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
中国古代妇女的裹脚传统
中国古代妇女的裹脚传统中国古代女性以小脚为美,所以中国古代妇女流行裹脚。
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赏和赞美。
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
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
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
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
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缠足这一陋习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
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
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恐怖习俗-缠足
世界十大被遗弃的恐怖习俗---缠足
在大约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
此项风俗始于十世纪,终于二十世纪早期被废弃。
缠足是指,大约在女孩儿六岁或是更早时,将她们的脚用布条缠紧,这样做她们的脚就不会按照正常情况长大:然后,为了重新塑型,他们将脚打碎变得严重畸形。
一般缠足的脚不会超过4—6英寸(约10——15厘米)。
这就是如今一些上了年纪的中国女性残障(无行走能力)的重要原因。
第一,把两只脚都浸泡在混有药草和动物血液的温水里。
这种混合药剂使得肌肉松弛易塑。
随后将她们的指甲剥
去以防止术后的内部感染。
以上步骤都是为接下来真
正的缠足作准备。
第二,现在进入塑造“优美线条”的阶段,首先准备丝质或棉质绷带,大约长10英尺、宽2英寸,也把它浸泡
在先前准备的混合药剂里。
第三,然后把每没一只打碎的脚趾用湿绷带缠好,这些湿绷带在变干过程中不断束紧,然后逐渐收紧至脚跟。
第四,制作鞋子时,为了更适合于缠足而大幅度缩减鞋子大小。
古代所有女人都裹脚缠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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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古代所有女人都裹脚缠足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古代所有女人都裹脚缠足吗不是古代所有女人都缠足的。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
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
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
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
“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
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
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
《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
清朝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
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
清政府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
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
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清政府掌握政权,满族又无缠足之俗,故视汉人缠足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
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
康熙元年(1662年)再次规定: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
中国古代女子缠足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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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的由来
❖金莲得名于南朝齐 东昏侯的潘妃步步 生莲花的故事。
❖小脚之所以称之为 金莲,应该从佛教 文化中的莲花方面 加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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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流行的社会根源
其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 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 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 贞操的目的。 其二: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 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 其三:裹脚的起源与统治者相关。 其四: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 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 玩小脚成为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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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不一
神话传说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 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 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 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 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 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 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 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的由来
