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万能险、无忧豁免险及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合集下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寿险[2007]33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寿险[2007]33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寿险〔2007〕335号)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规范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业务发展,我会修订了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的精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附之《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号)之《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废止。

三、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各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报备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

2007年10月1日前,各公司按照原规定报备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可以继续销售,并可以执行原规定有关要求。

2007年10月1日后,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进行投资账户评估、投资单位定价和提取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设立万能账户、决定结算利率和提取责任准备金。

2007年10月1日后,不符合本规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不得销售。

特此通知附件:1、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2、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1: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和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第二部分风险保额二、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泰康万里无忧B款两全保险》投保规则

《泰康万里无忧B款两全保险》投保规则

泰康万里无忧B款两全保险
投保规则
一、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18周岁(含)至50周岁(含),投保人年龄不超过75周岁。

二、交费方式:一次性交纳、3年交、5年交、10年交。

三、保险期间:30年。

四、本险种按整数份购买,每份保额100000元,最低投保1份。

五、自动出单份数上限
地区/网点 自动出单份数上限 分公司本部(所有网点) 3份
中支本部(城区网点) 2份
中支非本部(城区网点) 1份
私人银行客户自动出单上限为8份,银行工作人员、公司员工自动出单上限为5份(出单前需先审批并维护资格)。

注:上表以外网点暂不销售,超过出单上限保单不予承保(私行、公司钻石及以上客户除外);
本产品在农信社渠道暂不销售。

六、风险保额计算方式:
1.以1倍保额计入意外险净风险保额;
2.本险种份数累计包括万里无忧及万里无忧B款。

七、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4类,拒保职业不受理。

八、本险种的规范简称为【万里无忧B】。

信泰附加安享无忧意外伤害保险特殊投保规则

信泰附加安享无忧意外伤害保险特殊投保规则

信泰附加安享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规则
遵守渠道一般投保规则,本投保规则中未提及事宜以一般投保规则为准,如果一般投保规则与本投保规则不一致,以本投保规则为准。

1.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28天至64周岁。

2. 保险期间:1年。

3. 交费期间:1年。

4. 基本保险金额要求:
(1)本险种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1万元,且为千元整数倍;
(2)本险种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高于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5. 风险保额计算:一般意外风险保额=基本保险金额。

6. 职业要求:5-6类职业客户一般意外风险保额需≤50万。

7. 附加规则:本附加险含有保证续保条款,可附加于保险期间≥1年的主险。

8. 体检、契调、财务资料收集标准遵循一般投保规则。

9. 险种代码:44K00050。

万能险规定

万能险规定

万能险规定万能险是一种综合型寿险产品,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综合保险保障功能,适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财务保障和理财需求。

下面是万能险的主要规定:1. 缴费期限:万能险的缴费期限相对较灵活,可以选择终身缴费或者有限期缴费。

终身缴费意味着保险人需要终身缴纳保费,而有限期缴费则是在一定年限内,如10年、20年或30年内缴纳保费。

2. 保险期间和年龄限制:万能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终身,即保障至被保险人去世时。

而投保年龄限制则根据不同的产品和保险公司而有所不同,一般有最小投保年龄和最大投保年龄限制。

3. 最低保额:万能险的最低保额一般由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必须达到最低要求才能购买该产品。

最低保额一般较低,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额。

4. 保单账户价值:万能险的特点之一是保单账户价值的存在。

保单账户价值是由基本保险金额和账户价值组成,账户价值是根据投资收益计算得出的,可以根据投资市场的表现而上涨或下跌,决定了保单的总价值。

5. 投资选项和灵活性:万能险的另一个特点是保单账户可以根据投资选项灵活投资,以追求更高的收益。

投资选项可以包括固定利率、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等多种选择,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来选择。

6. 分红政策:万能险的分红政策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和经营策略,一般会根据保单账户的规模和保单持有年限等因素进行分配。

