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城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表

合集下载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4•【字号】资府办发[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07〕4号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川办发〔2006〕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积极稳妥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业是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保持我市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满足广大居民的基本住房消费要求,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负主要责任。

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规划调控力度,重点推动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县(市)政府要制定和落实各地住房建设的“十一五”规划。

要充分利用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制定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加大建设力度。

特别是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优先定点选址,加快审批速度。

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规划审查,确保我市每年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其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要占当地当年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市区职工公有住房购买申请表

市区职工公有住房购买申请表
(3)申请人(或配偶)工龄证明书;职务证书。(4)身份证。
2.产权单位必须严格审核该职工是否符合购房条件。
3.本表一式四份,职工本人、售房单位、主管部门、市房改办各一份
4.出售公有住房房价计算公式:应付房价=[成本价×(1一累计折旧率)×(1±各项调节系数)-成本价×工龄折扣率×工龄]×建筑面积。
某市市区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
售房表2
申请人
姓名
职级
工作单位
身份证
号码
配偶
姓名
职级
工作单位
身份证
号码
户口
所在地
户口证编号
锡公户字第号
申请购买房屋座落
申请
购买
公有
住房
情况
房屋产权单位
建筑面积
m2
型号
套型
建造年代
建筑结构
地段类别
朝向
层次

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标 准 内 面 积
成本价元/m2
累计折旧率%
地段系数%楼层系数%朝向系数%合计%
意见
根据《某市市区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本人符合购房条件,自愿购
买上述公有住房,如与实情不符,本人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名:配偶签名:年月日
售房
单位
意见
(盖章)
主管:经办:
年月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主管:经办:
年月日
市房
改办
意见
(盖章)
主管:经办: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人填写本表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
(1)《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分房证明;(2)夫妻双方户口簿;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9〕45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9〕45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9〕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以及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所辖镇乡内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其预售资金的入账、支取、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本办法所称购房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进行销售,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及购房贷款等)。

本办法所称重点监管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本楼栋工程建设的预售资金。

本办法所称一般监管资金,是指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其他合理支出的预售资金。

本办法所称监管银行,是指在本市范围内参与预售资金监管的商业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政策性住房购房申请审核表

政策性住房购房申请审核表
房价类型
1.全成本微利价2.社会微利价3.其他
第四部分申请人及配偶承诺
我(们)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材料是真实的,本人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或拥有自建私房和私人住宅用地,且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如有虚假,责任概由我(们)承担。
申请人签名:配偶签名:年月日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政策性住房购房申请审核表
(非盐田区住建局所属产权)
第一部分申请人资料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证件名称
1.居民身份证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3.军(警)官证4.士兵证
4.军人离(退)休证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1.已婚3.离婚
2.未婚 4.丧偶
形成时间:年 月
个人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
联系电话
行政职务
1.省、部级2.市级3.局级4.处级5.科级
6.一般干部或职工
任命时间:年月
技术职务
1.正高级2.副高级3.中级4.初级及以下
聘用时间:年月
常住户籍类别
1.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2.龙岗、宝安常住户籍
3.其他
迁入深圳市时间:年月日
申请人参加工作时间:年月;就读大专以上院校时间:从年月至年月
第二部分配偶资料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证件名称
1.居民身份证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军(警)官证 4.士兵证
第五部分 申请人单位(产权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六部分 配偶单位意见(仅需具有深圳常住户籍的配偶出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单位盖章)

关于购房资格的申请书模板

关于购房资格的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市房产管理局:我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因个人原因,特此向贵局申请购房资格。

一、基本情况本人目前在XX市工作,已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在此,我郑重承诺,所购房屋将作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居住用房,不用于投资、炒房等行为。

二、购房目的1. 提高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发展,住房条件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因素。

购房后将有助于改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品质。

2. 子女教育:本人子女现就读于XX市XX学校,购房后可确保子女享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3. 家庭稳定:购房后,本人及家庭成员将拥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有利于家庭稳定和亲情维护。

三、购房计划1. 房屋类型:拟购买住宅面积为XX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或普通住宅。

2. 购房地点:拟在XX市XX区购买住宅,以便于本人及家庭成员工作、生活和学习。

3. 购房资金:本人已积累一定资金,同时可通过贷款等方式筹集购房所需资金。

四、申请购房资格的理由1. 符合政策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具备购房资格的条件之一是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本人已满足这些条件。

2. 个人需求:购房是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迫切需求,符合家庭发展规划。

3. 社会责任感:购房后将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履行居民义务,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五、承诺事项1. 所购房屋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登记、纳税和抵押等相关手续。

2. 所购房屋将作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居住用房,不进行投资、炒房等行为。

3. 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小区和谐居住环境。

敬请XX市房产管理局审核本人购房资格,给予本人购房优惠政策和支持。

在此,本人表示感谢,并承诺购房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1•【字号】资府发[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资府发〔2007〕13号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开出售的政策性商品住宅的销售管理。

