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8410-2006汽车内饰标准.
GB8410-2006汽车内饰GB 8410-2006(代替GB 8410-1994)前言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 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本标准与FMVSS 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8410-19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本标准与GB 8410-1994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根据GB 3730.1-2001标准的要求,修改了第1章中汽车分类方法;——按照GB/T 1.1-2000标准的要求,修改了第2章中术语部分的编排方式,并增加了英文内容;——修改了层积复合材料定义,见2.2条;——完善了内饰材料的定义,加宽了内饰材料的定义范围,见2.5条;——修改了第3章的技术要求,取消了原标准技术要求中的3.1条及3.3条,将其内容体现在4.6条中;——修改了试验用热源的要求,见4.2.4条;——增加了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的试验要求,见4.3.2条;——增加了零件形状和尺寸不符合取样要求时如何制备试样的要求,见第4.3.2条;——增加了零件厚度不均时的取样要求,见第4.3.2条;——增加了取样示例并附图示,见第4.3.2条;——修改了试验程序中表面起毛试样试验前梳理的方向,见第4.4.1条;——增加了试样慢燃时的试验方法,见第4.4.9条;——增加了结果表示的内容,见第4.6条。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清国、李菁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8410-1987、GB 8410-1994。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Flammability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汽车遮阳板防火测试GB8410标准介绍
汽车遮阳板防火测试GB8410标准介绍
汽车遮阳板指安装在司机上方用来防止阳光刺眼的板子,用的时候可以翻下来不用的时候可以翻上去,材料为塑料,EPP,PU发泡,纸板等,可分为前挡、侧挡和后挡三种。
GB8410: Flammability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
GB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8410适用范围
GB8410标准适用于客车、多用途客车、卡车以及公共汽车。
遮阳板GB8410测试原理
在试样水平夹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的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秒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的时间。
遮阳板GB8410测试评定
试样不燃烧,或火焰在样品上水平燃烧的速度不超过100mm/min
(注:当样品表面是切割出来的,则这个判定要求不适用于测试该表面火焰水平燃烧速度);
遮阳板GB8410样品要求
102mm*356mm*厚度
办理防火测试流程:
1、项目申请——向检测机构监管递交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报告。
gb8410阻燃标准
gb8410阻燃标准GB8410阻燃标准。
GB8410阻燃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一项关于阻燃材料的标准。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对GB8410阻燃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GB8410标准主要适用于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装饰和家具等民用领域。
该标准规定了阻燃材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等内容,对于生产和使用阻燃材料的相关单位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其次,GB8410标准对阻燃材料的分类要求十分严格,根据材料的阻燃性能分为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和可燃材料三类。
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选择和使用相应的阻燃材料,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
此外,GB8410标准还规定了阻燃材料的试验方法,包括燃烧性能、热稳定性、热分解气体分析、电气特性等多个方面的试验内容。
这些试验方法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评估阻燃材料的性能指标,为产品的设计和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总的来说,GB8410阻燃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阻燃材料的质量和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和使用阻燃材料,才能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我们应当加强对GB8410阻燃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标准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加强对阻燃材料的市场监督和质量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性。
