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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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锦丰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规定

市锦丰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规定

锦丰人民医院科研及新技术、新项目、论文奖励制度为充分调动我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努力研究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医务人员的知识更新,积极引进国内外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新项目,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打造学习型医院,创建特色专科,推动我院医疗科学技术发展,为争创“二级医院”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1. 绩效挂钩的原则。

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2. 公平竞争的原则。

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不论什么专业,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二、奖励项目设置:1. 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

①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100万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50万元;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25万元;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15万元;②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10万元;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5万元;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3万元;③获苏州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10万元;获苏州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8万元;获苏州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5万元;获苏州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3万元。

④获张家港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8万元;获张家港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5万元;获张家港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3万元;获张家港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1万元。

奖金额度为奖励给课题项目组所有成员,课题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30%。

2. 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院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医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①填补省级新技术新项目空白:每例病人奖1万元,共奖励100例;②填补苏州市级新技术新项目空白:每例病人奖5000元,共奖励100例;③填补张家港市省级新技术新项目空白:每例病人奖2000元,共奖励100例;④填补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空白:每例病人奖1000元,共奖励100例;3. 创建重点学科奖: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通过各级重点学科专业验收。

2023年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医院科室分配方案

2023年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医院科室分配方案

2023年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医院科室分配方案一、引言医院科技奖励是鼓励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积极应用科技成果,促进医院科技水平的提升和医疗质量的改善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更加科学、公正、合理地分配科技奖励,提高奖励的针对性和示范作用,本方案将在2023年按照医院各科室的贡献度确定奖励额度和范围,并根据科室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二、奖励范围本方案奖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等;2. 临床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等;3. 医疗质量提升:包括改善患者满意度、降低患者并发症率、提高医疗效果等;4. 就医环境改善:包括改善医院设施设备、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等。

三、奖励额度和调整原则1. 奖励额度:医院科技奖励总额度为X万元,具体科室的奖励额度由科室负责人按照本方案进行分配;2. 调整原则:奖励额度可根据科室的实际贡献度进行适度调整,具体调整原则如下:(1)科研成果、临床创新和医疗质量提升类奖励:根据科室相关指标的综合评价确定奖励额度;(2)就医环境改善类奖励:根据科室改善就医环境的贡献度确定奖励额度。

四、科室分配方案本方案根据医院各科室的具体情况,将科室分为临床科室和非临床科室,并根据不同科室的职能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奖励分配原则。

1. 临床科室临床科室是医院的核心科室,直接面对患者,是医院科技奖励的重点对象。

临床科室的奖励分配原则如下:(1)科研成果类奖励:根据科室的科研成果量、科研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评估,确定奖励额度;(2)临床创新类奖励:根据科室的临床创新项目数量和质量、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情况等方面评估,确定奖励额度;(3)医疗质量提升类奖励:根据科室的患者满意度、患者并发症率、医疗效果等方面评估,确定奖励额度;(4)就医环境改善类奖励:根据科室改善就医环境的投入和效果评估,确定奖励额度。

2. 非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虽然不直接接触患者,但在医院的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县级医院奖励制度细则范本

县级医院奖励制度细则范本

县级医院奖励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县级医院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级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级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第三条奖励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种类和标准第四条奖励种类:(一)突出贡献奖:在医院发展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医务人员。

(二)优秀员工奖: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

(三)技术创新奖:在医疗技术上取得重要突破的医务人员。

(四)服务质量奖: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医务人员。

(五)团队协作奖:在团队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医务人员。

第五条奖励标准:(一)突出贡献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给予名誉表彰。

(二)优秀员工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给予名誉表彰。

(三)技术创新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给予名誉表彰。

(四)服务质量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给予名誉表彰。

(五)团队协作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给予名誉表彰。

第三章奖励条件和程序第六条奖励条件:(一)突出贡献奖:在医院发展中取得国家级或省级荣誉,或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为医院赢得显著声誉的医务人员。

(二)优秀员工奖:工作态度端正,业务水平高,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医务人员。

(三)技术创新奖:在医疗技术上取得重要突破,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医务人员。

(四)服务质量奖: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受到患者广泛好评的医务人员。

(五)团队协作奖:在团队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为医院创造显著效益的医务人员。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突出贡献奖:由本人申请,科室推荐,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二)优秀员工奖:由本人申请,科室推荐,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核,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技术创新奖:由本人申请,科室推荐,科教部门组织评审,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服务质量奖:由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客服部门组织评审,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医院单项奖奖励办法