缠足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 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 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 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 ?却始终是一个谜。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 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 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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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深思
缠足-产生于封建礼教观念
缠足与中国封建传说的礼教观念也存在着密不可 分的关系。 中国的封建统治一直是以家族 统治为基础,由封 建的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归和道德标准,充 满了对女性的歧视与压迫,突出了男性权益。如 过去所提倡的“三从四德”、“夫为妻纲”等封 建礼教就给缠足风的兴起创造了社会前提。这种 封建礼教到宋代,对妇女的束缚更加残酷,至明 清理学更是达登峰造极,这与缠足风俗的产生与 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清末民初缠足妇女的故事
清末民初缠足妇女的故事在中国的历史中,有一个久远而残酷的传统——缠足。
这个传统在清末民初时期达到了顶峰,成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一大特色。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您讲述一些关于清末民初缠足妇女的故事,以展现这一传统带来的苦难和对妇女生活的影响。
1. 缠足的起源清末民初缠足现象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10世纪左右。
当时,北宋朝的贵族妇女开始以缠足的方式来彰显自己的阶层地位。
这一习俗逐渐传播开来,并在后来的明清时期渗透到了普通百姓中。
2. 缠足的工艺和哲学缠足过程中,女性的脚会被包裹在绷带或布料中,以保持其小巧纤细。
这一过程非常痛苦且漫长,往往需要数年甚至十余年的时间。
缠足不仅仅是为了美观,也被视为一种对女性气质的培养和礼仪的体现。
尽管这是一种残酷的做法,但当时社会普遍认同。
3. 缠足妇女的生活缠足后的妇女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她们不再能进行日常活动,比如跑步、跳跃和长跑。
这意味着她们的行动受到了严重的限制,甚至无法离开自己的家园。
此外,缠足也会导致严重的脚趾疼痛和行走困难,给妇女们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困扰。
4. 缠足的社会影响清末民初时期,缠足不仅仅是妇女个人的遭遇,更是整个社会的反映。
它成为了中国封建思想、妇女地位和家族观念的重要标志。
缠足妇女被视为乖巧、柔弱和易于控制的象征,而男性则被认为是家庭和社会的主导者。
5. 反对缠足运动的兴起随着现代思潮的传入,一些知识分子开始质疑和反对缠足这一传统。
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对妇女的虐待和束缚,妇女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
于是,一些人开始积极参与反对缠足运动,试图改变这一传统。
6. 缠足传统的逐渐消失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缠足传统逐渐式微。
新时代的涌现逐渐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与观念,妇女们也开始争取自己的权益和地位。
终于,在20世纪初,清末民初缠足传统正式被废除,给妇女带来了解脱。
通过以上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清末民初缠足妇女的苦难和生活的限制。
这个传统不仅是对妇女权益的侵犯,也是整个中国社会落后和封建思想的体现。
裹足
五、发展变迁
• 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 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 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 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 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 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 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 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 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 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 由二色合成。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 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 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四、裹足原因探析
• 1.从文化的视角看,裹足之所以能在宋元明清流行不衰,是由于传统农 业到了后期,孕育出大量城市商镇,原先在农村下田劳动的妇女,进入城 市商镇以后,家庭经济来源由丈夫经商、入仕等途径解决,妇女在家里 专心带养子女和从事家务,尤其有钱有势人的家庭,妇女过着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的生活。妇女丧失了经济独立的生活能力,只能随男子的好恶 而好恶。商业社会又滋生专门为男子服务的茶楼酒馆及娱乐消遣的歌 伎娟女,小足的女子步行起来婀娜多姿,成为男性畸形欣赏的玩物,一旦 形成了风气,是很难立即扭转的。 • 2. “时尚”(Fashion)的威力是不可言喻、无法抵挡的,每个时代都有建 立在它自己的经济文化基础上的时尚。宋元明清的裹足之风,也是那个 时代的“时尚”。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孕育出来的上层文化时尚 之一,就是对女子提倡骨瘦如柴、身材高挑的时装模特和选美小姐,在 这种波及全球性的时尚带动下,所有的女孩都一高风怕发胖,饿肚皮,闹 减肥,想增高。(游修龄.《红楼梦》女子不裹足——农耕文化和游猎 文化的较量[J].古今农业.2002(1))
•
对所有调查对象畸形足形态进行比较分析后发 现,在山东、云南、陕西地区所调查的缠足妇女 畸形形态类似,双足呈“跟行足”畸形,以跟行 足步态行走;在福建地区所调查的缠足妇女双足 呈“马蹄足畸形”,以马蹄足步态行走。其中跟 行足型广泛存在于中国绝大多数地区,病例调查 中山东、云南、陕西的缠足妇女都属于此种类型; 马蹄足型存在于福建、台湾等地。(秦为径《中 国四省部分地区现存缠足畸形抽样调查》)
三寸金莲诗词
三寸金莲诗词
三寸金莲,又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通过对女性脚部的强制束缚,使其变成畸形的小脚。
这种陋习在中国历史上持续了数百年,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在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女性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而三寸金莲则是男性对女性身体的一种束缚和摧残。
这种陋习不仅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更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地位。
