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学校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拓宽知识面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加强学生的学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1. 增加宣传力度学校应通过定期举行宣讲会、发布宣传栏、建立网上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
宣传的内容可以包括竞赛的优势、申报条件、参与流程等,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
2. 设立组织机构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组织机构,负责活动的筹备、组织、监督和评估工作。
这个机构应包括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形成一个协作共赢的团队。
3. 制定规章制度学校应制定详细的竞赛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学生参赛的条件、流程、评奖办法等,并将其公示在学校内部,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并遵守。
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引导,让他们明确竞赛的目标和重点,提高参赛的有效性和质量。
4. 开展培训活动为了提高学生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水平,学校应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
这包括教师的培训、学生的培训和家长的培训。
教师培训的目的是提高他们的竞赛指导能力,学生培训的目的是提高他们的学科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家长培训的目的是让他们更好地支持孩子的竞赛参与。
5. 建立评估体系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评估体系,对参赛学生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评估的指标可以包括学科知识水平、创新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评估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激励,提高他们的参与积极性。
6. 提供资源支持学校应为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资金、场地、设备等。
这样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条件,更好地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7. 加强合作交流学校应鼓励学生与其他学校进行合作交流,开展联合参赛和项目合作。
这样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增进他们的团队合作和交流能力,促进学习与创新的相互促进。
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科技竞赛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实践的能力,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问题解决能力。
为了保障科技竞赛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确保竞赛的公正、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的几个关键方面进行探讨。
一、竞赛类型学生科技竞赛应当设立不同的类型,涵盖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社会科学与人文、艺术与设计等多个领域。
不同类型的竞赛可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激发出他们对不同领域的兴趣与热情。
二、组织机构学生科技竞赛的组织机构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框架,确保竞赛的运营顺利进行。
组织机构应包括主办方、评审机构、竞赛策划团队等,每个组织机构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责范围,形成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
三、报名与资格学生科技竞赛的报名与资格设置应公平、公正、透明。
报名条件要明确,并且不歧视不同学校、地区的参赛者。
同时,可以根据参赛者的年级、学科特长等设置不同的竞赛组别,以便更好地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学生。
四、评审与奖励学生科技竞赛的评审程序应当科学严谨,评委应为相应领域的专家学者。
评审标准要具体明确,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对于获奖学生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以及继续发展的机会和支持。
五、资源投入学生科技竞赛需要一定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主办方应当积极争取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的支持,为竞赛提供专业的设备、场地和实验室等必要条件,提高竞赛的质量和水平。
六、宣传与推广学生科技竞赛的宣传推广工作至关重要。
主办方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新闻渠道,广泛宣传竞赛的意义和价值,吸引更多学生和学校的积极参与。
七、培训与指导学生科技竞赛需要有专门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掌握科学实验的方法和技巧,提升其科研能力。
可以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和老师进行指导,也可以邀请学术界和行业的专家进行指导讲座。
八、知识产权保护学生科技竞赛的成果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是高校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教学改革、营造创新创业教育良好氛围、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竞赛活动的“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引导和激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竞赛组织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校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共3名组成。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经费预算决算,审核认定竞赛类别,制定并定期更新《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裁决其他重要事项;同时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下设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
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相关竞赛事项、协调安排竞赛有关事宜、发布竞赛信息,核准竞赛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落实对参赛师生的表彰与奖励、协助管理竞赛成果。
第四条根据竞赛具体情况,学院(部门)可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和指导专家组。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由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计划,筹措竞赛经费,组织开展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具体工作。
指导专家组由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教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类竞赛的层次、组织质量、比赛成效、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为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提供建议,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培训等。
第三章竞赛类别第五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举办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具体分为:A类(含1级、2级)、B类(含1级、2级)和C类(含1级、2级)。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目前主要有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
国家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竞赛。
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等。
省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
目前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财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十大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及各学院教学院长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一批学科竞赛基地。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竞赛基地的认定采取所在学院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