综上所述,GB8410阻燃标准是我国阻燃材料领域的重要标准,其实施对于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推动阻燃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更好地落实GB8410阻燃标准,为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GB8410-2006标准—适用车辆内饰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Flammability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
鉴于各种汽车内饰零件实际情况(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引火源等)和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价汽车内饰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
2 术语和定义2.1燃烧速度 burning rate按本标准规定测得的燃烧距离与燃烧此距离所用时间的比值,单位为毫米每分钟(mm/min)。
2.2层积复合材料 composite material若干层相似或不同材料,其表面之间由熔接、粘接、焊接等不同方法使全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材料。
2.3单一材料 exclusive material由同种材料构成的均匀的整体材料。
若不同材料断续连接在一起(例如缝纫、高频焊接、铆接),这种材料应认为不是层积复合材料,每种材料均属单一材料。
2.4暴露面 exposed side零件装配在车内面向乘员的那一面。
2.5内饰材料 interior materials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包括门内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层、遮阳板、轮罩覆盖物、发动机罩覆盖物和其他任何室内有机材料,包括撞车时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缓冲装置等材料。
3 技术要求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燃烧速度不大于100 mm/min。
4 试验方法4.1 原理将试样水平地夹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s 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
4.2 试验装置及器具4.2.1 燃烧箱燃烧箱用钢板制成,结构示意图见图1,尺寸见图2。
汽车内饰物燃烧标准
汽车内饰件阻燃标准等级汽车内饰阻燃标准主要由国家或汽车制造商发布,其中大部分标准的测试方法都是比较接近,主要关注内饰材料的易燃性和燃烧速率,只要不超过一定的燃烧速率(一般为102mm/min)时,都是允许在汽车内使用的。
取样测试的部位为汽车内暴露面向下13mm内的单层或者复合层材料,若每层可以分离则需要单独测试。
内饰材料燃烧标准GB8410 -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8410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火钳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8410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
内饰材料不燃烧、可以燃烧但燃烧速度不大于100mm/min、火焰在60s内自行熄灭且燃烧距离不大于50mm。
燃烧速度:测得的燃烧距离与燃烧此距离所用时间的比值,单位为毫米每分钟(mm/min)。
从保证乘员安全的角度来讲,不燃烧当然是最好,而燃烧速度能够靠材料本身保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也可以为乘员提供一定的生存时间和逃生的时间。
在实际的试验操作过程中,是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引燃或在第一个标志柱之前自行熄灭的视为不燃烧。
汽车内饰材料阻燃标准FMVSS302主要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的阻燃测试,UL94是广泛适用于塑料材料的阻燃测试。
针对产品用途范围不一样,且测试方法和要求也不一样。
不易燃。
医用防护服采用不易燃材料,并且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该项目可以采用ZYYQ阻燃性能测试仪设备进行测试,ZYYQ阻燃性能测试仪智能化程度高,符合国家标准GB/T5455-1997《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可用于有阻燃要求的服装织物、装饰织物、帐篷织物等阻燃性能的测定。
阻燃海绵由于含可燃的碳氢链段、密度小、比表面积大,未经阻燃处理的聚氨酯海绵是可燃物,遇火会燃烧并分解,产生大量的烟雾,给灭火带来困难。
特别是聚氨酯软泡开孔率较高,可燃成分多,燃烧时由于较高的空气流通性而源源不断地供给氧气,易燃且不易自熄。
聚氨酯海绵的许多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如建筑材料、床垫、家具、保温材料、汽车座垫及内饰材料等,都需达到阻燃要求。
汽车内饰材料检测报告
样品名称汽车内饰件商标---- 型号规格57N-02015检测类别强制性检测受检单位生产单位送样者张波送样日期2016-6-17 样品数量5块生产日期——检测依据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检测项目燃烧特性检测结论经检测,该样品符合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
签发日期 : 2016年10月26日备注该报告转自04801-16-WT-AQ-00974,原报告的签发日期:2016年6月24日。
批准:审核:主检:一、检测结果:序号检测项目标准要求检测结果符合性判定1座椅面料的燃烧特性阻燃材料的燃烧速度应不大于100mm/min,若出现下列情况则分别按要求标识试验结果:1. A-0mm/min:试样暴露在火焰中15s,熄灭火源试样仍未燃烧,或试样能燃烧,但火焰达到第一测量标线之前熄灭,无燃烧距离可计。
2. B: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60s内自行熄灭,且燃烧距离不大于50mm,则认为满足标准要求。
3. C-燃烧速度实测值mm/min: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两个测量标线之间熄灭,且不满足第2条情况时,则按标准计算燃烧速度。
