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资金拨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资金拨付

使用、分配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镇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老年人及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由公共卫生科和各村卫生站具体实施。

2、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乡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3、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二、资金的拨付

1、根据本年度省级财政对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乡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2、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和用款计划,并连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卫生局。

3、按照《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具体要求,开展对各社区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

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三、资金的使用

1、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2、专项资金账户的银行存款核算与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村卫生站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村卫生站。

4、各单位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以便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四、资金的分配

禾加镇村卫生站工作下沉职能综合为30﹪,其中资料及耗材费在购买10﹪的工作任务经费中支出,其它补助按当年度制定文件为准。

(一)、分配原则

1、原则:90分及以上拨付总金额的100%,低于90-60分按分值进行拨付,60分以下只拨付总金额的40%。

2、按我中心卫生院年终绩效考核和平时开展工作情况加减得分的总和为最后得分的分值乖以下沉的30%为百分比拨付辖区金额,平时考核分值30%。年终考核分值70% (二)、各村人口比例

按国家要求按总人口的85%拨付。各村人口按县财政局认定人口数的比例换算成该村人口的比例(以卫生局当年度文

件为准)。

五、资金的监督

1、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2、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每季度进行考核评估一次,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和核拨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3、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

4、卫生院将不定期对村卫生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通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