分红可以以现金分红的形式返还给保险人,也可以重新投资到保单账户中。

总之,万能险是一种灵活的寿险产品,具有综合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选择的灵活性。

投保人可以根据个人和家庭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额、缴费期限和投资选项,以实现财务保障和理财目标。

同时,保险人还需要了解各项规定和条款,如保险期间、投保年龄限制、最低保额等,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

个险投保规则解读ppt课件

个险投保规则解读ppt课件
• 被保险人为10周岁(含)以上的未成年人,投保人除父母外,可以为 下列近亲属: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但须经被保险人的监护人
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额。
1
基本规则
保险利益规则
保险利益规定 •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一般要求为配偶、子女、父母等与被保 险人有紧密经济利益关系的直系亲属;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相对较宽松,可为配偶、子女、父母、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舅叔、姑姨、雇主等。如投保人为非直 系亲属时,身故受益人一般不能为投保人本人或其配偶; • 如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 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投保时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根据保监会文件规定,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
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 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
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和航空意
外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
提供者须延期至分娩1个月以后方可投保;
不受理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及住院津贴类投 保申请。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军人 无特殊危险的一般军人(含军校普通专业学生)人身险风险 保额最高限制为50万元,但行政及内勤人员(国防部、解放 军总部机关、军校教官等)、军医院官兵、军事研究单位纸
上设计人员不在此限制之内。
机构有查询权限,可通过模 块查询未成年的身故额度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未成年人 不满1周岁的婴幼儿,投保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 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时须填写《婴幼儿健康状况问卷》;

平安人寿银行保险各险种投保规则

平安人寿银行保险各险种投保规则

4.投保时必须附加且仅能附加附加步步高(818) ; 5.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二)平安附加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万能型) (818) 1.附加规则: l l 只能附加于聚富步步高(885)上; 必须以组合形式投保:聚富步步高(885)+附加步步高(818) ;
2.该险种不能单独交纳保费; 3.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五、平安金乐章两全保险(904) 1.投保年龄:3-60 周岁; 2.最低份数为 10 份; 3.交费方式:趸交; 4.风险保额: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六、 《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 》 (926) 1.投保年龄: 1.1 一生无忧(926)投保年龄为 0-60 周岁; 1.2 无忧重疾(927)及豁免重疾(C) (928)的投保年龄为 3-50 周岁; 2.交费方式:只可选择 3 年交或 10 年交; 3.无忧重疾(927) : 3.1 必须以下列组合形式投保: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豁免重疾(C) (928) ; 3.2 无忧重疾(927)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一生无忧(926)的基本保险金额; 4.保额规则: 4.1 一生无忧(926) 、无忧重疾(927)的基本保险金额不低于 1 万元,1 万元以上为 1000 的整数 倍; 4.2 单独投保一生无忧(926)时最高保额无限制; 4.3 以“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豁免重疾(C) (928) ”或“一生无忧(926)+豁免重 疾(C) (928) ”组合形式投保时,组合中一生无忧(926)累计基本保险金额不超过下述金额:
5.附加险规则:不能附加任何附加险; 6.红利选择权:只可选择累积生息; 7.风险保额: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保险费的 1 倍,未成年人需满足未成年 人风险保额限额。 九、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A) (946) 、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B) (947) 1.一般规则 1.1 销售渠道 l 本险种限于平安银行销售,执行银行保险 B01 渠道常规出单方式;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0.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体系,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人身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新开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在本通知印发前已审批或备案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但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取责任准备金。

二、《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90号)及《关于普通型定期寿险、普通型终身寿险费率厘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33号)同时废止。

2020年1月21日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普通型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部分保险金额二、个人普通型人寿保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其中,到达年龄是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个人普通型人寿保险的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三、对于保额递减的个人定期寿险,上述比例使用保险期间内的平均死亡保险金额计算,平均死亡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期间内各保单年度死亡保险金额的算术平均计算。

第三部分保险费四、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应当符合一般精算原理,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假设。

五、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的计算基础:(一)预定利率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产品,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根据公司历史投资回报率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及产品特性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利率。

