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天使投资的14种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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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14种估值方法:1. 市盈率(P/E ratio)方法:将公司的市值与其净利润相比较,用于衡量企业股价的相对价格。

2. 市净率(P/B ratio)方法:将公司的市值与其净资产相比较,用于衡量企业股价的相对价格。

3. 市销率(P/S ratio)方法:将公司的市值与其销售额相比较,用于衡量企业股价的相对价格。

4.股息贴现模型(DDM)方法:基于企业的股息支付和股息增长率,将未来现金流贴现到现在的价值。

5. 企业价值/收入比(EV/Sales ratio)方法:将企业的市值与其收入相比较,用于衡量企业的价值。

6. 企业价值/EBITDA比(EV/EBITDA ratio)方法:将企业的市值与其税息折旧摊销前利润相比较,用于衡量企业的价值。

7. 成本法(Cost approach)方法:衡量企业的价值,基于替代成本与经济净资产的差异。

9. 市场法(Market approach)方法:将目标企业与类似企业的市场价值相比较,用于衡量企业价值。

10. 建模方法(Modeling):根据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数据,建立数学模型,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和现金流量。

11. 杜邦分析法(DuPont analysis):将公司的收益率分解为净利润率、资产周转率和财务杠杆比率。

12. 相对指标法(Relative valuation):将目标企业的估值与同行业其他公司进行比较,确定相对价值。

14. 实物资产法(Asset-based approach):根据企业的实物资产,计算企业相对稳固的价值。

10种常用方法:1.市盈率法:适用于有可比较公司的情况,以市盈率作为估值的依据。

2.市净率法:适用于稳定盈利状况的公司,将净资产折算为企业价值。

3.现金流量贴现法(DCF):基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将其贴现到现在的价值。

4.EBITDA法:适用于企业盈利能力较好的行业,在EBITDA上建立估值模型。

【股权投资】天使投资的14种估值方法

【股权投资】天使投资的14种估值方法

【股权投资】天使投资的14种估值方法做天使投资,因企业还在初创期,由于运营数据缺失,很难用客观的方案对项目进行估值,下面我们介绍几种通用的估值方法,以解天使投资人的估值困境:1、500万元上限法.这种方法要求天使投资不要投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2■博克斯法。

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个好的创意100万元。

一个好的盈利模式100万元。

优秀的管理团队100万-200万元。

优秀的董事会100万元。

巨大的产品前景100万元。

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元-600万元。

3■三分法。

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将到企业价值。

4、200万-500万标准法。

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但将定价限在200 万-500万元,过于绝对.5、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

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 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由传统的200 万-500万元,增加到200万-1000万元6、市盈率法。

主要是在预测初创企业未来收益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市盈率来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从 ^确定投资额。

7、实现现金流贴现法。

根据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收益率,算出企业的现值作为企业的评估价值。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考虑了时间与风险因素•不足之处是天使投资家应有相应的财务知识。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投资企业估值是衡量企业价值的方法,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

下面介绍14种常用的企业估值方法和10种常用的估值方法。

一、14种估值方法:1.市盈率法:用公司市值除以去年净利润,以反映市场对公司未来盈利的期望。

2.市净率法:用公司市值除以公司净资产,以衡量公司的净资产占比。

3.现金流量法:用公司每年的自由现金流量除以一些折现率,以衡量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增长法:用公司近年的盈利增长率乘以去年净利润,以预测未来盈利。

5.兼容估值法:结合多种估值方法,综合考虑不同因素。

6.换股法:根据交易中的股权比例计算估值。

7.计时法:根据不同的时间段衡量公司价值的变化。

8.财务平台估值法:通过财务平台的特定指标,如收入、毛利率等计算估值。

9.行业对比法: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进行比较分析来进行估值。

10.苏黎世方法:根据企业过去的经营数据构建财务模型,以此为基础进行估值。

11.权重平均法:将不同的估值方法赋予不同的权重,然后加权平均得出估值。

12.复合性估值法:综合考虑不同估值方法的优点,以此为基础进行估值。

13.哈利法:用现金流入减去现金流出相减,以衡量公司的净现金流。

14.外部比较法:引用外部市场交易数据和其他可比公司数据,进行企业估值。

二、10种常用方法:1.企业收入估值法:通过企业预期收入进行估值。

2.企业资产估值法:通过企业资产进行估值。

3.企业利润估值法:通过企业利润进行估值。

4.企业市值估值法:通过企业市值进行估值。

5.企业股权估值法:通过企业股权进行估值。

6.企业市场估值法:通过企业市场表现进行估值。

7.企业股票估值法:通过企业股票价格进行估值。

8.企业现金流估值法:通过企业现金流进行估值。

9.企业盈利能力估值法:通过企业盈利能力进行估值。

10.企业成本估值法:通过企业成本进行估值。

以上是14种常用的企业估值方法和10种常用的估值方法,投资者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估值。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之欧阳理创编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之欧阳理创编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常用十种估值方法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