在文学作品中,三寸金莲常常被用作一种象征,代表了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束缚和压迫。
许多诗人通过诗词来表达对这一陋习的痛恨和对女性的同情。
以下是几首关于三寸金莲的诗词:
《金莲叹》
三寸金莲步轻摇,玉碎花容泪满袍。
苦海无涯终有尽,谁言缠足无妙招。
《缠足吟》
红颜血泪染金莲,玉足蜷曲似弓弯。
莫道人间无正义,缠足自缚是何年。
《叹金莲》
小脚伶仃步若飞,红颜血泪染香泥。
金莲缠足悲无尽,千古恨事有谁知。
这些诗词表达了对三寸金莲这一陋习的痛恨和对女性的同情。
三寸金莲不仅仅是对女性身体的摧残,更是对女性精神的压迫和束缚。
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历史上的这一陋习,尊重女性的权利和尊严,努力创造一个平等、自由、和谐的社会环境。
缠足的由来 古代女子裹小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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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由来古代女子裹小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缠足的由来: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
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
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
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
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
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 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
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
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1。
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
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中国妇女缠足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习俗,自10世纪起,开始流行于中国北方地区,尤其在中国南方长盛不衰,直到20世纪初才逐渐废止。
这一习俗几乎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之一。
然而,妇女缠足的历史却充满了争议和探讨。
妇女缠足的起源可追溯到10世纪的五代时期。
当时,女性缠足并非受到社会规范的要求,而是出于个人的审美标准和追求。
相传当时的舅妈李氏缠足后,春蚕破茧时向她的丈夫展示,“玉骨丁宁”的足部纤巧而曼妙,深深迷倒了她的丈夫。
这一事件被誉为缠足的始祖。
随着时间的推移,妇女缠足的风气逐渐在北方地区蔓延。
妇女缠足主要是通过束缚女性的足部骨骼来阻断其生长,使足部呈现出小巧、纤细的形态。
一般来说,女婴在十来岁时开始缠足,足绑大约持续两、三年,直到足部完全束缚和弯曲为止。
这个过程中常常伴随着疼痛和感染,但女性们却无怨无悔地承受。
妇女缠足的理论支持者主张,小脚能够使女性更加妖娆,体现妇德和家庭美德。
而且,小脚也被认为是不受世俗纷扰的象征,因为这些缠足的女性基本上被限制在家庭内,不能外出工作或参与社交活动。
缠足被视为巴金式的束缚,代表了封建社会的压迫和歧视。
然而,在现代来看,妇女缠足已经被广泛批评。
这种传统习俗被认为是对女性权利和自由的剥夺,严重违反了人身尊严和人权。
妇女缠足难以为现代女性提供任何实际价值,反而造成了许多身体健康问题。
缠足导致足部骨骼和关节变形,行走不便,甚至很难进行正常的生活活动。
为了废除这一传统习俗,中国妇女从19世纪末开始发起了多次反对运动。
这些妇女组织了示威游行,呼吁废除缠足,并争取妇女平等的权利。
在这些持续不断的努力下,妇女缠足逐渐开始消失。
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一项禁止缠足的法令,这标志着妇女缠足的合法化。
然而,即使法律已经废除,习俗的彻底消失仍需要时间。
妇女缠足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它既是对家庭美德和传统价值的体现,又是对女性权益和健康的伤害。
如今,妇女缠足已经成为了过去的象征,在当代社会被全面禁止。
缠足
含义:旧时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
女子以布帛紧束双足,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成弓状,以此为美。
起源:据说,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解放,废除:最早公开宣扬“戒缠足”的,是美国传教士林乐知(Alle n,Young John)主编的《万国公报》。
仅从1875年到1878年,该报就发表了多篇文章,力劝女性不要缠足,并以近代生理学、骨科学知识讲解缠足对人身体的危害。
其中有文章特别指出缠足对下层劳动妇女尤其有害,因为富家女“无奔走劳瘁之忧”,而贫家妇女则要担负繁重的家务、生产劳动。
这些文章,在社会上开始产生一些影响。
1877年,厦门一教会牧师在教民中创立“戒缠足会”,这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倡导、并不缠足的组织。
但由于是外国人组织,并只限于教民,所以此会社会影响有限。
1882年,北上赶考的康有为路过上海购买大量“西学”书报,《万国公报》中有关缠足的文章使他深受启发,回乡后即开始戒缠足活动。
1895年,一位英商之妻立德夫人(Little,Archibald)联合一些在华的西方妇女在上海设立“天足会”,并很快就发展成为一个在各地建立分会的全国性团体。
“天足会”鼓励中国妇女参加,并且在成立初就明定宗旨希望今后能由中国人办理,并决定待中国风气开化后,西方人将退出此运动。
“天足会”的成立使华人社会深受震动,对清末的不缠足运动起了重要作用。
1896年,维新运动正在兴起,国人开始对“新学”产生浓厚兴趣,成立了大量研习新学的社团,其中有人冲破巨大障碍,在广东、四川个别地方成立戒缠足会。
虽然人数很少,但表明了中国人在妇女解放问题上的觉醒。
1897年春,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人士发起成立上海不缠足会,宣布以上海为全国的总会,号召各地成立分会;风行一时的维新派报纸《时务报》也刊登一些戒缠足的文章。
缠足的教程
缠足的教程
缠足是一种古代中国的传统习俗,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女性在社会中更符合当时的审美标准。
本教程将为大家介绍缠足的过程,以及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步骤一:准备工作
1. 准备一双合适的布鞋和细长的布条。
2. 将脚浸泡在温水中,以软化脚部皮肤。
步骤二:缠绑布条
1. 将布条从脚后跟部分开始,先盘绕于脚踝处,然后逐渐向上方缠绕。
2. 缠绕时要注意用力均匀,不要过紧或过松。
3. 根据个人需求,可以选择将绑脚的布条盘绕到小腿中部或更高的位置。
步骤三:保持和修整
1. 每天都要坚持缠绕脚部,保持布条的牢固度。
2. 每隔数天,可以调整布条的松紧度,以适应脚部的变化。
3. 注意脚的舒适度,如果出现严重的不适感,应及时松开缠绑。
步骤四:后续护理
1. 每天洗脚后,要将布条解绑,让脚部得到放松。
2. 合理保养脚部皮肤,定期进行按摩和保湿。
需要注意的事项:
1. 缠足是一种令人痛苦且有害的做法,会对女性的健康和生活
产生负面影响。
2. 在现代社会,缠足已不被鼓励和认可,因其对女性健康的损害。
3. 以上教程仅供了解历史文化,不鼓励实施缠足行为。
