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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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学生会章程

扬州大学学生会章程

》扬州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2010年5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本会定名为扬州大学学生会。

扬州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以倡导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主要原则和宗旨。

第二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和扬州市学生联合会,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和扬州市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1、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带领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为推进学校由“规模大校”到“内涵强校”、由“改革名校”到“质量名校”的转变而努力奋斗;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3、根据学生特点和学生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公益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品位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4、加强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团结,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作出应有的贡献;5、做好与其他院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是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宜;3、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质询和批评,并对其进行监督;4、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声誉;·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3、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任务;4、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

学生社团活动组织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组织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组织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学生社团是学生自主参与的校园活动形式,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还可以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规定对于保障学生社团正常运作、发挥其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团建立与注册学生社团的建立应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建立社团的申请材料应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范围、负责人及成员名单等。

三、社团负责人的选拔与任职社团负责人应经过选拔和评审程序,以保证社团领导层的素质。

同时,在任职期间,社团负责人应负责召开会议、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成员开展活动等。

四、社团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学校应为学生社团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但学生社团也要经过审核和申请,确保经费使用得当并符合学校相关财务规定。

五、社团活动的安全保障学生社团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学校应为社团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同时加强对社团活动场地、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六、社团活动与学业的协调学生社团活动应与学业相协调,学校可以制定一定的时间安排,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参与社团活动,同时不影响学习成绩。

七、社团活动的公平竞争与交流合作学生社团活动应鼓励公平竞争与交流合作,学校可以组织类似展览、比赛等活动,让学生社团之间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八、社团活动的后勤保障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后勤保障给学生社团,例如活动场地、器材租借等,以确保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

九、社团活动的评估与奖励学生社团活动应定期进行评估,了解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和成员进行相应的奖励,以激励他们做得更好。

十、社团活动的成果展示与推广学校可以组织相关的宣传活动,展示社团活动的成果,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社团活动,并推广优秀社团的经验和做法。

十一、社团活动的监督与考核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监督与考核,确保学生社团活动的规范与秩序。

总结: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规定是保障学生社团活动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

学生社团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组织管理办法随着高校教育的发展,学生社团活动逐渐成为学校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社团的管理和组织活动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增强团队合作能力以及丰富学校精神文化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社团活动,需要明确一些管理办法和规定。

一、学生社团的设立及管理学生社团的设立应该是有效和安全的,并且要符合学校的规定。

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审批办法,鼓励学生团体的成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学生社团应该按照学校的要求,定期提交报告,包括团队成员名单、活动计划和经费使用报告。

学校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作。

二、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和类型学生社团可以根据不同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健身类等。

学生社团的活动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活动内容可以包括大型演出、比赛、学术讲座、社工活动等多个方面,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三、学生社团的管理团队每个学生社团都应该有一支管理团队,由学生社团成员自行组织选举产生。

管理团队应该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能够统筹规划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

学校可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管理团队提升管理水平。

四、学生社团的经费管理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社团成员的自筹。

学校应该制定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规范经费的申请和使用流程。

社团成员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并在经费使用后及时报账。

学校应该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的合理利用。

五、学生社团的宣传和推广学生社团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宣传和推广的效果。

学校应该提供一定的宣传资源和支持,帮助学生社团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社团成员应该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如校园展览、演讲等,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六、学生社团的师生指导学校应该安排相关的师生担任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帮助社团成员进行活动策划和组织。

指导老师可以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分享,引导学生的思维和学习。

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引言:大学社团活动是大学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培养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了他们的专业能力,还促进了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然而,社团活动的管理亟待完善,以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

因此,本文将探讨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规定,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社团成立与注册大学学生社团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成立,并向学校相应的部门注册。

成立社团需要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计划等。

学校在审核后批准成立,并颁发相关证书。

这些规定的制定有利于学校对社团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社团的合法性和正规运行。

二、资金管理社团活动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

学校应建立健全资金申请和管理制度,规定社团活动经费的申请程序、使用范围和审批标准,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防止财务违规。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必要资源支持,如场地使用、物资调配等,以促进社团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导师指导每个社团应配备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活动策划、组织管理和团队建设。

