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合集下载

物业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物业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业主200户。

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自小区建成以来一直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主要矛盾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费收取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过高,且未按约定进行公开透明管理。

2. 公共设施维护问题:业主委员会反映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影响业主生活。

3. 业主投诉处理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投诉处理不及时,且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二、案件经过2018年,业主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1. 退还多收取的物业费;2. 改进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工作;3. 加强对业主投诉的处理。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三、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凭证、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业主投诉处理记录等。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确实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未按约定进行公开透明管理,构成违约。

2.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存在不足,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3. 物业公司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及时,且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多收取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改进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业主生活质量;3. 物业公司加强业主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法律关系,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构成违约。

2.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22个经典物业案例,从各种角度着手教你处理物业纠纷

22个经典物业案例,从各种角度着手教你处理物业纠纷

22个经典物业案例,从各种角度着手教你处理物业纠纷22个经典物业案例,从各种角度着手教你处理物业纠纷法眼观筑PPP+建筑+房产普法专家案例1:物业要求刷卡进出小区不买车位车就难回家法眼观筑案例介绍:不买停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

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有车业主刷卡进出小区,但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能办理出入卡,也就不能进入小区。

十多天来,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们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

高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规定。

高女士去年搬进了新买的商品房,私家车一直就随意停放在小区里。

从上个月开始,情况出现了变化,物业公司贴出告示说小区内停车得交车位费。

每月交了120元停车费后,物业就给一张门禁卡,业主开车进小区直接打卡进门。

如果不交钱,从10月1日起就不让开车进小区了。

高女士对物业的做法非常生气,她认为,物业公司只是进行一些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就是“行为越位”。

自己作为小区的业主,王女士有进出小区的自由和权利,物业公司的做法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

物业公司辩称: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小区的环境,制止车辆乱停乱放。

案例分析:让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和业主买不买车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

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

这侵犯了业主的自由出入权。

业主购买了商品房,对小区院落内的处地享有共同使用权,车位只是商品房的附属物,业主有商品房就是物权所有人。

该物业公司以不购买车位为由不让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的做法侵犯了业主的物权。

如果小区内要收取车位费首先应由业委会通过,按照物价部门的价格标准,并报街道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备案。

如果小区内没有业主的合法组织,则需由全体业主协商通过。

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定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案例2: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法眼观筑案例介绍:徐某去厂房上班,在通往厂房载货电梯的台阶上走,因当天厂房三楼漏水正好滴在台阶上,由于天气寒冷出现结冰。

徐某走上台阶滑倒摔伤。

物业服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物业服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于2016年5月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物业公司的服务。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部分物业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因物业服务费用、服务质量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件事实1. 物业服务费用问题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用为每平方米2元,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收取。

然而,在实际收取过程中,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而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自行收取。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费用不合理,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费用。

2. 服务质量问题业主委员会反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以下问题:(1)小区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较差,垃圾清理不及时;(2)小区绿化带无人管理,杂草丛生;(3)小区安防措施不到位,时有盗窃事件发生;(4)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业主投诉置之不理。

三、法律分析1.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是指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按照委托内容提供服务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2.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支付。

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3. 服务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委员会多收的物业服务费用;2.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3. 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化带进行管理,保持绿化效果;4. 物业公司加强安防措施,确保小区安全;5. 物业公司改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物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成立于2008年,共有业主3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5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产生纠纷,矛盾逐渐升级。

现将该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二、案例经过1. 业主投诉(1)小区内绿化带损坏严重,物业公司未及时修复。

(2)小区内公共设施损坏,物业公司维修不及时。

(3)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未征求业主意见。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业主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2. 物业公司回应(1)物业公司承认绿化带损坏,并表示将尽快修复。

(2)物业公司表示,公共设施损坏系业主使用不当导致,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设施完好。

(3)物业公司称,提高物业服务费是根据市场行情和业主需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4)物业公司表示,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案例分析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根源(1)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修复绿化带、公共设施损坏等问题,导致业主生活质量下降。