希望以上的介绍对大家了解缠足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珍爱自己的健康与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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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
一、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
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
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
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可是,到了清代,却禁止女子缠足了,因为满族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陋俗。
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
顺治二年后,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
以后,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于是缠足又风靡全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连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了。
拥有“三寸金莲”的小脚贵族女人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
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
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有的画是男女双方全裸交合,身体的一切都可以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露双足的,即使在性交也穿着三寸金莲鞋,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生活常识分享。
中国独有的文化现象--缠足
中国独有的文化现象----缠足缠足现象始于五代时期。
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
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
过去的女孩-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指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
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
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
在五代之前,即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
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
到清朝。
缠足之风大盛,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
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
由于小脚“香艳欲绝”。
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他竟将小脚的玩法归纳出了48种之多。
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
可以说,在古代小脚是女人除阴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
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
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
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他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
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
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
古代对美脚的评判标准
古代对美脚的评判标准
在古代,对美脚的评判标准主要是缠足,即把女子的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得又小又尖,被视为一种美的标准。
缠足的起源和演变:
缠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朝,但是真正开始流行是在宋朝。
当时上层社会开始流行这一习俗,并逐渐传播到民间。
缠足的过程非常痛苦,需要用布帛紧紧地包裹住脚,使脚变得细长。
这种做法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是被视为一种美的标准。
在元朝和明朝时期,缠足进一步流行,并成为了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
只有上层社会的女性才会缠足,而底层社会的女性则不会。
缠足成为了女性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也被视为一种文化和传统的表现。
在清朝时期,缠足进一步普及,成为了整个社会对女性美的标准。
女性为了追求美,纷纷缠足,尽管这会对她们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
在现代社会,缠足已经被视为一种不健康和病态的习俗。
虽然已经不再流行,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坚持缠足,并认为这是一种美的标准。
这种观念需要被摒弃,因为美应该是健康和自然的。
中国古代女人的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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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目的在限制脚的成长,并把已成长的脚拗折弯曲,所以 缠足的年龄自然是愈小愈好,愈小脚愈软愈容易裹小,但是太早 裹足,又怕它脚裹好了不会走路,也怕她年纪太小,无法忍痛。 • 缠足 一般都在妇女会走路以后才开始裹脚,在中国生下来就 算是一岁,平均会走的时候是三岁,让脚发育一年,到了四五岁 的时候就有人开始裹脚,四五岁其实依西方的算法不过是三四岁。 各地风俗不同裹脚的年龄也有不同。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 一种陋习,即把女子 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 来,使其变成为又小 又尖的“三寸金莲”。 • “三寸金莲”也一 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 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
缠足是中国20世纪初以 前的一种风俗。女子自幼 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 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 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 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 但自清朝末期起,汉族民 众开始认为是对妇女的一”是如何练出的??