医院单项奖奖励办法

医院单项奖奖励办法单项奖分为新技术新项目奖、论文专著奖、科研奖、继续教育奖、新闻宣传奖、工作业绩奖共六项。

工作业绩奖于每月20日前,新闻宣传奖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0日前,其余奖项于次年1月15日前,各部门各科室将单项奖的缘由报考核办,由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兑现奖励。

单项奖产生办法及奖励额度如下:一、新技术新项目奖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拟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由科室或个人于12月31日之前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该项目审批规定要求的全部资料,医务科、科教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纳入下年度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次年12月10日前进行总结验收。

新技术、新项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填补省级空白,奖励5000元;新技术、新项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填补市级空白,奖励3000元;新技术、新项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填补院级空白,奖励1000元。

二、论文专著奖医院职工为第一作者,在各级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专著,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每年12月31日前由科教科统计核实报考核办,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奖励。

1.《SCI》收录的文章报销版面费。

论著每篇另奖励5万元,综述类每篇另奖励1万元,个案报道每篇另奖励0.5万元。

2.《ISTP》、《CSCD》、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文章报销版面费。

论著每篇另奖励500元。

3.科技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报销版面费,上限为2500元。

4.非核心期刊、核心期刊增刊发表的文章,每篇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

5.以医院人员为第一主编出版的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统编教材及以医院人员为第一主编出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著作(必须有ISBN书号且20万字以上),每部奖励第一主编 2000元。

三、科研奖以医院为主研单位(第一主研人)获得的科研成果奖给予奖金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励100万元。

2.国家(注1)一等奖,奖励50万元。

3.国家(注1)二等奖,奖励 40万元。

4.国家专利技术一项奖励2万(应用于临床且产生效益的实用型专利)。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制度对我院各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在通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合格后,根据技术含量高低,促进医院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医院空白,并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进行评奖。

单纯因购进设备开展的新技术,不在奖励之列。

一、新技术、新项目分类:1、一级新技术、新项目:重大新技术、新项目和一般一级新技术、新项目。

重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对医院的长远发展具有决定性的高难度临床应用技术,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对医院发展具有长远性、决定性意义的;2)能显著提高医院知名度的;3)目前国内未开展或仅有数家大医院能够开展且例数较少的;4)具有可重复性、可持续性的;5)需要多人多学科合作的、技术难度很高的;6)能够持续开展且具有重大社会效益、能体现学科国内领先水平的。

一般一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国内未曾开展的、具有一定难度的创新技术。

1、二级新技术、新项目:重大二级新技术、新项目和一般二级新技术。

重大二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省内未开展的且技术要求较高的,需要多学科合作、对医院学科建设有突破性推动意义的技术。

一般二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省内只有少数几个单位已开展,技术难度较高,对医院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创新性技术或省内尚未开展的难度一般的技术。

2、三级新技术、新项目:重要三级新技术和一般三级新技术。

重要三级新技术是指市级未开展,有一定难度且经过一定时间正规培训才能掌握的、含有创新性体现学科领先水平的技术。

一般三级新技术、新项目是医院内未开展的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性新技术。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1、受奖的新技术、新项目由实施的科室提出,并提供包括已发表论文、著作、引用证明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或各专业学会对技术能力的认定在内的相关资料。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根据新技术、新项目中创新知识的比重、技术含量的高低评定技术奖励等级。

最后报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审批。

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的奖励方案

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的奖励方案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关于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办法为推动技术进步、鼓励创新、促进医院健康长足发展、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特制定我院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1、国内外新近发明、开展,已完成我院新技术项目申报,首次应用于临床工作。

2、本地区领先、或填补我院空白、或对我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奖励办法(一)申报条件1、检查、检验类技术项目:申报当年开展满500例可申报奖励。

2、有创操作类检查技术、项目:申报当年开展满100例可申报奖励。

3、手术类或限制级诊疗技术:申报当年开展满50例可申报奖励。

4、项目已开展,但实施情况不足以满足申报条件的,经过努力达到一定数量,取得明显社会或经济效益,可以延至第二年申报。

两年开展例数应达到80例。

(二)评奖条件1、奖项设置:(1)一次性奖励,按技术的先进性、复杂性、操作难度、以及完成的例数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列四等奖项,分别为20000元、 10000元、5000元、3000元。