(2)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未征求业主意见,直接提高收费标准,引起业主不满。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

业主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矛盾加剧。

2. 解决途径(1)加强沟通与协商。

业主与物业公司应加强沟通,共同协商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2)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

业主大会是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重要途径,应充分发挥其作用。

(3)完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发生。

(4)加强物业公司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

四、结论物业管理纠纷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本案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源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为解决此类纠纷,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商,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加强物业公司监管。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物业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因为房屋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而物业公司负责着房屋的维护和管理。

然而,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容易发生争端,尤其是在收费、服务、管理等方面,常常引起纠纷。

本文将针对物业纠纷中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解析,希望对业主和物业公司都有所启示。

案例一:停水事件小王是某小区的业主,由于物业公司在维修水管道时没有提前通知业主,导致小区在一个周末整晚停水,小王的家里没有水使用。

小王要求物业公司给予赔偿,但物业公司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解析:物业公司应当充分考虑业主使用水的需求,提前通知业主停水,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在维修过程中没有做好通知和处理工作,导致业主的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

案例二:小区卫生问题小李是某小区的业主,他发现小区内卫生环境很差。

垃圾桶经常满溢,小区内缺乏清洁人员,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比较老旧,供水和电力设备也存在问题。

小李多次给物业公司提出投诉,但未得到任何回应。

解析:物业公司是小区的管理者,在保障小区卫生和公共设施方面应当做出更多的努力。

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向业主提出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案例三:物业费用问题小张是某小区的业主,他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过高,并且未经业主大会议决就擅自提高物业费用。

小张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并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物业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收费情况。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费用过高,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要求物业公司合理调整费用。

如果物业公司无法解决纠纷,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总结:物业纠纷往往复杂繁琐,需要双方都保持冷静,理性分析问题,并尽量采取妥善的解决方案。

作为业主,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意识地参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作为物业公司,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优质的服务,赢得业主的信赖和认可。

物业法律纠纷处理案例(3篇)

物业法律纠纷处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业主张某与物业管理公司甲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收取问题产生纠纷。

张某认为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且在收费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情概述1.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情况:张某于2019年5月购买了该小区一套住宅,并与甲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绿化养护等,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

2. 纠纷产生的原因:- 物业服务不到位:张某认为甲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如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化带养护不善、安保措施不严格等。

- 收费不合理:张某认为甲公司在物业费收取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如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未向业主公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却收取全额费用等。

3. 张某的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

- 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退还多收取的物业费。

- 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受理案件:张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2. 证据交换: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甲公司提交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收据、小区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记录等证据。

3. 庭审调查:- 法院对张某的居住环境进行了现场勘查,确认了张某所述的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 法院对甲公司的服务进行了调查,发现甲公司在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方面未向业主公示,存在违规行为。

4.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法院判决甲公司退还张某多收取的物业费。

- 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1.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建立法律关系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张某与甲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读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读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读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纠纷案例。

本文将以典型物业纠纷案例为例,进行解读并提出解决方案。

案例一:业主的房子被楼下装修的卫生间漏水严重影响生活。

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得到的回复都是“正在处理中”,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解读:此案例属于邻近权纠纷,即其中一方因相邻关系受到了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有责任及时解决问题。

然而,物业公司并未有效解决问题,应当被批评并追究责任。

解决方案:业主可以通过物业服务投诉电话或者写反映材料,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让物业公司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同时,业主还可以与楼下装修的业主协商解决方案,如请专业人员修缮或防水,减少影响。

案例二:业主在自己的房屋内改造装修,但被物业管理人员要求停工,并要求业主缴纳装修费用。

业主认为自己的装修没有影响到其他业主,不应缴纳费用。

解读:此案例涉及到的是业主的权利问题。

在小区中,业主有改变自己房屋的权利,但需要经过物业公司的审批和同意。

另外,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管理和监督,防止装修造成其他业主的影响,因此要求停工并缴纳费用是合理的。