• A缠足前需要准备的物品: • B盛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干净,将大拇 趾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 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再用布加 上香料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 这一个时期可以从几天到两个月左右。 • C两个月后在重裹一次,越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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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时,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 通称。 •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只有上层女人才裹脚。 •元代末年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 •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这时期,对 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 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清代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 纷缠足。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脚的形状、大小成 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将会直接影响到终身大事。“三寸金 莲”深入人心。 •胡应麟:“妇人缠足, 皆五代唐末始之, 盛于宋,极于元, 而又盛于今。”
【浅析中国古代女子缠足】男雌服做女子变妆缠足穿耳嫁
【浅析中国古代女子缠足】男雌服做女子变妆缠足穿耳嫁缠足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正是所谓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方面,缠足可谓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它历经千年,蔓延广泛。
上世纪50年代,这种变态的审美标准才彻底消亡。
从古到今,围绕妇女裹足与放足的斗争一波三折,它给中国女性在身体与心理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双重摧残,也使人们对其发生的内外动因产生了深深的思索。
一、缠足的由来一般认为缠足起源于五代时南唐,南唐后主李煜有个名为�娘的嫔妃,纤丽善舞,体态轻盈,娇小玲珑。
李后主命人作金莲高六尺,用珍宝装饰,并系以细带,中间做品色瑞莲。
然后叫�娘用帛将足缠绕,穿着素袜,在莲中跳舞,屈身如新月,回旋如凌云,令人耳目一新。
有人以诗赞美:“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
”从此,女子均以缠足为美,并把“三寸金莲”作为一种审美标准。
二、缠足的历史发展由于小脚的审美观念和宫中的缠足倡导,传入民间便蔚然成风。
宋代,诗人苏东坡《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这说明,在宋代的确出现缠足习俗,发展到南宋时期,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以至南宋末年,“小脚”则已成为妇女的通称。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不但不反对汉人的缠足,相反还持支持的态度。
这样,就更助长了缠足之风,在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明朝末年张献忠进占四川,大刖妇女脚小,以至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
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只好罢禁。
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
缠足
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继续纤
小。明代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
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
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 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三寸金莲”一词代表赞美女性脚美
的名词。而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
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
பைடு நூலகம்
1912年3月13日孙中山发布命令通全国劝禁缠足,不缠足 运动在全国展开。各地方政府采取种种具体措施实行“放 足”。提出“不要小脚女为妻”的口号,甚至规定“二十五 岁以下小足女子,不准在马路上行走”等方式促使女子脚之 解放。“缠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 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偏远乡村地区。但放足运动也受 到不小的嘲弄。1929年国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并派专员
