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县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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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

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

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对小型锅炉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对于未经许可、违法排放的小型锅炉,我们将依法予以取缔,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小型锅炉的排放监测,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其次,我们将推动小型锅炉的更新换代工作。

对于老旧、高耗能、高污染的小型锅炉,我们将鼓励和支持其更新换代为清洁、高效的新型小型锅炉,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小型锅炉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工作。

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小型锅炉的燃烧效率,减少排放污染物的含量,从根本上解决小型锅炉对环境的污染问题。

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小型锅炉污染问题的认识,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到小型锅炉取缔工作中来,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最后,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通过上述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我们相信能够有效地减少小型锅炉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好我们的环境,让人民群众能够生活在一个清洁、健康的环境中。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参与到小型锅炉取缔工作中来,共同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燃煤锅淘汰实施方案

燃煤锅淘汰实施方案

燃煤锅淘汰实施方案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和能源结构的调整,燃煤锅炉作为高污染、高能耗设备,逐渐成为环保治理的重点对象。

为了加快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燃煤锅炉淘汰的背景和意义。

燃煤锅炉作为传统能源设备,其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和废渣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而且,燃煤锅炉的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也无法满足现代工业生产的需求。

因此,淘汰燃煤锅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燃煤锅炉淘汰的目标和任务。

为了有效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我们提出了以下目标和任务,逐步淘汰老旧、高污染的燃煤锅炉,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加大对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淘汰工作;建立健全淘汰燃煤锅炉的监管体系,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燃煤锅炉淘汰的实施方案。

1. 制定具体的淘汰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淘汰的范围和目标。

根据地区环境状况和能源结构,确定淘汰燃煤锅炉的优先顺序和步骤。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出相关补贴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淘汰工作进行动态监管和评估。

3. 加强对淘汰后的清洁能源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淘汰燃煤锅炉后的能源供应和环境治理工作。

四、燃煤锅炉淘汰的保障措施。

1. 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的淘汰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淘汰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努力。

3. 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淘汰后的清洁能源设备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五、燃煤锅炉淘汰的效果评估。

通过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淘汰政策和措施,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

全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

全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

全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X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淘汰落后办〔X〕6号)精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X县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总体要求,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大气质量,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类推进”的原则,开展燃煤锅炉提标升级改造,确保全面完成我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到X年底,全面淘汰我县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总计1台。

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X年6月30日)1.摸清情况。

X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深入摸底调查,提供淘汰锅炉清单。

2.分解任务。

X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具体到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

X 要将燃煤锅炉淘汰任务落实细化到企业,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完成淘汰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7月1日至X年11月30日)1.组织实施。

X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辖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确立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扎实稳妥推动,确保全面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2.督促检查。

县经科局会同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方案实施情况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三)评价验收阶段(X年12月1日至X年12月20日)1.初审验收。

X人民政府对辖区燃煤锅炉组织实施淘汰后进行对照自查,再向县经科局、县环保局和县质监局申请初审。

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减少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广西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柳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到2020年,全面淘汰市、县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结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控要求,通过实施关停淘汰、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对我市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一)加大燃煤锅炉分类治理。

市、县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对10蒸吨/小时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电〔2018〕227号)要求,提升锅炉产品、在用锅炉节能环保水平,加强锅炉节能环保监管,推广高效锅炉,推动锅炉节能改造。

各县(区)、新区对《柳州市2018年燃煤锅炉设备信息列表》(见附表1)中的燃煤锅炉开展排查,对锅炉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制定计划,分阶段、分类别实施整治。

逾期未完成整治的,由辖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下达关停决定,实施关停;对计划拆除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设施予以拆除,并做好拆除后续的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二)严格燃煤锅炉准入。

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当前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区202_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重点项目实施,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根据《关于印发**市202_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环委办〔202_〕181号)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乡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淘汰全区范围内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按期完成我区202_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重点项目,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年度考核控制目标。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贸园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202_年9月13日)区政府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排核查(9月14日9月25日)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进行摸排,全面查清本辖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区现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对现场进行拍照、登记造册,建立“一户一档”。

9月25日前,全区现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要全部排查完毕,相关材料报送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三)集中整治(9月26日10月30日)1.发送通知(9月26日9月30日)。

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

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

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些地方性污染严重、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我公司制定了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我国清洁取暖工作,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其中锅炉排放是主要的污染源之一。