4. D-燃烧速度实测值mm/min: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燃烧到达第二标线,或从计时开始,试样长时间缓慢燃烧,则可以在试验计时20min时终止试验,并记录燃烧时间及燃烧距离且按标准计算燃烧速度。
5. E:试样在火焰引燃15s内已经燃烧并到达第一标线,则认为试样不能满足燃烧速度的要求。
————2门内护板的燃烧特性——————3顶棚衬里的燃烧特性————4 地板覆盖层的燃烧特性——————5仪表板的燃烧特性——————6 行李舱覆盖层的燃烧特性————7 其它最大燃烧速度为D-23.1mm/min符合二、检测时间、地点:检测于2016年6月22-23日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全试验室进行。
附录:样品情况表项目样品情况车辆名称、型号、商标——车辆类型——车辆生产厂——座椅面料结构——材料——颜色——厚度——生产厂——门内护板结构——材料——颜色——厚度——生产厂——顶棚衬里结构——材料——颜色——厚度——生产厂——地板覆盖层结构——材料——颜色——厚度——生产厂——仪表板结构——材料——颜色——厚度——生产厂——行李舱覆盖层结构——材料——颜色——厚度——生产厂——其它结构层积复合材料无纺布、麻纤板颜色灰厚度无纺布:1.5±0.5mm 麻纤板:4±0.5mm 生产厂十堰市投发工贸有限公司所配车型型号、名称东风天龙/十堰方鼎备注。
交通车辆内饰材料燃烧特性探究
交通车辆内饰材料燃烧特性探究1、国内公共交通车辆内饰材料控制方法目前,我国用于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测试方法为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绝大多数的汽车安全技术要求标准、汽车内饰材料产品标准都引用了该标准,如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13058-91《客车驾驶员座椅技术条件》、GB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等。
但企业多采用合同制或企业标准要求。
公共交通运营车辆中可燃材料除座椅、装饰性衬板、窗帘、仪表盘等汽车内饰件,整车还使用大量其他可燃材料。
空调车为保证隔热保温效果采用大量的喷涂聚氨酯材料,布满整个车厢的侧面、顶面、发动机舱及乘客舱;公交车辆使用竹木类板材铺设在金属骨架上作为地板,其上铺设塑料地板;公交车辆内墙面及内顶板使用木质胶合板,顶面贴面多为人造革、墙面贴面为硬质贴面、墙纸等;公交车上座椅为塑料制品;车辆窗帘多采用有机合成纺织物,阻燃比较困难,容易着火,火焰传播较快,而且很容易产生滴落物引燃其他材料。
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采用材料水平燃烧的方法进行测试,考察的参数仅仅是材料的水平燃烧速率,测试中采用小火焰攻击小尺寸样品,该方法单一使用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不适用于所有汽车内饰材料的检测,不能反映车内窗帘、护墙板或其他垂直部件的燃烧特性,也不能反映地面材料火灾时受到热辐射作用的燃烧特性;二是单一考察水平燃烧速率参数,不能充分反映内饰材料火灾时很多其他方面的性能,如热释放量、产烟量及毒性等。
因此,该标准不能明确分辨汽车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优劣,需要结合使用更多的测试方法及控制手段,提出综合性的控制方案。
2、国外公共交通工具内饰材料燃烧控制方法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 FMVSS302《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试验》、国际标准ISO3795《拖拉机、农业、林业和道路车辆———内饰材料燃烧性能测定》、美国标准 ASTM D5132《机动车宿营舱中用的柔性泡沫和橡胶材料的横向燃烧速率的测试方法》、日本标准 JISD1201《道路车辆、拖拉机和农业及森林机械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测定》等标准的技术路线相同,对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测试都以水平燃烧性能为主。
阻燃标准解读(各标准对比)
燃烧速度≤102mm/min
长356*宽102*最小厚度且厚度≤13mm
(1)试样不燃烧,或火焰在样品上水平燃烧的速度不超过102mm/min (注:当样品表面是切割出来的,则这个判定要求不适用于测试该表 面火焰水平燃烧速度); (2)从测试记时开始,若样品燃烧的时间不到60秒,就停止燃烧了, 且从记时开始那个位置起,样品的损毁长度没有超过51mm,则认为 其满足FMVSS302的要求。 鉴于各种汽车内饰零件实际情(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 、引火源等)和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 适用于评价汽车内饰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
UL94(水平/垂直燃烧)
可燃性UL94等级是应用最广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标准
(长125±5mm)*(宽13±0.5mm)*厚
1、HB 2、V0、V1、V2 3、5VA、5VB
UL941990标准译文.pdf
JT/T1095(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
1、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2、本标准适用于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的评价 营运客车内饰材料包括内饰板材铺地材料,弹性软垫材料,纺织材 料,皮革材料,座椅用塑料材料,保温、隔热降噪、减振材料,连 接材料及其他非金属内饰材料,不包含电器件(如空调总成控制开关 、线束、电器控制面板、导航仪、收音机、DVD模块、行车组合仪表 等各种电器模块)、灯具、转向盘、安全气囊(帘)、车身阻尼垫及外 层为金属材料内层为非金属材料的夹芯板
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水平燃烧)
1、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2、本标பைடு நூலகம்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