(二)预定发生率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以公司实际经验数据和行业公开发布的经验发生率表等数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未来的趋势和风险变化,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发生率。

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规则

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规则

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规则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规则:太平洋保险公司是一家知名的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

该公司的投保规则旨在确保保险交易的公平和透明,以保障客户的权益。

下面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投保规则的详细描述:1. 投保年龄限制:太平洋保险公司接受不同年龄段的客户投保。

根据产品类型的不同,投保年龄范围可能会有所变化。

一般而言,成年人在18至65岁之间的客户可以购买保险。

2. 保险金额限制:太平洋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有不同的保险金额限制。

保险金额取决于客户的需求以及产品类型。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

3. 健康状况要求:在申请某些特定类型的保险时,太平洋保险公司可能要求客户提供健康状况证明。

这是为了确保客户的健康问题不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力造成不利影响。

4. 保险合同期限: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期限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而有所不同,合同期限可能为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客户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续保方式。

5. 保险费支付方式:太平洋保险公司接受不同的保险费支付方式。

客户可以选择按年、按半年或按季度支付保险费。

付款方式可以根据客户的意愿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般投保规则概述,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产品类型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投保前,客户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须知,并咨询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太平洋保险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要求,为其提供全面的保护。

客户可以放心选择太平洋保险公司作为其保险需求的合作伙伴。

个人保险核保规则

个人保险核保规则
按“计划一”至“VIP计 划”
销售B、C类地区只能销 售计划六(含)以下的 保险计划
详见短期医疗险销售 组合比例表
≤计划六
同主险 0-60周岁, 可以续保到65周岁 最低10元/天, 且为10元/天的整数倍 最高150元/天
≤累计年交保费的1% ≤80元/天
a类及b类 最高投保计划三
a类 拒保 b类 最高50元/天
产品组合应作为一个整体 对待。附加险必须满足该 产品组合的整体含义,才 能附加。产品组合中的附 加险不能附加在组外的主 险上。
现售产品组合(6款)康 宁(A款)组合、康宁两 全组合、和谐组合、金色 朝阳少儿定期组合、保宝 一家亲组合、意外险定额 保险组合
一般核保规则(投保的条件5)
第五节 期交万能型产品的投保规则
三、被保险人与身故受益人之间的关系须为:配偶、子女、父母;与被保 险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亲属(需提供抚养、赡 养或者扶养关系证明)。
四、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关系非上述关系的:由核保员审核 是否接受。
一般核保规则(投保的条件2)
第二节 限额
(一)除期交万能险外各个险种每单投保不设最低保险金额限制。期交 万能险最低保险金额需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核保评估的要求
一般核保规则(投保的条件1)
第一节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的关系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存在保险利益关系。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 对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因各种利益关系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须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 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需提供抚养、赡养 或者扶养关系证明)。
1、填写《超权限业务审核会签表》。 2、配合再保险公司进一步收集客户资料。

平安智慧星等险种投保规则

平安智慧星等险种投保规则

2012年6月18日
重疾责任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 期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30%; — —
• 投保人从事第五级(含)以上职业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无忧豁免A、B不可同时附加 从主险账户价值中扣除保障成本
需约定,最短不低于10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70周岁 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期交保费× 豁免险的保险期间大于100万需人 工核保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一般检查+血液检查+B超 附加无忧豁免A/B时,对保单投保人按重疾核保标准进行核保,核保决定 可做标体、延期、拒保、EM加费等 。
2012年6月18日
核保规则
目录
• 一般规则
• 特殊规则 • 契约规则
√产品名称、代码、单证要求 √投保书填写 √保单打印说明
• Q&A
2012年6月18日
产品名称、代码、单证要求
(一)产品名称及代码:
填写正确的险种全称或简称,无需填写险种代码
险种名称 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 平安附加智慧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 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 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
投保书填写3/3
(三)无忧豁免A\B\C(834\835\836):附加险
基本保险金额:填写“——”。 保险期间:不得低于10年、不得超过30年, 投保时年龄与保险期间之和不能超过70周岁。 交费年期:填写“——”。 期交保险费:填写“——”。 附:填写示例:
2012年6月18日
保单打印说明1/4
智慧星等险种投保规则
和契约规则
广西两核服务部 2012年6月
目录
• 一般规则 • 特殊规则 • 契约规则 • Q&A