尤其是一些老旧、落后的燃煤锅炉,排放污染物严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加强对这些锅炉的治理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任务。

二、实施方案。

1. 制定具体的关停时间表。

对于老旧、落后的燃煤锅炉,我们将制定具体的关停时间表,逐步淘汰这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设备。

2. 推广清洁能源取暖。

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采用清洁能源取暖,如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减少对煤炭的依赖,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3. 加强监督检查。

对于一些存在违规排放、超标排放的锅炉企业,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环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4. 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对锅炉治理的政策法规建设,推动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锅炉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我们的工作目标是逐步淘汰老旧、高污染的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取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环保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四、工作措施。

1. 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加强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取缔关停锅炉工作的落实。

2.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对环保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3. 加大投入力度。

鼓励企业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入,支持技术改造,提高锅炉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工作成效。

我们相信,通过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将会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

首先,大气污染物排放将会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

关停小锅炉实施方案

关停小锅炉实施方案

关停小锅炉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对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小锅炉作为一种常见的工业锅炉设备,其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备受关注。

为了有效减少小锅炉的环境影响,我国相关部门提出了关停小锅炉的实施方案。

本文将对关停小锅炉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企业和单位能够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并积极配合实施。

一、政策背景。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淘汰小煤炭锅炉,减少燃煤锅炉,推进清洁取暖。

小锅炉作为燃煤设备的一种,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政府决定对小锅炉进行关停,以减少大气污染。

二、关停范围。

关停小锅炉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业企业的小型燃煤锅炉;2. 农村地区的散烧煤锅炉;3. 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使用的小型燃煤锅炉。

以上范围并非全部,具体的关停范围还需要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具体界定。

三、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关停小锅炉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1. 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关停小锅炉的时间节点和步骤;2. 加大宣传力度,让相关企业和单位充分了解政策要求,积极配合关停工作;3. 提供政策支持,鼓励采取清洁能源替代小锅炉,如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关停工作符合政策要求,不留死角。

四、关停后的影响。

关停小锅炉将对相关企业和单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需要进行设备更新或替换,可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2. 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取暖和生产用热不足的情况,需要寻找替代方案;3. 可能会对相关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一定影响,需要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五、应对措施。

针对关停小锅炉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企业和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积极配合政府的政策要求,尽快更新或替换小锅炉设备;2. 探索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如利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3.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小锅炉的依赖。

全县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方案

全县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方案

全县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方案根据《X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X政发〔X〕31号)和《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切实改善XX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强制淘汰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含燃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设施)。

为保障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调、单位联动的工作思路,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淘汰县城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替代为辅的原则。

淘汰燃煤小锅炉应遵循集中供热并网为主,电、天然气采暖方式为辅,新能源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基本原则。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优先并入集中供热热网。

无法并入集中供热热网的,可改用电、天然气、新能源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二)坚持政策引导、综合施策的原则。

制定淘汰小锅炉“以奖代补”、“煤改气”、“煤改电”等优惠政策,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进程。

供热、燃气、供电企业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主动介入并积极协助做好本企业管网覆盖区域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三、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要求,从X年开始至X年结束,利用4年时间,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二)工作任务。

1.气源建设。

积极与省、市发改、能源部门及中石油沟通协调,推进气化XX 工程建设,为煤改气提供保障。

2.淘汰燃煤小锅炉。

(1)淘汰方式。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优先并入集中供热热网。

目前不能并入集中供热热网或者对供热有特殊需求的,可以改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燃煤设施淘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

燃煤设施淘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

【燃煤设施淘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燃煤设施淘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燃煤设施淘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总体布局、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立足实际、合理施策的原则,形成以县政府为主导,各有关单位具体落实,全民参与协作的推进格局,大力推进燃煤设施淘汰改造工作。

积极推广燃气、电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减少煤炭消耗及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2019年底前,县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淘汰燃煤设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取缔弃用、集中供热替代、购买热水、改用燃气、电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

三、具体任务(一)有序推进燃煤设施淘汰改造。

政府统筹淘汰改造工作,明确城市建成区范围,全面排查建成区内燃煤设施现状,研究确定淘汰改造方案和时间表,建立淘汰改造清单。

在保障用热、用气、用电安全的情况下,有序推进燃煤设施淘汰改造工作。

(二)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替代。

对于确有实际需求的燃煤锅炉、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鼓励使用燃气、电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加速燃气和电力管网改造,坚持“以气定改”,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

