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构建和睦家庭》PPT课件(吉林省县级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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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行为
家庭暴力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
最基本的特征是持续性和经常性 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


别 在表现方式上,虐待行为的内容表 现为进行肉体上的摧残和精神上
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 残
联 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和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 系 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非选择题
5.(2014 浙江五校联考)王某兄弟五人,王某自小即被张某收养,2012 年王某 16 岁时,张某因病于 5 月死亡,留下遗产 10 万元人民币。同年 6 月,王某的 亲生父母因意外事故死亡,留下遗产 8万元人民币。王某要求继承亲生父母 的遗产,王某的四个哥哥不同意,认为已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如要继承,其 养父的 10 万元遗产也应共同分配。 请回答: (1)王某与其亲生父母之间是否有父母子女关系?为什么? (2)父母与子女间有哪些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知识点二
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的权利 问题导引
据 一 项调查显示,在我们身边,每三个已婚女子中,就有一个曾经或正在 忍 受 婚姻中的身体暴力。其实,在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除了女人,还有男人 和 孩 子,家庭暴力正越来越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婚姻和生活质量。
对于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如何进行法律保护?
2.制止侵知犯识点家二 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措施 (1)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 第一框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1 、 抚养与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 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请思考:
已上初中的刘滔迷恋网吧,无心学 习。面对父母的提醒、管教,他却 说:“你们只应在生活上照顾我, 学习成绩的好坏是我个人的事,你 们不用管也管不着。”请你说一说 刘滔的话错在哪?
父母子女间 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和教育的义务
父母有保护未成 年子女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 的权利,互为法律第一 顺序继承人
(二)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 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遗弃 •家庭暴力 •虐待
重难探究
答案:虐待行为与家庭暴力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知识点二
•案例:
• 2013年,小明的爸爸和妈妈协议离婚,离 婚协议书规定:小明由妈妈抚养,小明的 爸爸每年支付5000元给小明的妈妈作为小 明抚养费。离婚后,小明一直和妈妈生活, 不久妈妈在未经小明爸爸同意的情况下, 擅自将小明的姓名改随妈妈的姓,小明爸 爸知道后大为不满,拒付小明抚养费。为 此,小明的妈妈把小明的爸爸告上法庭, 要求支付小明抚养费共计1万元。
•A 有劳动能力 •B 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 •C 无民事行为能力 •D 丧失记忆能力
•2.下列关于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 的是 ( )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对等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3>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4>不直接抚养的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对 子女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A<1><2><3> B<2><3><4> •C<1><2><3><4> D<2><3>
典例提升
对下面漫画认识正确的是( )
知识点一
A.父亲是在为子女前途着想,因为他知道上学无法发家致富 B.子女要遵从家长意愿,因为他无权要求上学 C.父亲的观点错误,这样做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行 为 D.父亲的观点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一致的
(3)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父母与子女间 的权利和义务
构建和 睦家庭
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保护和教育的义务(也是 一项权利) 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相互继承遗 产的权利
侵权和破坏 和睦行为
遗弃 家庭暴力 虐待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 女不履行父母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 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条件是 ( )
赵某是否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为什 么?
•[律师说法]
①赵某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②根据婚姻 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及权利 义务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从 赵某帮助料理生父的后事来看,赵某对生 父尽了为人子的义务。与继父或继母有抚 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双重继承权,王某不 能限制或剥夺赵某对其生父遗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案例:赵某10岁时父母离婚,他随母 亲刘某生活不久,刘某与方某结婚,婚后 两人一 起将赵某抚养成人。方某因病去
世,赵某继承了方某的部分财产。时隔一 年,赵某的生父因病去世,赵某帮助料理 后事,要求与其生父后妻王某共同继承财 产。王某指出,赵某已经继承了继父的财 产,不能再继承生父的财产了。
• [律师说法] • 抚养义务不因姓名变更而消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 父母子女关系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母双方的子女。”这说明,离婚不能消除父母子女之间 的血缘关系。同样,在父母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 方为子女更改姓名也不能消除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 由于父母离婚和改名都不能消灭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因子女的姓名变更而拒绝支 付抚养费。
2 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 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 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 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 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 务。
3、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 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 义务。
4、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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