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万能险、无忧豁免险及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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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案例
47岁李女士为自己7岁的女儿投保智能星险种,保险计划如下表:李女士既 往在公司投保智胜人生20万+智胜重疾20万,本单投、被保人健康告知均正 常,该单代理人为市内营业区代理人,请问该单客户是否达到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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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案例
56岁客户为26岁女儿投保智悦人生15万+智悦重疾12万+无忧豁免C加+无忧 豁免B加。该单被保人既往没有投保记录,本次健康告知完全正常。投保人 既往因腔隙性脑梗在公司申请理赔,请问该单核保结论?
结论: 智悦人生 智悦重疾 无忧豁免C加 无忧豁免B加
标体通过 标体通过 标体通过 拒保
每一保单年度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不低于10000元;
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 每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不低于1000元,并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1.3、保额规则:
未满18周岁被保险人投保智能星(842)时,累计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50万元;
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万; 满足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与期交保险费倍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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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星投保规则
二、投保规则
(一)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
1.1、交费规则: 期交保费:约定每年支付的期交保费不得低于4000元,超过4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必须为500元 的整数倍;仅开放年交,不支持小缴别; 期交保险费缓交:最低交10年;否则,给予两年缓交期,缓交期满仍未交费,保单失效。 1.2、追加保险费(可首期追加):
年交方式可在金领系统中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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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星投保规则
三、自核规则
1、当被保险人年龄为0-15周岁时,如被保险人18周岁时的累计寿险风险保额(注)SUM﹥300万, 送人工核保,需要对投保人进行契约调查,重点了解投保人财务状况、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等;
2、当被保险人年龄为16-17周岁时,如被保险人18周岁时的累计寿险风险保额(注) SUM﹥100万,
从事五、六级职业者,需要进行职业加费。加费标准:5级职业者每千元危险保额/每年增加保障成
本2元;6级职业者每千元危险保额/每年增加保障成本5元。 6、同一投保人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仅限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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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二、特殊规则
(一)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840)
1.1、交费规则: 期交保费:约定每年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不得低于4000元,超过4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必须为500 元的整倍数; 追加保险费:约定期交保险费10000元(含)以上,方可追加保险费;每次交纳的追加保险费不低 于1000元,并且为100元的整倍数;首期追加保费最高限额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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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6、风险保额百度文库算:
无忧豁免A15:需计本单投保人寿险风险保额和残疾风险保额 寿险风险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残疾风险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寿险风险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重疾责任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残疾风险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30%。 重疾责任保额=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 ×30%
(注:918附加于840时,保额不超过主险保额的4倍)
本险种与智悦重疾保额比例为1:1时,不得附加无忧豁免C加(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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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二、特殊规则
(一)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840)
1.4、保额调整: 累计交费未满10年的,缓交期间主险、附加重疾险的基本保额自动降低: 缓交一期期交保险费的,主险、附加重疾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投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75%;连续缓交两期及以上期交保险费的,主险、附加重疾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投保时约定的 基本保险金额的25%;
送人工核保,需要对投保人进行契约调查,重点了解投保人财务状况;同时被保人需要体检,体检项 目为一般检查+血液检查+B超】 注:累计鑫利(936)、鑫祥(938)、世纪天使13(1113)、吉星送宝(960)、智能星(842)这五
个险种的寿险风险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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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星投保规则
附表1:险种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1 2 险种名称 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 (万能型) 平安附加智能星提前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简称 智能星 智能星重疾 代码 842 843 投保年龄 0-17周岁 0-55周岁 是否 小交别 无 无 自垫 功能 无 无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特殊人群最高保额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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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星投保规则
一、一般规则
1、投保年龄: 智能星:0-17周岁; 智能星重疾:0-55周岁。 2、风险保额: 智能星:被保险人<18周岁时,不计风险保额;被保险人≥18周岁时,计1倍寿险风险保额; 智能星重疾:计1倍重疾责任保额。 3、同一投保人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仅限一件。
缓交一期期交保险费的,补交欠交的期交保险费后基本保险金额恢复至投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
缓交两期及以上的,补齐缓交保险费后,需进行健康告知,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才能恢复; 保费缓交期间,新契约投保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险或其它有效保单上新增(加保)意外伤害、住院 医疗险时,其倍数关系参照减少后寿险风险保额、重疾责任保额;
5、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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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财宝15投保规则
附表1:险种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1 简称 聚财宝15 代码 848 投保年龄 0-80岁 交费期 趸交 累加 保险期间 终身 自垫功能 无 风险保额 不计风险保额 小交别 无