(三)积极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

要充分考虑燃煤锅炉淘汰可能出现的供热缺口,加快推进热源和“上大压小”项目建设,积极进行供热管网建设改造,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

(四)严控新建燃煤锅炉项目。

县级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新建锅炉应配套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本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四、责任分工燃煤设施淘汰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粮食局)、x县经济开发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合力做好全县燃煤设施淘汰改造相关工作。

《合浦县2020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政策解读(2020)

《合浦县2020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政策解读(2020)

《合浦县2020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政策解读(2020)《合浦县2020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于2020年2月4日起实施。

现将《方案》的制定背景及其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如下:一.整治方案出台背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9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年度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北政办〔2019〕40 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完成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及我县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印发了2019 年7月8日《合浦县 2019-2020 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

同年2019 年12月30日北海市印发了《北海市 2019-2020 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北政办〔2019〕107 号)。

结合《北海市 2019-2020 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及合浦生态环境局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合浦县人民政府对原来的《合浦县 2019-2020 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作调整,制定本《方案》。

二、意见采纳情况该《方案》起草于2020年1月,由合浦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完成后,向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及15个乡镇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后作出修改,之后报县政府审批,于2020年2月4起实施。

三、主要内容《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清单,依法监管;县城建成区开展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配合市审批局开展新建锅炉项目审批工作;着力推进集中供热和燃煤锅炉“煤改气”;大力推进长效监管机制。

有效解决燃煤锅炉污染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四、实施范围《方案》的范围包括本县辖区15个乡镇。

五、执行标准根据《方案》内容,县城建成区开展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其他地区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在基准含氧量 9%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50、300、300 毫克/立方米),督促企业开展提标改造工作。

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

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

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一、淘汰目标和时间表根据国家减排政策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我们拟定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目标和时间表:1.完全淘汰年产能小于10吨蒸汽的燃煤小锅炉,时间表为2024年之前完成。

2.淘汰年产能在10吨至30吨蒸汽之间的燃煤小锅炉,时间表为2025年之前完成。

3.淘汰年产能超过30吨蒸汽的燃煤小锅炉,时间表为2030年之前完成。

二、补贴和资金支持为了促进燃煤小锅炉的淘汰,政府应该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和资金支持,具体措施如下:1.对于淘汰的燃煤小锅炉,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设备回收补贴,用于部分覆盖新设备的采购成本。

2.针对小锅炉用户,推动银行开展煤改气或者煤改电贷款业务,降低用户购买新设备的资金压力。

3.探索建立燃煤小锅炉淘汰基金,吸纳社会资本,用于支持淘汰工作的资金需求。

三、技术支持和推动要想顺利实施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技术支持和推动措施,具体如下:1.推广应用清洁燃烧技术,如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增湿等,减少燃煤小锅炉的排放量。

2.加强燃煤小锅炉的烟气治理,提高除尘、脱硫、脱氮等设备的运行效率。

3.鼓励并支持燃煤小锅炉的燃料改造,推广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燃料。

四、加强监测和督导为了确保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按照计划顺利进行,需要加强监测和督导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数据监测和分析系统,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问题。

2.加强对淘汰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对未按时淘汰的单位进行警示和处罚。

3.合理制定淘汰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保证淘汰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

5.学习交流和示范引领要想进一步提高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效果,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和示范引领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组织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学习交流会议和研讨会,分享成功经验和技术成果。

2.在一些地区选择一批示范项目,通过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和借鉴。

3.加强国际交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治理经验,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挑战。

小锅炉淘汰实施方案

小锅炉淘汰实施方案

小锅炉淘汰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小型燃煤锅炉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整治对象。

为了加快小锅炉淘汰工作,净化城市空气,提升环境质量,制定小锅炉淘汰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实施目标。

1. 淘汰一批老旧、高污染、低效率的小型燃煤锅炉,实现淘汰任务的全覆盖。

2.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提高供热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

3.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小锅炉淘汰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淘汰计划。

根据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各地区要制定小锅炉淘汰计划,并明确淘汰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

2. 资金支持。

政府应当增加对小锅炉淘汰工作的资金投入,支持企业购置清洁能源设备,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淘汰工作。

3. 宣传推广。

加大对小锅炉淘汰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理性消费,支持环保工作,增强社会参与度。

