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电站工程抗震设防的十二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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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中若干问题的讨论与建议

对现行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中若干问题的讨论与建议

对现行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中若干问题的讨论与建议钱国桢1孙宗光2倪一清3(1. 原杭州市抗震办公室,杭州310016;2. 大连海事大学,大连116026;3. 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提要:基于公开文献,对我国现行的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讨论。

指出现行规范在安全标准、解耦准则、概念设计等方面的不足。

我国现行的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落后于实际建设需要,重新修订我国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应该是当务之急。

就多道设防、变位与位移限值、地下结构的计算模型、土体斜坡的地震抗滑移安全系数、减振隔振、健康监测、抗震性能设计等方面,对修订规范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

特别强调了对核电站抗震概念设计的重要性,同时要加大有关核电站抗震基本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计算软件开发的力度。

关键词: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概念设计,建议Discussions and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de for SeismicDesign of Nuclear Power PlantsQian Guozhen1Sun Zongguang2Ni Yiqing3(1. The Hangzhou anti-seismic office, Hangzhou 310016; 2.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Dalian 116026;3.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Hong Kong)Abstract:Based on public literature, some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standard of aseismatic design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in China are discussed. Some defects of current standard in safety standards, decoupling criteria, concept design and so on are pointed out. China's current standard of nuclear power plant aseismatic design fall behind the actual construction need. It is urgent for us to revise the standard of aseismatic design for nuclear power plant. Some specific suggestions for standard revising are put forward including multi-channel fortification, vibration reduction and isolation, health monitoring, seismic performance design and so on.The importance of concept aseismatic design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is specially emphasized. Also, it should be given more attention and effort on the basic theory, applying technology and computer software about earthquake resistant of nuclear power plant.Keywords:Nuclear Power Plant,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Concept design, Suggestions.1. 引言自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由于地震而造成核泄漏事故以来,人们普遍对核电站的抗震安全产生了怀疑。

核电厂建筑隔震的一般规定

核电厂建筑隔震的一般规定

核电厂建筑隔震的一般规定1、本章规定了对抗震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有专门要求的核电厂建筑基底隔震设计方法,适用于采用隔震支座实现基底隔震的核电厂建筑。

除本章特殊规定之外,核电厂建筑隔震设计及隔震支座尚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2、核电厂隔震建筑的基本设防目标为:当遭受运行安全地震动影响时,需停堆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核电厂保持安全功能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运行。

当遭受极限安全地震动影响时,应能确保反应堆安全停堆并维持安全停堆状态,且放射性物质外逸不应超过国家限值。

3、采用基底隔震技术的核电厂建筑,应满足核电厂的整体安全要求。

确定隔震设计方案时,应与抗震结构的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隔震支座及其附属结构物的设计,要求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要求。

4、隔震层应根据预期竖向承载力和地震响应控制要求,选择适当的隔震支座、阻尼装置、抗风装置及其他装置。

隔震支座产品性能参数应由试验确定,并应考虑使用环境对其性能的影响。

隔震支座应进行竖向承载力验算和极限安全地震动、运行安全地震动作用下水平位移的验算。

5、核电厂基底隔震工程主要适用于岩石和硬土场地,对于软弱土场地,应做专门研究。

6、隔震设计文件应注明对隔震支座的性能要求。

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由第三方对工程中采用的各种类型和规格的原型部件进行全部检测,检测的合格率应为100%。

7、核电厂隔震建筑应设置地震监测与报警系统。

8、穿越隔震层的连接管线,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有效措施,其预留的水平变形量不应小于隔震层在极限安全地震动下的水平位移。

9、采用基底隔震的核电厂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7的相关规定。

建设局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

建设局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

建设局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地震是一种灾难性的自然现象,对于工程建设而言,抗震设防是非常重要的。

建设局作为地方政府的直属部门,应当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以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都能够在地震发生时保持安全稳定的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升抗震能力,保障社会稳定。

二、管理目标1.制定和实施科学、规范的抗震设防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抗震要求;2.加强对工程项目抗震设防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降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风险;3.提升工程抗震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抗震设防能力;4.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地震科学和抗震设防技术的发展。

