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煤矿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培训计划大纲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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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教学教案2018年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o—八年一月七日2018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为了保障矿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稳步推进,通过培训提高全矿职工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从而有效达到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我矿制订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培训计划,具体培训计划如下:一、成立培训工作小组(一)为了加强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保障措施,矿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工作领导组:组长:0000副组长:000成员:111、22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办公室设在办公楼六楼,安检科培训主管吴明明具体安排培训活动有关事议。
二、培训时间安排1、1月8日-9日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矿级领导、科区队管理人员、技术员)进行学习。
2、1月10日组织入井(坑)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各科区队员工)班前会进行学习。
三、培训内容(见附表)四、培训要求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教育培训是对在职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岗位规范、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等内容。
2、风险预控管理培训遵循统一领导,矿、队、班组、岗位“四级”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的理念,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
3、风险预控管理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的原则,按照“理论、实践、考核”为一体的“三元制”培训模式,来开展各项风险预控培训工作。
4、新进员工接受风险预控管理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成绩不合格者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6、在岗井上下作业工人接受风险预控管理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成绩不合格者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参加再培训与在考核。
四、培训内容(附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表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大纲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矿级领导、科区队长、技术员)一、培训目标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强化管理职能,加强现场管控提高风险防范,深化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体系。
2018年度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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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顺发煤业有限公司顺发煤矿(2018年)全年培复(训)计划2018年全年培(复)训计划为了贯彻落实2018年顺发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以培养促发展,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潜能,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技术水平,敬业精神。
煤矿培训科根据煤矿发展要求,结合煤矿培训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二〇一八年全年培(复)训计划。
一、培训工作指导思想通过培训使全矿广大职工了解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知识;掌握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能力。
二、培训计划管理者的层级不同,所需技能、能力及素质要求亦不相同,在此对管理者进行层级划分,并针对不同层级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1.煤矿岗前培训:煤矿收假计划招收新老员工110人,全部培训考试合格。
无论新老职工先总体全员培训72学时,再分科室、分部门、分重点进行培训,提高岗位业务能力,发挥个人和团队优势,为企业创造更高的效益。
2.矿长副矿长培(复)训:计划3月份培训副矿长3人,6月份培训副矿长4人、总工1人;7月份复训矿长考核合格证1人,复训副矿长考核合格证1人;11月份培训副矿长1人。
通过培训,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技术等知识,不断有效更新高层管理者知识结构,提升管理能力。
3.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计划5月份新培训瓦斯检查员6人,安全员6人,爆破员4人、爆破工4人,绞车司机2人;7月份培训电钳工2人。
注重组织发展所需要领导能力的培训,使管理者的能力与组织发展相适应,同时注重其潜能开发及职业规划为其职业方向向高层延伸奠定基础。
主要培养中层管理者的主动性、执行力、关注细节、影响力、培养他人的能力、带领团队的能力以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2018年煤矿安全培训总结和2019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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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煤矿安全培训总结和计划
一、2018年培训总结:
1、2018年下水平复产验收通过正式投产,井下从业人员逐渐进场,3月8日至3月17日组织全员委托XX培训中心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人员320人,发入井资格证315个。
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培训人数215人,发上岗证215个。
2、新增人员岗前培训瓦检队15,机电队9,探放水队8人。
其它井下队组合计40人。
3、涉爆人员复训培训10人。
兼职救护队复训20人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89人,完成国家对煤矿特种工的基本数量要求,复工复产得以通过。
随后陆续补充34人培训特种作业,考试通过25人。
全矿现有特种作业114人,已可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需求,符合各级检查条件。
5、A类管理人员分期复训18人,全部通过省级考核。
我矿现有持证安管26人,可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需求,符合各级检查条件。
二、2019年培训计划:
1、十二月底到明年元月份,完成岗标培训并联系集团班组处进行考核。
2、十二月底到明年元月份,委托XX培训中心统一培训,完成全员培训工作,做好年后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3、二月份,学习公司1、2号文件,下发2019年培训计划,按照92号令完善2019年培训制度并下发。
4、三项岗位人员外培,随集团公司2019年培训计划进行。
安全培训部
2018年12月12日。
2018煤矿年度培训计划(1月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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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修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从业人员日常的安全赔培训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 组织编制了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组长: 杨林(矿长)副组长: 陈开(安全副矿长)成员:刘晓冬(总工程师)、王俊钢(生产副矿长)、姚开发(机电副矿长)、丁赛赛(通防副总)、赵荣昌(机电副总)、王明贵(采掘副总)及各科室、队组负责人。
如领导小组人员有所变动, 新来人员按照岗位履行相关职责。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1.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领导资格证书培训、复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监控员、绞车工、兼职救护队员、爆破员、炸药库管理人员等特殊作业证件培训或复训)。
2、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班组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专项知识培训、煤矿职工日常安全培训。
