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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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计基础条件
4.3 设计船型
设计船型应综合考虑使用期内预计使用码头、航道设施的所有船舶 确定,保证利用该码头、航道的所有船舶安全使用。同一码头、航道可 以有多个设计船型。 码头仅靠泊特定船舶时,设计船型即为该特定靠泊船舶。 码头靠泊非特定船舶时,设计船型应考虑泊位性质与功能,运输货 种、运量、运距、运价,港口现状和自然条件,现有船型和未来船型发 展趋势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设计船型尺度宜通过对所有到港船舶的 尺度进行统计分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论证确定。 设计船型应通过分析论证确定,资料不充分时设计船型尺度可参照 附录A中相应吨级的设计船型尺度确定。 设计船型尺度的分析论证可采用统计方法,根据船舶种类确定统计 参数,并对船舶吨级进行划分,然后根据码头营运所要求的保证率对所 需要的船舶尺度进行统计分析确定。
4 设计基础条件
4.5 水文
波浪资料分析一般应包括波型、波高、波向和波周期等,并应对波 高、波向和波周期进行分级统计,波高的分级标准可根据具体需求确定, 波向一般应按十六个方向进行统计。 海流资料分析一般应包括海流类型、海流性质、流场概况、海流特 征值等。 冰凌资料分析一般应包括冰期、冰况、冰型、月分布特征和流冰密 集度等。
4 设计基础条件
4.2 运输需求
吞吐量预测应分层次进行,至少应包括港口、各单项建设工程两个 层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港口吞吐量预测应包括总量预测和主要货种吞吐量预测。 2、货运吞吐量预测应包括流量、流向两部分内容,并分出货类、进 出口和内外贸。货类应按港口统计规则划分。 3、单项建设工程的集、疏运量应在预测货物流量、流向的基础上, 考虑腹地内各种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和运输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 吞吐量预测应分年度进行,预测水平年选取应考虑运量发展速度, 并尽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期限对应一致。一般工程项目 的设计年度可分初期、近期和远期,初期为交付运营后第3年,近期为交 付运营后第5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对于港口吞吐量增长较快, 预计建设项目在3~5年能够达到设计能力时,设计年度可分为设计初期、 达产年。
4 设计基础条件
4.4 气象
气象资料应为工程区域附近气象台站的近期气象观测资料,资料系 列年限宜不少于连续20年,并满足工程设计需要。 气象观测项目宜包括气温、风、降水、雾、雷暴、相对湿度等,以 及寒潮、台风过程的观测资料。气象观测资料应具有代表性。 气温资料分析宜包括历年极端最高、最低气温,多年平均气温,多 年平均最高、最低气温。 风资料分析宜包括各向风速和频率,最大及平均风速,当地风向季 节分布、台风、寒潮等。 降水资料分析宜包括平均年降水量,日及年最大、最小降水量及降 水量的季节分析。 雾资料分析宜包括雾的日、季分布特征,并应统计年能见度低于作 业标准的影响天数。需要时尚需提供能见度分级统计表。
4 设计基础条件
4.5 水文
潮位资料分析一般应包括基准面及其换算关系、潮型、潮位特征值、 设计潮位、乘潮水位;在风暴潮、寒潮多发区,尚应包括风暴潮增水、 寒潮减水资料分析。 1、潮位资料分析一般应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面,并应确定当 地理论最低潮面与当地平均海平面高程的关系,需要时尚应给出与当地 高程系统的关系。 2、潮位特征值应包括平均海平面,历年最高、最低潮位,年平均高、 低潮位和年平均潮差。需要时尚应统计不同季节的潮位特征值。 3、设计潮位应包括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极端高水位、极端低 水位。 4 、有乘潮要求的,应根据具体需要确定乘潮水位。需要时尚应统 计不同季节的乘潮水位。
4 设计基础条件
4.2 运输需求
港口运输需求应根据需要对货运需求和客运需求进行预测。 港口经济腹地应根据港口地理位置、行政区划、港口性质和功能定 位、集疏运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港口经济腹地应按直接腹地和间接腹 地对其社会经济发展、交通运输条件、既有港口设施和运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详细调查。 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应根据港口在区域经济及交通运输系统中的地 位、运输需求、港口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吞吐量预测应以定量预测为主。预测方法选择应根据项目特点、港 口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阐明预测方法选择的依据。 定量预测方法可采用平均发展速度法、弹性系数法、定额估算法、 产销运平衡表法、回归分析法、时间序列法等。 吞吐量预测应把握货源的总体发展趋势,进行科学论证,并具有一 定前瞻性和弹性。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解读(Ⅱ)
交通运输部培训中心 2014年3月 杭州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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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基本条件
港口平面 进港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 装卸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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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4 设计基础条件
4.1 一般规定
总体设计应搜集、分析工程区域自然条件、到港船型、运输需求和 已有港口设施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自然条件资料范围与时限应能满足 工程设计需要,并应重视收集和利用最新资料。 根据工程情况,在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测工作,提出相应的勘 测要求,对勘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总体设计应进行地貌调查及泥沙运动分析,判定工程所处区域的地 貌特征和泥沙运动对工程的影响情况。 工程勘测、地貌调查、资料搜集与分析等工作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4 设计基础条件
4.5 水文
潮位、波浪、海流、冰凌等水文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确定设计高水位和设计低水位时,应有完整的一年或多年的实测 潮位资料。新建港口初步设计阶段,若缺乏长期观测资料时,应用短期 观测资料与具备类似条件的附近验潮站进行同步相关分析计算。确定海 港极端高水位和极端低水位,应有不少于连续20年的年最高潮位和年最 低潮位实测资料,并应调查历史上出现的特殊水位。资料连续年限不足 时,应与附近具有不少于连续20年资料的港口或验潮站进行同步相关分 析计算。 2、海港工程所处海域波浪观测资料统计分析,应根据完整的一年或 多年资料给出统计结果。当采用海港工程附近观测台站的波浪资料时, 应考虑地形和水深的影响分方向检验资料的适用程度。采用年极值频率 分析方法确定工程不同重现期的设计波浪要素,应有不少于连续 20年波 浪观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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