三、制度内容1.抗震设防标准和规范制定建设局应制定自适应于当地地震活动特点的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设计、建材选取、施工工艺和监控措施等方面。

2.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和批准建设局应设立专门的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和批准机构,负责对各类工程项目的抗震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抗震要求。

3.工程抗震监督检查建设局应组织定期的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对已经批准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抗震设防符合要求。

同时,也可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和监测。

4.工程抗震技术培训和推广建设局应加强工程抗震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抗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班,提升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抗震技术水平,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方法。

5.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合作建设局应建立与地震学研究机构、抗震设防专家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密切合作机制,共同研究抗震设防技术和经验,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交流,推动抗震设防管理的不断优化和完善。

四、实施步骤1.调研和立项建设局应对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管理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形成项目立项报告。

2.制定制度草案建设局应聘请专业人员编制关于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的详细方案,包括各项内容的具体规定和细则。

抗震设防等级与施工措施要求

抗震设防等级与施工措施要求

抗震设防等级与施工措施要求地震是一种毁灭性的自然灾害,可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抗震设防成为了非常重要的工程要求。

抗震设防等级和施工措施是建筑行业中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探讨抗震设防等级的划分以及相应的施工措施要求。

首先,抗震设防等级是根据地震活动性和建筑物的重要性来决定的。

一般来说,抗震设防等级可以分为几个级别。

例如,一级抗震设防等级适用于重要的基础设施,如核电站、大型水库等。

这些建筑物必须具备极高的抗震能力,能够在地震中保持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级抗震设防等级适用于一般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物,如厂房、商业建筑等。

这些建筑物需要具备中等的抗震能力,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

三级抗震设防等级适用于较小规模的建筑物,如住宅楼、小型商铺等。

这些建筑物需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但可以适度降低设计标准。

不同的抗震设防等级对于施工措施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对于一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施工措施要求非常严格。

首先,建筑物的结构必须采用可靠的材料,如高强度混凝土和钢材。

其次,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地震对建筑物的作用,采用适当的抗震构造形式,如剪力墙和框架结构。

此外,建筑物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抗震措施,如加固地基、设置防震支撑器等。

所有这些措施都需要由专业的工程师进行设计和监督,以确保建筑物在地震中具备足够的抗震能力。

对于二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施工措施要求也比较严格。

建筑物的结构材料需要具备一定的强度和韧性,以抵挡地震的破坏力。

同时,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到地震的影响,采用一定的抗震构造形式。

此外,建筑物还需要采取一些简单的抗震措施,如加固柱子、设置抗震支座等。

这些措施能够增加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

对于三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施工措施相对较为简单。

建筑物的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到一定的地震力,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

此外,建筑物还需要进行一些基础设施的加固,以增加整体的稳定性。

虽然这些措施相对较为简单,但仍然需要专业工程师的设计和监督,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是指为了确保核电厂在地震发生时能
够安全运行而制定的技术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核电厂
抗震设计规范:
1. 地震烈度等级:根据该地区的地震历史和地质条件,确
定核电厂所在地的地震烈度等级。

2. 设计基准地震动参数:确定核电厂在地震发生时所受到
的最大地震力,并确定其频谱特征,如加速度、速度和位
移等。

3. 地震动输入:根据设计基准地震动参数,模拟核电厂结
构在地震发生时所受到的地震动,用于进行结构响应分析。

4. 结构抗震设计:根据核电厂的特点和抗震要求,设计和
计算核电厂的结构,包括建筑物的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
支撑系统。

5. 设备和管道设计:确保核电厂的设备和管道在地震发生
时能够正常工作,采取一些措施,如加强设备和管道的支
撑和固定。

6. 防洪设施设计:考虑到地震可能引发水灾,核电厂需要
设计防洪设施,确保设备和核材料能够安全。

7. 消防和安全设备:核电厂需要设计合适的消防和安全设备,以应对地震发生时可能出现的火灾、泄漏和其他危险。

8.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核电厂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
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行动并保护
人员和环境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具体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

核电厂建筑物抗震设计

核电厂建筑物抗震设计

核电厂建筑物抗震设计
1、建筑物应根据其对核安全的重要性进行核安全分析,其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建筑物损坏或丧失功能后不会危及核电厂Ⅰ、Ⅱ类核安全物项时,应按非核用途的常规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