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提供必要的学术指导和职业规划。

导师的参与有助于社团活动的专业性和可持续发展。

四、活动安全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社团活动的安全监测和应急响应。

社团活动需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如活动场地的安全检查,器材的安全使用等。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活动公告与宣传社团活动的公告与宣传是活动开展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提供统一的平台,用于社团活动信息发布和宣传,并要求社团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布活动信息。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社团活动宣传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不涉及虚假宣传和不良信息传播。

六、活动评估与奖惩机制学校应建立社团活动评估体系,对社团活动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社团活动的质量、创新性、影响力等方面。

同时,学校也要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罚机制,对违反规定的社团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维护社团活动的规范性和秩序。

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团是指在学校范围内由学生志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全日制扬州大学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以社团名义向会员收取,摊派各种费用。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丰富校园文化;(三)发挥沟通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协商对话和民主管理。

第八条学生社团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

校党委委托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共同负责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扬州大学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共同委托,全面负责学校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挂靠单位负责社团日常活动的指导并为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成立、更名、解散,必须经相应的社团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二章具体执行。

第十条校社联是院社联的上级领导,校社联对各级社团都有监督与管理权。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第十一条成立学院(含)以下的学生社团,须经学院团委审查同意后,向各学院党委申请注册登记,并送校社联备案;成立跨学院或全校性的一般学生社团,须经校团委审查问意后,到校党委宣传部申请注册登记。

学生全校性新闻、宣传社团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查,并批准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所有学生社团都必须按照具体要求,真实地填报注册登记表(内容式样见附表一)。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一、总则学生社团活动是学生自主组织的学术、艺术、体育、志愿服务等各类社团活动。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与活动,提升学生思想品德素质,促进学校的综合发展,制定本规定。

二、社团组织与管理1.社团注册(1)凡符合学校要求的社团,应向校团委提交注册申请。

(2)注册申请应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指导老师等相关信息。

(3)校团委对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于一个月内作出答复。

2.社团指导老师(1)每个社团须有专职或兼职的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发展与管理。

(2)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关经验或知识,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

3.社团成员管理(1)社团成员应具备学籍,需遵守社团规章制度,并按时参加社团活动。

(2)社团成员有义务向指导老师汇报活动进展情况,积极参与社团内的学习、交流与讨论。

三、社团活动管理1.活动计划(1)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

(2)活动计划需提前报备至校团委备案。

2.活动经费(1)社团活动经费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需报备至校团委。

(2)社团活动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确保合理使用。

3.活动场地(1)社团活动场地应提前向校园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社团成员需妥善保管活动场地设施,不得损坏或乱丢乱放。

4.活动安全(1)社团活动中,应确保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

(2)社团活动涉及危险项目的,须经过专业人员指导,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社团考核与评优1.社团考核(1)学校将定期对社团进行考核,主要考察社团的组织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

(2)社团考核成绩将作为社团注册、续期的重要依据。

2.社团评优(1)学校将每学年评选优秀社团,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励。

(2)优秀社团将在学校的宣传渠道上进行展示,鼓励其他社团向其看齐。

五、违规处罚1.社团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未按照规定注册或未按规定时间重新注册的社团。

(2)违反活动计划、经费管理、场地使用等相关规定的社团。

大学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大学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社团管理,规范社团活动,提高社团工作水平,促进校园文化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社团。

第三条社团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自主管理、民主监督;2. 实事求是、公正公开;3. 服务学生、服务学校;4. 依法依规、创新发展。

第二章社团注册与变更第四条社团注册:1. 社团成立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备明确的宗旨和活动范围;2. 社团需提交以下材料:社团名称、章程、活动计划、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指导教师同意意见等;3. 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注册。