范围 3、鉴于各种汽车内饰零件实际情况(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 、引火源等)和本标准中规定的实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适用于 评价汽车内饰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阻燃材料事业部GB8410-2006汽车内饰标准发布于:2009-7-12被浏览1800次【打印】【关闭】GB 8410-2006(代替GB 8410-1994)前言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本标准与FMVSS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8410-19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本标准与GB 8410-1994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根据GB3730.1-2001标准的要求,修改了第1章中汽车分类方法;——按照GB/T1.1-2000标准的要求,修改了第2章中术语部分的编排方式,并增加了英文内容;——修改了层积复合材料定义,见2.2条;——完善了内饰材料的定义,加宽了内饰材料的定义范围,见2.5条;——修改了第3章的技术要求,取消了原标准技术要求中的3.1条及3.3条,将其内容体现在4.6条中;——修改了试验用热源的要求,见4.2.4条;——增加了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的试验要求,见4.3.2条;——增加了零件形状和尺寸不符合取样要求时如何制备试样的要求,见第4.3.2条;——增加了零件厚度不均时的取样要求,见第4.3.2条;——增加了取样示例并附图示,见第4.3.2条;——修改了试验程序中表面起毛试样试验前梳理的方向,见第4.4.1条;——增加了试样慢燃时的试验方法,见第4.4.9条;——增加了结果表示的内容,见第4.6条。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清国、李菁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8410-1987、GB 8410-1994。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Flammability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大作业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方法评价指标
论文题目: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方法评价指标所属院系: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专业班级:车辆工程1301班姓名:学号:指导老师:2016年12月22号1摘要汽车在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方便的同时, 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对乘员的生命财产构成较大的潜在威胁 ,火灾是各类安全事故中常见的一种。
所以燃烧特性成为了汽车内饰材料的重要特性指标之一,本文对目前我国有关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方法及评价指标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和分析。
文中还结合我国汽车内饰材料的评价试验结果评价试验方法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新的评价指标的建议。
关键词: 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AbstractIn one hand car makes human life convenient,in the other hand kinds of traffic accidents also pose a potential threat to the life and property of the occupants. Fire is a kind of safety accidents which is common.So combustion characteristics have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s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I will introduce something about the test method and evaluation index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 at present in this article and do some summary.I would also analyze some trouble which is exiting now in this article.Also Iwill make some suggestions about it.Key World: Car interior materials combustion characteristics目录第一章绪论 (1)21.1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 (3)1.2课题研究现状 (1)1.3 本文研究的内容 (1)第二章试验方法及评价指标 (2)2.1内饰材料 (2)2.1.1 定义 (2)2.1.2 分类 (2)2.2具体试验 (2)2.2.1试验方法 (2)2.2.2试验装置及器具 (2)2.2.3试样处理 (6)2.2.4试验步骤 (8)2.2.5结果处理 (9)2.3评价指标 (10)第三章结论与展望 (11)3.1 结论 (11)3.2 展望 (11)参考文献 (12)第一章绪论1.1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3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汽车运输将由过去短途运输大幅度延伸其运行范围,并在一定程度上取代铁路交通,从而成为人们出行的最重要的交通手段。