4. 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小锅炉淘汰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淘汰任务的顺利推进。

5. 能源替代。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采用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提高供热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

四、实施保障。

1. 政策支持。

地方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参与小锅炉淘汰工作,提供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

2. 技术支持。

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提供清洁能源设备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淘汰后的供热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3. 资金保障。

建立小锅炉淘汰专项资金,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资金的使用安全和透明。

4. 宣传引导。

加大对小锅炉淘汰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市民积极参与淘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实施效果。

1. 提升环境质量。

淘汰高污染的小型燃煤锅炉,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2. 促进经济发展。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提高供热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改善居民生活。

提高供热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供热成本,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的宜居性。

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燃煤锅炉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的通知》(x〔X〕147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x〔x〕1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时间、精力,对县城建成区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整治,使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x年底,全面淘汰县城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的61台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新能源等用能改造。

同时,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快发展热电联产,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三、工作任务(一)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

一是完成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和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范围内20蒸吨/小时以下的16台燃煤小锅炉;二是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能拆尽拆,切实推进燃煤锅炉淘汰进度。

责任领导:XX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二)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有用热刚性需求并具备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新能源等用能改造。

责任领导:XX牵头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供电公司(三)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X年10月底前,完成X县城区热电联产供热项目(三期)建设,同时,通过新增集中供热管网,力口快发展热电联产,切实推进供热站提效改造,增强集中供热能力,加大供热管网辐射范围,加快供热管网建设进度,有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责任领导:XX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德渊市政公司配合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四、工作步骤建成区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和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范围内16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集中管网未覆盖区域内的45 台燃煤锅炉,已拆除13台,剩余32台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分为集中整治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燃煤锅炉淘汰整改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淘汰整改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淘汰整改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环境保护政策的不断加强,燃煤锅炉的淘汰整改已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

燃煤锅炉排放的废气和废水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加大了大气和水质治理的难度,因此,对燃煤锅炉进行淘汰整改,是保障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二、整改目标。

1. 淘汰老旧燃煤锅炉,提升环保标准;2. 减少燃煤锅炉的排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3. 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

三、整改措施。

1. 制定淘汰计划,对老旧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和评估,确定淘汰整改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

2. 推广清洁能源,鼓励采用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加大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

3. 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燃煤锅炉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违规排放的燃煤锅炉进行严厉处罚。

4. 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燃煤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其燃烧效率和减少排放污染。

5. 完善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的淘汰整改奖励机制,对淘汰整改工作给予经济和政策上的支持。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淘汰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整改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整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 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对淘汰整改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淘汰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效果评估。

1. 排放污染减少,通过淘汰整改,燃煤锅炉的排放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大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 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淘汰整改将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清洁能源的利用。

3. 提升环保形象,淘汰整改将提升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环保形象,增强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六、总结。

燃煤锅炉淘汰整改是一项复杂而又紧迫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

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

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
燃煤小锅炉的淘汰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替代能源:可以考虑将燃煤小锅炉替换为清洁能源锅炉,如天然气锅炉、电锅炉或者生物质能锅炉。

这些清洁能源锅炉可以大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2. 锅炉热效率提升:可以通过改进锅炉的结构设计、热工性能调整等措施,提高燃煤小锅炉的热效率,减少煤炭的燃烧量,从而降低排放和能源消耗。

3. 政策引导: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或者要求燃煤小锅炉的淘汰更新。

比如,提供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支持企业和居民更换清洁能源锅炉;同时,也可以加强对燃煤小锅炉的排放限制和监管,提高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

4. 推广宣传和培训: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燃煤小锅炉污染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环保问题,积极参与燃煤小锅炉的淘汰行动。

总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方案需要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政策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并与相关部门、企业和居民共同协商和推动实施。

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

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

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煤炭的燃烧引发的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淘汰燃煤小锅炉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提出一项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方案,并解释其执行的步骤和效果。

一、方案背景和目标燃煤小锅炉作为传统的供热方式,其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排放,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为了实现国家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需通过淘汰燃煤小锅炉的方式削减煤炭燃烧带来的环境污染。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破坏。

二、方案内容1. 淘汰燃煤小锅炉的范围:本方案将针对全国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进行淘汰,并不局限于某个行业或地区。