三、培训目的通过培训, 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知识,使各类作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能力, 切实履行职责, 更强有力的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辨识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及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 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 具备及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四、培训要求1.煤矿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并且每年进行复训年检, 对证书过期必须及时再培训更换证书;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殊作业证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复训, 不得过期, 对过期证件必须再培训更换证件;3.煤矿停产开工前必须组织新老员工安全培训, 老工人培训不少于20个学时, 新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100个学时, 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4、煤矿正常生产期间必须定期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针对各级部门下发的安全文件, 国家新出台的一些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培训。
2018年煤矿全年培训计划-范文模板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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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煤矿全年培训计划篇一:201X煤矿年度培训计划新化县繁荣矿业有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二〇一四年二月新化县繁荣矿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职工日常的安全陪培训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X〕228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培训字〔201X〕91号),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1.培训对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1)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
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10天在班前会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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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1•【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2018年1月11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
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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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2018年1月11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
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第七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2018年度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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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各职能科室、区队:根据**集团《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公司《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对培训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安全培训各项工作,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2017年安全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并下发到各单位,望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及其他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2月23日目录一、教学管理制度 (3)二、培训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3)三、课堂管理制度 (4)四、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5)五、学员考试及补考制度 (6)六、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7)七、学员考勤制度 (8)八、学员管理制度 (9)九、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10)十、考试纪律 (11)十一、多媒体教(电教)室管理制度 (12)十二、夜校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3)十三、各类安全培训学时管理规定 (14)十四、培训费使用管理制度 (15)十五、区队业余培训管理制度 (17)十六、“人人都是防水员”培训管理制度 (17)十七、“人人都是通风员”培训管理制度 (18)十八、新《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管理制度 (19)十九、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知识贯彻培训管理制度 (20)二十、煤矿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21)二十一、各类证件发放管理制度 (22)一、教学管理制度1、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安全培训中心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
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程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培训班考勤,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将汇总填表交培训中心存档保管。
5、各培训工作项目的资料,按培训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2018年度煤矿安全培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度煤矿安全培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95aa59d284ac850ad0242dc.png)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桐梓县强博煤矿2018年度安全培训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5月30日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桐梓县强博煤矿2018年度安全培训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整治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8]6号)和省安全监察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煤矿安全培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监培训函[2018]3号),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推动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制定2018年度煤矿安全培训整治工作方案。
一、成立煤矿安全培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见(矿长)副组长:夏合平(安全副矿长)、杨上生(总工程师)成员:梁正元、李光明、赵华禄、殷正友、黎洋、杨可文及各科室负责人。
组长全面负责安全培训整治工作布署。
副组长负责安全培训整治工作的实施和监督检查验收管理。
成员负责安全培训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安监行管[2018]6号和黔安监培训函[2018]3号文件精神。
以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为目标,以整治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职业准入为重点,大力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强化安全培训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培训执法力度,形成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基本规范、职业准入基本合符规定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一)自查阶段:从2018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二)自查整治阶段: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止(三)自查整治验收阶段:2018年7月21日到2018年7月30日止,自查整改验收,迊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四)煤矿自查自改认真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以下5个方面的自查自改。
一查从业人员是否合符要求。