内饰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车内空气中有机物浓度要求(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序号项目浓度要求(mg/m3 )1 苯≤0.112 甲苯≤1.103 二甲苯≤1.504 乙苯≤1.505 苯乙烯≤0.266 甲醛≤0.107 乙醛≤0.058 丙烯醛≤0.05检验方法:1.车内空气中有机物的浓度检测按 HJ/T400-2022 的规定进行。
实施采样时,在HJ/T400-2022 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受检车辆处于静止状态,车辆门、窗和乘员舱进风口风门均处于关闭状态,发动机和空调等设备不工作。
2.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其他条件(如汽车出厂时的内饰状态改变与否、出厂与检测的间隔时间等),可由相关方商议约定。
内饰材料: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者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包括门内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架板或者后窗台板、窗帘、底板覆盖层、遮阳板、轮罩覆盖物、发动机罩覆盖物和其他任何室内有机物,包括装车时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缓冲装置等材料。
技术要求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燃烧速度不大于 100mm/min。
内饰材料燃烧特性取样要求:标准试样形状和尺寸见下图,试样的厚度为零件厚度,但不超过 13mm。
以不同种类材料进行燃烧性能比较时,试样必须具有相同尺寸(长、宽、高),通常取样时必须使试样沿全长有相同的横截面。
当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规定尺寸的标准试样时,则应保证下列最小尺寸试样,但要记录。
a)如果零件宽度介于 3mm~60mm,长度应至少为 356mm。
在这种情况下试样要尽量做成接近零件的宽度。
b)如果零件宽度大于 60mm,长度应至少为 138mm。
此时,可能的燃烧距离相当于从第一标线到火焰熄灭时的距离或者从第一标线开始至试样末端的距离。
c)如果零件宽度介于 3mm~60mm,且长度小于 356mm 或者零件宽度大于 60mm,长度小于 138mm,则不能按 GB 8410 标准试验。
汽车内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汽车内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在确认的每批次汽车内饰材料产品中随机截取样品10块,其中5块作为检验样品,5块作为备用样品。
一般要求每块样品的尺寸为356mm×100mm,当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规定尺寸的标准试样时,则应保证满足标准规定的最小试样要求。
2 抽查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
本次抽查的产品名称主要为:汽车内饰材料,产品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1 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
3 检验依据
表2 检验项目及依据
重要程度分级: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指标;B类-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或特征性指标等;C-一般质量项目,外观、尺寸等不直接影响产品使用的指标。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依照有关规定或产品适用标准,需要检测的其他项目,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4 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汽车内饰物燃烧标准
汽车内饰物燃烧标准
汽车内饰物燃烧标准一般是指汽车内部使用的材料在火灾的情况下的燃烧性能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汽车内部材料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保持较低的燃烧速度和较低的烟雾产生,从而为车内乘员提供更多的逃生时间和减少中毒风险。
一种常见的汽车内饰物燃烧标准是欧洲汽车内饰物燃烧标准(ECE R118),它规定了汽车内部使用的材料在火灾情况下的燃烧性能要求。
根据该标准,汽车内部材料必须能够承受一定程度的燃烧和产生较低的烟雾,以确保车内乘员有足够的时间逃生。
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制定了自己的汽车内饰物燃烧标准,例如美国的FMVSS 302标准和中国的GB 8410标准。
这些标准一般都要求汽车内部材料在火灾情况下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和较低的烟雾产生。
总的来说,汽车内饰物燃烧标准的目的是确保汽车内部材料在火灾情况下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减少火灾蔓延的风险,提供乘员更多的逃生时间和减少中毒风险。
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阻燃材料事业部GB8410-2006汽车内饰标准发布于:2009-7-12 被浏览 1800 次【打印】【关闭】GB 8410-2006 (代替GB 8410-1994)前言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 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本标准与FMVSS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8410-19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本标准与GB 8410-1994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根据GB 3730.1-2001标准的要求,修改了第1章中汽车分类方法;——按照GB/T 1.1-2000标准的要求,修改了第2章中术语部分的编排方式,并增加了英文内容;——修改了层积复合材料定义,见2.2条;——完善了内饰材料的定义,加宽了内饰材料的定义范围,见2.5条;——修改了第3章的技术要求,取消了原标准技术要求中的3.1条及3.3条,将其内容体现在4.6条中;——修改了试验用热源的要求,见 4.2.4条;——增加了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的试验要求,见4.3.2条;——增加了零件形状和尺寸不符合取样要求时如何制备试样的要求,见第4.3.2条;——增加了零件厚度不均时的取样要求,见第4.3.2条;——增加了取样示例并附图示,见第4.3.2条;——修改了试验程序中表面起毛试样试验前梳理的方向,见第4.4.1条;——增加了试样慢燃时的试验方法,见第4.4.9条;——增加了结果表示的内容,见第4.6条。