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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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研究

在当代,随着电子文化的覆盖面日趋扩大,人们的文学审美观念也随着改变。对小小说的创作和欣赏已经形成了艺术化的普及。“微型小说创作要求选材精粹。它常常只写一个场面里的一件事情,或者只写不同场面的由一个物品(道具)细节绾边的一件事情。讲究运用有高质量的写人细节作为核心情节来生动地刻画人物的某一方面的性格物征。”①一篇小小说要在一千左右的字数内实现小说作者的构思意图,创作也可读性强,艺术价值高的作品,就得看小说运用怎样的叙述视角了。

小说的叙述视角现在已成为现代小说理论家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英国作家帕克·路伯克曾这样说过,小说写作技巧中最复杂的问题,在于叙述视角——即叙述者与故事的关系运用上,小说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叙述艺术。”②同样,对小小说叙述视角的探究是很有必要的。传统上小小说的叙述视角分为第三人称叙述视角、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而第三人称叙述视角是古老叙述视角,这里就对小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说说。

第一人称叙述视角,最简单的理解,就是通过“我”的所看所闻所感,把故事展现在读者面前。同时,我觉得第一人称运用得好,小说将会是一篇很精彩的故事。因为无可否认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有很强代人感。一件事情,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所感变成另外的一个样子,这个很有趣的。而且这也有可能实现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维方式,那么对同样一件事情有不同的看法。每个读者都以自已的身份、角度进入故事,对“我”所述的事件,用自已的思维形式判断得出自已结果。这不是很有趣?同时,达到作者与读者的共鸣,实际情况是作者创造出来耐寻味的一个地方,高度地体现了这种叙述的艺术所在。

第一人称叙述视角有两种类型:一是作者既是叙述者,同时又是被叙述者,即“我”叙述“我”自己的经历和“我”耳闻目见的事物或现象,属于“我叙我”的形式。二是“我”是叙述者但不是被叙述者,主要是通过“我”来观察和叙述被叙述者“他”,属于“我叙他”的形式。很明了“我”并不一定是小说的主要人物。“我”可以是主角、配角(次角、目击者)“等不同角色,相对应也有这几种叙述视角。

叙述视角是指描绘事情和事件的特定角度,反映这些情境和事件的感性和观念立场。那“视角”则指作品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角度(也就是作家组织安排故事内容的角度)。

综合对“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叙述视角”的具体认知、了解。接下来对“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作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一、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的艺术规范

每一种叙述视角都有自己独特的与其他视角相区别的艺术规范,小小说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它是小小说的一个小范畴,它必须遵守小小说的艺术规范。也就是说这种叙述视角既要表达出两种以上情感的矛盾结构,还要有艺术地呈现情感的错位和冲突成功地塑造一个人物性格,达到小说的审美规范。同时,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与其他视角一样要有自己独特的艺术规范。现在我们来仔细辨析第一人称叙述者的三种叙述视角的关系:

主角叙述视角

第一人称叙述目击者叙述视角

配角叙述视角

次要人物叙述视角

从这里来具体探讨它独特的艺术规范。

(一)第一人称主角叙述的艺术规范

这种叙述视角必须要有三个条件:解剖自己“我”的灵魂、构成主角的戏剧性冲突、塑造一个人物性格。这种叙述里面的“我”,既是故事的叙述人,又是故事的主角,两重身份的相叠,决定了“我”在整个故事的叙述过程中,既要叙述自己的经历、自己在事件中的种种的活动,也要叙述自己的内心世界、自己的情绪、情感、自己对他人对生活看法和理解。“我”是整个故事的黏合剂,“我”自然也成了故事的焦点和故事发展的引子。

美国小说理论家约翰·盖利肖曾对这种叙述视角作过论述,他说:“要是想让小说人物讲一个对自己不利的故事,你就让他做主角——叙述者”③。为什么?因为“主角——叙述者”在其中解剖了自己的灵魂,整个故事都是“我”的经历,自然“我”的性格也凸现出来了。现在就从第一人称主角的叙述视角解释一下:他的理论所要表达的意思——艺术规范。首先,主角叙述就是以“我”为中心,“我”是主角,故事所说的都是“我”的经历和体验,体现出来的都是“我”的价值观、人生观,而不是别人的。故作者在选材和构思上,都是必须着手于能体现“我”的内心深处的材料;而不是一般性的大众化的素材,显然,这样就谈不上对“我”的灵魂解剖了,同时整个故事也变成了平淡无味了。其次,主角的戏剧冲突,那就是“我”与环境的冲突,可以是“我”与敌手(生活竞争对手)的冲突、也可以是“我”与身边的环境的冲突,还可以是“我”和自己的冲突。这个“冲突”就是约翰·盖利肖所说的“对自己不利的事”。在写作艺术构思上,也就是在具体的主角叙述视角的叙述中,要建构一个由“戏剧性矛盾”到“戏剧性变化”的过程。只有有这种戏剧性的变化才能在主角叙述上取得成功。最后,塑造一个人物性格,必须凸现鲜明的个性性格。这是“主角叙述视角”,还是“配角叙述视角”在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的小小说的关键。“我”的双重身份决定“我”的叙述角度,是主角还是配角,“我”并不只是完成一种叙述,还要完成一个有个性性格的“我”的塑造,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二)第一人称配角叙述视角

这种叙述视角中的“我”就有两种关系:

1.第一人称目击者的叙述视角,即“我”与叙述者有相切一点。这种叙述视角与“第一人称主角叙述视角”一样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这种视角中“我”并没有卷入其他人的故事中,来叙述带有传奇色彩,颇有艺术吸引力的离奇故事。“我”知识叙述“我”在生活中遇到过无数其他人的故事的一个故事。不必怀疑这个“其他人的故事”有一种脱离生活常规、常态而追引出“我”兴趣的离奇。④在邵宝健的《惯性》⑤就叙述了老韩的与众不同的离奇。在第一个叙述细节他不修边幅,却有洁癖;第二个叙述细节里“我”吃面时不小心把面汤洒了,他立即用娴熟的手抹去;第三个细节里“我”道出他有帮女儿饭馆抹桌子的两年历史。在办公室搞卫生的洁癖只是一种“习惯”。自然整个故事就框出了一个从“离奇”——“更离奇”——“不离奇”的故事架子。讲述了一个违背常态又情之于理的“离奇”“惯性”。第二个条件则是这个离奇的与自己并无太多关系的故事,需要一个“离奇向不离奇转化”的叙述转变。在《惯性》中“我” 还没兜底前,“我”的吃面时老韩抹去面汤的细节,对这个离奇的故事作了一个强化处理,对短小的故事叙述形成了跌宕和起伏的艺术铺垫。这是小小说在较短小的篇幅里迅速抓住读者阅读兴趣的所在;再就是“不离奇”的结尾,当作品以一个离奇的故事结尾时,不免使读者感到小说毫无真实可信,离开了真实的生活常规、常态,至多能给读者一个不明白的片断,而不能成为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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