缠足
授课:李燕婷
缠足是中国古代乃至近代的一种习俗,即把女
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
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
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缠足时代,大
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
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据考证,缠足兴起于北宋。宋代的缠足
督查落实。中国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
至1950年代以后。
缠足
金莲的保养
各地足形概况
• 江苏扬州脚——细长纤直 • 浙江宁波脚——短小背隆,圆如 马蹄 • 湖南益阳脚——纤瘦短小,脚背 平直 • 广东顺德脚——短小尖生 • 山西大同脚——能合“瘦、小、 尖、弯、香、软、正”七字律的很多, 是全国最知名的小脚。 • 闽台小脚——短小、跟粗背凸 • 苏州脚——尖端微翘,脚身肥
缠足
政教1001 张晨园
•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 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 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 狭长的布袋,将妇女 的足踝紧紧缚住,从 而使肌骨变态,脚形 纤小屈曲,以符合当 时的审美观。在缠足 时代,绝大多数妇女 大约从四、五岁起便 开始裹脚,一直到成 年之后,骨骼定型, 方能将布带解开;也 有终身缠裹,直到老 死之日。
缠足流行的社会根源
• 其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 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 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 • 其二: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 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 为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 • 其三: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在五代以前,虽 然也有过缠足的记载,如“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等 等,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一点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 起舞时婀娜多姿,而并未折骨缠裹,使脚弯成弓型。裹脚 的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 • 其四: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 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
•缠足前需要准备的物品
1.蓝色的裹布六条。大约要八尺到十尺以上,裹布 要比一般的长且要浆好,缠到脚上才不会挤出皱折。 • 2.平底鞋五双。鞋形稍带尖,鞋子大小宽窄要能随 着缠脚的过程慢慢缝小、缝瘦。 • 3.睡鞋两三双。睡觉时穿着,可防裹布松开来。 • 4.针线。裹布缠妥后,把裹布的缝及裹布的头密密 缝好。 • 5.棉花。缠足时脚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时用棉花垫 着,免得把脚磨破生鸡眼。 • 6.脚盆及热水。缠足前用温水洗脚。 • 7.小剪刀,修脚趾甲及鸡眼之用。
有关缠足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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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实用版)
目录
1.缠足的历史背景
2.缠足的残忍过程
3.缠足对女性生活的影响
4.缠足的废除及现代反思
正文
有关缠足的书籍揭示了这一历史陋习的残忍过程和对女性生活的严
重影响。
缠足,又称裹足,是中国古代一种对女性实施的残忍身体伤害,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 10 世纪。
缠足的过程非常残忍。
女孩在四五岁时开始缠足,要用力弯曲她们的脚趾,使脚底凹陷,并用布条紧紧缠住。
这个过程非常痛苦,许多女孩因此感染或致残。
然而,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时却被认为是美丽和尊贵的象征。
缠足对女性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由于脚部畸形,缠足的女性行走困难,生活不便。
她们往往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只能依赖家庭成员生活。
因此,缠足的女性在社会地位和经济独立方面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幸运的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缠足这种陋习在 20 世纪初被废除。