自2018年3月1日起,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是否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是否具有3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是否具有2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自2018年3月1日起,新招录的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018年XX煤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
![2018年XX煤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bafc0a45312b3169a451a441.png)
2018年XX煤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矿属各单位:为全面落实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确保我矿从业人员能够按时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岗证相符,不出现漏参、未参现象,现结合XX集团职教中心下发的《XX集团三项岗位人员以及班组长培训实施计划》及我矿工作实际,特对我2018年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取证具体安排如下,望各单位认真宣贯并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参加。
一、矿井主要负责人及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井主要负责人及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复训及每年的再培训由XX集团职教中心统一负责实施,其具体参培形式、参培时间及培训学时由职教中心另行通知。
二、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复训及每年再培训由XX 集团职教中心统一负责实施,其中初训暂定12天120学时、复训暂定6天60学时、再培训暂定不少于20学时。
2、B类安管本年度需复训的共计7人,分7期参加,具体复训人员名单及参培时间详见附表1。
3、B类安管的初训本年度共2期,时间为5.2-5.13、8.3-8.24。
4、B类安管的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井下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井下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复训及每年再培训由XX集团职教中心统一负责实施,其中初训暂定12天120学时、复训暂定6天60学时、再培训暂定不少于20学时。
2、井下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年度需复训的共计55人,分18期参加,具体复训人员名单及参培时间详见附表2。
3、井下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训本年度共计6期,时间为5.14-5.25、6.19-7.1、7.2-7.13、7.30-8.10、9.3-9.14、10.8-10.19。
4、井下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非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非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复训及每年再培训由XX 集团职教中心统一负责实施,其中初训暂定7天56学时、复训暂定5天40学时、再培训暂定3天24学时。
2、非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年度的复训我矿无参加人员。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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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8)【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8.01.11【实施日期】2018.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2018年1月11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
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煤矿年度培训计划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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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年度培训计划及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煤矿年度培训计划及方案,并根据计划开展了一系列培训活动,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一、矿工安全生产常识培训
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演示和模拟演练等形式,向全员传达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增强矿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二、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培训
结合实际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分享事故教训,引导矿工充分认识事故原因和规律,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三、应急处置演练
组织矿工进行应急疏散、救援和紧急事故处理等演练,考验矿工的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技术培训和考核
针对矿工在生产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以上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实施,加强了煤矿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煤矿年度培训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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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年度培训计划范文
根据煤矿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旨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一、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 事故案例分析与应急处置
3. 安全作业流程和规范
4. 安全设备使用和维护
5. 安全生产意识培养
二、培训方式
1. 理论授课
2. 实地演练
3. 专家讲座
4. 案例分析
5. 视频教学
三、培训对象
1. 所有煤矿员工
2. 特种作业人员
3. 安全管理人员
4. 新员工
5. 临时工
四、培训时间
1. 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2. 每季度进行一次实地演练
3. 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竞赛
4. 每年定期评估培训成效
五、培训考核
1. 培训结束进行知识考核
2. 实地操作考核
3. 综合评定培训效果
六、培训效果
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
4.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七、落实责任
1.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培训组织
2. 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培训工作
3. 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根据以上培训计划内容,将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制定详细培训方案,并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2018煤矿度培训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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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修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从业人员日常的安全赔培训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组长:杨林(矿长)副组长:陈开(安全副矿长)成员:刘晓冬(总工程师)、王俊钢(生产副矿长)、姚开发(机电副矿长)、丁赛赛(通防副总)、赵荣昌(机电副总)、王明贵(采掘副总)及各科室、队组负责人。
如领导小组人员有所变动,新来人员按照岗位履行相关职责。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1、培训对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领导资格证书培训、复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监控员、绞车工、兼职救护队员、爆破员、炸药库管理人员等特殊作业证件培训或复训)。
2、培训内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班组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专项知识培训、煤矿职工日常安全培训。
三、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知识,使各类作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能力,切实履行职责,更强有力的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辨识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四、培训要求1、煤矿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并且每年进行复训年检,对证书过期必须及时再培训更换证书;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作业证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复训,不得过期,对过期证件必须再培训更换证件;3、煤矿停产开工前必须组织新老员工安全培训,老工人培训不少于 20 个学时,新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100 个学时,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4、煤矿正常生产期间必须定期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针对各级部门下发的安全文件,国家新出台的一些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培训。