1、500万元上限法。

这种方法要求天使投资不要投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2、博克斯法。

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一个好的创意 100万元。

一个好的盈利模式 100万元。

优秀的管理团队 100万-200万元。

优秀的董事会 100万元。

巨大的产品前景 100万元。

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元-600万元。

3、三分法。

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得到企业价值。

4、200万-500万标准法。

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

但将定价限在200万-500万元,过于绝对。

5、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

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由传统的200万-500万元,增加到200万-1000万元。

6、市盈率法。

主要是在预测初创企业未来收益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市盈率来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从而确定投资额。

7、实现现金流贴现法。

根据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收益率,算出企业的现值作为企业的评估价值。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考虑了时间与风险因素。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培训资料(doc 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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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培训资料(doc 31页)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常用十种估值方法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

1、500万元上限法。

这种方法要求天使投资不要投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2、博克斯法。

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一个好的创意 100万元。

一个好的盈利模式 100万元。

优秀的管理团队 100万-200万元。

优秀的董事会 100万元。

巨大的产品前景 100万元。

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由传统的200万-500万元,增加到200万-1000万元。

6、市盈率法。

主要是在预测初创企业未来收益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市盈率来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从而确定投资额。

7、实现现金流贴现法。

根据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收益率,算出企业的现值作为企业的评估价值。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考虑了时间与风险因素。

不足之处是天使投资家应有相应的财务知识。

并且这种方法对要很晚才能产生正现金流的企业来说不够客观。

8、倍数法。

用企业的某一关键项目的价值乘以一个按行业标准确定的倍数,即得到企业的价值。

9、风险投资家专用评估法。

这种方法综合了倍数法与实体现金流贴现法两者的特点。

具体做法:(1)用倍数法估算出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价值。

如5年后价值2500万。

(2)决定你的年投资收益率,算出你的投资在相应年份的价值。

如你要求50%的收益率,投资了10万,5年后的终值就是75.9万元。

(3)现在用你投资的终值除以企业5年后的价值就得到你所应该拥有的企业的股份,75.9÷2500=3%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如果对企业未来价值估算准确,对企业的评估就很准确,但这只是如果。

行研——2.0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

行研——2.0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

天使投资人或投资机构在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都会遵循一定的方式或方法,那么投资企业的估值都有哪些方法呢?下面我们来一一介绍:1、500万元上限法这种方法要求绝对不要投资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由于天使投资家投资时的企业价值与退出时的企业价值决定了天使投资家的获利,当退出时企业的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时的企业定价越高,天使投资家的收益就越低,当其超过500万元时,就很难获得可观的利润。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2、博克斯法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一个好的创意100万元一个好的盈利模式100万元优秀的管理团队100万-200万元优秀的董事会100万元巨大的产品前景100万元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元-600万元。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将初创企业的价值与各种无形资产的联系清楚的展现出来,比较简单易行,通过这种方法得出的企业价值一般比较合理。

3、三分法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得到企业价值。

4、200万-500万标准法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

但将定价限在200万-500万元,过于绝对。

5、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有传统的200万-500万元,增加到200万-1000万元。

企业融资时-对公司估值的14种方法

企业融资时-对公司估值的14种方法

企业融资时,对公司估值的14种方法在融资时,创业者都会疑惑投资人会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估自己的企业,以下14种方法可供参考。

天使投资人或投资机构在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都会遵循一定的方式或方法,那么投资企业的估值都有哪些方法呢?下面我们来一一介绍:500万元上限法这种方法要求绝对不要投资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由于天使投资家投资时的企业价值与退出时的企业价值决定了天使投资家的获利,当退出时企业的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时的企业定价越高,天使投资家的收益就越低,当其超过500万元时,就很难获得可观的利润。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博克斯法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一个好的创意 100万元一个好的盈利模式 100万元优秀的管理团队 100万-200万元优秀的董事会 100万元巨大的产品前景 100万元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元-600万元。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将初创企业的价值与各种无形资产的联系清楚的展现出来,比较简单易行,通过这种方法得出的企业价值一般比较合理。

