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本局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四、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五、通报和报告的内容: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⑶党委、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⑷党委、党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⑸党委、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2、组织人事方面⑴公开招聘、录用干部,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调整、任免干部情况;⑵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诫的情况;⑶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3、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⑴本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⑵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⑷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4、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⑴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我局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⑵党委、党支部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⑶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⑷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和报告①属于党内秘密的;②涉及个人隐私的;③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④行政执法有关方面通报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⑤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末位表态是指: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制定目的规范中心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一、主要内容“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2.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机构改革;中心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职能职责确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4.检验检测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中心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及调整;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5.需向上级请示和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重要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重要讲话和报告。
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心党组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考核、职称评定、岗位异动、表彰和奖惩;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和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中心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2.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
3.研究、拟定、上报州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4.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方面的重大事项。
5.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6.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年度列入重点建设、改造项目安排。
2.中心举办、承办的重大活动。
3.涉及本中心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审定、资金安排及管理办法的制定。
4.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转让及处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党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决策包含范围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涉及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和实施意见;本乡干部人事任用、奖惩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本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本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有关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重大问;本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其他应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条重大决策应坚持如下原则:(一)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政策咨询,为集体讨论奠定基础。
(二)充分酝酿的原则。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应采取多种形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三)平等议事的原则。
讨论重大事项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或论证。
(五)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会议决定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由会议研究决定,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参会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要充分发挥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不断加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力度。
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四条重大决策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标题: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为了规范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和方式,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部分详细介绍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明确党组织参与的范围和程序1.1 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规定哪些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
1.2 制定参与程序:规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具体程序,包括召开会议、征求意见等。
1.3 确定决策权限:明确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权力范围,避免越权行为。
二、强化党组织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2.1 党组织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党组织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
2.2 党组织书记参与:规定党组织书记必须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发挥领导作用。
2.3 党组织意见权重:规定在决策中,党组织的意见权重大于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加强党组织内部协调和沟通机制3.1 党组织内部协调:规定党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决策的一致性。
3.2 沟通机制建立:建立党组织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沟通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意见交流。
3.3 决策结果通报:规定决策结果必须及时通报给党组织全体成员,确保决策的透明度。
四、强化党组织在执行中的监督和评估机制4.1 监督执行情况:规定党组织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2 评估决策效果:建立评估机制,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4.3 纠正偏差行为:对于决策中出现的偏差行为,党组织要及时纠正,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五、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长效机制5.1 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5.2 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对党组织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决策能力。
5.3 推动决策科学化:倡导科学决策理念,推动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结语: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高党组织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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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确保党组织民主、科学决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第三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工作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对需要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事前预告,将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通知给征求意见对象,使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对决策事项有充分的了解。
第四条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对象要涵盖事项涉及的党员群众各个层面,避免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并注重开拓新的渠道,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第五条实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征求意见的主体和对象:征求意见的主体为各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
征求意见的对象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党外群众和有关人士。
第二条征求意见涉及事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关系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重大决策;对干部选拔任免、党员发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其它需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党组织书记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征求其他领导成员的意见。
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对会议讨论的情况要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一些事关全局、特别重大问题的决策,必要时可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内公示等方式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决策前也可通过论证咨询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研究论证后,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出科学决策。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

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党的事业科学决策和有效运行的重要机制。
为了规范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以确保党组织在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参预范围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党的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党的方针政策、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2. 党的重大事务事项:涉及党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活动组织等事项;3. 党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党的经济建设、资源配置、资金使用等事项;4. 党的重大社会事项:涉及党的群众工作、社会服务、民生保障等事项。