2. 淘汰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行性评估,将分阶段淘汰燃煤小锅炉,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具体时间安排由相关部门根据地区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3. 资金支持:政府将拨款用于淘汰燃煤小锅炉的资金支持,包括淘汰补贴、设备更新补贴等。

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确保合理分配和使用。

4. 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于无法淘汰的燃煤小锅炉,需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以提高其燃烧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相关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方案需经过专家评估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5. 淘汰工作监督和考核: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淘汰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达到预期效果。

未按时完成淘汰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方案实施步骤1. 阶段目标制定:制定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阶段目标,以确保按计划有序推进工作。

2. 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全国范围内燃煤小锅炉的数量、分布和排放情况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为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3. 宣传和培训:开展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4. 资金筹措和监管:相关部门负责筹措淘汰燃煤小锅炉所需的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其合法有效地用于淘汰工作。

5. 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燃煤小锅炉,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改造方案,明确补贴标准和时间节点。

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一、淘汰燃煤锅炉的背景和意义。

燃煤锅炉燃烧煤炭时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淘汰燃煤锅炉可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此外,淘汰燃煤锅炉还可以促进清洁能源的利用,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淘汰燃煤锅炉的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到2025年,全面淘汰所有规模化燃煤锅炉,实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零排放目标。

(二)任务,逐步淘汰老旧、落后的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三、淘汰燃煤锅炉的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淘汰燃煤锅炉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合理安排淘汰工作。

(二)分类推进,根据燃煤锅炉的规模和技术水平,分类推进淘汰工作,确保淘汰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淘汰燃煤锅炉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制定淘汰燃煤锅炉的相关政策,加大对淘汰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淘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推广清洁能源,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和居民采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推动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淘汰燃煤锅炉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淘汰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淘汰燃煤锅炉的工作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淘汰燃煤锅炉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对淘汰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淘汰燃煤锅炉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

六、淘汰燃煤锅炉的工作效果评估。

建立淘汰燃煤锅炉的工作效果评估机制,对淘汰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淘汰工作的措施和方法。

七、总结。

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淘汰2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通告-鞍政发〔2020〕5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淘汰2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通告-鞍政发〔2020〕5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通告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通告为持续改善城乡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鞍山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2020年开展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淘汰范围鞍山市建成区内(含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除外。

二、淘汰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自行淘汰,7月1日—7月31日为强制淘汰时限,8月—10月为并网改造时限。

非供暖经营类燃煤锅炉有并网需要的,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向住建部门申请并网,并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淘汰和并网改造。

鼓励淘汰城市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和城市建成区外及农村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此类燃煤锅炉不受上述淘汰时限限制。

三、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1.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本次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辖区内工信、住建、生态环境、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电业等部门共同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推进工业企业类锅炉淘汰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推进供暖经营类锅炉淘汰和并网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推进服务业类锅炉淘汰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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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区县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方案
根据X要求,结合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取缔淘汰时限和范围
X年X月底前,县城区全面取缔淘汰X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乡镇、农村地区X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X%以上。

二、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取缔淘汰工作。

三、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 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国家、省市有关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的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制定方案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本辖区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工作方案,对前期摸底排查出的X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用户,逐户指导制定最佳取缔淘汰方式,列出详细取缔淘汰计划表,分别下达取缔淘汰通知书,限定完成时限。

鼓励燃煤锅炉用户采取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或主动拆除。

取缔淘汰阶段(X月X日-X月X日):组织力量,分片包干,对照各燃煤锅炉用户选取的取缔淘汰方式,按照先
易后难、先污染重后污染轻等原则,按时序分批推进,X月底前力争完成取缔淘汰任务数的X%以上,X月底前力争完成X%以上,X月底前全面完成取缔淘汰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时完成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任务,是国家、省、市对我县的刚性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务必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逐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按时限完成取缔淘汰任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

燃煤锅炉取缔淘汰期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联合组织派出所、执法队、生态环境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对应拆不拆、久拖不拆、拒不执行、逾期仍使用燃煤设施的,依法没收燃煤设施,组织强制拆除并按高限处罚。

对暴力抗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加大考核力度。

县生态环境局对燃煤锅炉取缔淘汰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次调度结果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并进行通报。

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取缔淘汰任务的,交由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完善取缔淘汰档案台账。

在燃煤锅炉取缔淘汰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注意收集有关资料,包括取缔前后对比照片、生态环境、质监等部门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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