(2)当建筑物发生破坏、坠落、移位或任何其他的空间反应,会危及核电厂Ⅰ类或Ⅱ类物项功能时,除应按非核用途的常规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外,尚应保证建筑物在Ⅰ类或Ⅱ类物项对应的基准地震动作用下不会倒塌或不会丧失功能。

2、常规岛建筑物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和《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的有关规定。

3、常规岛抗震设防烈度及其厂址地震动参数,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

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常规岛建构筑物,应进行抗震设计。

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轮发电机厂房、汽轮发电机基座、屋内配电装置楼、开关站控制楼和氢气站等,应划分为重点设防类建筑。

(2)除本条第1款以外的其他生产与辅助建筑,应划分为标准设防类建筑。

5、厂房结构布置应与工艺专业统一规划,宜选用抗震性能好且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

不规则建筑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 11的有关规定。

6、当汽轮发电机厂房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时,应对选定的抗震性能目标进行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综合分析论证。

选定的性能目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规定的基本抗震设防目标。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随着我国同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成为了我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特别是地震,工程抗震设防问题也愈发凸显。

为了保证工程建筑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出台了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抗震设防的基本原则在制定工程抗震设防方案时,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员伤亡降到最低;2、建筑物在抗震设防时,应以土壤的承重能力为依据,结构形式应合理设计;3、把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作为抗震设计的基础;4、在抗震设计时,应考虑结构整体的性能而非单个构件的性能。

二、抗震设计的技术指标为了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需要制定一些技术指标。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设计地震力要素,包括设计基本震动周期、设计基本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约束系数等;2、规定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包括区域抗震烈度、场地分类、场地基本加速度、设计加速度反应谱等;3、规定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要求,包括结构抗震等级、地震能量消耗能力、转换剪力系数、位移限值等。

三、结构抗震措施在设计中,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

主要有以下几点:1、选取适当的支撑结构,在结构形式上尽可能减少承载体积,优化结构系统形态;2、合理配置构件的强度和刚度,充分发挥材料的性能和构件的优势;3、通过使用中国特色结构如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增强结构的抗震性;4、使用钢筋混凝土牛腿墙、抗震支撑、锚固铁索等有针对性的结构抗震措施;5、提高结构的耐久性,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四、建筑材料和结构的考虑在建筑材料方面,需要使用高质量的水泥、钢筋、夯土等建筑材料。

而在建筑结构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针对不同的地域和场地,开展抗震、抗震、振动试验等相应的实验,在不断完善中提升建设质量;2、可不断添加各种材料,如金属、塑料等,增强结构的抗震性。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由于工程抗震设计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抗震设计实施到位。

福岛核事故后对我国核电厂应急控制中心抗震设防的思考

福岛核事故后对我国核电厂应急控制中心抗震设防的思考

第31卷第4期(总第184期)辐射防护通讯2011年8月#管理与决策#福岛核事故后对我国核电厂应急控制中心抗震设防的思考¹付强(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北京,100035)陈晓秋岳会国潘蓉(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100082)摘要结合福岛核事故后对我国核电厂进行的核安全检查,分析了我国核安全法规关于核电厂应急控制中心的要求以及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提出目前我国核电厂应急控制中心采用民用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无法保证在由地震引发的应急事故工况下应急控制中心的功能,应该适当提高其抗震设防级别。

关键词:福岛核事故应急控制中心抗震设防中图分类号:TM6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356(2011)04-0013-031引言日本3.11大地震引发福岛核电厂发生核事故受到世界的广泛关注,福岛核事故的基本过程是日本东部海域大地震之后的海啸造成应急柴油机失效,电站全场丧失电力,停堆后的堆芯余热不能有效导出,引发堆芯融熔,进一步导致大规模放射性物质释放。

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应急响应中心(我国称应急控制中心)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应急指挥和救援工作主要是在福岛核电厂场内的应急响应中心完成的。

因此,应急响应中心在应急状况下发挥的作用作为福岛核事故的重要经验反馈之一受到重视,同时也是我国在福岛事故后进行核安全检查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本文结合核安全检查以及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和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分析,对我国核电厂应急控制中心的抗震设防问题进行了探讨,其目的是充分汲取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和教训,使我国核电建设健康发展。