解决方案:业主在装修前,应当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和提交装修计划,听取物业公司的审批意见并承诺不会影响其他业主,以避免对其他业主的影响。

如已经开始装修,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纠纷,同时缴纳相关罚款或装修费用。

案例三:物业公司非常不负责任,各种问题拖延不处理,如有业主反映问题,总是推卸责任或者回避问题,对业主的合理要求没有保障。

解读:此案例是物业公司工作责任问题。

物业公司是整个小区的管理者,负责解决各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管理问题,保障所有业主的利益。

然而,一些物业公司工作不负责任,推诿问题,给业主带来了困扰和不满。

解决方案:业主可以团结起来,通过业委会或者联名投诉方式,向上级部门投诉,让物业公司履行责任,加强管理,及时解决问题。

物业费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物业费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物业费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取和使用问题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本案涉及一起因物业费收取引发的民事诉讼,原告为某小区业主,被告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案情简介原告某小区业主李某,于2015年入住该小区。

入住后,李某发现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费收取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费收费标准不明确,未公示;2. 物业费收取项目繁多,部分收费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3. 物业公司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业主对部分收费项目产生质疑。

针对以上问题,李某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解释和整改,但物业公司并未予以重视。

无奈之下,李某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取的物业费,并公开收费标准。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 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2.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中,部分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如绿化费、清洁费等;3. 物业公司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业主对部分收费项目产生质疑。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2. 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3. 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法院判决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退还李某多收取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公开物业费收费标准,并公示于物业管理区域内;3. 物业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费收取的法律问题,具有以下特点:1. 知情权保护: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将物业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予以公示,方便业主了解和监督。

2. 收费项目合理性:本案中,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中,部分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

物业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物业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小区成立于2008年,共有业主15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自小区交付使用以来,物业公司一直负责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分配等问题产生了诸多纠纷。

2019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旨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服务不到位,如绿化维护不及时、公共设施损坏修复缓慢等;2. 物业费收费标准不合理,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3. 公共收益分配不透明,业主对收益使用情况不清楚。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决定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经过1. 起诉阶段: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1)停止违规收费;(2)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 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1)业主委员会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2)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凭证;(3)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的相关资料;(4)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情况说明。

3. 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物业公司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应退还业主超出部分的费用;(2)物业公司未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应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应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根据以上事实,法院判决: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超出部分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 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本案中,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住宅物业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住宅物业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是一个集住宅、商业、娱乐于一体的大型社区。

小区于2010年交付使用,共有居民楼20栋,居民30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物业费按月收取。

近年来,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物业管理中出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引起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争议。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一:物业费收取问题1. 案情概述小区物业费按月收取,每平方米0.8元。

部分业主认为物业费过高,与小区设施配套及服务质量不符,要求降低物业费。

物业公司则认为,物业费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及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的,且物业服务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不同意降低物业费。

2.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确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但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物业费收费标准已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未提出异议,故物业费收费标准合法有效。

业主要求降低物业费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二)案例二:小区设施维护问题1. 案情概述小区部分业主反映,小区绿化带、公共设施存在破损现象,物业公司未及时进行维修。

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修复,否则将向有关部门投诉。

2.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绿化等进行维护、保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小区设施进行维护,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修复损坏的设施。

(三)案例三: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问题1. 案情概述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因部分业主对委员会工作不满,多次要求重新选举。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物业服务问题。

然而,物业管理中存在许多潜在的纠纷,这些纠纷往往会影响到物业业主的利益。

本文将针对一些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对业主有所帮助。

案例一:业主维权续篇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比如物业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管理职责,服务质量差,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不透明等等问题。