三、参预程序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事项提出:由相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重大事项,并提交给党组织审议;2. 党组织审议:党组织对提出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党的中级组织和党的高级组织等不同层级的审议;3. 意见征集:党组织应充分征求各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书面意见等形式进行;4. 决策制定:党组织根据审议和意见征集结果,制定相应的决策方案,并进行综合评估;5. 决策公示:党组织应将决策方案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评议;6. 决策执行:党组织按照决策方案进行执行,并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参预要求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组织在决策中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的意志得到贯彻执行;2. 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各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决策的共识;3. 科学决策原则:党组织应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决策,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利益,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4. 依法决策原则:党组织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依法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5. 透明公开原则:党组织应将决策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评议,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政府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2、科学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民主决策原则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4、依法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交通运输局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局系统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4、审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审定干部职工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和领导班子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1、咨询论证。
有关科室或者单位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提请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2、会前通报。
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上会后,由局办公室负责通报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
局办公室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考虑酝酿。
3、充分讨论。
会议由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因故未能到会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4、事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8:党委议事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塔瓦库勒乡集体领导,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干部职工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使塔瓦库勒乡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体现重大决策的公开透明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决策前
1、涉及单位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应向县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请示,并经大会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2、重大事项决策,塔瓦库勒乡必须进行相关的调研。
3、提供大会讨论的事项,应经分管领导同意,提前一周向办公室提供至少两个以上完整的方案,以便办公室送领导班子各成员预阅,为重大决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4、办公室将整理好的决策方案报告主持会议的书记,书记确定会议时间后,办公室负责通知出席及列席者。
5、除人事工作以外,其它重大决策的研究可吸收干部职工代表列席旁听。
二、决策中
1、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形成明确的决定。
如存在意见分歧,且双方人数相近,可视情况暂缓决定。
2、涉及人事工作的重大事项,不能作临时性的动议。
人事安排应严格执行编制规定;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必须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办理。
3、对于三项经费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三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4、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对应该保密的内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
会议分发的相关材料,会议结束时收回。
5、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记录。
三、决策后
办公室负责重大决策的落实、督办、协调及检查等工作,及时对决策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责任、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将落实情况及时通报。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是党的领导核心体现之一,为了确保党的领导在决策过程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必要性、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和方式、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监督机制、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权责落实以及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实践效果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必要性1.1 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可以借助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提供科学、全面的分析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2 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组织参与决策可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的作用,确保党的意志贯彻执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1.3 加强党组织的组织纪律建设党组织参与决策可以促进党组织的组织纪律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增强党的团结统一。
二、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和方式2.1 确定决策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性党组织在参与决策前,应根据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性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党组织参与,并确定参与的方式和程度。
2.2 成立决策小组或专题工作组为了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可以成立决策小组或专题工作组,由党组织派出有关党员担任组长或成员,负责决策相关工作。
2.3 制定决策程序和工作计划党组织参与决策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决策程序和工作计划,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决策过程的规范和高效。
三、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监督机制3.1 建立监督机构和机制为了确保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和机制,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强化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过程中,应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通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3.3 加强对决策结果的评估和反馈决策结束后,应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规章制度之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三重一大”是指中国共产党在决策过程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即重大事项要经过三个步骤:重大问题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研究会决议,一大决策,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集中统一性。
下面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
一、重大问题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是指对于涉及党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的问题,要经过深入研究,形成决定性意见。
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召开研究会议:由党的领导机关或党委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研究会议,研究具体问题的背景、影响、可能解决方案等。
2.现场调研:组织党委成员或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问题的现实情况,听取不同意见建议。
3.专题报告:由相关负责人撰写专题报告,对问题进行分析、阐述,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4.讨论与评议:研究会议成员根据专题报告进行充分讨论与评议,发表意见和提出修改建议。
5.形成决定性意见:研究会议根据讨论与评议的结果,形成决定性意见,并作为后续决策的依据。
二、重大问题研究会决议重大问题研究会决议是指将重大问题研究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党的领导机关,由领导机关决定是否召开一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作出决策。
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决议稿:将研究会议形成的决定性意见整理成决议稿,详细阐述问题背景、研究过程、意见建议等。
2.会议讨论:党的领导机关组织召开重大问题研究会,将决议稿作为讨论的基础,进行充分的辩论和讨论。
3.形成决议: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形成决议,明确指导党的工作的方向、目标和要求。
三、一大决策一大决策是指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重大问题研究会决议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考虑和协商,最终做出决策的过程。
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党的领导机关组织召开,所有中央委员都有权参加和表达意见。
2.汇报重大问题研究会决议:会议首先由负责人汇报重大问题研究会决议的意见和建议,解释问题的背景和分析。
3.讨论与协商:全体会议成员根据决议的汇报,进行充分的讨论与协商,不同意见进行辩论,最终形成共识。
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对于轻微违反制度的行为,可以进行口头 警告,提醒其遵守制度规定。
罚款
对于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可以视情况给 予罚款等经济处罚。
书面警告
对于较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可以给予书 面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解雇或移交司法机关
对于特别严重的违反制度行为,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关系,或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04 制度优势与不足
03
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请示报告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 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范请示报告 的程序、内容和要求,推动国家治理 的现代化进程。
请示报告制度与现代治理理念的契合性分析
法治理念
公开透明理念
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公开透明,使公众了解重大事项 的情况,增强公众对国家治理的参与度和监督权。
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各级组织和官员在重大事 项上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符合法治理 念。
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023-10-27
contents
目录
• 制度背景与目的 • 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实施与监督 • 制度优势与不足 • 制度案例分析 • 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01 制度背景与目的
背景介绍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党内实行的一项重要 制度,旨在规范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对重要事项的请示和报 告行为,确保党的领导和决策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定期汇报
各级责任人定期向上级汇报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执 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并采取措施。
设立举报渠道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 社会公众对违反重大事项请 示报告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
责任追究
对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 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按 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 处理。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农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一、民主决策事项(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1、传达学习党委、政府的决定指示,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党组成员分工及调整;3、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4、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与调整,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事项,人员的录用、招聘、辞退、轮岗交流、离职学习培训等事项和其他有关干部人事管理事项;5、讨论审定以局党组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6、其他党组认为有必要研究和讨论的重大事项。