2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中的相关要求福岛核事故之后,国务院组织检查组对我国运行核电厂和在建核电厂进行了全面的核安全检查。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要/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

要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在建核电站进行安全评估,存在隐患的要坚决整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建设。

0为此,有必要了解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对于核动力厂应急控制中心的要求。

核电站设计规范

核电站设计规范

核电站设计规范核电站是一项高风险的工程,其设计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以确保核电站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健康。

本文将介绍核电站设计过程中的一些规范和标准,包括院外区域选择、建筑物布置、安全系统设计、放射性废物处理等方面。

一、院外区域选择核电站的院外区域选择是一个关键决策,它直接影响到核电站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院外区域选择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地质条件:核电站所处地质条件应具备良好的地基和抗震能力,以确保核电站的稳定性和抗震性。

2. 洪水和地质灾害:核电站应避免选择处于洪水和地质灾害多发区域,以减少自然灾害对核电站的影响。

3. 交通便利性:核电站应选择交通便利的地点,以方便运输核燃料和其他必要物资。

4. 离人口密集区的距离:核电站应远离人口密集区,以减少事故发生时对人员的伤害。

二、建筑物布置核电站的建筑物布置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主厂房、辅助设施、办公楼等。

建筑物布置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安全防护:核电站的建筑物应具备良好的安全防护能力,包括抗震、抗洪、防火等方面。

2. 容灾能力: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容灾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自然灾害。

3. 空间布局:建筑物的空间布局应合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管理。

4. 区域划分:建筑物应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便于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并能实现良好的应急管理。

三、安全系统设计核电站的安全系统是核电站设计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其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重要设备的安全防护:核电站的安全系统应保证关键设备的安全运行,如反应堆、冷却系统等。

2. 辐射防护:核电站的环境辐射应满足国家标准,核电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辐射。

3. 应急响应能力:核电站应设计并实施有效的应急响应系统,包括事故报告、应急预案、人员撤离等。

4. 安全培训和教育:核电站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放射性废物处理核电站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其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存储:核电站应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存储,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和处置。

核电厂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核电厂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核电厂在地震灾害发生时能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核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国核电厂抗震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核电厂的抗震安全管理。

三、抗震安全管理职责1. 核电厂应建立健全抗震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抗震安全职责。

2. 核电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抗震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 生产、安全、技术、设备、物资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震安全管理工作。

4. 核电厂全体员工应树立抗震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抗震安全管理工作。

四、抗震安全管理措施1. 地震安全性评价:核电厂工程厂址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设计基准地震动。

2. 抗震设计:核电厂抗震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核电厂在地震作用下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3. 抗震设备:核电厂应选用符合抗震要求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抗震设施:核电厂应配备必要的抗震设施,如抗震支架、隔震器等,确保在地震作用下设施完好。

5. 应急预案:核电厂应制定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和应急物资储备等。

6. 抗震演练:核电厂应定期组织抗震演练,提高员工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7. 抗震培训:核电厂应加强对员工的抗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抗震安全意识和技能。

8. 信息报告:核电厂应建立健全地震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地震灾害情况。

五、抗震安全管理监督1. 核电厂应设立抗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抗震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各级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抗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反抗震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核电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

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

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1.03.30【实施日期】2011.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号)《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3月30日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2011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省、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卫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震减灾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省、市、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

第五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应急救助知识的普及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

---------------------------------------------------------------范文最新推荐------------------------------------------------------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为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设工程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办法》和《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工程性预防措施和非工程性预防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二、基本原则1、所有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的原则;2、所有建设工程必须达到六度以上抗震设防要求的原则;3、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品住宅楼、人员密集场所和长距离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建设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原则;4、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的原则。

1 / 6三、操作程序1、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规划许可手续前,必须先向县地震局提出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书面申请,由地震局提出抗震设防意见和要求,并抄告发改委、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没有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意见,发改委不得立项审批,建设局不得批准规划设计和报建。

2、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县地震局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县地震局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实施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许可,出具《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审批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建设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2)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2)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引言核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设施,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对于保障公众安全至关重要。