虽然业主多次反映,但物业公司并未给予合理解决办法。

最后,业主们组成了一个自愿的业主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

在该委员会的主持下,业主们向物业公司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寻求了法律援助。

该案例反映出,对于物业管理方存在服务质量等问题时,业主维权的方式是通过商议形成有效的维权委员会、提出明确的要求,并通过投诉、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讨回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物业公司不履行责任某小区物业公司认为其对小区的管理相对较好,但是一个业主非常不满。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道路清洁不力,导致风雨时变得非常滑。

更为严重的是,业主在前段时间遭遇了一次留置,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尽管业主多次咨询,但物业公司未予有效解决。

在律师的支持下,业主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物业公司不履行管理职责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该案例表明,物业管理方在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时,业主需要通过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问题,并要求物业管理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物业公司乱收费某小区业主付款物业费时,发现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比周边区域高出很多。

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私自制定费用标准,极度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该小区业主组织了业主委员会,并与物业公司进行多次沟通,要求其公开收费标准,制定合理收费标准。

在多方面斡旋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上级部门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规范收费的合同。

该案例说明,如果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透明,业主应该通过多种方式提出抗议,并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管理费用标准,以保护业主权益。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物业纠纷是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因素导致的争议和纠纷。

下面将通过解析几个典型的物业纠纷案例,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案例一:小区停车位纠纷在小区,由于小区停车位数量有限,业主停车需求大,导致停车位紧张。

一些住户在停车位分配和使用上产生了争执和纠纷。

业主认为小区物业管理不公,未能正当分配停车位,导致无法停车。

物业公司则认为停车位的使用是根据小区规定和住户购房合同来进行分配的。

解析:该案例中的物业纠纷主要是由于停车位资源有限和对停车位分配方案的不满引起的。

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明确停车位的分配原则和规定,如优先分配给业主、租户、访客等。

2.物业公司应完善停车位预约和管理机制,确保公平合理分配。

3.业主可以通过物业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等途径,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停车位问题的解决。

案例二:小区门禁管理纠纷小区的门禁管理不严格,导致非小区业主或租户的人员进入小区,引发了安全问题。

一些住户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力提出了投诉。

物业公司则表示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但由于技术或人员问题未能达到满意效果。

解析:该案例中的物业纠纷主要是由于小区门禁管理不严格引发的。

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物业公司应完善小区门禁系统,确保只有合法业主、租户及其授权人员才能进入。

2.加强对门禁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业主可以通过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和要求,监督门禁管理的效果。

案例三:小区绿化维护纠纷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绿化环境脏乱。

一些住户对物业公司的绿化维护不满意,认为其应加强绿化养护工作。

物业公司则表示已经尽力维护,但由于人员和资金限制,无法满足所有住户的要求。

解析:该案例中的物业纠纷主要是由于小区绿化维护不到位引发的。

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物业公司应加大对小区绿化的维护和养护力度,修剪花草树木,清理垃圾等。

2.业主可以组织居民共同参与小区绿化维护工作,形成居民自治的氛围。

关于物业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关于物业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于2005年开盘,共计1000户业主入住。

经过多年的发展,小区业主人数逐渐增多,物业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2018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开始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以期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种种问题。

然而,双方在物业费收取、公共收益分配、物业服务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导致纠纷不断。

二、纠纷焦点1. 物业费收取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过高,且收费标准不透明。

业主委员会经过调查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

而物业公司则表示,物业费是根据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且包含了物业服务的成本。

2. 公共收益分配问题业主委员会发现,物业公司长期侵占小区公共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等。

业主委员会认为,公共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公共收益是物业公司经营的一部分,应由物业公司支配。

3. 物业服务标准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低于合同约定,如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修等方面存在问题。

物业公司则表示,物业服务标准是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且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已尽力。

三、案例分析1. 物业费收取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本案中,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违规收取的物业费。

2. 公共收益分配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等。

本案中,物业公司侵占公共收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还侵占的公共收益。

3. 物业服务标准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本案中,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低于合同约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标准,或者解除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退还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方面矛盾纠纷案例