中华民国政府颁布法令,禁止缠足,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
自此,女性的脚得以解放,生活变得更加自由和独立。
现代社会对缠足的反思让我们认识到,这一陋习是封建社会对女性压迫和剥削的象征。
缠足的废除不仅使女性身体得到解放,更是女性地位提高和权益保障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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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缠足起于何时,许多人有过考证。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引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用金子凿成莲花让她在上面走,叫“步步生莲花”,但没有讲她的脚小。
《古乐府》、《玉台新咏》都是六朝词人的艳词,它们写女人容色的姝丽,妆饰的奢华,还写到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却从未写到缠足。
唐代如杜牧之、李白、李商隐等的诗,包括好些写闺帏的诗,也没能找到缠足的描写。
一直到南唐李后主时有一位宫嫔娘,是漂亮的小个子,又特别善舞。
李煜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金莲中作品色瑞莲,让娘用布缠脚,把脚缠得小而且弓起来成新月状,穿上素袜,在莲中跳舞。
唐镐有诗“莲中花更好,云里影长断”句,描写的就是娘。
经她一宣传,闺秀们纷纷学习,脚以纤细成弓形为妙,遂成为时髦,就像现在姑娘们时兴烫发穿高跟鞋乃至隆胸那样,一直传了下来。
但也有缠足始于汉一说。
此说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二《事原》)。
作者既承认“陶宗仪之说未为无见”,同时又据汉《杂事秘辛》中“保林吴女句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于禁中”这段话判断说,“汉尺小,八寸合五寸余,妇人缠足始此其来尚矣”。
据随大流的观点看来,同三寸金莲比,半尺长能称小脚,《古今笔记精华》说似嫌牵强,缠足的发明权恐怕得归李后主。
果然,从宋代开始,就不难读到写缠足的句子,如“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徐积)就是。
苏东坡有一阙《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也讲到裹足。
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好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
”到了明朝,小说笔记之类也写到缠足了。
张岱《陶庵梦录·扬州瘦马》记当时挑选妓女标准之一是检查她们脚的大小:“以手拉其裙,趾出。
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
《金瓶梅》写西门庆去相孟玉楼时也有看脚的描写。
女仆宋惠莲被西门庆玩弄,西门庆夸她的脚比潘金莲的小,她很自豪,说潘金莲的鞋子大得正好能套着她的鞋,这一来,惹得偷听的潘金莲更加妒火中烧,终于设计陷害了宋惠莲和她丈夫。
宋惠莲因夸耀自己脚小而被害,也有因嘲人脚大而遭殃的。
朱元璋原本是个放牛娃小和尚,参加农民起义军后讨了个老婆马氏,即是后来的马皇后,是穷苦农家女,当然没有条件缠足。
相传“露马脚”一词的典故就是出于坐在轿子里的马皇后,因刮风掀起轿帘而被人发现了她的大脚。
于是,好用隐语开玩笑的南京人,在某年元宵节挂出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女人赤着大脚,怀里抱着一个大西瓜,引起全市轰动。
朱元璋微服出行,也看见了。
他马上就看出漫画的恶毒用意:“怀(淮)西(瓜)妇女好大脚”,矛头直指马皇后。
十足的现行反革命!一时查不出作者是谁,朱元璋干脆降旨把那条街的人全杀掉。
事见徐祯卿《翦胜野闻》,他大概不敢造谣。
明代,对妇女贞洁的要求发展到极致,妇女缠足成为汉族最普遍的习俗。
清入关前,皇太极就曾下令,不准学习关内妇女缠足之习。
入关后,顺治二年即下令,以严禁女子缠足并试图改变汉族妇女缠足之风。
顺治到康熙时期,清廷曾多次发布禁令,不许妇女缠足,但汉民族强大的文化传统不是一时能够改变的,而清廷对风俗的此种干预也引起了汉族士大夫的极大反感。
康熙七年(1668),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建议弛缠足之禁,王认为:康熙三年所定禁止缠足的法令,规定康熙元年以前所生女子缠足不再追究,元年以后生女,严禁缠足。
违者严处,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平民则交刑部责打四十大板,并处"流徙十年";家长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板,官员失察,也要交吏部等部门处理。
此种规定太过严厉,造成民间诬妄举报,牵连无辜。
王的建议得到批准,"裹足自此弛"(清)钱泳:《履园丛话·杂忆》卷23,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31页。
此后,清廷虽然也时有颁布新法,禁止缠足,但在实际执行中,未再对汉族妇女的小脚认真干预,只是严令旗人妇女不得缠足。
但流风所至,习俗难改,且旗人中也逐渐出现了个别缠足的现象,此种现象在嘉庆时遭到多次申斥。
历史记载中就有旗籍女子用细布把脚裹成条状的,称为"刀条儿"脚,因为成年女子无法将脚裹成小脚,所以才有了这种办法。
汉军旗人中的缠足现象更是难以禁绝,如广州的汉军旗人就长期保持了妇女缠足的习俗。
不仅如此,有学者研究认为,其实旗人妇女的马蹄底鞋,也与汉族妇女缠足有异曲同工之妙,旗下妇女穿上这种古式的高跟鞋,既有汉族传统文化习俗的浸染影响,也有追踪社会时尚的心理原因。