地震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可以对核电厂造成严重的破坏和事故风险。

因此,核电厂的抗震设计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的要点,旨在提高核电厂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事故的发生。

地震荷载计算地震荷载是指地震发生时,地震对建筑物产生的作用力。

在核电厂抗震设计中,必须准确计算地震荷载,以保证核电厂在地震发生时的安全性。

设计地震参数设计地震参数是指在核电厂抗震设计中所使用的地震参数,包括地震烈度、地震短周期加速度、地震长周期加速度等。

这些参数是根据当地地震地质条件和历史地震数据来确定的。

设计地震参数的准确性是核电厂抗震设计的基础。

地震荷载计算方法地震荷载的计算一般采用静力分析法或动力分析法。

静力分析法适用于简单的结构系统,动力分析法适用于复杂的结构系统。

在核电厂抗震设计中,常常采用动力分析法,通过建立结构的数学模型,利用计算机模拟地震波传播和结构的响应过程,计算地震荷载的大小和作用方向。

结构抗震设计核电厂的抗震设计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核电厂能够在地震发生时保持稳定,并尽量减小破坏程度。

结构抗震设计包括结构设计和材料选用两个方面。

结构设计要点核电厂的结构设计要满足以下要点:1.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能够承受地震荷载的作用。

2.结构应采用适当的支撑形式,以降低地震对结构的作用。

3.结构应设计为能够抵御地震破坏的形式,例如采用韧性设计。

4.结构应具有良好的抗侧向力能力,能够减小地震引起的偏心力。

材料选用要点核电厂的材料选用要满足以下要点:1.结构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韧性,能够抵御地震荷载的作用。

2.结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能够减小地震引起的动态应变。

3.结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抗腐蚀性,以确保核电厂的长期安全运行。

设备抗震设计核电厂的设备抗震设计是指核电厂设备在地震发生时能够保持稳定,不产生危险或影响核电厂的安全性。

核电厂抗震分析

核电厂抗震分析

摘要:核电站抗震性一直是核电站设计的主要问题之一随着此间题各方面研究的深人和研究手段的进步,核电站的抗展计算理论也在不断发展本文试图根据已有的资料,在核电站抗展问题的一些主要方面地展输人参数的确定,抗展计算理论,结构与地基的相互作用,逐层加速度谱及反应谱的确定,建筑物及设备的抗展计算,地基、基础及地下建筑的抗震计算等研究状况作一些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展望一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关键词核电厂结构和设备相互作用反应谱结构及设备抗展性地基及地下建筑的抗展计算目录一概述二抗震措施三结构地基相互作用四反应谱五结语一、概述地震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落、水坝开裂、铁轨变形;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塌陷,喷水冒砂;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海啸、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冲上海岸,造成沿海地区的破坏。

而核电站在地震中如果遭到破坏那就会带来更大的灾难,因此在核电站建设中抗震设计是一个重要课题。

核电站具有很高的社会危险性,与一般的工业及民用建筑相比,具有较高的抗震要求。

二抗震的措施基础隔震器原理简单,应用后隔震效果显著可使地震时之加速度与动力响应降低倍,某些典型谱由降到在核电站建设。

在核电站加装隔震器有以下有优点:1:能限制传到建筑物上去的地震载荷,从而减少了水平地震加速度超过设计值的危险性,提高了设计的可靠性。

2:能控制响应谱,因而允许在高地震烈度区内对建筑物采用标准化设计以节省费用。

3:能够更准确的计算出建筑物的动力响应,从而使设计更为合理和可靠。

这是因为计结果表明建造在隔震器上的建筑物之动力响应主要取决于建筑物本身及隔震器二者之能,与基础土壤性能关系较小,而隔震器性能要比土壤性能更易于精确测定。

提高设备强度,为使现有建设工程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所采取的增强强度、提高延性、加强整体性和改善传力途径等措施。

合理布置核电站管道核电站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抗震分析是核电站设计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同时系统中存在诸多影响因素。

防震对策与建议

防震对策与建议

防震对策与建议以防震对策与建议为题,列举一下:1. 建造抗震建筑:在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采用抗震设计标准,选择适当的建筑材料和结构形式,以增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例如,使用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增加抗震支撑等。