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组委会领导,办公室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校级学科竞赛,由竞赛涉及的学院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
四、组织程序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2.公开选拔:通过校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基地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范本
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促进高校学科竞赛的开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高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知识竞赛、创新设计竞赛等。
三、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觉遵守竞赛的相关规则。
第二章参赛资格一、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必须具有相应的学业基础和相关知识储备。
二、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队员合作完成任务。
三、学生在参加学科竞赛前应经导师认可,并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参加。
四、对于表现突出的竞赛参赛者,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并视情况给予学业或荣誉加分。
第三章竞赛组织一、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科竞赛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竞赛组织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竞赛计划和安排,包括竞赛时间、地点、阶段性任务等。
三、学校应建立竞赛宣传和宣传机制,增强学生对学科竞赛的认识和关注,吸引更多学生积极参与。
四、学校应配备专业的裁判和评委,确保竞赛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四章竞赛规则一、学科竞赛应制定明确的竞赛规则和评分标准,公布给所有参赛者。
二、竞赛参赛者应根据规则和标准进行比赛,不得作弊或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受到相应惩处。
三、对于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者,学校应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学校通报批评。
四、学科竞赛结果应公布在学校网站或其他适当的平台上,供学生和老师查阅。
第五章奖惩措施一、对于取得优异成绩的竞赛获奖者,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包括奖金、奖状、证书等。
二、对于不遵守竞赛规则或有不轨行为的参赛者,学校将给予相应惩罚,包括通报批评、取消奖项等处罚措施。
三、学校应建立学科竞赛参与者成绩档案,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相应荣誉或奖励。
第六章其他规定一、学科竞赛中出现的纠纷或争议,由学校学科竞赛组委会负责处理,相关争议将按规章制度执行。
二、学校应建立学科竞赛成绩查询和监督机制,保证竞赛结果的真实和公正性。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体原则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X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及学院组织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我校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竞赛级别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般分为校级、市(厅)级、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
每一级别竞赛包括公共类与专业类竞赛。
(一)公共类竞赛指面向全校学生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由教务处主办,各相关学院承办并具体实施,经费由教务处承担。
(二)专业类竞赛指面向本学院相关专业学生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由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并承担所需经费。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与协调,各教学单位负责相关学科竞赛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一)教务处职责根据学科竞赛类别,确定竞赛的组织与承办学院,并对竞赛过程检查与督导;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和发布等工作;落实指导教师及学院的奖励;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做好竞赛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二)学院职责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拟定竞赛通知,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动员、报名、培训、选拔工作;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材料、仪器、设备等;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XX,选派优秀指导教师,保证学科竞赛指导效果;认真做好参赛前申报、赛后获奖备案等工作。
做好竞赛的成绩及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第四条竞赛奖励学校根据每年学科竞赛组织情况与竞赛成绩,对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对学生的奖励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除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和证书外,学校给予相应的奖金和创新学分。
奖金按《XX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创新学分按《XX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二)对指导教师的奖励对竞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与奖励(奖励标准见下表),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管理办法(10-4)doc-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文件学院【2021】4号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管理方法为鼓励软件学院学生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踊跃参加学科竞赛,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的涌现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领导和组织机构1、成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关系到素质教育和创新型软件人才培养的成效,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关乎学院的荣誉和声望,也是学院综合竞争力的表达,理应得到全院教职工的重视与支持。
学院成立“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设主任2名,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设副主任4名,由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设委员假设干,由企业技术骨干和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小组成员担任。
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安排相关领域的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
学院每年拨出专款设立学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相关领域的活动及竞赛,列入每年的预算,基金的具体支出方案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决定。
2、成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小组学院成立“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为学院专业教师和相关辅导员,可由学院指定或自愿报名参加。
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各级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指导小组承当在大一开设的?国内外学科竞赛?专业选修课的教学任务,向学生介绍国内外主要的学科竞赛,从低年级做起,激发学生兴趣,课程计1学分。
同时,学院开设?创新实践课?专业选修课,凡同时选修?国内外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课?并在指导小组指导下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并提交作品、获指导小组验收通过的,视为课程合格,共计2学分。