第五条社团变更:1. 社团名称、章程、负责人等变更,需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 社团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六条社团活动:1. 社团活动应围绕学校教育目标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提高综合素质的活动;2. 社团活动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社会公德;3. 社团活动需事先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七条社团活动经费:1. 社团活动经费来源包括:社团自筹、学校资助、社会捐赠等;2. 社团活动经费使用需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开支,接受监督。

第四章社团管理第八条社团组织架构:1. 社团设立理事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2.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重大决策;3. 理事会下设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九条社团指导教师:1. 社团设立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社团开展活动,提高社团工作水平;2. 指导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热心社团工作。

第十条社团考核:1. 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社团组织建设、社团经费使用等;2. 考核结果作为社团评优评先、变更注册的重要依据。

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在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法律有关条款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经过学校批准注册,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共同志趣爱好为基础,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众性社团。

第三条凡学有余力的本校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学生社团,不得吸收校外人员参加。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拥护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校团委负责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工作。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全面负责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社团成立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服务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按照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学生成立社团,必须将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会员权利义务、主要活动内容、经费管理等)、发起人名单、筹备组人员名单、社团成立书面申请及工作设想、社团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等文字材料,报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宣布成立。

第八条关于学生社团成立的规定:一、社团发起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一般须满三十人以上方能申请成立;(二)有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三)完成制定社团章程、社团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等准备工作;(四)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二、社团申请成立程序:(一)由筹备组主要负责人持所在院系团总支介绍信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章程草案和发起人名单等相关资料;(二)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通过后,由筹备组主要负责人到校团委领取并填写《XX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一式三份,履行正式审批手续;(三)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报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成立,社团应以公告形式宣布成立。

三、学生社团组织方式由各社团自行决定,机构设置原则上应包括“一办三部”(办公室、宣传外联部、组织部和一个专业技术性部门),社团主要负责人组成情况,须报校团委备案。

四、学生社团可聘请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或本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顾问或名誉社长,但事先须征得校团委同意,由校团委颁发聘书。

大学社团的管理制度

大学社团的管理制度

大学社团的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大学社团的运行,保障社团成员的利益和权利,促进社团活动的有序开展。

以下是关于社团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第一、社团的设立:社团的设立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经学生事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成立。

社团应有明确的宗旨和活动方向,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团结性和组织能力。

第二、社团成员: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维护社团形象。

社团应建立完善的成员管理制度,明确成员权利和义务,建立与社员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

第三、社团活动:社团活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秉承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宗旨,严禁违法违纪和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

社团活动应有明确的组织安排和举办流程,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社团经费管理:社团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社团经费来源应当合法合规,禁止违规经营和挪用社团经费的行为,对经费使用需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督。

第五、社团监督:学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社团成员也应积极监督社团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总之,社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升社团治理水平、增强社团凝聚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社团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活动,共同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园发展做出贡献。

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学生社团是大学生参与校园活动、发展兴趣爱好和锻炼领导才能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确保社团活动的有序进行,学校特制定了《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学生社团的组织和管理,旨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是指由学校注册并纳入管理的、以学生自主参与为基础、开展丰富多样活动的组织。

第二条:所有学生社团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通过审批后方可正式成立。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发展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学生均有平等的加入和管理社团的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社团注册与解散第一节学生社团的注册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程序由学校设立的学生社团管理机构负责。

申请注册的社团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团章程、组织成员名单等。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申请将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社团即可正式注册。

第二节学生社团的组织结构第七条:学生社团包括领导机构和分支机构,领导机构由社长、副社长、秘书和财务等职位组成。

分支机构由不同的职能部门组成,例如宣传部、活动策划部等。

第八条:学生社团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接受会员监督、听取意见,重要事项由会员大会进行决策。