2、奖项标准:①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或者技术难度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5分以上,奖励20000元。

②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或技术难度达到市级领先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5分以上,奖励10000元。

③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50万元或技术难度在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

④技术项目在我院率先开展,并且评审得分85分以上,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奖金分配:项目组负责人占50%,项目组其他人员占50%。

三、申报和评审1、申报(1)新技术项目准入申报一年后,可以向医务科进行奖励申报。

(2)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申报表,奖励申请表,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报告表,内容详实。

附页说明成本/效益分析、医学伦理学论证、是否发生医疗纠纷等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住院病历要提供病案首页并打印收费票据。

医院高新技术开发奖励办法

医院高新技术开发奖励办法

医院高新技术开发奖励办法
第一条新技术开发奖励范围:凡在我院从未开展过的高新技术(包括诊疗技术、术式、治疗方法、检查技术、护理及医疗设备仪器革新技术等),属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经过实践验证为成熟的技术并确具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且开展前严格遵循《新技术准入管理办法》进行论证、申报,经院学术技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准以立项的新技术。

第二条新技术开展一年内,开展科室应做新技术临床应用分析总结报告,并在全院推广使用。

此后开展的例数不在新技术开发奖励范围内。

第三条奖励办法:科室提供项目收入核算联及原始病例资料,由科教科审核登记后,根据所开展项目的技术含量高低、风险大小及在省内的影响等因素由科学技术委员会初步确定奖励等级,并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科室不同的奖励比例。

奖金总额为该项目纯技术收入的50%、30%、10%不等。

获奖金额的50%分配给新技术开发的牵头人,余额由牵头人根据贡献大小奖励给所有参与者。

第四条为了鼓励引进高新技术,对暂不能完全独立开展而请院外有关专家指导、协助开展的技术项目,按相应奖励等级酌减执行。

第五条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开展的所有高新技术项目进行总结性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一定奖励。

第六条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实行。

医院科技奖励办法[规章制度]

医院科技奖励办法[规章制度]

*医院科技奖励办法本文档格式为WORD,若不是word文档,则说明不是原文档。

最新最全的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科学研究是促使中医药学术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培养人才的必要措施,为实施"科教兴院"战略,加快医院科学技术发展和适应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充分鼓励和调动广大医院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钻研技术奋力争先的氛围,特修订本办法,以激励员工,加速我院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

一、奖励原则:1.绩效挂钩的原则。

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2.公平竞争的原则。

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允许自由组合,择优招标竞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二、奖励项目1.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

①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100万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15万元;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13万元;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10万元;②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13万元;3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8万元;2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5万元;2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3万元;取消③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6万元;8万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2万元;4万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1万元;2万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0.5万元。

1万奖励项目组主要成员奖金额度不低于奖金总的70,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30。

2.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①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1万元;1.2万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0.5万元;0.6万②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0.6万元;0.2万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0.3万元;0.1万③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奖励0.2万元;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二等奖:奖励0.1万元;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三等奖:奖励0.05万元。

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

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

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界定
新技术、新项目指医院未开展的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核算
1(新技术、新项目绩效=[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不含人力,,,药比、医保超支,]义新技术、新项目绩效分配比例,新技术、新项目优惠政策只保持一年,。

2(新技术、新项目在开展的当年内实行单独核算〜一年核算一次。

属省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科室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到35%,属市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到30%,属院级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2%0医技按照省、市、院级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分别提高3%、2%. 1%O
3(新技术、新项目绩效的70%由科室统一分配〜30%归开展的相关个人和小组。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
1(属省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2000元〜个人奖励8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1500元〜个人奖励500元。

2(属市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1500元〜个人奖励5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300元。

3(属院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3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500元〜个人奖励200元。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创新意识,根据医院业务创新战略的总体要求和业务建设的需要,以及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新技术、新项目范围1、医疗工作中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有创新和发展的专业技术项目,包括各种新的检查、诊断、治疗技术的引进或发明,传统治疗方法的挖掘、整理和应用等。

2、护理业务创新,主要包括护理理念、护理技术、服务模式、服务方法的改进、引进或发明创新等。

3、社区服务理念、方法的创新。

4、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的新技术、新项目,包括科室管理创新、临床医疗服务流程的设计、新专科专病设置规划和诊疗规范的制定等。