附表2:险种搭配表:
聚财宝15险种搭配表
代码 1128 1140 848 848 名称 赢聚一生 尊御人生 聚财宝15 聚财宝15 在售/停售 在售 在售 在售 在售 主险/附险 主险 主险 附险 附险 险种代码 848 848 839 844 简称 聚财宝15 聚财宝15 附加万能两全 聚财宝 附加关系或条件 允许附加 允许附加 禁止同时附加 禁止同时附加 关系代码 1 1 2 2
(846);
5、附加规则: 仅能附加于智悦人生(840)、智能星(842); 主险合同的投保人从事第五级以上职业(含第五级职业)的,不得附加无忧豁免A15、无忧豁免B 加; 无忧豁免A15与无忧豁免B加不得同时附加; 除无忧豁免C加外,无忧豁免A15、无忧豁免B加不得与其他含豁免责任的险种同时附加,不得与守 护一生(918)同时附加; 当同时附加多个无忧豁免险时,豁免险的保险期间须保持一致;
1.2、保额规则:
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与期交保费的倍数关系见右表; 期交保险费低于 10000 元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期交保险费的20 倍; 期交保险费大于10000 元(含)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期交保险费的5 倍,且不得低于20
万元。
1.3、附加险规则: 仅可以选择附加一年期附加险、智悦重疾(841)、无忧豁免A15(845)、无忧豁免B加(846)、 无忧豁免C加(847)、守护一生07(918);
•特殊人群最高保额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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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
无忧豁免A15:16-60岁; 无忧豁免B加:16-60岁; 无忧豁免C加:0-60岁;
2、保险期间:约定,最短不低于10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75周岁;
3、交费期:比保险期间少一期(年交时,交费期比保险期间少一年;小交别时,最后一期保费无需交 纳)。 4、投保范围: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可以选择附加无忧豁免A15(845)、无忧豁免B加
特别注意:不能使用纸质投保书(原因:纸质投保书无法选择生存金领取方式为“进入万 能帐户”)。若使用纸质投保书,则下发问题件:“本次投保计划中包含848险种,请将 本单撤件后使用电子投保书MIT方式投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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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智能星投保规则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附表:险种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1 2 险种名称 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简称 代码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18-55周岁 保额 调整 有 有 是否小 交别 否 否 自垫 功能 无 无
智悦人生 840
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智悦重疾 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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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智能星投保规则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附表2:险种搭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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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智能星投保规则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特殊人群最高保额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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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财宝15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0-80岁; 2、追加保费规则:每次追加(可首期追加),最低1000元;超出1000元的部分,必须为 100元的整数倍; 3、生存金和红利转入万能帐户规则:投保聚财宝15时,主险及附加险的生存金、红利必 须同时选择进入万能帐户; 4、附加规则:赢聚一生(1128)、尊御人生(1140)可选择附加聚财宝1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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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星投保规则
二、投保规则
(一)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
1.4、保额限制: 未成年人投保鑫利(936)、鑫祥(938)、世纪天使13(1113)、吉星送宝(960)、智能星 (842)中两个或以上险种时,此五个险种客户18周岁时的人身险保额之和不得超过450万元。 1.5、附加险规则: 仅可以选择附加一年期附加险、智能星重疾(843)、无忧豁免A15(845)、无忧豁免B加
大小万能险、无忧豁免险投保规则
及特殊人群最高保额优化规则
核保月度报告
(2014年12月份)
寿险总部核保核赔部 核保室
运营督导部 契约支持室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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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智能星投保规则 •聚财宝15投保规则
•无忧豁免险种投保规则
•特殊人群最高保额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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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一、一般规则
无忧豁免B加:需计本单投保人寿险风险保额、重疾责任保额和残疾风险保额;
无忧豁免C加:需计本单被保人重疾责任保额:
7、核保规则: 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年交保费×(豁免险的保险期间-1)大于100万需人工核保,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一般检查+血液检查+B超; 核保时按寿险核保规则进行审核,投保人按被保人进行自核检查,可做标体、延期、拒保、EM保 障成本加费、除外等核保决定。
(846)、无忧豁免C加(847);
当主险智能星与附加险智能星重疾的基本保额为1:1时,不允许附加无忧豁免C加(847)。
(二)平安附加智能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43)
仅可以附加于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且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首期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包括年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须满足以下要求: 年交方式下,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大于等于按照投保时危险保额和年龄计算的主附险的17个 月的保障成本;
1、投保年龄: 智悦人生:18-60周岁; 智悦重疾:18-55周岁。 2、交费方式:年交; 3、风险保额: 智悦人生计1倍寿险风险保额; 智悦重疾计1倍重疾责任保额。
4、以下人群不得作为投保人:
年收入低于2万元者不得投保智悦人生。 5、被保险人职业规则: 从事一至四级职业者,无需职业加费;
若“投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因其它原因(非缓交保费)而发生变更的,则缓交保费而致基本
保险金额减少,或补交保费恢复基本保险金额时,均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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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悦人生投保规则
二、特殊规则
(二)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41)
仅可以附加于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840),且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 首期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包括年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须满足以下要求:年交方式下,扣 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大于等于按照投保时危险保额和年龄计算的主附险17个月的保障成本(包括 一年期扣保障成本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