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清国、李菁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8410-1987、GB 8410-1994。
对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标准的验证与研究
对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标准的验证与研究作者:顾威来源:《西部论丛》2017年第01期摘要: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标准是我国目前现行的汽车内饰水平燃烧强制性标准,其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要求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速度不大于100 mm/min”。
本文重点针对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标准第4条款进行标准验证,得出火焰燃烧方向会对燃烧速度产生影响的结论,并通过大量实际的燃烧速度数据对该标准规定的燃烧速度限值的适宜性进行验证,对其合理性提出建议,作为该标准今后更新的重要资料。
关键词:汽车内饰件;水平燃烧;标准验证随着我国私人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汽车内饰产品的阻燃性作为保证车内乘员安全的评判标准非常重要。
然而汽车起火事件频现报端,尤其是客车起火其对驾驶员和乘客的危害性更大。
鉴于此,我们针对汽车内饰材料的水平燃烧标准进行研究工作非常具有意义。
1.水平与垂直燃烧对内饰材料燃烧速度的影响在同一型号汽车门板上分别裁取三组不同结构、材质的汽车内饰材料,经过相同的预处理后,水平燃烧试验依据GB 8410-2006进行。
垂直燃烧试验样品采用与水平燃烧试验相同大小的样品(356mm×100mm),样品垂直放置,点燃方式为垂直点燃,点燃时间为15s,记录火焰前端通过38mm标志线到292mm标准线间的时间,通过计算得到其燃烧速度。
通过试验结果可以看到,同一种材质在水平方向与垂直方向的燃烧速度相差非常明显,其垂直燃烧速度与水平燃烧速度相比,速度变化也十分明显。
以其中的TPO材质为例:其在进行水平燃烧时,燃烧速度均未超过30mm/min,燃烧速度在规定的100mm/min限值以内,但对其进行垂直燃烧时,其燃烧速度增加的十分明显,已经远超过GB 8410-2006中规定的水平燃烧速度限值100mm/min。
汽车特定部位内饰材料因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向的原因,其在发生燃烧时其燃烧方向为垂直方向,通过本项试验,可以看到此类汽车内饰材料的垂直燃烧速度与水平燃烧速度具有很大差别,其垂直燃烧速度远高于水平燃烧速度,超过了GB 8410-2006中所规定的100mm/min的限值的要求。
标准—适用车辆内饰之欧阳地创编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Flammability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
鉴于各种汽车内饰零件实际情况(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引火源等)和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价汽车内饰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
2 术语和定义2.1燃烧速度 burning rate按本标准规定测得的燃烧距离与燃烧此距离所用时间的比值,单位为毫米每分钟(mm/min)。
2.2层积复合材料 composite material若干层相似或不同材料,其表面之间由熔接、粘接、焊接等不同方法使全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材料。
2.3单一材料 exclusive material由同种材料构成的均匀的整体材料。
若不同材料断续连接在一起(例如缝纫、高频焊接、铆接),这种材料应认为不是层积复合材料,每种材料均属单一材料。
2.4暴露面 exposed side零件装配在车内面向乘员的那一面。
2.5内饰材料 interior materials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包括门内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层、遮阳板、轮罩覆盖物、发动机罩覆盖物和其他任何室内有机材料,包括撞车时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缓冲装置等材料。
3 技术要求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燃烧速度不大于100 mm/min。
4 试验方法4.1 原理将试样水平地夹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s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
4.2 试验装置及器具4.2.1 燃烧箱燃烧箱用钢板制成,结构示意图见图1,尺寸见图2。
标准—适用车辆内饰之欧阳引擎创编
GB 8410-2006欧阳引擎(2021.01.01)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Flammability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