华夏人寿保险公司个险产品体系介绍

华夏人寿保险公司个险产品体系介绍

投保案例
王女士,30岁,投保同盛10万+附加同盛提前给付10万+安心无忧4份,交费年期 20年,年交保费4217元,所获得的保障权益如下:
身故保险金:
10万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
第一次罹患35种重大疾病之一
10万
再次罹患其余两类重大疾病之一
津贴给付: 住院津贴:每天120元 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津贴:每天240元 住院前门诊津贴:每次最多240元 急诊津贴:每次120元 紧急救护车使用津贴:每次120 元。(免赔期3天)
必究
产品三年规划战略指导思想
快速追随——以产品为主导突出营销节奏,进行 系统化产品运作 与时创新——以健康险为主导的产品优势体系
亚硝酸盐类来自储存时间较长的 肉类,如火腿、香肠、腊肉等
花生、玉米 等变质谷类 以及受污染 的酱油
黄曲霉素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
必究
亚硝酸胺
集全集美 如心遂意
一 次
全面医疗计划,保障终身护航,价廉物美称心怀

享受分红 意外之喜

额外分红收益,共享专家理财,富贵无忧喜心怀


三全呵护 一生无忧
理 赔
住院给付津贴,大病确诊即赔,二次赔付显关怀
保费豁免 生命关爱
理赔豁免保费,尽显人性关爱,生命尊严乐开怀
产品特色
产品卖点分析
我们特有的优势 重疾二次赔付,彰显生命关怀 国内首创对“次健康体”承担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在您获得一次重大疾病 理赔后,无须体检、为您延续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障 交费低、保障高、责任广,可称价廉物美 一旦投保,即可以最低廉的保费终身享有包含艾滋病在内的业内最广泛、 最全面的35种重大疾病保障 保费豁免,大病提前给付,缓解生命困境 若不幸发生重大疾病,确诊即全额给付基本保额,避免“东拼西借”,保 证生命及时救治,减轻家庭经济与精神压力;同时豁免今后各期保费,彰 显人性关怀 固定费率,体现公司诚信与实力 一旦投保,费率不再调整,无须担心保险公司提高续期保费,预知未来

B类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0901修订版)

B类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0901修订版)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B类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0901修订版)1.0名词解释1.1一般投保规则:指投保个人寿险业务的一般性要求和规则。

对于每一个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无论投保一个或多个险种,均应符合该规则。

未特别指明的规则,均针对被保险人。

1.2特殊投保规则:指投保个人寿险业务的特别规则和准则,是对具体险种和特殊人群投保的规则和规定。

一般投保规则和特殊投保规则应同时符合,并且特殊投保规则中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应同时满足或符合。

1.3基本保额:是指每一险种费率表中给出的保额单位1.4风险保额:是指每一有效保单及正在申请的投保书在该保单所载的保险期限内,保险事故发生时(身故、高残或罹患重大疾病),条款约定给付的最高限额。

1.5高保额件: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各有效保险单及正在申请的投保书累计寿险风险保额超过50万以上、或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超过50万以上,或累计寿险风险保额+意外险风险保额超过70万以上的投保件。

一次投保累计保额超过高额件标准的,不可以直接收取暂收保费,待核保同意收费后才可以收取首期保费。

1.6寿险风险保额:是指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的寿险因身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

1.7意外险风险保额:是指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的意外险因意外身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不包括公共交通意外和航空意外险保额。

1.8重大疾病险风险保额:是指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的重疾保险因患重大疾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如果重疾险有死亡给付责任,则同时计入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2.0一般投保规则2.1保额与保费的相关规定2.1.1最低保额的限制:每一险种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0元且为1000元的整数倍。