第九条:学生社团应设立财务账目,做到财务公开、透明,接受学校的监督。

第三节学生社团的解散第十条:学生社团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学校有权解散该社团。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如自行解散,应将相关事宜提前告知学校,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三章社团活动与管理第一节学生社团的活动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活动安排,开展各类学术、文化、体育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事先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和办理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应加强内外交流,与其他学校或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拓展社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学生社团在学校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发展兴趣爱好,培养领导能力,还可以提升整个学校的氛围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和有效地管理学生社团,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一、培养社团意识学校应该积极引导学生重视社团,培养他们参加社团活动的兴趣和意识。

可以通过充实社团的活动内容,提供多样化的选项,激发学生的热情。

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办社团展示和招新活动,让学生了解社团的特点和活动内容,激发他们的参与欲望。

二、建立健全的社团组织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社团组织架构,明确社团的定位和任务。

每个社团都应该有自己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明确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社团活动的要求和流程。

同时,学校还应该设立专门的社团指导老师,对社团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制定社团活动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团,学校应该制定相应的社团活动计划。

这个计划可以包括社团的年度活动规划、每月或每周的活动安排等。

通过制定明确的计划,可以让社团成员充分了解自己的任务和目标,并且提前做好准备。

同时,学校还可以根据社团的活动计划,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为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四、加强社团培训和指导为了提高社团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学校应该加强社团培训和指导工作。

可以邀请专家、教师或优秀的社团指导老师为社团成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技能和知识。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社团间交流和比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竞争动力。

五、加强社团财务管理社团的财务管理是学生社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规定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流程。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社团经费的监督和审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此外,学校还可以为社团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鼓励社团积极开展活动。

六、加强社团和学校的联系学校与社团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联系和合作关系。

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近年来,大学生社团越来越成为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活动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交友平台,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然而,一些社团组织管理不规范、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规范大学生社团管理,保障学生的权益与安全,各高校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规范管理,下面就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进行具体阐述。

一、总则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校园内学生组织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

本规定适用于大学校园内的所有有组织的学生团体及其成员,包括社团和学生会等组织。

二、社团组建和评审1.社团组建:符合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且具备一定规模、较为稳定的社团即可申请组建。

2.社团评审:新社团应于开学前向学校提交社团评审申请,有关部门审阅后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并给予相应的活动场地和资金支持;未达到申报条件的,应纠正不足,补齐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报。

三、社团活动监管1.活动审批: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必须事先向校团委申报,并经过审核、审批通过,方可进行举办。

对于具有一定风险性和特殊性质的活动,应在活动前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确保活动安全,防止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发生。

2.活动记录:社团的各项活动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对于活动涉及到人员出行、场地使用等情况应进行记录,便于日后查证,对于发生事故的情况也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3.活动后续:社团举办活动结束后,应调查整理活动效果,并参考意见反馈意见,及时地完善和改进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环节,以促进社团活动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

四、社团行为规范1.活动场地使用:社团在使用学校提供的场地时,应严格按照场地管理规范和预约使用制度进行使用,确保场地卫生整洁、设施完好,避免损坏设备或器材。

2.活动宣传:社团进行宣传活动时,应在尊重他人、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不得涉及国家领导人、政府部门及政治敏感问题。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学生社团是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提供一个平台,让学生们发掘和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展示自己的才华,并与其他志同道合的人一起交流合作。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社团,保证其良好运行和发展,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一、明确社团的定位和目标学校应该明确每个学生社团的定位和目标,让每个社团了解自己的存在意义和发展方向。

社团的定位可以根据其活动内容、目标人群以及宗旨确定,这样可以确保每个社团都有明确的发展路径,并与学校整体的教育目标相一致。

二、建立社团的评审机制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社团评审机制,对即将成立和已经存在的社团进行评审,以保证社团的质量和有效性。

评审可以包括社团的组织结构、活动规划、预算管理等方面,通过评审可以帮助社团提高运营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学校应该为社团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场地、设备、经费等。

这些资源可以帮助社团更好地开展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提供培训课程和导师指导等方式提升社团成员的综合素质。

四、设立社团指导人员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社团指导人员,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指导人员可以提供学生社团必要的咨询和指导,协助社团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社团的发展。