煤矿实操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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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实操年度培训计划方案《煤矿实操年度培训计划方案》一、培训目标1.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预防和降低事故发生率;2.加强员工对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理解和遵守;3.推动煤矿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二、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培训:包括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事故案例分析等;2.操作技能培训:煤矿作业流程、设备操作规程、急救技能等;3.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培训: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宣传和解读;4.新技术的培训:最新的煤矿生产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培训。
三、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全员集中培训,由专业讲师授课;2.分散培训:结合生产实际,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培训;3.现场辅导: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进行现场操作指导和技能培训。
四、培训计划1.每季度安排一次全员集中培训,每月进行一次专业技能培训;2.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3.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及时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
五、培训效果考核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对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的测试;2.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和考核成绩;3.根据考核结果,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培训方案。
六、培训经费1.由煤矿企业统一承担培训经费,包括培训场地、讲师费用、培训资料等;2.通过培训效果考核,激励员工参与培训,提高培训的参与度和效果。
七、其他事项1.加强培训宣传,提高员工的培训意识和积极性;2.建立健全煤矿员工培训档案和数据库,对员工进行培训记录和跟踪管理。
以上是《煤矿实操年度培训计划方案》,希望能够有效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和技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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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业
2017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二〇一七年二月
XX煤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职工日常的安全陪培训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XX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煤矿生产作业岗位的全体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1)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
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3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开工后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星期进行一次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6)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5.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
其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学时安排
(1)新工人的培训时间,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新工人培训课时安排表》的规定。
(2)全员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7、培训教育方式
结合我矿各方面的实际条件以及职工文化水平的差异,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1)在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原在职职工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并且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2)新职工参加矿部安排学习,培训课时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并经考试合格后,与老职工签定师徒合同,在老职工的带领下工作满3个月
再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3)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针对难于集中全矿人员的实际我们采取以下以下方式组织培训;
a.每周的星期五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日,早上8:00-10:00进行培训,按培训计划表进行培训,并有针对性抽查提问井下安全注意事项,巩固学习成果。
b.利用节假日或停工停产时间组织巩固培训。
2017年6月开展“安全活动月”,组织各式各样的安全活动形式或安全技术技巧等培训(演练)。
c.利用办墙报、专栏,悬挂安全图片、标语,井下规范安全警示牌板及示范牌板。
d.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的培训。
e根据实际需要和资格证有效期限,及时委派到指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和复训。
f.对新上岗和转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在基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培训和技能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g.每月1日利用召开安全办公会时,对科队长、带班长及各职能科员进行短时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以达到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和综合管理水平的目的。
8、培训时间安排
a.年初开工前的全员培训由本矿矿级成员负责轮流授课。
b.定期安全培训由本矿矿级成员按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
c.日常安全培训利用停工、停电及班前会和一切可利用的空余时间由
各科室为单位分别组织培训。
d.特种作业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培训以及学历提升教育,根据本矿工作需要和个人资格证有效期限及运城市安全培训中心的安排选送培训。
9、培训管理要求
矿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每次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达到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凡是参加各层次各种形式的学员,都要端正培训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发扬刻苦学习精神,努力全面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达到有知识、有技能、有水平的整体综合素质。
10.2017年特殊工种及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017年度对4名A类管理人员进行复训,培训B类管理人员5人,特殊工种培训15人,根据XX省培训中心和运城市培训中心的安排选送培训。
附:2017年全年培训计划表
2017年新工人培训课时表
2017年复工培训课程安排表
2017年A类管理,B类管理、特殊工种复训、培训计划表
XX煤业
二〇一七年二月
XX煤业A类管理人员复训计划名单
Xx煤业B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名单
XX煤业特殊工种培训计划名单
XX煤业全年培训计划表
说明:每周五为安全培训日,培训时间上午8:00—10:00,按对口专业做进一步深入培训。
新工人培训课时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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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培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新工人入职后组织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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