2.1.2最低保费限制:每一投保申请的主险最低期交保费为500元,最低趸交保费为2000元。

主险为一年期险种的整单最低保费为150元。

2.1.3年收入与保额的关系:投保人的累计年交保费不得超过其个人年总收入的20%,或需要投保人提供额外的财务资料。

太平百万行无忧两全保险条款

太平百万行无忧两全保险条款

太平百万行无忧两全保险条款特别提示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费.............................................................第二十条⏹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七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一条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太平人寿[2016]两全保险038号目录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3)第二条投保范围 (3)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3)第四条保险期间 (3)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第五条基本保险金额 (3)第六条保险责任 (3)第七条责任免除 (4)第三部分如何支付保险费 (5)第八条保险费的支付 (5)第九条宽限期 (5)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5)第十条受益人 (5)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5)第十二条诉讼时效 (6)第十三条保险金申请 (6)第十四条保险金给付 (6)第十五条司法鉴定 (6)第十六条失踪处理 (6)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7)第十七条保单贷款 (7)第十八条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7)第十九条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7)第二十条犹豫期 (7)第二十一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8)第二十二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第二十三条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第二十四条年龄错误 (8)第二十五条未还款项 (8)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9)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的变更 (9)第二十八条争议处理 (9)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保监公告[2012]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保监公告[2012]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保监公告〔2012〕6号)为进一步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按照自身需求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消费理念,中国保监会向广大保险消费者提示如下:一、请了解人身保险产品的基本知识人身保险产品按照保障责任来看,主要分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

其中人寿保险按保险责任,可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按保险利益是否确定,可以分为传统寿险、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

传统寿险的保险利益事先确定;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有确定的利益保证,但超出利益保证的收益则视保险公司经营情况而定;投资连结保险没有收益保证,投资回报完全有赖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因此投保人承担的风险最高。

保险产品的主要功用有风险保障、长期储蓄、财务规划和投资理财等。

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

通常来说,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障成分相对较高;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储蓄的成分相对较高。

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二、请客观分析自身的保险需求保险需求一般分为家庭经济责任、紧急预备金、子女教育规划以及养老规划。

其中家庭经济责任指的是在投保人发生不幸的时候,为了使其家庭成员生活不受太大影响所需要的金额,例如家庭日常开支、贷款余额、父母赡养费用等;紧急预备金,主要是针对疾病和意外,包括住院费用、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子女教育规划,主要是孩子需要使用教育金的时间和数额;养老规划,主要是退休后日常生活费用的期望。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个人万能保险和团体万能保险。

第二部分风险保额二、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对于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满18周岁的,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

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团体万能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

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等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万能保险可以提供死亡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保险责任。

第三部分万能账户及结算利率四、万能保险应当提供最低保证利率,最低保证利率不得为负。

保险期间内各年度最低保证利率数值应一致,不得改变。

五、保险公司应为万能保险设立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

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应当单独管理,应当能够提供资产价值、对应保单账户价值、结算利率和资产负债表等信息,满足保险公司对该万能单独账户进行管理和保单利益结算的要求。

六、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万能单独账户资产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结算利率。

结算利率不得低于最低保证利率。

七、保险公司可以为万能单独账户设立特别储备,用于未来结算。

特别储备不得为负,并且只能来自于实际投资收益与结算利息之差的积累。

八、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检视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价值,以确保其不低于对应保单账户价值。

季度末出现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价值小于对应保单账户价值的,保险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一)下季度内每一次公布的年化结算利率不得超过本季度内年化结算利率;(二)应当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万能单独账户注资补足差额,注资资金只能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

