛巾厂的一份工作也丢掉了。

住在隔壁的光棍汉肖某看我实在不容易,就经常主动帮我点儿忙.一来二去,两家就合并成了一家。

就在我们办证不久,我们的官司也打赢了,窑主给每家赔了3万块钱。

肖某想用这笔钱弄份小买卖干,我没答应,而是把钱一分不少,全存进了银行。

这一来可算是得罪肖某,从此以后就再没了安生日子过。

我受不了,想离婚,可又怕肖某提出来把那3万块“见一面分一半”。

他要真提出来了,我真不给他分行不行?
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这里所谓的“继承”,是指继承权的获得。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取得权的时间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这一方得到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实际占有遗产的时间虽在婚后,而能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婚前,该项遗产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非始于实际占有遗产之时。

综合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并分析,你的问题就清楚了:那3万元钱虽是你再婚后实际得到的,而继承权却是从前夫死亡之时你就拥有了。

你前夫死亡的时间是在你再婚之前,因此这项遗产毫无疑问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你本人所有,肖某没有分割的权利。

文章来源:律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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