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原理》课程标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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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学院《美学原理》课程标准

制定时间:

修订时间:

适用专业:

开设单位:

制订人:

修订人:

教研室主任:

系部主任:

教务科技处编制

《美学原理》课程标准

一、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学前教育系美术专业(书法方向)的必修课程。本课程是第四学期的课程,后续课程为篆刻(汉印)、行草临摹(晋唐、明清)、章草临摹、中国写意画、中国画创作、楼兰残纸书法初探、篆刻临摹与创作(古玺)、行草临摹与创作、专业实习、书法创作(二)行、草技法等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从事美术教育及创作等工作,同时具备良好的色彩理论和色彩审美修养,对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起到主要的支撑作用。

二、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设计遵循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长期职业发展能力,培养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坚持产教融合、全面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美学理论知识,较高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审美创造能力,课程教学内容的取舍遵循紧紧围绕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重视美学理论向审美实践能力的转化,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课程培养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达到以下知识、能力、素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美学学科的性质,;

2.了解中西方美学的历史以及美学研究的方法;

3.理解和掌握美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能力目标:

1.能运用美学理论知识分析和鉴赏生活、自然和艺术领域的审美现象。

素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1. 学会专业性的观察与思考美学的方法;

2. 能树立正确、健康、进步的审美观,提高人文素养。。四、课程内容标准

⒈学习情境设计

学习情境设计一览表

⒉教学单元(项目)设计

教学单元(项目)设计一览表

五、考核方式及评价办法

本课程为过程化考核,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相结合。

六、教学条件与学习资源

1、教材选用

建议教材:《美学基本原理》刘叔成、夏之放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

《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

2、教学建议

本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采用理论讲授的方式进行,着重美学理论向审美实践能力的转化。要求针对教学进度完成相应的实践训练,在教学中通过教师讲解、范图欣赏等形象直观的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创作能力、理解能力和美学素质。

3、课程教学资源的使用与建设

积极把《美学原理》精品课程的成果应用到教学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课程内容,修缮教材。

4、学习场地、设施要求

教具:课件、多媒体

学具:笔记本、笔

5、教师要求

教师要具备较高的审美修养,及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注意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作和创新意识。

七、课程教学团队

八、其它说明

该课程属于美术专业(书法方向)的必修课程,是该专业学生强化美学理论基础知识,提升审美鉴赏能力和审美创造能力而设立的一门课程,融美术教育的直观性、审美性于一体。本课程的开展,将非常有利于提高学生对即将从事的工作的能力,打牢他们的美术基本功并提升创造性思维,有利于开展今后与美术及书法相关的工作。

附件2:

课程标准调整申请表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于教务科技处,一份系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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