在其他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注资。

九、在同一万能单独账户管理的保单,应采用同一结算利率。

十、下列情形可以采用不同的结算利率或不同的最低保证利率:(一)不同的万能保险产品;(二)不同的团体万能保险客户;(三)不同时段售出的万能保险业务。

按照前款要求,不同的结算利率的万能保单应在不同的万能单独账户中管理。

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条款

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条款

3.2
保险费的豁免
3.3
宣告死亡处理
3.4
诉讼时效

4.1
如何收取保障成本
保障成本 (1)保障成本 我们对本附加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本附加险合同的
保障成本必须随主险合同的保障成本一起收取。本附加险合同年保障成本根 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危险保额(见 8.20)及风险程度确定,每千元危 险保额应收取的年保障成本见附表。如果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需要增加 年保障成本的,将会在保险单上批注。 (2)保障成本的收取 在每月结算日,我们按照该月的实际天数收取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每 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 1/365。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同时 收取。我们每月收取保障成本后,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按收取的保障成本 等额减少。 4.2 宽限期 投保了本附加险合同后,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宽限期按照以下约定确 定。 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在结算日零时如果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同 时支付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 则自该结算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您应补交欠交的保障 成本。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主险合同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自 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每千元危险保额年保障成本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险合同计算每千元危险保额年保障成本所用的重大疾病 发生率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决定年保障成本是否调整。本附加险合同年 保障成本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年保障成本的调整并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每月收取 的保障成本将按调整后的年保障成本计算,年保障成本调整前我们已经收取 的保障成本不受影响。

保费豁免条款

保费豁免条款

保费豁免条款
保费豁免条款是指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疾病或伤残等原因导致无法支付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可以豁免被保险人的保险费而继续为其提供保险保障的条款。

根据该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与条款约定的事故或疾病,导致无法继续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将暂时或永久免除其保险费的支付责任。

被保险人可以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保障,无需担心保险合同被解除或终止。

保费豁免条款通常适用于长期重疾险、意外伤害险、寿险等保险产品中。

具体的豁免期限、豁免范围和豁免条件会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而有所不同,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详细了解该条款的具体规定。

大小万能险、无忧豁免险及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大小万能险、无忧豁免险及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从事五、六级职业者,需要进行职业加费。加费标准:5级职业者每千元危险保额/每年增加保障成
本2元;6级职业者每千元危险保额/每年增加保障成本5元。 6、同一投保人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仅限一件。
3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二、特殊规则
(一)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840)
1.1、交费规则: 期交保费:约定每年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不得低于4000元,超过4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必须为500 元的整倍数; 追加保险费:约定期交保险费10000元(含)以上,方可追加保险费;每次交纳的追加保险费不低 于1000元,并且为100元的整倍数;首期追加保费最高限额80万元;
(846)、无忧豁免C加(847);
当主险智能星与附加险智能星重疾的基本保额为1:1时,不允许附加无忧豁免C加(847)。
(二)平安附加智能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43)
仅可以附加于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且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首期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包括年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须满足以下要求: 年交方式下,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大于等于按照投保时危险保额和年龄计算的主附险的17个 月的保障成本;
5、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14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附表1:险种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1 简称 聚财宝15 代码 848 投保年龄 0-80岁 交费期 趸交 累加 保险期间 终身 自垫功能 无 风险保额 不计风险保额 小交别 无
附表2:险种搭配表:
聚财宝15险种搭配表
代码 1128 1140 848 848 名称 赢聚一生 尊御人生 聚财宝15 聚财宝15 在售/停售 在售 在售 在售 在售 主险/附险 主险 主险 附险 附险 险种代码 848 848 839 844 简称 聚财宝15 聚财宝15 附加万能两全 聚财宝 附加关系或条件 允许附加 允许附加 禁止同时附加 禁止同时附加 关系代码 1 1 2 2

少儿险中的保费豁免条款

少儿险中的保费豁免条款

少儿险中的保费豁免条款
少儿险中的保费豁免条款是一种重要的保险条款,它可以在保险期间,当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体残疾或死亡时,豁免后续保险费用。

这种保险条款适用于购买儿童保险的家庭,因为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发生意外或疾病的风险较高。