三分法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得到企业价值。

200万-500万标准法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

但将定价限在200万-500万元,过于绝对。

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天使投资人如何评估企业价值

天使投资人如何评估企业价值

一、14种评估方法1、500万元上限法.这种方法要求绝对不要投资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由于天使投资家投资时的企业价值与退出时的企业价值决定了天使投资家的获利,当退出时企业的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时的企业定价越高,天使投资家的收益就越低,当其超过500万元时,就很难获得可观的利润。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2、博克斯法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一个好的创意100万元一个好的盈利模式100万元优秀的管理团队100万-200万元优秀的董事会100万元巨大的产品前景100万元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元-600万元。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将初创企业的价值与各种无形资产的联系清楚的展现出来,比较简单易行,通过这种方法得出的企业价值一般比较合理。

3、三分法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得到企业价值。

4、.200万-500万标准法.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

但将定价限在200万-500万元,过于绝对。

5、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有传统的200万-500万元,增加到200万-1000万元。

6、市盈率法主要是在预测初创企业未来收益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市盈率来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从而确定投资额。

天使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

天使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

天使投资人或投资机构在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都会遵循一定的方式或方法,那么投资企业的估值都有哪些方法呢?下面我们来一一介绍:1、500万元上限法这种方法要求绝对不要投资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由于天使投资家投资时的企业价值与退出时的企业价值决定了天使投资家的获利,当退出时企业的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时的企业定价越高,天使投资家的收益就越低,当其超过500万元时,就很难获得可观的利润。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2、博克斯法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一个好的创意100万元一个好的盈利模式100万元优秀的管理团队100万-200万元优秀的董事会100万元巨大的产品前景100万元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元-600万元。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将初创企业的价值与各种无形资产的联系清楚的展现出来,比较简单易行,通过这种方法得出的企业价值一般比较合理。

3、三分法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得到企业价值。

4、200万-500万标准法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

但将定价限在200万-500万元,过于绝对。

5、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有传统的200万-500万元,增加到200万-1000万元。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估值是指对一个企业、项目或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

对于投资者而言,准确的估值是进行投资决策的基础。

以下是常用的14种企业估值方法和10种常用的估值方法。

一、14种企业估值方法:1.净资产法:根据企业的净资产价值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净资产。

2.市盈率法:根据企业的市盈率来确定估值,公式为估值=净利润×市盈率。

3.市净率法:根据企业的市净率来确定估值,公式为估值=净资产×市净率。

4.贴现现金流量法:根据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

5.估算收益法:根据企业未来的收益情况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未来收益×估价收益率。

6.EBITDA法:根据企业的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EBITDA×估价倍数。

7.成本法:根据企业的建设或复制成本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建设或复制成本。

8.市场交易法:根据类似企业的交易价格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类似企业的交易价格。

9.市销率法:根据企业的市销率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销售收入×市销率。

10.市现率法:根据企业的市现率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现金流量×市现率。

11.利润法:根据企业的利润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利润×估价倍数。

12.现金流量法:根据企业的现金流量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现金流量×估价倍数。

13.成长法:根据企业的成长性来进行估值,公式为估值=年度成长收入×市销率。

14.消费者调研法:根据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需求和认知情况来进行估值。

二、10种常用的估值方法:1.相对估值法:通过对比相似企业的估值指标来确定估值。

2.盈利能力法:通过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分析来确定估值。

3.股权法:根据企业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来进行估值。

4.损益表法:根据企业的损益表来进行估值。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之欧阳文创编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10种常用方法之欧阳文创编

投资企业的14种估值方法及常用十种估值方法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

1、500万元上限法。

这种方法要求天使投资不要投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2、博克斯法。

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一个好的创意 100万元。

一个好的盈利模式 100万元。

优秀的管理团队 100万-200万元。

优秀的董事会 100万元。

巨大的产品前景 100万元。

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元-600万元。

3、三分法。

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得到企业价值。

4、200万-500万标准法。

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

但将定价限在200万-500万元,过于绝对。

5、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

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由传统的200万-500万元,增加到200万-1000万元。

6、市盈率法。

主要是在预测初创企业未来收益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市盈率来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从而确定投资额。

7、实现现金流贴现法。

根据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收益率,算出企业的现值作为企业的评估价值。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考虑了时间与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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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天使投资的14种估值方法做天使投资,因企业还在初创期,由于运营数据缺失,很难用客观的方案对项目进行估值,下面我们介绍几种通用的估值方法,以解天使投资人的估值困境:1、500万元上限法。