二、申报与立项1、每年各科室新技术、新项目项目申报时间为10月份。

2、所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项目,必须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新技术、新项目项目实施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所填写的申请书和实施计划书,必须按照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内容包括项目开展的目标、意义、工作基础、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和阶段目标、应用前景(包括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

4、每年拟新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须经科室主任签名同意后向科教科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书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各1份,如需购置新设备,还需要递交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5、11月份所有项目先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科教科再邀请相关领导、部门和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议。

6、评议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目标和意义,已具备的条件(人员、技术力量和设施),以及医疗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尤其着重于患者的医疗安全及规范化诊断、治疗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7、立项评议通过者方可实施。

如需医院提供资金支持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才可实施。

三、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1、通过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项目涉及行政管理或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由医教科负责将项目信息通知相应部门。

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

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

**人民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技强院”的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全院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全面提高医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医院医、教、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范围:有利于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技术关键的研究;有重要应用前途及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消化、开发和创新性研究;能直接指导防病治病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第三条原则上同一年度内申请者申请项目为1项,科室可申报2项。

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可申报2项,重点学科(含扶持学科)可申报3项;已有2个在研项目者当年不能申请;在研项目属未能按计划完成的,须在该项目完成后方可再申请新项目。

第四条科教科每年集中受理一次本年度申请上级部门基金资助项目,受理起止时间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以内。

二、项目申请与评审第六条申请1、申请人必须认真和实事求是地填写《申请书》(合同书),要求立题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具体,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研究方案科学合理。

有基本的研究条件,经费预算合理,必须附有查新证明。

涉及实验动物需注明动物来源及其实验环境合格证情况。

2、科室主任组织人员就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资助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能否保证其基本工作条件和研究工作时间等进行评议、筛选,提出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科教科。

第七条评审1、科教科对受理的项目《申请书》先进行形式审查,然后根据项目内容报送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最后提交院技术委员会进行评选,根据投票结果择优支持。

同等条件下,重点学科(含扶持学科)、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和曾经出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课题优先上报。

2、评审专家应以认真负责的科学态度,进行公正的评审投票,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遵循回避原则,切实保护申请人和评审专家的权益。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制度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1、医院鼓励医护人员引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医院竞争力,但必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能产生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科室应结合实际需求,于每年12月组织科内成员对下年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向医教部提交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经医教部审查后报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论证,对于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医院行文下发各科室执行。

如果为II类及以上技术项目由医教部组织填报四川省XX 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经批准后开展。

3、申报时应写清项目主要负责人、协作单位、所需设备及效益分析。

可行性论证及保障患者安全措施及风险处置预案。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医院执业登记许可范围。

5、对于新开展手术,要求前5例按医院重大、特殊手术进行审批,并完善相关知情同意签字手续。

6、职能部门及科室每半年对开展新技术、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疗效、效益追踪、提出改进意见。

7、医院每年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审,并给予奖励。

8、医教部对每项新技术建立档案资料。

2、终止新技术、新项目制度1、新技术、新项目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者,必须无条件终止。

2、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须终止(1)技术力量上不能保证开展项目的医疗安全(例如:人员培训不到位、操作不熟练)。

(2)设备不到位,设备的安全性能不能保证开展的新项目的安全。

(3)科室设施不能保证开展新项目的安全。

(4)经临床运用因费用过高,患者不能接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低下。

(5)经临床运用后,临床效果不明显。

(6)、在开展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害或致残,甚至死亡者。

(7)、出现医疗事故。

(8)、出现医疗纠纷,必须及时报告医教部,医教部报分管院长或院长,由医教部组织相关人员(院内院外专家)讨论研究决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开展。

3、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定期的总结分析,疗效评估,及时报告医教部,如未进行此项工作者,必须终止。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规定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规定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鼓励临床各科室、医技科室在严格执行诊疗常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有利于病人诊治的新技术、新项目,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技术在临床的应用,保障医疗安全,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2.标准2.1 工作规范。

2.1.1 新技术、新项目范围; 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国内外已经开展,而本院尚未开展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或项目。

2.1.1.1 试剂、药品、生物制品类:2.1.1.1.1 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等;2.1.1.1.2 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2.1.2 器械、设备类:2.1.2.1 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等;2.1.2.2 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2.1.3 临床诊疗科目类: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等。