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云:"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明确把裹足变成了高贵妇人专有的装饰,而对贱民阶级的女子,政府以法令禁止其实行。
清代实际社会生活中,继承明以来的风俗,缠足成为女子身份高贵的象征,为上层社会所提倡,为普通人们所接受。
女子裹足与男子读书一样,成为进入上层社会的必要条件。
当时普遍认为,女子小脚是高贵的象征,是素质高的表现。
清代的一首《鼓儿词》这样说:"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
同是一般裙衩女,为何脚步两样声?"缠了足的是小姐,不缠足的是丫头,也说明了缠足是女子尊贵的象征。
女子缠足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能否找到一个好婆家,影响其成人以后的生活。
河南安阳的歌谣云:"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
"为了使女儿长大后能找个好婆家,做父母的也要狠心地、不顾女儿痛苦地硬是给她缠小脚。
民间素有"娇男不娇学,娇女不娇脚"之说,对于男孩子来讲,尽管读书很苦,但它是进入上流社会的基本途径,所以再苦也要读;同样,女子缠足虽然是一种苦难,却是身份的象征。
尽管缠足简直就是一种残酷的肉刑,可是越是慈爱的父母,越不能娇任儿女。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缠足这个"肉刑"不管妇女是否接受,其所受的苦难是注定了的。
清廷虽然反对妇女缠足,但清代却是缠足风俗最为流行的时期。
全国除了两广地区和江苏、安徽、云南、贵州等省,"外此各省无不缠足,山、陕、甘肃此风最盛"。
流风所至,缠足成为妇女最为重要的事情,甚至超过了品德的修养,如果一个女人是天足,则父母以为耻,夫家以为辱,甚至亲友乡邻传为笑谈,女子本人也自惭形秽,相沿成习。
除了最贫困的劳动妇女外,一般小康人家的女子都自幼开始裹足。
全国以陕西和山西妇女裹足最为有名,有"从来小脚说山西"之誉,山西则以大同名气最大。
山西大同偏僻农村有所谓"晾脚会"和"赛脚会"的比赛,每年春秋两季,小脚妇女们梳妆打扮,聚集在街头,展示她们的小脚,让来往人等"品脚",引以为荣。
直隶宣化也有"小脚会",每年五月十三日在城隍庙会上举行。
这天是关羽诞辰日,庙会上百戏竞集,游人如织,妇女们"大率列座门前,多或十余人,少亦五六人",频繁换鞋,引得路人注目,"游人指视,赞其纤小,则以为荣"。
有诗说:"惹得游人偷眼看,裙边一样露纤纤。
"缠足女子,脚多致残,不良于行,在缠足盛行地区,往往要拄拐杖,最典型的如陕西,女子被称为"三足",指的就是当地女子"行路无时可离木杖也"。
即使是缠足之风不甚流行的广东地区,富贵人家女子也要以缠足来显示其出身为"巨室"。
与陕、晋等地不同,广东缠足,崇尚"短圆",以足长二三寸,横向也只二三寸许。
传说广东最上品的缠足,能站立于小碟子之内。
所以离开了别人的扶持,一步也不能走。
嘉、道时,浙江临平有一姚姓妇女,脚小到只有一片树叶的样子,平日做鞋累了,鞋帮和线一起插在头上,小到人们无法看见。
姚美人的名声很大,"闻名乡里",当地有个美人埭的地名,就是由这个女子得名的。
但这个姚美人脚太小,行动不便,后来被她的儿媳欺负致死。
缠足被视为富贵人家的象征,也是妇女品德的第一要务,风行草偃,成为人们普遍的追求。
以清代的情况看,"实由富贵贫贱阶级之见深入人心"。
《清稗类钞·容止类》。
缠足也成为士人阶层普遍欣赏的事物,甚至也成了性的敏感区域,当时流行上品的缠足有"七字诀",即:瘦、小、尖、弯、香、软、正。
著名文人李渔认为最上品的莲足应该是"肥秀软"。
有个叫方洵的文士写了《香莲品藻》的文章,专门研究小脚,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
而风流文士们把酒狂欢时,以所谓"香莲"载酒,更是在酒酣耳热之时,于席间注入了性的联想与意会。
清代不缠足的大体只有下层劳动妇女和少数民族妇女。
如我们前面提到广西有女子以抬轿子为职业的,如果是缠足则不可想象了。
2 反缠足与放足(1)缠足作为对妇女的一种摧残与桎梏,历来就有人提出反对。
如著名文人袁枚,好色而不好弓足,曾明确反对把缠足作为美女的标准。
据载,杭州有个叫赵钧台的人到苏州买妾,媒人给他推荐了一位李姓女子,貌绝佳,但赵嫌这女孩是大脚。
媒人说这女子能写诗,赵就以弓鞋为题叫女子写诗。
女子当即写道:“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
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赵读了诗后也感到惭愧。
袁枚听说了此事,感叹说此人非真好色,并专门写信给赵说:“人的眉目发肤,是先天的,而小脚只不过是后天缠出来的。
女子最贵姿态姣好,而不是缠足后站都站不稳,如果是缠了个三寸的小脚而缩颈粗腰,你能指望其凌波微步,姗姗来迟吗?”到近代以后,反对缠足形成一种声浪、一种思潮,开启了妇女放足的先声。
从社会总体情况看,缠足到晚清时已流行800年,积习所致,非一时一令所能废止。
对于汉族士大夫来说,缠足一事,其重要性并不亚于男子的科举考试,严禁缠足也很容易激起汉族士大夫的敌对和反抗。
光绪二十七年(1901),慈禧太后寿诞时,又颁懿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
不准官吏胥役借词禁令,扰累民间。
如遴选秀女仍由旗人挑取,不得采及汉人以示限制。
”这样一道谕旨,与其说是一种命令,不如说是一种温和的劝慰。
如前所说,清统治者曾多次下令禁止缠足,但遭到汉族士人的强烈抵制,就清前期而言,在民族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干预汉人家庭内部事务,也引起很大反感。
所谓“男从女不从”,未必有根据,但却是有道理的。
所以有清一代,男人的头剃了,女子的缠足却并未放开。
足虽未放,但清统治者反对或至少是不提倡缠足却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