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的申报、立项、评审等相关规定见本方法第三章。
指导小组应密切关注有关学科竞赛的动态,及时组织、指导学生团队参赛,安排好培训,并按时报送作品,一些重要赛事应组织大一的保送生尽早组队训练;指导小组与软件学社应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参赛。
学生学科竞赛与评优管理规定
学生学科竞赛与评优管理规定学生学科竞赛与评优管理规定是指为了规范学科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全面发展,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学科竞赛的公平性和权威性,提高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竞争性,以及及时、准确、全面地评估和表彰学生的学科竞赛成绩。
一、学科竞赛的范围学科竞赛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计算机等各学科相关的竞赛活动。
具体的学科竞赛活动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来组织,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通知。
二、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条件1. 学生要求必须是本校在册学生,年级不限。
2. 学生必须具备相应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并在学科竞赛前参加相关的选拔活动。
3. 学生的体格健康,无法参赛的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1. 学校应当设立学科竞赛管理机构,并指派专门负责学科竞赛的教师来组织和管理相关工作。
2.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科竞赛活动计划表,明确竞赛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
3. 学校应当制定学科竞赛的参赛人数、参赛费用、参赛规则等相关管理细则,并定期更新和修订。
四、学科竞赛的评优与奖励1. 学科竞赛的成绩评定应当公正、权威。
学校应当聘请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来担任评委,并制定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2. 学科竞赛的评优和奖励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具体奖励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宣布。
3. 学校应当组织相关活动,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颁奖,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学科竞赛的宣传与推广1. 学校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学科竞赛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热情。
2. 学校可以利用班级会议、学校广播等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学科竞赛经验交流和分享,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学科竞赛活动。
3. 学校可以选派学生代表参加地区或全国性的学科竞赛活动,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通知和报道。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修订)为进一步贯彻文化育人、精英育人的办学宗旨,营造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的学习氛围,调动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经学院创新学分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学生参与专业教学计划外的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活动、人文素养学习及相关实践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创新学分委员会认定,可获得创新学分。
二、适用对象: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一)总则:(1)学年创新学分为“专业实践技能创新学分”和“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培养创新学分”相加之和,且后者所占比例不得超过50%。
(2)专业实践技能创新学分中,涉及团队参与的项目,按学院认定的排序,第一位加分值的100%,第二位加分值的80%,第三位加分值的60%,其余加分值的40%,且小数点后保留2位。
(删)(2)专业实践技能创新学分中,涉及团队参与的项目,按学院认定的排序,第一位加分值的100%,第二位及以后加分值的60%,且小数点后保留2位。
(3)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培养学分中,涉及团队参与的项目,每人均加分值的80%,体育类团体项目(校运动会除外)取加分值的50%。
(4)一学期内,同一级别、同一竞赛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值记。
如:院级ACM 程序设计月赛等。
(5)同一作品参加同一竞赛,以最高奖项记,不重复加分。
如:多媒体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
(6)①各类认证考试按照第一次通过加分,时间认定参照成绩发布日,通过后再次考试不再加分。
同一考级考证中不同类别科目考试通过可以累计加分,如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软件考试。
③其他考级考证加分需经创新学分评定委员会认定。
(7)立项项目涉及评奖,创新学分以高记,不累加。
(二)细则:创新学分认定细则详见附件1,凡未涉及内容,由学院创新学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范本
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科竞赛活动,激发广大学生学术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科竞赛是指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在课外时间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学科竞赛活动分为全国性竞赛、省级竞赛和校级竞赛三个层次。
第三条学科竞赛活动要坚持正确的方向,注重学术性、创新性和实践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学科竞赛委员会,负责全校学科竞赛活动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学科竞赛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学科竞赛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由学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各学院要成立学科竞赛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选拔和培训工作。
学科竞赛小组由学院领导、相关教师和名学生代表组成。
第七条学科竞赛活动要建立健全选拔、培训、考核和奖励制度,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三章竞赛项目与报名条件第八条学科竞赛项目分为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和综合性竞赛三个大类。
学科竞赛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学等学科;科技创新竞赛主要包括机器人、智能车、创业计划等;综合性竞赛主要包括辩论、演讲、写作等。
第九条报名条件:(一)热爱科学,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实践能力;(二)具有我校正式注册学籍;(三)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培训和选拔活动;(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竞赛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十条学科竞赛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竞赛流程分为报名、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
第十一条报名:由学生个人或团队向所在学院学科竞赛小组报名,各学院学科竞赛小组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向学校学科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第十二条初赛:由学校或委托相关学院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
初赛形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方式。
高校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使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竞赛项目的级别和类别第二条竞赛项目主要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由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等单位组织的竞赛。
(一)校级学科竞赛是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二)市级学科竞赛是指以市政府行政部门或授权相应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省级区域性学科竞赛。