保费豁免条款可以让家长在孩子遭受不幸时,不必为保险费用担心,而能够专心照顾孩子的康复和生活。

保费豁免条款还可以为孩子的未来提供保障,确保在家长不幸离世的情况下,孩子的保险仍能继续生效,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资金支持。

因此,家长在购买儿童保险时,应该注意保费豁免条款的存在,并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忧豁免B加:需计本单投保人寿险风险保额、重疾责任保额和残疾风险保额;
无忧豁免C加:需计本单被保人重疾责任保额:
7、核保规则: 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大于100万需人工核保,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一般检查+血液检查+B超; 核保时按寿险核保规则进行审核,投保人按被保人进行自核检查,可做标体、延期、拒保、EM保 障成本加费、除外等核保决定。
8
智能星投保规则
二、投保规则
(一)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
1.1、交费规则: 期交保费:约定每年支付的期交保费不得低于4000元,超过4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必须为500元 的整数倍;仅开放年交,不支持小缴别; 期交保险费缓交:最低交10年;否则,给予两年缓交期,缓交期满仍未交费,保单失效。 1.2、追加保险费(可首期追加):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特殊人群最高保额调整规则
7
智能星投保规则
一、一般规则
1、投保年龄: 智能星:0-17周岁; 智能星重疾:0-55周岁。 2、风险保额: 智能星:被保险人<18周岁时,不计风险保额;被保险人≥18周岁时,计1倍寿险风险保额; 智能星重疾:计1倍重疾责任保额。 3、同一投保人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仅限一件。
9
智能星投保规则
二、投保规则
(一)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
1.4、保额限制: 未成年人投保鑫利(936)、鑫祥(938)、世纪天使13(1113)、吉星送宝(960)、智能星 (842)中两个或以上险种时,此五个险种客户18周岁时的人身险保额之和不得超过450万元。 1.5、附加险规则: 仅可以选择附加一年期附加险、智能星重疾(843)、无忧豁免A15(845)、无忧豁免B加
1、投保年龄: 智悦人生:18-60周岁; 智悦重疾:18-55周岁。 2、交费方式:年交; 3、风险保额: 智悦人生计1倍寿险风险保额; 智悦重疾计1倍重疾责任保额。
4、以下人群不得作为投保人:
年收入低于2万元者不得投保智悦人生。 5、被保险人职业规则: 从事一至四级职业者,无需职业加费;
1.2、保额规则:
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与期交保费的倍数关系见右表; 期交保险费低于 10000 元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期交保险费的20 倍; 期交保险费大于10000 元(含)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期交保险费的5 倍,且不得低于20
万元。
1.3、附加险规则: 仅可以选择附加一年期附加险、智悦重疾(841)、无忧豁免A15(845)、无忧豁免B加(846)、 无忧豁免C加(847)、守护一生07(918);
18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案例
56岁客户为26岁女儿投保智悦人生15万+智悦重疾12万+无忧豁免C加+无忧 豁免B加。该单被保人既往没有投保记录,本次健康告知完全正常。投保人 既往因腔隙性脑梗在公司申请理赔,请问该单核保结论?
结论: 智悦人生 智悦重疾 无忧豁免C加 无忧豁免B加
标体通过 标体通过 标体通过 拒保
附表:险种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1 2 险种名称 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简称 代码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18-55周岁 保额 调整 有 有 是否小 交别 否 否 自垫 功能 无 无
智悦人生 840
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智悦重疾 841
6
目录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智能星投保规则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每一保单年度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不低于10000元;
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 每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不低于1000元,并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1.3、保额规则:
未满18周岁被保险人投保智能星(842)时,累计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50万元;
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万; 满足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与期交保险费倍数表:
附表2:险种搭配表:
12
目录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智能星投保规则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特殊人群最高保额调整规则
13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0-80岁; 2、追加保费规则:每次追加(可首期追加),最低1000元;超出1000元的部分,必须为 100元的整数倍; 3、生存金和红利转入万能帐户规则:投保聚财宝15时,主险及附加险的生存金、红利必 须同时选择进入万能帐户; 4、附加规则:赢聚一生(1128)、尊御人生(1140)可选择附加聚财宝15(848);