物业方面矛盾纠纷案例

物业方面矛盾纠纷案例
案例一:住户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维修责任纠纷
某小区的业主们投诉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处理小区内一处漏水问题,导致多户业主的家庭财产受损。

业主们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受损财产的损失。

然而,物业公司却宣称责任并不在他们身上,而是由开发商承担。

开发商则辩称,小区保修期已过,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双方意见不一,无法达成一致。

案例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收费权益纠纷
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和费用使用不满意,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滥用职权和乱收费等问题。

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重新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对费用使用进行公开透明。

然而,物业公司认为自己的收费标准已经合理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同意修改。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拒不配合,导致双方无法解决收费问题。

案例三:住户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安全管理纠纷
某小区的住户对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满意,认为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偷频繁出没。

住户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安全巡逻和安装监控设备等措施,以提升小区的安全性。

然而,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安全管理工作,但住户方面的意见坚决。

两方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存在差异,难以达成共识。

物业法律相关的案例分析(3篇)

物业法律相关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位于我国某大城市,该小区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业主2000户。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某知名物业管理公司,自小区建成以来一直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等问题。

二、纠纷内容1. 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业主反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小区环境卫生差,绿化带无人修剪,公共设施损坏无人维修,安全隐患无人关注。

2. 服务不到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如门卫管理松懈,小区内发生盗窃事件无人报警,小区内发生意外事故无人及时处理。

3. 收费不合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认为物业费过高,且物业公司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公开收费。

4.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三、案件处理过程1. 业主反映问题: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途径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要求物业公司整改。

2. 物业公司推脱: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如工作量过大、人员不足等。

3. 业主委员会介入: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物业公司整改,并提出以下诉求:(1)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2)物业公司应公开收费,合理调整收费标准;(3)物业公司应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小区安全;(4)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4. 协商解决:在业主委员会的协调下,物业公司同意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共同解决小区存在的问题。

5. 案件调解: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物业公司承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2)物业公司同意降低收费标准,并公开收费;(3)物业公司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小区安全;(4)物业公司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四、案例分析1. 业主委员会在案件处理中的角色: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制约。

物业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物业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于2018年5月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包括安保、清洁、绿化、维修等。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费收取不规范,存在少收、漏收现象;2. 小区公共区域设施维护不及时,影响业主正常生活;3. 保安人员配备不足,小区安全问题突出;4. 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服务质量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业主委员会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少收的物业费、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补足保安人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少收的物业费;3.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4.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根据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违约行为。

2. 物业公司存在少收物业费的行为,应按照实际应收金额补足。

3.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维护公共区域设施,给业主造成了不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支付少收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3. 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法律诉讼案例,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分析:1. 合同履行的重要性: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物业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物业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8年交付使用,共有业主1000户。

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

2010年,业主委员会成立,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纠纷,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业主生活受到影响。

二、纠纷焦点1. 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存在不合理现象,如部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而其他业主按套内面积计算,导致收费不公。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未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使得业主无法了解收费标准。

2.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使用维修基金时存在违规现象,如将维修基金用于支付公司员工工资、购买办公用品等非维修项目,导致维修基金被挪用。

3. 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质量上存在诸多问题,如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安保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品质。

三、案例分析1. 关于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物业管理费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质量、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

物业管理公司未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同时,物业管理费的计算方式不统一,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

针对这一问题,业主委员会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并对违规收费进行追偿。

2.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使用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物业维修基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业管理公司挪用维修基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退还挪用的维修基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物业费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物业费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8年开盘,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小区内共有业主1200户,物业服务由某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按建筑面积计费,每月每平方米0.8元。

然而,自2012年起,部分业主开始对物业费的计算方式提出异议,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而是按照建筑面积计费,导致部分业主支付了额外的物业费。

随后,部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4年,部分业主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费计费标准的合法性;2.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3. 业主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三、法院判决1. 关于物业费计费标准的合法性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