同时,指导人员也可以起到对学生的引导和关怀作用,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五、鼓励创新和跨学科交叉学校应该鼓励学生社团在活动策划和组织方面保持创新性和开放性,引导学生进行跨学科交叉,培养综合能力。

多元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可以让学生在社团中得到更广泛的锻炼,提高综合素质。

六、加强社团间的交流与合作学校可以组织社团间的交流与合作活动,促进不同社团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合作。

可以定期举办社团展示活动,让各个社团向其他社团展示自己的特色和成果,激发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动力,促进社团之间的良性竞争。

七、加强社团的宣传和推广学校可以通过校园媒体、社交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社团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生对社团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生社团活动是大学生们展现自我、培养个人兴趣和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平台。

然而,随着社团数量的增加和学生社团活动范围的拓展,管理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确保学生社团活动的有序开展,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

二、定义与范围学生社团活动指的是由学生主体自愿参与的、以兴趣爱好为基础的组织活动,包括学科类社团、文艺类社团、体育类社团等。

范围涵盖学生社团的组织、活动策划与执行等方面。

三、社团注册与管理学生社团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注册手续,包括填写相关资料和提交申请表。

学校要设立社团管理机构,负责审核社团注册材料,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审核结果。

四、社团指导教师每个学生社团应有1-2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协助学生开展活动。

指导教师要关心社团成员的学业和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五、活动资金管理学生社团活动资金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社团需要向学校提出活动经费申请,并提交详细的活动预算。

学校审批后,按照预算发放活动经费,并要求社团上交相关的活动经费支出报告。

六、活动场地与设备学校要为学生社团提供活动场地,并配置必要的设备。

社团活动场地要保证安全卫生,设备要保持完好,社团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整理,保持整洁。

七、活动策划与执行学生社团应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等,需向学校提交并报备。

在活动执行过程中,社团要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组织成员履行各自职责,并及时调整安排,妥善处理突发情况。

八、社团成果展示与推广学生社团在活动结束后,应向学校提交活动总结和成果展示。

学校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社团的优秀成果进行展示和推广,激发更多学生的参与热情。

九、社团评优与奖励学校要定期评选优秀社团,并给予相应奖励,以鼓励学生团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鉴于社团活动的多样性,评优标准应多元化、包容性,注重评价社团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十、监督与反馈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办法学生社团活动是大学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自我实践、交流与成长的平台。

然而,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也需要有一定的指导与管理。

本文将从活动定位、组织架构、活动宣传、财务管理、活动评估等方面展开,探讨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与管理办法。

活动定位:学生社团活动应以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大学生的需求为导向,确保活动能够充分发挥教育和培养实践能力的作用。

通过制定明确的活动定位,比如学术研究、文化艺术、公益服务等,可以帮助学生社团更好地开展活动,并且使其在同类社团中形成特色。

组织架构:学生社团活动需要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干事等,以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

主席团应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对各个部门进行协调和管理。

部门负责人则负责具体的活动策划与组织,干事则负责执行部门负责人的指令。

通过这样的组织架构,可以使得活动的执行效率提高。

活动宣传:学生社团活动需要通过宣传来提高知名度和参与度,这对于活动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宣传方式可以包括校园宣传、线上宣传、社交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

对于不同的活动,可以选择不同的宣传方式,比如海报、传单、微信公众号等。

同时,宣传内容应准确传达活动的主题和亮点,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财务管理:对于学生社团活动来说,财务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学生社团应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透明和合理。

可以设置专门的财务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经费的申请、报销以及账目的核对。

同时,还可以通过与学校、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赞助和资源支持。

活动执行:学生社团活动的执行过程中,需要关注活动的细节和安全。

活动策划者应提前了解活动场地的设施和规定,并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活动执行中还需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安全,警示学生注意有关事项,避免事故的发生。