鉴于各种汽车内饰零件实际情况(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引火源等)和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价汽车内饰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
2 术语和定义2.1燃烧速度 burning rate按本标准规定测得的燃烧距离与燃烧此距离所用时间的比值,单位为毫米每分钟(mm/min)。
2.2层积复合材料 composite material若干层相似或不同材料,其表面之间由熔接、粘接、焊接等不同方法使全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材料。
2.3单一材料 exclusive material由同种材料构成的均匀的整体材料。
若不同材料断续连接在一起(例如缝纫、高频焊接、铆接),这种材料应认为不是层积复合材料,每种材料均属单一材料。
2.4暴露面 exposed side零件装配在车内面向乘员的那一面。
2.5内饰材料 interior materials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包括门内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层、遮阳板、轮罩覆盖物、发动机罩覆盖物和其他任何室内有机材料,包括撞车时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缓冲装置等材料。
3 技术要求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燃烧速度不大于100 mm/min。
4 试验方法4.1 原理将试样水平地夹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s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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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B8410-200 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阻燃材料事业部GB8410-2006汽车内饰标准发布于:2009-7-12 被浏览1800 次【打印】【关闭】GB 8410-2006 (代替GB 8410-1994)前言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 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本标准与FMVSS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8410-19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本标准与GB 8410-1994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根据GB 3730.1-2001标准的要求,修改了第1章中汽车分类方法;——按照GB/T 1.1-2000标准的要求,修改了第2章中术语部分的编排方式,并增加了英文内容;——修改了层积复合材料定义,见2.2条;——完善了内饰材料的定义,加宽了内饰材料的定义范围,见2.5条;——修改了第3章的技术要求,取消了原标准技术要求中的3.1条及3.3条,将其内容体现在4.6条中;——修改了试验用热源的要求,见4.2.4条;——增加了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的试验要求,见4.3.2条;——增加了零件形状和尺寸不符合取样要求时如何制备试样的要求,见第4.3.2条;——增加了零件厚度不均时的取样要求,见第4.3.2条;——增加了取样示例并附图示,见第4.3.2条;——修改了试验程序中表面起毛试样试验前梳理的方向,见第4.4.1条;——增加了试样慢燃时的试验方法,见第4.4.9条;——增加了结果表示的内容,见第4.6条。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清国、李菁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8410-1987、GB 8410-1994。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Flammability of automotive interior material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
鉴于各种汽车内饰零件实际情况(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引火源等)和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价汽车内饰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
2 术语和定义2.1燃烧速度burning rate按本标准规定测得的燃烧距离与燃烧此距离所用时间的比值,单位为毫米每分钟(mm/min)。
2.2层积复合材料composite material若干层相似或不同材料,其表面之间由熔接、粘接、焊接等不同方法使全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材料。
2.3单一材料exclusive material由同种材料构成的均匀的整体材料。
若不同材料断续连接在一起(例如缝纫、高频焊接、铆接),这种材料应认为不是层积复合材料,每种材料均属单一材料。
2.4暴露面exposed side零件装配在车内面向乘员的那一面。
2.5内饰材料interior materials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包括门内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层、遮阳板、轮罩覆盖物、发动机罩覆盖物和其他任何室内有机材料,包括撞车时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缓冲装置等材料。
3 技术要求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燃烧速度不大于100 mm/min。
4 试验方法4.1 原理将试样水平地夹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 s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
4.2 试验装置及器具4.2.1 燃烧箱燃烧箱用钢板制成,结构示意图见图1,尺寸见图2。