本案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为按建筑面积计费,每月每平方米0.8元。

因此,物业费计费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2. 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法院认为,业主在购房时已经知晓了房屋的建筑面积,且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

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只需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即可。

至于业主实际居住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差异,属于房屋买卖合同范畴,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3. 关于业主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法院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业主已按约定支付了物业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未发生任何争议。

因此,业主无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费法律纠纷,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案例分析及法律判决(3篇)

物业案例分析及法律判决(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小区业主李某被告:某小区物业公司案由:物业管理纠纷案情概述:李某系某小区业主,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小区环境脏乱、设施损坏等问题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

李某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于是,李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二、争议焦点1. 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物业管理职责?2. 原告的损失是否由物业公司承担?三、法院判决1. 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物业管理职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经审理,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物业管理职责,导致小区环境脏乱、设施损坏等问题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2. 原告的损失是否由物业公司承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因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责,导致业主权益受损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李某的损失系因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责所致,故物业公司应当承担原告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反映了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1. 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纠纷产生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当对小区进行日常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物业管理职责,导致小区环境脏乱、设施损坏等问题严重,从而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

2.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在本案中明确指出,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责,导致业主权益受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业主权益的保护,也提醒物业公司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3. 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途径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协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可以就纠纷问题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调解: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居委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协助解决纠纷。

(3)诉讼:业主可以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1、物业收费纠纷解析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物业收费纠纷中不得不注意的三个常识:常识一: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就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包括很多具体项目,如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生活垃圾外运费、化粪池清淘费、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等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通常是指保洁、保安、绿化方面,如果这些方面确实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差距明显时,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服务费,但不能拒交,因为物业管理企业客观上提供了一定的服务,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常识二:业主委员会未按法定程序招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仍无权拒交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无论是物业管理委员会还是业主委员会,均不得擅自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但即使这种情况发生了,单个业主也不能以物业公司进入不合法为由,拒绝向给小区实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1、物业收费纠纷解析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物业收费纠纷中不得不注意的三个常识:常识一: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就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包括很多具体项目,如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生活垃圾外运费、化粪池清淘费、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等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通常是指保洁、保安、绿化方面,如果这些方面确实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差距明显时,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服务费,但不能拒交,因为物业管理企业客观上提供了一定的服务,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常识二:业主委员会未按法定程序招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仍无权拒交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无论是物业管理委员会还是业主委员会,均不得擅自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但即使这种情况发生了,单个业主也不能以物业公司进入不合法为由,拒绝向给小区实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费。

因为由单个业主来否认物业管理企业与管委会或业委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本身就违法了.在《合同法》上,这种物业管理合同实际上仍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假设之后召开的业主大会决定承认这份合同,则该合同就具有合法效力;即使业主大会最终决议否定了这份合同的效力,业主也应根据物业公司已提供的事实服务,交纳相应的物业费.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存有异议,应通过建议召开业主大会的渠道解决,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不当。

常识三:与物业管理公司未签订过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仍需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责之一,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这份合同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只要与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业主委员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即可,无需再与每位业主单独订立合同。

另外,即使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均未订立服务合同,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了事实的物业服务,业主事实上接受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仍可以要求业主缴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1)因物业公司的过错致使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典型案例:证明服务不周拒交物业费,法院判决仍须补交70%冯女士因拖欠41个月物业费,被北京中亿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上法庭。

在庭审中,冯女士拿出了有利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一定瑕疵,如将楼房的消防道用做垃圾通道、乱停车、设啤酒销售摊位等。

法院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对物业公司要求的物业管理费予以一定比例的扣减,扣减比例根据实际违约情况确定为30%,冯女士须交41个月物业费的70%。

案例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同时《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业主既然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就要承担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即使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业主也不得依次为由拒交物业费,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在服务瑕疵范围内减收一定的物业费。