年交方式可在金领系统中进行测试。
10
智能星投保规则
三、自核规则
1、当被保险人年龄为0-15周岁时,如被保险人18周岁时的累计寿险风险保额(注)SUM﹥300万, 送人工核保,需要对投保人进行契约调查,重点了解投保人财务状况、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等;
2、当被保险人年龄为16-17周岁时,如被保险人18周岁时的累计寿险风险保额(注) SUM﹥100万,
17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6、风险保额计算:
无忧豁免A15:需计本单投保人寿险风险保额和残疾风险保额 寿险风险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残疾风险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寿险风险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重疾责任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残疾风险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重疾责任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 ×30%
若“投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因其它原因(非缓交保费)而发生变更的,则缓交保费而致基本
保险金额减少,或补交保费恢复基本保险金额时,均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5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二、特殊规则
(二)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41)
仅可以附加于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840),且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 首期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包括年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须满足以下要求:年交方式下,扣 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大于等于按照投保时危险保额和年龄计算的主附险17个月的保障成本(包括 一年期扣保障成本的险种)。
(注:918附加于840时,保额不超过主险保额的4倍)
本险种与智悦重疾保额比例为1:1时,不得附加无忧豁免C加(847)。
4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二、特殊规则
(一)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840)
1.4、保额调整: 累计交费未满10年的,缓交期间主险、附加重疾险的基本保额自动降低: 缓交一期期交保险费的,主险、附加重疾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投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75%;连续缓交两期及以上期交保险费的,主险、附加重疾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投保时约定的 基本保险金额的25%;
(846)、无忧豁免C加(847);
当主险智能星与附加险智能星重疾的基本保额为1:1时,不允许附加无忧豁免C加(847)。
(二)平安附加智能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43)
仅可以附加于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且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首期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包括年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须满足以下要求: 年交方式下,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大于等于按照投保时危险保额和年龄计算的主附险的17个 月的保障成本;
•特殊人群最高保额调整规则
16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
无忧豁免A15:16-60岁; 无忧豁免B加:16-60岁; 无忧豁免C加:0-60岁;
2、保险期间:约定,最短不低于10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75周岁;
3、交费期:比保险期间少一期(年交时,交费期比保险期间少一年;小交别时,最后一期保费无需交 纳)。 4、投保范围: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可以选择附加无忧豁免A15(845)、无忧豁免B加
特别注意:不能使用纸质投保书(原因:纸质投保书无法选择生存金领取方式为“进入万 能帐户”)。若使用纸质投保书,则下发问题件:“本次投保计划中包含848险种,请将 本单撤件后使用电子投保书MIT方式投保,谢谢。”
15
目录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智能星投保规则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19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案例
47岁李女士为自己7岁的女儿投保智能星险种,保险计划如下表:李女士既 往在公司投保智胜人生20万+智胜重疾20万,本单投、被保人健康告知均正 常,该单代理人为市内营业区代理人,请问该单客户是否达到体检标准?
(846);
5、附加规则: 仅能附加于智悦人生(840)、智能星(842); 主险合同的投保人从事第五级以上职业(含第五级职业)的,不得附加无忧豁免A15、无忧豁免B 加; 无忧豁免A15与无忧豁免B加不得同时附加; 除无忧豁免C加外,无忧豁免A15、无忧豁免B加不得与其他含豁免责任的险种同时附加,不得与守 护一生(918)同时附加; 当同时附加多个无忧豁免险时,豁免险的保险期间须保持一致;
大小万能险、无忧豁免险投保规则
及特殊人群最高保额优化规则
核保月度报告
(2014年12月份)
寿险总部核保核赔部 核保室
运营督导部 契约支持室 2015年8月
1
目录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智能星投保规则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特殊人群最高保额调整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