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物品的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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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物品的保管制度

1.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必须分开放置,严防混淆。

2.无菌敷料及无菌器械包,均有专人负责,保持柜厨清洁、干燥。

3.无菌包注明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先灭菌的先用,日期近的排在后面,排列整齐清楚,以便于保管和使用。

4.无菌包应每天检查灭菌日期及保存情况,在未污染及包布未破损情况下保存7天,过期或包布受潮应重新灭菌。

5.无菌包一经打开,24小时内有效,过期重新灭菌。

6.无菌液体一经启用,应注明启用日期、时间和开瓶人,应在24小时内用完,不用则弃去。

7.消毒用的碘伏应密封、阴凉,避光保存,启用时应注明开启日期、时间,开启后有效时间,消毒用碘伏纱布应现配现用,盛放容器保持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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