(2)非因物业公司的过错产生的物业纠纷①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的典型案例:业主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败诉7月20日,北京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业主欠缴物业费一案一审宣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法庭判令被告曹女士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2.9万元、供暖费6076.2元、车位管理费1500元。

原告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称,业主曹女士于2000年前后购买了世纪城的房子,至起诉前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2.9万余元、供暖费6000余元及车位管理费1500元,请求法院判令业主交纳欠费。

被告曹女士辩称,被告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是因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物业服务不能令人满意,以及电梯使用费计算不合理。

被告曹女士的律师则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对于欠费业主应先由业委会督促交费,这是一个强制性条款,在没有业委会督促交费的前置程序下,物业公司无权直接起诉欠费业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世纪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曹女士就物业管理事项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在《物业管理公约》中双方对于物业费标准及服务内容等均做出了约定,同时,也约定了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双方所签订的上述《物业管理公约》,应视为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上述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曹女士根据上述规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要求业主委员会督促其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曹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公约》的时间早于《物业管理条例》公布、施行的时间,在公约中已经明确约定当一方违约时相对方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的上述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发生纠纷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履行。

现世纪城物业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双方约定,亦符合法律规定,故曹女士提出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应当驳回世纪城物业公司的起诉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信。

曹女士提出世纪城物业公司向其收取的物业费不合理,并具体指出电梯的相关收费不合理。

如上所述,双方约定了物业管理费的标准,但其中每项费用如何计算、世纪城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相关费用是否合理等问题,不是人民法院所能依法确定的。

曹女士对收费标准如有异议,可向相关的主管机关提出投诉,由有权机关对此予以审查决定。

在相关的主管机关没有对世纪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约定的物业费的计算是否违法予以认定前,曹女士的上述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案例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依约提供了物业服务后,业主负有按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至于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与原告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并且只要已经物价局批准,根据自治原则,被告应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以无人居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的典型案例:柳先生及其夫人居住在广州市某小区8栋701室.老两口在澳大利亚女儿家住了半年,最近回到自己家.物业管理员上门收取物业管理费,黄先生讲:我们半年都不在家,不应该交物业管理费,于是跟物业公司产生了纠纷,为了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将柳先生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柳先生应交物业费案例解析:第一,所拥有的空置房仅仅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空置,并不意味着整个所有建筑物在空置着.实际上虽然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在空置,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仍然在运行,使用之中,而物业管理费的支出目的就是要维持、保证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的正常运行,使用,维修和保养,如果物业管理费用缺乏来源或者减少,就不能使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的正常运行,使用,维修和保养得到维持和保证.第二,当部分业主将物业建筑物空置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减少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量.并不意味着可以减少维持,保证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的正常运行,使用,维修和保养的工作量,电梯,高低压配电设备,共用照明,水泵,消防设施等共用设备,设施仍然要投入正常运行,仍然需要维修和保养;保安的值勤,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量也不会减少;清洁卫生,环境绿化等等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工作量一样也不会因部分业主的物业建筑物空置而有所减少.第三,造成业主的物业建筑物的空置责任在于业主本身,而并非物业管理公司无理阻挠不让业主投入使用,因此,空置房的责任不在于物业管理公司.第四,减免物业管理费用对未空置物业建筑物的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虽然物业建筑物空置,但空置房的业主仍然在享受着因物业管理的优质服务而带来的物业建筑的保值和增值的经济成果.典型案例:某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问题,认为该房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

半年后,该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及未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

该女士觉得很冤,当初收房时就对房子不满意,这半年自己也没住,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物业管理费。

案例解析:该女士应交物业管理费。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产权证才是产权人享有和行使有关财产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开发商销售的房屋绝大多数都是期房,而房屋在验收交接后到产权证办理下来,往往有一个较长的周期,这就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和权属证明的取得无法完全同步。

因此,入住交接就成了房屋买卖交付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买卖双方往往以此环节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和第十一条中,均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的规范,如:要求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北京地区的验收合格文件为《北京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