同时,活动执行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组织和纪律,确保参与者的秩序与安全。

活动评估:学生社团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活动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提高活动质量。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范本)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范本)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推动学生社团积极健康、蓬勃有序地发展,根据***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社团章程,自愿组成并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第四条共青团委员会(以下称“校团委”)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全面管理和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

社团挂靠的二级学院、党政部门或直属单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

学生社团在服从校团委和挂靠单位指导、管理的原则下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第五条学生社团团员人数超过3人的须建立团支部,团支部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团籍的社团负责人兼任,团支部要积极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在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与管理。

校团委成立社团团工委负责统筹和管理指导社团团建。

第六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在职教职工,应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学生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一名指导教师不得同时指导2个以上学生社团。

未经批准,学生社团不得聘请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或顾问。

第七条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是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社团会员应当定期注册,按章程缴纳会费,并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有权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按照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学生社团是大学校园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发展。

然而,学生社团活动也需要一定的管理规定来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成果展示。

下面将从学生社团成立、管理机构、活动项目、管理流程、选拔与培养、经费使用、会员权益、评价与奖励、纪律处分、监督与评估、重要制度等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一、学生社团成立学生社团的成立应遵循学校相关政策和程序,如提交社团成立申请、聘请指导老师、招募核心成员等。

二、管理机构学校应设立学生社团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和评估学生社团的运行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三、活动项目学生社团活动应注重多样性和创新性,包括学术研讨、文化艺术、体育竞技、公益志愿等方面,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和兴趣。

四、管理流程学生社团管理应有明确的流程和制度,包括活动申请、审批、组织、实施和总结等环节,以确保活动的有序进行。

五、选拔与培养学生社团应通过选拔和培养有潜力和能力的成员,提高社团的组织能力和活动水平,如选拔社长、干部、培养新人等。

六、经费使用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经费使用规定,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避免浪费和滥用,同时也要为学生社团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七、会员权益学生社团应保障会员的权益,如表达意见的自由、参与决策的权利、享受社团资源的机会等,确保会员的参与和满意度。

八、评价与奖励学生社团管理部门应建立评价机制,对社团活动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价结果给予积极的奖励和鼓励,激发社团的动力和创造力。

九、纪律处分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纪律处分制度,对违反学生社团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以维护社团的良好形象和秩序。

十、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学生社团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社团的运行状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管理进行调整和改进。

十一、重要制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还包括其他重要制度,如社团换届制度、活动公告制度、成果展示制度等,以完善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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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团是指在学校范围内由学生志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全日制扬州大学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以社团名义向会员收取,摊派各种费用。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丰富校园文化;(三)发挥沟通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协商对话和民主管理。

第八条学生社团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

校党委委托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共同负责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扬州大学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共同委托,全面负责学校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挂靠单位负责社团日常活动的指导并为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成立、更名、解散,必须经相应的社团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二章具体执行。

第十条校社联是院社联的上级领导,校社联对各级社团都有监督与管理权。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第十一条成立学院(含)以下的学生社团,须经学院团委审查同意后,向各学院党委申请注册登记,并送校社联备案;成立跨学院或全校性的一般学生社团,须经校团委审查问意后,到校党委宣传部申请注册登记。

学生全校性新闻、宣传社团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查,并批准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所有学生社团都必须按照具体要求,真实地填报注册登记表(内容式样见附表一)。

第十三条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未受校纪校规处分的;(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至少二名社团指导老师(一名为管理指导老师,一名为专业指导老师);(四)有一个挂靠单位;(五)有规范的章程,包括以下事项:1.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2.学生社团类别(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3.社团活动范围;4.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办法及其权限;5.经费的来源;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章程修改程序;8.学生社团终止程序;9.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六)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四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同级社联提交下列文件并由社联备案:(一)成立申请书;(二)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三)主管部门或指导老师的推荐书;(四)学生社团的章程;(五)联系方式;(六)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七)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八)社团人数。

第十五条社联在收到本章程第十四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后报团委审查,经团委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再向相应的审批机关请求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章程中有关条例规定的;(二)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四)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五)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0人的。

