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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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润蓓蕾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纪实

郑潘柯马彦虎李玉军

今年2月的一天,年仅17岁的张某在河南省内乡县某驾校学习时,趁人不备偷走了另一名学员的钱包,后张某被警方抓获。由于案件涉嫌未成年人犯罪,内乡县检察院启用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未检工作机制,派出干警深入张某所在学校、社区、家庭详细了解具体表现,得知其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在驾校学车时因一念之差顺手拿走其他学员钱包,事后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深刻悔罪,且其家庭具备帮教条件,于是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使张某重新回到了昔日的学校。这是该县检察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生动实例。

近年来,内乡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探索实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承担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帮教救助等职责,着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仅今年以来,该检察院通过附条件不起诉挽救帮教了2名失足少年,帮助6名未成年人接受心理治疗,救助10个贫困家庭,发放救助基金10000余元,收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搭建宣传平台警示青少年

为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造和谐平安校园,内乡县检察院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原则,精心

构筑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在广大中小学校中创新开展“五个一”工程,即“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观看一组法制教育片,写一篇观(读)后感,开展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期红色夏令营”。为使教育活动更为直观,该院根据心理学、教育学编印了法制讲义,到每个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制作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手册》赠送给各个学校。同时,该院不断延伸宣传触角,多次到看守所对在押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度心理访谈,挖掘犯罪根源,将真实材料制作成录音录像资料,利用学校晚自习、放学后或双休日时间,组织干警分别到全县较大规模中小学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律讲座,并以《检察官致全县中小学生的公开信》方式,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从心理角度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成因,让未成年人对照剖析自己,树立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该院还开通未检科的“官方微博”,创建QQ群和QQ空间,利用网络手段和未成年人进行思想交流,答疑释惑,引导未成年人学法、守法和自我保护。

搭建协作平台服务青少年

为了更好地为青少年服务,该检察院按照新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新要求,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由一名副检察长主抓未检工作,并加大投资力度,配备办公办案车辆、电脑、摄像机等硬件,安装了阳光检务LED显示屏,公示案件流程进度,探索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则、社会调

查制度、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不起诉听证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并积极加强和团县委、妇联、教育局、文化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建立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治理网络和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工作联系制度,形成了一条主线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局面。在此基础上,该院检察官们在工作中发现:校外的广阔空间给孩子们留下了更多的受影响机会,有的学生校内和校外不一样,平日和假日不一样。为此,该院决定将“校园蓝天”向农村延伸,编织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网”,在全县289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聘请法制联络员;设立检察官法律服务站,派人员轮流进行法律咨询;联合创建法制共建园地,设立图书角,制作橱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开展法律宣传,使城乡法制环境大为改善,校园蓝天和社区蓝天融为一体。

搭建预防平台保护青少年

为切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内乡县检察院把维护校园安全、建设平安校园作为突破口,组织人员定期排查校园周边有无构成安全威胁的社会青年、有无和校内学生勾结威胁学校师生安全、有无学生被盗、被骗、被抢等事件,校园内外有无火灾、校园性骚扰、打架斗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学校安保措施及保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警校联动的视频监控、有无治安报警点等情况。同时对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违规经营网吧和KTV及酒吧、印制销售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制作和销售

管制刀具、“垃圾食品”和“三无”食品等现象进行随时排查掌握,依法取缔黑网吧1家、行政警告15家、行政处罚16家,提出整改意见6次。今年4月,县城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家长到检察院求助:白天声称去学校的孩子竟然整夜未归。检察官立即帮助寻找,终于在一个网吧将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少年找到并送回了家。这件事之后,检察官们没有就此“罢手”,而是因此对违规容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经营业主进行了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受到学生家长和学校老师的热烈欢迎。

搭建维权平台帮教青少年

近年来,内乡县检察院创新思维模式,通过“法制夏令营”、“一日检察官”、“走进失足少年”、派驻法制副校长等多种形式开展维权活动。每年暑假,和县教育局、县团委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制夏令营”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烈士陵园、少管所等,对他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并征集以参观感受为题材的征文比赛,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学法律、学理论、学先烈”活动热潮。为确保校园安全,选派法律知识丰富、责任心强的23名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这些法制副校长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结合所在学校校规校纪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校方堵塞漏洞。同时,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结合不同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采取讲课、谈心、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普法效果;结合日常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选

择在未成年人中多发易发的典型案例,以案讲法;结合未成年人求知心理,组织在校学生旁听观摩刑事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参观监狱,开设模拟法庭,上好生动鲜活的法制教育课等。在此基础上,该院把维权的范围拓展到重点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着眼建立“检察机关、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联防教育格局,积极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查找犯罪原因,找准感化点,开展“亲情鼓励、热情关注、真情感化”的帮教活动,组织干警和其结成帮教对子,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回访考察,及时掌握其思想和改造动态,为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走上个人良性发展道路提供条件,真正把“维权”工作做实做好。

搭建监督平台挽救青少年

该县检察院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不同个性特征、不同犯罪性质的未成年人进行有的放矢地感化教育:对缺少家庭温暖的未成年犯,着重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感,树立悔过自新的信心;对年幼无知偶尔失足犯罪的,着重引导他们吸取教训,重新做人;对有抵触情绪、认罪态度不好的,运用“假如我是被害人”的方法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对不起诉或使用缓刑的未成年犯,认真做好跟踪回访和帮教工作。县内师岗镇有名未成年人王某今年17岁,因有劣迹几次被公安机关处理。2012年被列为检察院帮扶对象后,王某很不配合,检察官几次到其家中做工作均碰壁。得知这种情况后,检察官采取先同王某的父亲交流的方式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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