2. 加固现有建筑:对于已经建造的建筑物,可以进行加固处理以提高其抗震能力。

例如,加装抗震支撑、加固墙体、加固柱子等。

3. 提高建筑物的基础抗震能力:合理设计和加固建筑物的基础,以增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例如,采用深基础或增加地基承载力等。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对于已经建造的建筑物,定期进行结构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修复潜在的结构问题,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5. 加强建筑物内部设备的固定:在建筑物内部,特别是有重要设备的场所,应加强设备的固定,避免设备在地震中造成伤害。

6. 建立应急预案和避难措施:针对地震灾害,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避难措施,包括疏散通道、避难场所等,以保障人员安全。

7. 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地震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地震信息,提前进行预警和紧急响应,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8. 加强公众的地震教育和宣传:通过开展地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地震的认知和应对能力,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意识。

9. 提高建筑物的适应性:在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考虑到地震的影响,增加建筑物的适应性。

例如,设置可调节的支撑系统、采用柔性结构等。

10. 加强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地震科学研究,开展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抗震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水平,推动抗震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总结起来,防震对策与建议包括建造抗震建筑、加固现有建筑、提高建筑物的基础抗震能力、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加强建筑物内部设备的固定、建立应急预案和避难措施、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强公众的地震教育和宣传、提高建筑物的适应性以及加强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1. 引言核电厂是一种涉及核能的重要能源供应设施,其设计和建设需考虑到各种灾害风险,其中包括地震。

地震是核电厂运行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因此,核电厂的抗震设计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包括设计原则、要求和评估方法。

2. 设计原则核电厂抗震设计的主要原则包括以下几点:•建立与地震威胁相匹配的设计需求;•采用合理的结构布局和设计,以减少地震引起的损害;•使用高质量的材料和先进的抗震技术;•进行详细的地震工程地质调查和地震动力学分析;•采用多层次的抗震设计策略,包括抗震结构设计、抗震设备设计和抗震控制系统设计;•进行全面的抗震性能评估和监测;•定期进行抗震性能检查和维护。

3. 抗震设计要求核电厂抗震设计要求的核心目标是确保设施在地震发生时能保持安全运行,避免核能泄漏和设施失效。

以下是核电厂抗震设计的一些重要要求:3.1 设计地震参数设计地震参数是进行抗震设计的基础,包括地震烈度、波谱和相应的设计地震动。

根据设计依据地区的地震特征,需确定合适的设计地震参数。

3.2 结构强度和刚度核电厂的结构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抵抗地震引起的水平和垂直地面运动。

结构的抗震设计需遵循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强度和刚度要求。

3.3 抗震设备和系统核电厂的抗震设备和系统对于设施的抗震能力至关重要。

这些设备和系统包括振动吸收器、减震器、隔震系统等,用于减少地震对设施的影响。

3.4 接地系统和基础设计核电厂的接地系统和基础设计需考虑到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和液化等现象。

接地系统的设计应保证结构稳定,并减小地震引起的位移和变形。

3.5 安全设备和控制系统核电厂的安全设备和控制系统需具备抗震能力,确保核电厂在地震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设施的安全。

4. 抗震设计评估方法抗震设计评估是核电厂抗震性能的重要指标。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以下几种:4.1 平面和立面抗震性能评估通过对核电厂平面和立面结构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估,可以评估结构的抗震能力和对地震的响应。

如何使核设施抵御地震和海啸之类的自然灾害

如何使核设施抵御地震和海啸之类的自然灾害

如何使核设施抵御地震和海啸之类的自然灾害?
了解在建的或已有的核设施附近的潜在自然灾害,是保护这些设施和公众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例如,核电厂一般不应该建造在主要的地震断裂带附近。

核设施可以通过高质量的建筑和有效的安全系统来预防自然灾害。

例如,为了预防地震灾害,这些设备要在不会损坏重要的安全系统,如反应堆压力容器和安全壳结构的情况下振动。

为了预防海啸,沿海的核电厂需要有足够高的海堤以防止高大的海浪。

应急柴油发电机也需要安置在洪水影响不到的地方。

最后,核电厂的应急堆芯冷却系统必须在严重的自然灾害情况下也能工作。

在工程师们改进核设施的安全性时,要对所有的意外事件都做好准备可能是不现实的。

大自然总是能够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坏,对此我们还没有完全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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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核电站工程抗震设防的十二条建议
在东日本大地震后,造成福岛第一核电厂的事故以来,人们普遍对核电站的抗震安全性产生了怀疑。