第十七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团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合并成一个新社团。

学生社团的合并必须向同级社联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应的审批机关考察、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合并后的社团必须重新建立组织机构,在同级社联重新建立档案。

合并后原社团资格不再存在。

社联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动员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团合并。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的注册工作为每学年一次,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内进行。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申请注册的条件为扬州大学校内所有正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的注册工作程序如下:(一)向同级社联上交上一学年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二)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报的总结、财务报告、有关资料和学年考评记录,召开社联部长以上会议,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全面的意见,上报团委;(三)社联根据团委的批复,对符合注册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四)院社联要及时将院级社团注册情况上报校社联。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社团暂缓注册:(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二)限期整改的学生社团;(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第二十三条没有进行注册的学生社团不得以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追究该社团负责人的责任,有违法乱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申报登记,并由同级社联和团委共同商议,同意后公布公告并报校社联备案。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与活动管理第二十五条社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必须由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活动内容要积极,健康,有意义,活动的开展要有创新意识。

第二十九条社团活动必须坚持课余、自愿的原则,不得占用上课、自修、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时间。

第三十条社团活动在开展前要以书面形式(活动计划,流程,经费预算,宣传计划)向同级团委和社联申请,院级社团开展跨院校活动前要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和社联申请,在得到明确的批示同意后才可开展。

(样表式样见附表二)第三十一条所有学生社团与学校以外的部门合作开展活动的,必须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

(样表式样见附表二)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在对外联络时,必须真实署名,必须强调学生社团身份。

不得盗用社联或其他名义进行活动,不得做任何有损学校形象的事。

第三十三条院(含)以下学生社团活动结束后,须在六日内向院社联报送活动有关材料;跨学院和校级学生社团活动结束后,应在六日内向校社联提交活动有关材料。

(样表式样见附表三)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应接受学校、社联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

当学校总体安排与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社团应自觉服从校社联的统一安排。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组织机构由会员大会产生,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十六条社联有权监督会员大会。

第三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并在大会结束一周内将大会基本情况及形成的重要决议报审批机关、团委、社联备案。

(样表式样见附表四)第三十八条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在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决议通过应超过出席会议会员数的半数票,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九条出席会议的会员数必须达到会员总数一半以上,否则会员大会无效。

第四十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四)修改社团章程;(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经会员大会选举,经挂靠单位审查后产生。

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三)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四)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三条任何一个学生有权按照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四十四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执行法规、损害成员利益的。

社团成员有权向社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四十六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四十八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

第四十九条社团成员必须遵守社联和本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章学生社团自办刊物第五十条社团自办刊物必须向校党委宣传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才可发行,任何社团不得擅自发行。

第五十一条社团刊物必须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或不定期出版。

第五十二条社团刊物的办刊方针应本着为同学服务,提高我校文化氛围,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

第五十三条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任何反动,暴力,低级的内容。

第五十四条社团刊物实行编辑责任制,编辑要对发行的刊物所产生的有利和不利影响负全部责任。

第五十五条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并保证一定的发行数量,每期发行量不得低于300份。

第五十六条社团刊物资金由同级团委拨给或由商家赞助,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社团刊物上刊登广告的要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

第五十八条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查通过。

第五十九条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要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社联。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第六十条共青团江苏省委和江苏省教育厅每年对各高校学生社团进行评估,评比命名一批“江苏高校优秀社团”和“江苏高校优秀社团创建单位”。

第六十一条社联每学年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比。

表彰一批校“十佳社团”、“优秀社团”。

第六十二条“十佳社团”、“优秀社团”的具体评比办法见《扬州大学大学生“十佳社团”、“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第六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院社联在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活动的处分。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二)应当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三)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四)财务制度混乱,存在乱收费现象的;(五)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六)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七)开展活动不履行相应程序,擅自做主;(八)不及时上报社团活动材料;(九)不及时上报社团组织结构变更,成员交替情况,擅自更名而不到社联注册;(十)无故缺席社联的各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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