第三条资阳城区经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适用本办法,各县(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资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市建设、物价、国土、发改、房改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3〕2503号)和《四川省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办法》(川价字费〔1997〕117号)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资阳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满二年的两人及两人以上家庭(人数以正式户口中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数计算)。

(二)无房或现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上年度政府公布的人均居住面积的16平方米以下。

同一住房家庭共同居住,其中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在两个以上,若一个家庭申购后,其它家庭的住房面积将超过人均最低标准面积的,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确定一个申购家庭。

商品房限价申请书模板范文

商品房限价申请书模板范文

商品房限价申请书尊敬的XXX部门:我谨以此书向贵部门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并详细陈述我家的情况。

我是一名普通劳动者,一直为生活的安定和改善而努力。

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然而,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价,我感到力不从心。

我无法承受高额的购房费用,也未能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优惠。

在这样的困境中,我深知限价商品房是我唯一的希望。

我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我是本市XX区居民,持有本市户籍已有多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我家庭去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我的工资,家庭人均收入远远低于3万元,符合申请条件。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面积仅为40平方米,远远低于60平方米的限制条件。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我已婚,与妻子共同生活,家庭人口符合申请条件。

我深知,限价商品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困难问题而推出的政策,是宝贵的资源。

我诚恳地向贵部门申请,希望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我将以积极的态度履行申请人的义务,按照贵部门的要求参加选房、购房等相关活动。

如果我有幸获得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我将倍加珍惜这个机会,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时按质完成购房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我将把拥有自己的房子视为一份责任和担当,为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此,我衷心感谢贵部门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查,希望贵部门能够审批我的申请,让我能够实现拥有属于自己房子的梦想。

我将永远铭记贵部门的恩情,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资阳市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资阳市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资阳市城区标定地价
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2.17
•【字号】资府办函〔2022〕14号
•【施行日期】2022.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资阳市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
通知
资府办函〔2022〕14号
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资阳市公示地价体系,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我市土地价格水平信息公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工作适当延期的函》(〔2020〕-2652)等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实施。

附件:1.资阳市城区标定地价结果一览表
2.资阳市城区标定地价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附件1
附件2。

限价商品房申请表

限价商品房申请表
申请人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与申请 人关系 配偶 家 庭 子女 成 员 子女
姓名
限价商品房申请表
性别
年龄
年收入 (元)
户籍所在地派出 所
联系方 式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照片
年收入 (元)
家庭总人口
家庭年收入 (元)
家庭人均年收 入(元)
居住方式 家
□ 自有住房
□ 公有住房
无住房
□租赁 □其他
□借住 □共住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ຫໍສະໝຸດ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住房类型

□ 楼房 □ 平房 □ 其他

房屋面积
建筑面积

产权性质


况 房屋座落或(无住房的暂住 址)
产权人
申请人签字
日期
购买意向:本人自愿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一套,对于购买政策工作人员已经说明,本人已经 清楚。
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意见: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户籍所在地城区办或乡镇政府意见: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资府发〔2015〕14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资府发〔2015〕14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资府发〔2015〕14号雁江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实事求是解决资阳中心城区历史原因形成的未经登记建筑征收补偿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行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进行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能职责成立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本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合法性、面积、用途、权属等方面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兼任,成员由雁江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建设监察支队、市房屋征收局、市房管局等单位组成(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规划管理部门1.负责对未经登记建筑是否取得过规划手续进行查验和出具相关证明。

2.负责对未经登记建筑已取得的规划审批手续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查验和出具证明。

3.负责对未按照规划内容进行修建的建筑进行认定。

4.负责对房屋用途进行认定。

(二)国土资源部门1.负责对未经登记建筑是否取得土地手续进行查验和出具相关证明。

2.负责对未经登记建筑已取得的用地审批手续和土地证照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查验和出具证明。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6•【字号】资府办发〔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资府办发〔2017〕42号雁江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筹备组,市级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2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资府办发〔2015〕33号)文件要求,结合《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参考当前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项目用地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为重点,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出发点,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6•【字号】资府办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6日附件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规范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和上市交易,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坚持基本原则限价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通过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市民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和上市交易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和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地方政府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公开招标确定开发企业。

(二)“统筹规划、优先保障”的原则。

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计划,编制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并在年度土地收储计划中统筹安排,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实行附加条件出让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附加条件由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确定的销售价格、规划建设指标等制定,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土地出让时有关的附加条件建设和销售限价商品住房。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3•【字号】资府办发〔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34号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规范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维护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合法权益,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资府办发〔2012〕45号)有关规定,现将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上市交易条件(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限价商品住房方可上市交易,办理不动产权属转让。

不动产权属转让后,房屋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

1.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并取得限价商品住房产权证书。

2.需补交限价商品住房原销售价格与当时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款(差价款=限价商品住房原销售价格× ),并缴纳增值净收益的15%(增值净收益=在税务部门缴纳契税的计税价格﹣限价商品住房原销售价格﹣已补交差价款﹣购房人办理限价商品住房产权证书实际缴纳税费)。

