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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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图书借阅登记管理制度》 (1)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2)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3)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4)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登记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负责书屋设施和出版物的保管、维护和有效利用。

3、做好出版物的接收、登记、分类、编目和借阅工作。

4、严格遵守书屋开放时间,保持书屋整洁。

5、热情接待村民,主动为读者服务;引导村民看书学习,经常组织读书活动。

6、严格执行书屋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丢失或损坏出版物的赔偿问题。

7、随时了解村民读者的学习需求和收获,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反馈信息。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一、书屋工作人员应热爱图书室事业,树力“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农家书屋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室容整洁。

二、书屋负责人对书屋所进图书、期刊杂志必须加盖公盖,图书要进行登记、分类、编目,做好上架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四、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证交押金20 元。

五、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代为借书。借书证遗矢,应及时向书屋声明作废。

六、借书证每证只限借文学类、综合类图书1-2 册,借期为一个星期;期刊、科普类图书每

次限借2-3 册,借期为半个月。

七、村民借书要办理借书证,对所借图书如有损坏、遗矢,按原价5-10 倍赔偿。

八、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生等工作。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

一、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凭本书屋借书证,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 天。

四、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五、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失、损坏,按原价1至5倍赔偿。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㈠图书借阅制度

1、本村村民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人每次可借一册,借期不超过30 天,必要时可续借一次。

2、本室工具书、报刊一律不得外借,只供室内阅览。

3、借阅图书时,按图书标价交押金。

4、读者借阅图书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以分清责任。严禁在书刊上圈点、勾划,归还时若发现有此类现象,将处以图书原价一倍以上罚款。

5、读者借书超期不还者,每超期一天,罚款0.5 元,以此类推。

6、读者借阅图书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㈡新书登记制度

1、本村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光盘等文献资料一律实行登记制度。

2、依《图书登记簿》要求登记造册,建立书本式目录。

3、所有图书必需加盖镇文化站藏书专用章。

4、每册书一张书标,书标贴在书背下方离书根二公分处。

㈢图书保管制度

1、对上级有关部门捐赠、配送、自购图书应及时验收登记,填写“图书登记簿”。

2、所订报刊应及时验收、盖章、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3、图书、报刊每周整理一次,破损图书及时修补。

4、过期报、刊,按月、季装订成册。

5、遗失图书,应赔还相同版本的图书,不能购得者按图书报刊原价两倍赔偿。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图书管理员:谢杰

一、图书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村民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书屋的管理工作。

三、具有完善的出版物进出登记台帐,保证出版物的有效使用,防止出现私分、人为毁坏、丢失出版物想象。

四、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五、经常宣传新书内容,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六、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七、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和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八、对读者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读者管理图书的服务队伍。

图书借阅登记管理制度书屋的所有图书资料对居民(含中、小学生)开放,实行免费借阅。

1、书屋向居民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 3 天

2、有阅读能力的村民均可申请办理借书证,在书屋开放时间凭借书证借阅图书(其他出版物一般不外借)。

3、每个居民只能用本人的借书证借阅图书,每证一次可借阅 2 本图书,借阅时间不得超过20 天。

4、书屋要建立图书借阅登记簿,详细记录借书人信息,在借阅图书时收存其借书证。

5、居民借阅的图书要按时归还,不得相互转借,要注意保存和爱惜,不得丢失或污损。

6、居民在书屋阅览图书、报刊,要注意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

7、居民丢失或污损了借阅的图书须照价赔偿。赔偿金由书屋管理员代收、保管并登记。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

农家书屋服务对象为全体村民。

农家书屋的出版物、书架、桌椅、放映设备等均为公共财产,敬请爱护。农家书屋须在屋外悬挂统一格式的标牌,在屋内醒目地方张挂各项规章制度。农家书屋安排专人管理,接受全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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