2.1.3.1 开设新的专业、专科;2.1.3.2 开展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新的手术等;2.1.3.3 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2.1.3.4 常规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2.1.3.5 超出当前诊疗常规规定范围的其他技术业务。

2.2 应申报类目和接受部门。

2.2.1 凡申请国家、省、市临床科研课题立项,向科研信息部申报,并到医务部备案(已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各类科技、科研成果奖的项目及已获得院级临床医疗成果奖的项目,不属于本奖项申报范围)。

2.2.2 除上述类目,凡各科室要求开展的各项临床项目,均向医务部申请备案,包括:2.2.2.1 接受外单位委托本院设计的临床治疗项目;2.2.2.2 与外单位合作的临床项目;2.2.2.3 任何临床实验,进入临床观察病人阶段的研究项目(至少在预定进行试验前1个月);2.2.2.4 本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事先1个月报);2.2.2.5 新开展的创伤性检查项目;2.2.2.6 邀请国内、国外、市内专家,来院进行示教诊疗项目以及具有培训性质的诊疗技术学习班(事先1个月报);2.2.2.7 邀请国外专家由院办报市卫生局审批。

【县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的新技术

【县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的新技术

【县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医疗行业的新技术各科室: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学科发展,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四川省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现全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次修订)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3、新技术、新项目收费申报备案表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购买设备、器械申请审核表xx县人民医院20xx年7月30日附件1xx县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次修订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规范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学科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四川省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本办法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医院新开展的、尚未使用的包含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伦理道德、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医疗技术项目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疗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第四条管理组织和职责1、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审查、鉴定审批、动态监管、验收审核;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监督评价、中止、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等管理规定;负责对实施新技术、新项目的人员的技术授权和动态监管;负责对新技术项目实施过程的督查与持续改进。

新技术新业务奖励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奖励制度

医院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奖励制度二〇一〇年五月。

医院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奖励制度一、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是科技兴院的战略要求,是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及核心竞争力的基本保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条件:1、获奖项目必须符合新技术,新项目的标准,具体指在国内外开展或成熟的,在本院没有实施过的业务技术。

2、开展前必须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新技术准入制度办理好审批手续。

3、独立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 邀请专家来院协助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并在院内临床工作中广泛推广,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达到一定例数。

三、院新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全面监督管理,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开展。

四、成功开展后的奖励依照下列标准执行:1、对于探索使用技术,指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使用技术(高难度、高技术),指需要一定条件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其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的常规诊疗项目。

第五条:每年度8月,院新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年度新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鉴定评审,评审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经医务科查实后,出具现金奖励证明。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一等奖项目负责人奖励现金5000元,院内表彰,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资格的医师直接聘用。

2、二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院内表彰。

3、三等奖奖励现金1000元,院内表彰。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务科。

第七条:本制度经院领导研究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医务科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医院增强综合实力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增强医院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及分级分类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 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 ),本院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和尚未开展过的项目,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一)新技术、新项目范围1、医疗工作中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有创新和发展的专业技术项目,包括各种新的检查、诊断、治疗技术的引进或发明,传统治疗方法的挖掘、整理和应用等。

2、护理业务创新,主要包括护理理念、护理技术、服务模式、服务方法的改进、引进或发明创新等。

3、社区服务理念、方法的创新。

4、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的新技术、新项目,包括科室管理创新、临床医疗服务流程的设计、新专科专病设置规划和诊疗规范的制定等。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级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级、省级、市级、院级。

1、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手段。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手段。

3、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手段4、院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手段。

(三)新医疗技术的分类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使用技术( 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评审奖励规定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评审奖励规定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评审奖励规定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新技术、新项目评审奖励规定1、申请评选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必须符合:(1)凡引进推广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必须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等。

(2)医疗新技术项目的开展必须在医务部报告,填写《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获准后进行。

(3)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地向患者和患者家属说明本项目的目的性、科学性、适应症和应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在患者和家属知情和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履行签字手续。

(4)在实施新技术与新疗法时,做好人员技术上的防范准备,一般应由副主任医师或中级职称的科主任、研究生、特培生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5)医务部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