我认为人类认识自然的历史过程总是曲折的,和平利用核能的方向不能动摇,人类的任何工业发展活动对环境都会有影响。

核电站相对火电站来说还是一种更清洁的能源,只要保证了它的安全性、可靠性,那么它不但比火电站运行成本低得多(其燃料运输量只有火电站的数千分子一),而且泄露的放射性物质也不会高于火电站(因为在不少燃煤中也存在放射性物质),更不要说其他污染方面吧,当然设计都应保证在容许范围之内。

因此关键是如何保证它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现在第四代高温气冷石墨球床反应堆,可以说在工艺本身的安全方面已经到了比较完满的地步,不过它在工艺和设备方面有没有考虑地震作用尚不知道。

总之,技术进步与完善是没有止境的,很多方面常常来源于事故的教训。

人类建造核电站的历史还仅仅只有50多年,其中发生过三次大事故,即1) 1979年3月28日凌晨发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萨斯奎哈纳河三里岛核电站的一次部分堆芯融毁事故; 2)1986年4月25日凌晨发生在原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反应堆爆炸事故;3)今年3月11日的东日本大地震和海啸造成福岛第一核电厂的应急供电系统遭到海啸袭击损毁,而造成冷却系统失效,进而导致大面积的核泄漏的事故。

从有关资料中可以知道,这些事故其主观原因可归纳为设计不周(包括对自然灾害的考虑不足、方案较陈旧等)、
管理不善、操作失误、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不足等等几方面。

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导火线是操作失误,但是其设计方案的落后,没有安全壳,其中压力管式石墨慢化沸水反应堆的设计缺陷,尤其是控制棒的设计问题才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再如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设备机械故障和运行人员的操作错误,当然深层次的原因,也是上述的几方面。

但是,此事故没有对公共安全和经济方面造成严重损害,主要是安全壳发挥了重要作用,这说明了安全壳作为核电站最后一道安全防线的重要作用;还有今年3月11日福岛第一核电厂的事故,当然导火线是地震与海啸,但是如果设计上再考虑周到一些,也许会大大减少其后患,如它的热能利用是采用一回路的老式沸水堆方案,这样在供汽轮机发电的高压蒸汽中就带有放射性;它的备用电源单一;土建设施考虑预防自然灾害能力偏低(如地震与海啸);可能对工艺与设备设计中没有考虑地震作用产生的动力效应,如此等等。

从这里知道,如果我们以后的核电站能够吸取以往的教训,进一步完善设计(除了采用更先进的工艺外,应该考虑更多方面的不利因素影响)、完善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灾害产生后的应急体系等等,这样核电站完全能够做到十分安全的。

以下仅仅从我自己的专业出发,对此就技术和管理两方面提出十二点建议,仅供有关方面参考,其中错误希望得到有关专家不吝指正:
一)抗震技术方面的建议:
1)考虑到以往工程的抗震设防主要是侧重于建筑结构。

对工艺设备设计安装,很少考虑地震响应的影响。

比如对在核电站的设计反应堆
中就存在多处容易受地震影响的地方:其一,是悬臂的或悬挂构件(如经常需要上下移动的控制棒),在地震激发下它们可能成为一个局部的高频区,很容易被震坏、移位或者变形,造成控制棒无法插入,这样就会失去对反应堆的调控能力;其二,因为核反应堆堆芯需要处于微超临界状态,才能控制反应堆的温度,这种微超临界状态控制是和核燃料棒的质量、几何形状有关,如果地震作用改变了它们的有序排列,造成核燃料无序堆积,就会破坏这种微超临界状态,其后果是较难预测的。

;其三,因为所有管道的连接和支座处是刚度突变的地方,而且在地震时管道两端常常不会同步振动,因此很容易产生应力集中而发生破坏;其四是所有焊缝连接处,因为焊缝附近的主体金属材料受焊接高温影响,而改变性能,抗震能力一般都不如构件本身,一旦焊缝附近金属材料破坏,设备就会解体。