(三)省级学科竞赛是指省政府行政部门或授权相应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区域性学科竞赛。
(四)国家级学科竞赛是指国家政府部门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或授权全国性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
(五)国际性学科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学会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第三条我校师生参与的学科竞赛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竞赛又分为A+、A和A-类。
A+是指“挑战杯”和“互联网+”;A类是《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公布的竞赛且纳入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体系的竞赛项目,A-类是《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公布的竞赛但未纳入浙江省教育厅分类考核体系的竞赛项目,国家政府部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创业系列大赛的竞赛项目。
B类项目是指学校依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立的竞赛项目,包括学校、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政府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
学校每年公布A、B类竞赛项目名单。
学校重点支持A类学科竞赛项目。
对所有学科竞赛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
对未满足A类竞赛设置条件且专业建设有特殊需要,需提交申请报告经学科竞赛委员会审议后决定,原则上需严格控制。
学校鼓励学院(部门)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开展校级或院级学科竞赛活动。
第四条学校有关学科竞赛文件中所表述的竞赛若无特别说明则一般指A类学科竞赛。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科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对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五个一工程”深入开展,提高大学生的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规范我校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保障各项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分类根据竞赛的主办单位、竞赛影响力等因素,将学科竞赛分为以下五个类别:1.国A类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等国家党政部门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以及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性团体举办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省A类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等党政部门主办的全省范围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3.国B类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委托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行业协会、团体组织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
4.省B类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等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 1 -行业协会、团体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社会力量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如华东地区等)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5.C类学科竞赛:指由市级党政部门以及市级学会、行业协会、团体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以及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1.学校成立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科竞赛工作负责人。
2. 学校对学科竞赛实行项目制管理。
学科竞赛项目经学院(部门)申报,学校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相应竞赛等级后,归口承办单位统一组织管理。
鼓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学科优势主抓一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竞赛。
学校每年12月份受理下一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
三、竞赛资助(一)资助标准学校设立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统筹管理。
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制度
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学科竞赛活动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展示自己知识水平和技能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科竞赛活动,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活动组织、选拔流程、教师指导、考核评价等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一、活动组织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是学校管理制度的基础,学校应该建立相关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首先,学校应该成立学科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带头,相关学科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其次,学校应该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计划和任务,并及时公布给相关人员。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活动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和归档各类活动文件和资料。
二、选拔流程学科竞赛活动的参与者需要经过一系列的选拔流程,以确保参与者的水平和质量。
首先,学校可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初赛,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筛选出参赛者。
其次,通过初赛选拔出的参赛者可以参加学科竞赛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技能。
最后,选手参加学科竞赛的决赛,通过比赛的表现来评选出优胜者。
整个选拔流程应该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每一个参赛者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三、教师指导教师的指导是学科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
学校应该组织相关的培训,提高教师的组织、指导和评价等能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学科竞赛活动中。
同时,学校应该制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工作制度,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要负责对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全面的指导和培养,并及时纠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提高水平。
四、考核评价学科竞赛活动的考核评价是对学生参与活动的态度和水平的客观评价。
学校应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包括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
主观评价主要依靠教师的评价和意见,客观评价主要依靠比赛成绩和表现来评定。
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活动中的表现和成果进行评价。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调动广大教师指导学科竞赛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竞赛的宗旨是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和文化氛围,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及院(系)分管学科竞赛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参赛项目、承办院(系),并全面领导学科竞赛的组织、奖励等工作。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学科竞赛的分级分类及获奖级别认定工作。
(二)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指导承办院(系)做好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