这种方法要求天使投资不要投一个估值超过500万的初创企业。

这种方法好处在于简单明了,同时确定了一个评估的上限。

2、博克斯法。

这种方法是由美国人博克斯首创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典型做法是对所投企业根据下面的公式来估值:一个好的创意100万元。

一个好的盈利模式100万元。

优秀的管理团队100万-200万元。

优秀的董事会100万元。

巨大的产品前景100万元。

加起来,一家初创企业的价值为100万元-600万元。

3、三分法。

是指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企业的价值分成三部分:通常是创业者,管理层和投资者各1/3,将三者加起来即得到企业价值。

4、200万-500万标准法。

许多传统的天使投资家投资企业的价值一般为200万-500万,这是有合理性的。

如果创业者对企业要价低于200万,那么或者是其经验不够丰富,或者企业没有多大发展前景;如果企业要价高于500万,那么由500万元上限法可知,天使投资家对其投资不划算。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

但将定价限在200万-500万元,过于绝对。

5、200万-1000万网络企业评估法。

网络企业发展迅速,更有可能迅速公开上市,在对网络企业进行评估时,天使投资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否则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网络企业的价值起伏大的特点,即对初创期的企业价值评估范围由传统的200万-500万元,增加到200万-1000万元。

6、市盈率法。

主要是在预测初创企业未来收益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市盈率来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从而确定投资额。

7、实现现金流贴现法。

根据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收益率,算出企业的现值作为企业的评估价值。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考虑了时间与风险因素。

不足之处是天使投资家应有相应的财务知识。

并且这种方法对要很晚才能产生正现金流的企业来说不够客观。

8、倍数法。

用企业的某一关键项目的价值乘以一个按行业标准确定的倍数,即得到企业的价值。

9、风险投资家专用评估法。

这种方法综合了倍数法与实体现金流贴现法两者的特点。

具体做法:(1)用倍数法估算出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价值。

如5年后价值2500万。

(2)决定你的年投资收益率,算出你的投资在相应年份的价值。

如你要求50%的收益率,投资了10万,5年后的终值就是75.9万元。

(3)现在用你投资的终值除以企业5年后的价值就得到你所应该拥有的企业的股份,75.9÷2500=3%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如果对企业未来价值估算准确,对企业的评估就很准确,但这只是如果。

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比较复杂,需要较多时间。

10、经济附加值模型。

表示一个企业扣除资本成本后的资本收益,即该企业的资本收益和资本成本之间的差。

站在股东的角度,一个企业只有在其资本收益超过为获取该收益所投入的资本的全部成本时才能为企业的股东带来收益。

这种估值方法从资本成本,收益的角度来考虑企业价值,能够有效体现出天使投资家的资本权益受益,因此很受职业评估者的推崇。

11、实质CEO法。

是指天使投资家通过为企业提供各种管理等非财务支持以获得企业的一定股权,这种天使投资家实际上履行着企业首席执行官的智能,故称之为实质CEO法。

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天使投资家只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没有任何财务方面的风险。

而且由于持有公司的股份,天使投资家往往被视为与创业者的利益一致而得到信任。

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天使投资家对企业管理介入很深,介入之前,天使投资家应对企业和创业者做更多的了解工作。

12、创业企业顾问法。

和实质CEO法很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天使投资家对企业介入没有那么深,提供支持没有那么多,相应的天使投资家所获得的股权也较低。

这种方法更适合于企业尚未有多大发展,风险比较大时。

13、风险投资前评估法。

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天使投资家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却不立即要求公司的股权,也不立即要求对公司估值。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避免了任何关于企业价值、投资条款的谈判,不足之处是天使投资家无法确定最终的结果如何。

这是很多成功天使投资家常用的方法。

14、O.H法。

这种方法是由天使投资家OH首先使用的,主要是用于控制型天使投资家,采用这种方法时,天使投资家保证创业者获得15%的股份,并保证其不受到稀释,由于天使投资家占有大部分股权,但天使投资家要负责所有资金投入。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创业者可以稳稳当当获得15%的股份,而控制型天使投资家则获得公司的控制权。

不足之处,创业者由于丧失了对公司控制权,工作缺乏动力。

赠送:一份《国际商业合同》国际商业合同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第三条包装: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按下列项条件支付: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1.FOB条款: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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