(二)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1、传达贯彻政府或国家、省农业厅的决定指示以及本局党组会议的决定,研究落实措施和办法;2、局行政领导的分工与调整;3、讨论研究重要农业工作和大型专项调查工作;4、分析研究经济运行状况,提出供党、政领导决策参考的意见和建议;5、研究制定农业工作规划;6、审定大型专项调查、基建项目和大宗设备购置等重大经费开支。
二、民主决策程序1、提出预案。
预案由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由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提请会议讨论决定。
2、沟通酝酿。
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发给班子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
对会议议题提交的初步预案,应征得主要负责人同意,必要时应当同班子其他成员充分沟通,交换意见。
3、召集会议。
会议由局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召集主持。
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班子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征求未到会班子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同意后,方可做出决议。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是党的建设和决策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组织作为党的领导核心,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背景和意义、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规章制度的执行方式和规章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背景和意义:1.1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历史渊源1.2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要意义1.3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现实需求二、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2.1 法定原则2.2 党内民主原则2.3 透明公开原则三、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3.1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安排3.2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权责划分3.3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参与方式四、规章制度的执行方式:4.1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会议制度4.2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调研考察制度4.3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意见反馈制度五、规章制度的监督与评估:5.1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监督机制5.2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5.3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评估与改进机制正文内容:一、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背景和意义:1.1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历史渊源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
党的一大、二大等党的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起点。
随着党的发展壮大,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1.2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要意义党组织参与决策是党的领导核心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凝聚党员的共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党组织参与决策还能保证党的领导在决策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
1.3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现实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重大事项决策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需要党组织的智慧和力量。
党组织参与决策能够充分发挥党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_概述及解释说明

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机构和组织机构通常处理一系列重大事项,这些事项可能对公众利益产生广泛影响。
为了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合法性以及民众参与度的提高,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被引入。
该制度旨在通过公开向相关方通报重大事项,并及时收集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并获得广泛认可。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的概念、运行机制、目标与效果以及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接下来将介绍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最后,文章将总结该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并就未来发展提出建议和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了解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并分析其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通过深入研究该制度的定义、背景、运作机制以及目标与效果,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确保透明决策、提高决策质量以及促进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讨论,读者将能够了解该制度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获取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案。
最后,文章将总结该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并为未来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和展望。
2. 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2.1 定义和背景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是指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织中,为了增强决策的公开透明性和民众参与度,规定了对重大事项进行通报和征求意见的一种制度。
此制度旨在通过多方参与和广泛沟通交流,确保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和发表自己的观点,从而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合法性。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以及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居民对政府决策过程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民众对权利保障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回应公众参与需求并构建更加开放、公正、民主的决策机制,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被引入。
2.2 运行机制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在决策之前,相关部门或组织需要将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确定所涉及的范围、影响以及目标等信息。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首先,在党内集体领导阶段,党的领导层会对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形成初步的意见和方案。
这个阶段是由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即中央委员会决定的,由中央政治局承担具体的组织工作。
在集体领导的过程中,各个领导成员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接下来,在全党讨论阶段,中央委员会将向全党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各种形式的讨论和座谈会来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这个阶段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党员和干部都能够理解和参与到重大事项的讨论过程中,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党员和干部可以通过书面反馈、网络留言、座谈会发言等多种途径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党组织也会认真汇总和整理这些反馈意见,形成全党的共识。
最后,在全党投票阶段,中央委员会将根据全党讨论的结果,形成最终的决策方案,并通过全党投票的方式进行决策。
这次投票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进行的,确保各地党组织和党员能够按照党章的要求行使投票权。
投票的结果将被作为最终的决策依据,决策事项将由党的各级组织负责具体的执行和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安排充分发挥了党内民主的优势,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通过集体领导、全党讨论和全党投票的过程,党的决策得到了广泛的民意和智慧的融合,充分保证了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这种制度也有助于凝聚全党的共识和团结,增强党员和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群众信任度。
然而,要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真正发挥作用,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首先,要加强党内民主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党党员和干部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其次,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内存在良好的民主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程序,确保集体决策的权威性和权益性。
总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实践,对于保障党的民主和集中统一的制度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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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田英才学园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学校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滨城区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本校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重大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学校、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党内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三)可行择优原则。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
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二、决策内容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研究并提出本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二)影响本校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三)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意见;
(四)重要的党务活动。
三、决策程序
(一)提出问题、确定目标。
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的要求,紧密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确定解决问题的基本目标;
(二)拟定方案、科学论证。
根据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发布通告,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
(三)集体决策。
按照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策。
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
(四)组织实施、跟踪分析。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五、决策要求
(一)党内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研究决定党内重大事项时,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
(三)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四)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五)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署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六)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与会者。
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结果,由党组织书记视情况向单位工作人员通报;
(七)研究决定党内重大事项必须保密,对决策事项的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等由会议同时确定;
(八)党内重大事项一经研究决定,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单位内设各机构必须认真落实,并及时将结果报告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