我们怀疑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的事故,不完全是冷却系统失效造成,很可能是反应堆中某些构件与连接在大地震中出了问题,据报导其附近的海水放射性污染程度还在增加,后果到现在都无法估计。

为此我们建议有必要以后对反应堆的工艺、设备、每一个构件与连接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即把地震时的响应作为一种设计工况)。

2)建议把新建的核电站的主要设施都安置在地下建筑中。

这样做有很多好处:其一,因为地面上的建筑对地震作用都有放大作用,而地下建筑受地震影响相对较小;其二,一旦出事故产生核泄漏,就比较容易隔离;其三容易隐蔽,一旦发生战争不易成为攻击目标:其四,在相同壁厚时,具有更大的防护能力。

而且根据我国目前的地下建筑
施工设计能力,要设计建造一个几万平米大的,十多米深度的地下室不是一件难事。

如果单跨30米左右的地下工程,深度再深也是可行的。

当然会增加一些造价,但是比起事故处理的花费,也许不到其零头。

3)建议把新建的核电站做成地下双层结构。

即将地下承受土压力和地下水压力的衬砌结构,与核电站结构分离。

这样做的好处是:其一增加了一道保险;其二便于检查,特别对基底情况的检查;其三是一旦产生事故比较容易加固或者封堆处理,避免产生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对底部封堆时化了很多生命和物质的代价;其四便于采取减震措施。

4)建议将核电站的主要设备,尽可能全部放在同一块混凝土厚板上。

这样做不但可使所有设备在地震时同步振动,不易使连接管道产生相对位移而破坏,而且还可以减少地震响应和绝对位移。

5)建议在地下双层结构的两层底板间设置隔振垫,在两层侧壁间设置阻尼器。

我国的隔振建筑已经建造了上万栋,在杭州市也建造了四栋,隔振垫寿命一般可到50年左右,技术上是成熟的。

采用隔振垫后地震响应可以减少一半以上,如果再采用阻尼器来吸收未隔除的地震能,这样对核电站厂房来说,大地震对它的影响将能够减少到可以容许的水平。

6)建议核安全壳不宜采用高强度钢筋施力的预应力混凝土(这是现在常用的结构方案)。

因为在出事故安全壳过热时,存在温度梯度,预应力钢筋内侧的混凝土比预应力钢筋温度高得多,所以这时预应力
钢筋的应力就会增加,到一定限值就会屈服而失去承载力,这时就会造成安全壳的突然破裂。

因此建议采用一般钢筋混凝土,或者采用添加膨胀剂的自应力混凝土,相对较安全。

而且考虑混凝土外壳主要用于屏蔽,所以强度等级不宜过高,因为弹性模量越高温度应力越大,而且可能会减少破坏的延时过程。

也可以在混凝土壳外再包裹一层钢板壳,这样就更安全了。

二)抗震管理方面的建议:
1)应该完善核电站的工艺与设备设计规范,其中应该增加相应的抗震计算和抗震措施内容。

2)应该立法规定对核电站工程除以往的常规审查外,还应组织有关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技术论证(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专题审查早在全国实施),以及对此举行由当地省级人大、政协组织的听证会。

3)应该立法规定核电站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必须实施第三方鉴定与监督,不能搞同系统的老子监督儿子,以增加严密性、公正性与透明度。

4)核电站工程选址必须考虑抗震安全。

不能建在地震不利地段,包括有活动断层、滑坡、液化、淤泥等地质不稳定区域,以及容易受海啸影响的海拔高度较低的海边。

选址过程应该有地震、抗震专家参与,并且必须经过有关专家委员会的抗震技术论证。

5)所有核电站在制定的各种事故预案中,应该包括抗震设防内容,以及应该规定定期进行检查与演习。

6)对已建成和在建核电站的安全检查,应该包括对建筑、工艺和设备本身的抗震能力、抗震措施方面的内容。

并且必须及时进行抗震加
固或者采取减震处理,或者增加多道设防。

建议人銭国桢于杭州市 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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