(二)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原因处理限价商品住房的,须先按以上规定缴纳相关价款和增值收益后,再办理不动产权属转让。

不动产权属转让后,房屋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

二、资金收取和管理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的差价款和增值收益由市税务部门按规定核算代收(出具缴款凭证),资金进入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上市交易工作流程(一)申请。

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向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持身份证、户口簿、限价商品住房产权证书原件及原买卖合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5•【字号】资府办发〔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三章申请与审核第四章销售与交易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和交易管理等行为,根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是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以下简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申请与审核、上市交易管理等,是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购买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购买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购买条件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资府办发[2014]17号
【发布部门】资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26
【实施日期】2014.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购买条件的通知
(资府办发[2014]17号)
雁江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经济发展和资阳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购买条件。

现将调整后的资阳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购买条件通知如下:
一、申请购买条件
(一)具有资阳中心城区范
1 / 1。

资阳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

资阳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
年月日






审核人:
年月日
外业
调查及
处理
意见
调查人签名:
年月日






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复查人签名:
年月日




审批人签名:
年月日


缮证人
年月日
签章:
校对人
年月日
签章:
发证人
年月日
签章:
字号
房权证资阳字第号
领证人
年月日
签章:
身份证屋座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地号
占地面积
m2
幢号
房号
房屋
结构
房屋
总层数
所在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房屋价值
(元)
设计用途
合计
面积
m2
住宅
(套)
非住宅
(宗)
四界

西


产源
产别
○国有○集体○私有○联营○股份○港资○澳资○台资○涉外○其它
单位
性质
○党政机关○股份制企业○部队○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
资阳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
申请审批表
收件员:
收件日期:年月日
录入登记员:
业务受理号:
登记类别:○总登记○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下列栏目由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填写:





单位或个人(名称)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05•【字号】资府办函[2007]330号•【施行日期】2007.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资府办函〔2007〕330号二○○七年十二月五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资阳市2008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为执行好2008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市政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好各项规定。

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一、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得执行没有预算的政府采购采购人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凡支出预算中涉及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必须依法履行调整手续。

采购人应依据批复(调整)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

二、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的实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集中采购。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时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经审核后实施采购,其中属于定点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定点供应商,属于非定点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专用物资、专用设备和工程项目,采购人有特殊需求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项目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等方面的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等方面的政策,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产品的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及优惠幅度,应当在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中充分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的政策导向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阳市城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表区街道社区
填表说明
1、本表所填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应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利记载信息查询结果》,以及民政部
门出具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

3、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申请时请根据下列所属情况申请填报家庭成员:
(1)夫妻双方申报的,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应当作为申报家庭成员,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上)及其他直系亲属,一般不作为申报家庭成员。

(2)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可以独立申报。

(3)离婚申报的,离婚协议(判决书)未判给申请人的子女,不得作为申报家庭成员;判给申请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作为申报家庭成员;离婚协议(判决书)判给申请人已满18周岁或已婚的子女,一般不作为申报家庭成员。

4、申报时需提交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等证明要件。

(1)身份证明: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面上。

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和申报家庭成员的户口页。

未办理新身份证的,应当出具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

临时身份证和老身份证不作为申报的有效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和申报家庭成员根据实际婚姻情况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未婚证明(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申请当月有效)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判决书)及未婚证明,丧偶人员提供死亡证明及未婚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未婚的人员提供未婚证明。

(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申请当月有效;士兵或在校学生提供士兵证或学生证,不再提供未婚证明;法定结婚年龄是指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住房证明:申请人和申报家庭成员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利记载信息查询结果》2份,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供借住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城区的城镇居民,还应提供户籍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保障证明原件;申报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城区的农村居民,还应提供户籍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村级出具的住房证明及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保障证明原件。

5、请在本表中需选择的□内打“√”。

6、请申请人在申报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材料提供不齐或者逾期不予办理者,后果自负。

资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资阳市城区申请保障性住房房屋查档表

区街道社区
填表说明
一、本表所填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必须与其他填写的表格相一致,否则,由此造成查档结论影响审核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申请时请根据下列所属情况填报家庭成员:
1、夫妻双方申请查档的,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应当作为家庭成员一并查档。

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上)及其他直系亲属,一般不作为家庭成员查档;确要申请查档的,应当以一户为单位进行查档。

2、已满18周岁且未婚申报查档的,应当将父母作为家庭成员一并查档,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可以独立查档。

3、离婚申报查档的,离婚协议(判决书)未判给申请人的子女,不作为家庭成员查档;判给申请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作为家庭成员一并查档;离婚协议(判决书)判给申请人已满18周岁或已婚的子女,一般不作为家庭成员查档。

4、丧偶申请查档的,应当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申请人的未婚证明和提供死亡者的身份证明。

在2008年后死亡的,申请人应将死亡者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在审批表和查档表中做好备注,以便审核住房。

资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