科室实施新技术,新项目诊疗后,一年内由医务部组织院内相关专家对该项目的持续开展、应用结果再次评价审定,给予能否继续应用或未持续开展项目奖励金额退赔医院的裁定。

(6)属紧急救治病人或外请专家开展的医疗新技术,在医务部报批备案后,次年可进行评奖。

(7)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报批工作视为评奖的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主要成员自行排定顺序。

2、须由权威部门查新报告。

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必须是由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完成。

4、年终由所在科室将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5、医务部组织院内相关专家对申报技术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取前20位,评出一等奖3 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7名、奖励3000元;三等奖10名,奖励1000元,并将一等奖立项,作为申报医院科技成果必备条件。

知丁。

XX县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评审办法

XX县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评审办法

XX县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积极引进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促进医学科技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XX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人才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

第三条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医学新技术是指成熟、适用、先进,在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工作中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填补院内空白,符合知识产权要求的新技术、新项目。

第六条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申报基本条件:(一)依靠本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设施条件。

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有本单位职工完成。

(二)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且已在本单位实施6个月以上。

(三)积累了足以证明本单位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一般不少于10例),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符合医学伦理原则。

第七条下列情况不属于申报范围:(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属落后、淘汰技术,不宜再行使用。

(二)引进的技术未得到同行公认,有明显争议,或引进的技术尚不成熟,不能广泛推广应用。

(三)单纯依靠引进的设备、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新技术工作,技术难度不高。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八条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九条申报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由项目负责人(主要完成人)填写《XX县医学新技术新项目评奖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县卫生健康局。

第十条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发表的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

涉及医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

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装袋。

第十一条每个项目的完成人一般不超过五位,按照贡献大小的排序,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的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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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人民医院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及论文
奖励暂行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努力研究与开发创新的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新项目,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打造学习型医院,实现科技兴院,推动我院医疗科学技术发展,为争创“二级甲等医院”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及相关奖项。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医学新技术是指成熟、适用、先进,在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工作中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填
补院内空白,符合知识产权要求的新技术、新项目。

第三条开展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引用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学伦理原则,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论证通过,并按
规定批准后实施,由医务科对项目开展例数、质量、安全、
效果、费用等内容进行全程管理。

引进的医学新技术必须为
在国内外应用的医学新技术。

依靠我院的技术力量和设施条
件,能够成为常规开展的服务项目,能够证明本单位可熟
练掌握该项技术,并拥有很好的病源量。

能够取得不错的社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医院鼓励护理、临床、医技等专业科室和个人积极引进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经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新技
术、新项目,医院将给予必要的硬件建设和工作经费的支持。

第五条医学新技术引进项目必须由项目引进科室申请,提供真实可靠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技术分析报告、相关
应用的论文、推广应用证明、技术项目效益分析报告。

申请
材料医务科初审后报送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评审。

第六条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属州内首次引进,关键技术水平处于市州领先水平,
熟练掌握新技术并达到原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取得明显的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等奖:属县首次引进,关键技术水平处于县内领先水平,
熟练掌握新技术并达到原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取得一定的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等奖:属院内首次引进,主要是引进医疗适宜技术,在医
疗服务中应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我院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采取每年评审一次,由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在院内公布获奖项目。

第八条奖金的分配原则:按奖金总额的75%以上应发给主要完成者(前三位),第一完成者所获奖金应不低于奖金总额的
50%。

确定直接参与该项目的其他人员,由科室视情况给予
奖励。

(看看是否需要修改)
第九条奖励项目。

对各科室及医技人员在医疗工作中、争创“二级”
医院过程中的科研创新成果,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创建
重点科室,发表的论文等给予以下奖励:
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
予以项目引进科室和项目主要完成人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科室800元、600元和400元。

二、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得各级科
技进步奖。

获得省级、市级、县级科技进步奖的,分别奖励
三、每个项目1000元、800元和600元。

四、创建重点科室奖“对通过省级、市级、县级重点专科验收的
科室,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五、争创“二级”奖:对已达到二级医院评审标准的科室,科室
奖金在原有的基础上上浮5%。

六、论文发表奖:对在省级以上医学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除报销论文发表费外,国家级和省级论文每篇分别奖励500
元和300元。

第十一条下列情况不属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范围。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属落后、淘汰技术,
不宜再行使用。

2、引进的技术未得到同行公认,有明显争议,或引进的技术
尚不成熟,不能广泛推广应用。

3、单纯依靠引进的设备、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新技术工作,
技术难度不高。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奖励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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