燃烧箱的前部设有一个耐热玻璃观察窗,该窗可整块盖住前面,也可做成小型观察窗。
燃烧箱底部设10个直径为19 mm的通风孔,四壁靠近顶部四周有宽13 mm的通风槽。
整个燃烧箱由4只高10mm的支脚支承着。
在燃烧箱顶部设有安插温度计的孔,此孔设在顶部靠后中央部位,中心距后面板内侧20 mm。
燃烧箱一端设有可封闭的开孔,此处可放人装有试样的支架,另一端则设一个小门,门上有通燃气管用的小孔,支撑燃气灯的支座及火焰高度标志板。
燃烧箱底部设有一只用于收集熔融滴落物的收集盘(见图3)。
此盘放置在两排通风孔之间而又不影响通风孔的通风。
4.2.2 试样支架试样支架由两块U形耐腐蚀金属板制成的框架组成,尺寸见图4。
支架下板装有6只销子,上板相应设有销孔,以保证均匀夹持试样,同时销子也作为燃烧距离的起点(第一标线)和终点(第二标线)的标记。
另一种支架的下板不仅设有6只销子,而且支架下板布有距离为25 mm的耐热金属支承线,线径0.25 mm(见图5),该种支架在特定情况下使用。
安装后的试样底面应在燃烧箱底板之上178 mm。
试样支架前端距燃烧箱的内表面距离应为22 mm,试验支架两纵外侧离燃烧箱内表面距离为50mm(见图2和图4)。
4.2.3 燃气灯燃气灯是试验用火源,燃气灯喷嘴内径为9.5 mm,其阀门结构应易于控制火焰高度,并易于调整火焰高度。
当燃气灯置于燃烧箱内时,其喷嘴口部中心处于试样自由端中心以下19 mm处(见图2)。
4.2.4 燃气为保证试验结果的可比性,供给燃气灯试验用可燃性气体最好使用液化气,也可采用燃烧后热值约为35 MJ/m3~38MJ/m3的其他可燃气体,例如天然气、城市煤气等。
当进行仲裁试验时,推荐使用液化气。
4.2.5 金属梳金属梳的长度至少为110 mm,每25 mm内有7~8个光滑圆齿。
4.2.6 秒表测量时间所用秒表准确度不低于0.5 s。
4.2.7 温度计温度计量程应为150℃以上,准确度为1℃。
4.2.8 钢板尺钢板尺量程400 mm 以上,准确度1 mm。
4.2.9 通风橱燃烧箱应放在通风橱中,通风橱内部容积为燃烧箱体积的20倍~110倍,而且通风橱的长、宽、高的任一尺寸不得超过另外两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5倍。
在燃烧箱最终确定位置的前后各100 mm处测量空气流过通风橱的垂直速度,该速度应在0.10 m/s~0.30 m/s之间。
4.3 试样4.3.1 形状和尺寸标准试样形状和尺寸见图6。
试样的厚度为零件厚度,但不超过13 mm。
以不同种类材料进行燃烧性能比较时,试样必须具有相同尺寸(长、宽、厚)。
通常取样时必须使试样沿全长有相同的横截面。
当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规定尺寸的标准试样时,则应保证下列最小尺寸试样,但要记录:a) 如果零件宽度介于3 mm~60 mm,长度应至少为356 mm。
在这种情况下试样要尽量做成接近零件的宽度。
b) 如果零件宽度大于60 mm,长度应至少为138mm。
此时,可能的燃烧距离相当于从第一标线到火焰熄灭时的距离或从第一条标线开始至试样末端的距离。
c) 如果零件宽度介于3 mm~60 mm,且长度小于356 mm或零件宽度大于60 mm,长度小于138mm,则不能按本标准试验;宽度小于3mm的试样也不能按本标准进行试验。
4.3.2 取样应从被试零件上取下至少5块试样。
如果沿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烧速度的材料,则应在不同方向截取试样,并且要将5块(或更多)试样在燃烧箱中分别试验。
取样方法如下:a) 当材料按整幅宽度供应时,应截取包含全宽并且长度至少为500 mm的样品,并将距边缘100mm的材料切掉,然后在其余部分上彼此等距、均匀取样。
b) 若零件的形状和尺寸符合取样要求,试样应从零件上截取。
c)若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符合取样要求,又必须按本标准进行试验,可用同材料同工艺制作结构与零件一致的标准试样(356mm×l00mm),厚度取零件的最小厚度且不得超过13 mm进行试验。
此试验结果不能用于鉴定、认证等情况,且必须在试验报告中注明制样情况。
d) 若零件的厚度大于13 mm,应用机械方法从非暴露面切削,使包括暴露面在内的试样厚度为13 mm。
e) 若零件厚度不均匀一致,应用机械方法从非暴露面切削,使零件厚度统一为最小部分厚度。
f) 若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应尽可能取平整部分,且试样拱高不超过13 mm;若试样拱高超过13mm,则需用同材料同工艺制作结构与零件一致的标准试样(356 mm×l00 mm),厚度取零件的最小厚度且不得超过13 mm进行试验。
g) 层积复合材料应视为单一材料进行试验,取样方法同上。
h) 若材料是由若干层叠合而成,但又不属于层积复合材料,则应由暴露面起13 mm厚之内所有各层单一材料分别取样进行试验,取样示例见图7。
如图7所示,材料A与材料B之间分界面未粘接,材料A单独进行试验。
材料B在厚度13mm以内,且与材料C紧密结合,所以材料B、C应作为层积复合材料,切取13 mm进行试验。
4.3.3 预处理试验前试样应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45%~55%的标准状态下状态调节至少24 h,但不超过168 h。
4.4 试验步骤4.4.1将预处理过的试样取出,把表面起毛或簇绒的试样平放在平整的台面上,用符合4.2.5规定的金属梳在起毛面上沿绒毛相反方向梳两次。
4.4.2在燃气灯的空气进口关闭状态下点燃燃气灯,将火焰按火焰高度标志板调整,使火焰高度为38mm。
在开始第一次试验前,火焰应在此状态下至少稳定地燃烧1 min,然后熄灭。
4.4.3将试样暴露面朝下装入试样支架。
安装试样使其两边和一端被U形支架夹住,自由端与U形支架开口对齐。
当试样宽度不足,U形支架不能夹住试样,或试样自由端柔软和易弯曲会造成不稳定燃烧时,才将试样放在带耐热金属线的试样支架上进行燃烧试验。
4.4.4将试样支架推进燃烧箱,试样放在燃烧箱中央,置于水平位置。
在燃气灯空气进口关闭状态下点燃燃气灯,并使火焰高度为38mm,使试样自由端处于火焰中引燃15 s,然后熄掉火焰(关闭燃气灯阀门)。
4.4.5火焰从试样自由端起向前燃烧,在传播火焰根部通过第一标线的瞬间开始计时。
注意观察燃烧较快一面的火焰传播情况,计时以火焰传播较快的一面为准。
4.4.6当火焰达到第二标线或者火焰达到第二标线前熄灭时,同时停止计时,计时也以火焰传播较快的一面为准。
若火焰在达到第二标线之前熄灭,则测量从第一标线起到火焰熄灭时的燃烧距离。
燃烧距离是指试样表面或内部已经烧损部分的长度。
4.4.7如果试样的非暴露面经过切割,则应以暴露面的火焰传播速度为准进行计时。
4.4.8燃烧速度的要求不适用于切割试样所形成的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