(三)负责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协助承办院(系)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四)负责学科竞赛成绩及相关成果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负责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对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和承办院(系)进行奖励。
第五条承办院(系)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详细的学科竞赛工作方案,报学校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负责参赛宣传、竞赛组织、对外联络、指导教师配备、学生选拔、成绩上报等相关工作。
(三)提供赛前培训、参赛训练和竞赛期间所需的场地、仪器、设备、资料等。
(四)组织所承办学科竞赛的评审工作,并报学校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科竞赛结束后,将学科竞赛成绩及有关材料(获奖作品、获奖文件、证书的原件或扫描图片、奖杯或奖品的实物照片等)进行归档。
第六条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一)负责收集学科竞赛有关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文件学院【2010】4号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鼓励软件学院学生积极参和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踊跃参加学科竞赛,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的涌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领导和组织机构1、成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关系到素质教育和创新型软件人才培养的成效,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关乎学院的荣誉和声望,也是学院综合竞争力的体现,理应得到全院教职工的重视和支持。
学院成立“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设主任2名,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设副主任4名,由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设委员若干,由企业技术骨干和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小组成员担任。
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关联领域的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
学院每年拨出专款设立学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关联领域的活动及竞赛,列入每年的预算,基金的具体支出计划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决定。
2、成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小组学院成立“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于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为学院专业教师和关联辅导员,可由学院指定或自愿报名参加。
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各级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指导小组承担于大壹开设的《国内外学科竞赛》专业选修课的教学任务,向学生介绍国内外主要的学科竞赛,从低年级做起,激发学生兴趣,课程计1学分。
同时,学院开设《创新实践课》专业选修课,凡同时选修《国内外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课》且于指导小组指导下参加国家级及之上竞赛且提交作品、获指导小组验收通过的,视为课程合格,共计2学分。
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的申报、立项、评审等关联规定见本办法第三章。
指导小组应密切关注有关学科竞赛的动态,及时组织、指导学生团队参赛,安排好培训,且按时报送作品,壹些重要赛事应组织大壹的保送生尽早组队训练;指导小组和软件学社应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参赛。
学院为指导小组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撑和经费保障,根据指导小组成员指导学生参赛的获奖情况给予奖励,根据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情况给予计算教学工作量,详见本办法的第六章。
3、学院软件学社于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活动中的职责软件学社是是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壹个重要部门,于指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的发动、组织。
软件学社应于学院内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讲座、沙龙、趣味小竞赛,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激发学生的科研热情。
同时,应建立学院人才库,于指导小组指导下制定全年赛程计划,根据学生兴趣合理组队。
第二章主要赛事和科研项目本办法所指的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可大致分为俩类:1、基本项目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magineCup全球学生大赛、Intel杯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技术大赛、“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等重大学科竞赛。
2、其他项目包括省、市、校级和学院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以及学生平时基于某种创意或实际需求提出申报的项目,仍包括学生撰写且发表于国家级及之上期刊、会议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
第三章项目管理制度1、项目申报(1)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工学硕士研究生、脱产工程硕士研究生)均可向指导小组申报,范围为本办法第二章中所述基本项目、其他项目,未申报即自行参赛的,学院将不予资助,参赛成绩也不被学院年度综合测评认可。
凡立项的项目皆可获得壹定资助,经费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中统壹列支;(2)学院每年4月启动年度项目申报,每年9月可补报壹次。
学生可组队或个人申报,申请者需翔实填写《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表》(申请表、中期检查方案、验收方案见附件1)。
每个项目均需要有至少1位指导教师,能够是指导小组成员,也能够是学院其他教师,没有指导教师的项目不予立项。
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阶段实行双向推动的办法,学生及教师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来主导申报,若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学院对该项目的资助经费额可计入指导教师的科研工作贡献量;(3)、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项目60%之上的研究工作;申报团队项目的,成员壹般于三人之上,通常由第壹贡献人担任负责人。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壹般不于申报范围之列。
2、项目立项(1)、指导小组每年5月初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以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性、可行性为主要标准制定,结合项目研究可依据的科研条件及学生实际科研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重点着眼于项目的科技含量、发明点和创新点、联系社会现实的紧密程度;(2)、评审通过准予立项的项目,指导小组于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报委员会审批,经委员会审批后正式立项。
立项项目于指导小组的统筹管理和指导下根据申请表中既定的目标开展研究,项目内容或成员发生变更的,需报指导小组批准。
项目负责人于立项后壹般不再变更;(3)、项目研究周期壹般不超过壹年,指导小组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确有必要延长的,由指导小组研究确认。
3、项目资助(1)、指导小组根据每个立项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最后资助额度由委员会审核确认。
为督促各立项项目按计划推动研究进程,每个项目于立项时拨给资助额度的25%,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25%,余下50%于项目验收通过后作为奖金下发;(2)、指导小组应将立项名单及资助额度、使用范围等提供给学院财务秘书和科研秘书,由他们负责对立项资助的项目经费进行管理。
项目组使用经费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登记后,到学院财务秘书处办理关联手续;(3)、资助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支出,壹般包括开发过程中的设备费(包括主板、元器件、模具等)、耗材费(包括U盘、打印、复印、CD-R、墨粉等)、资料费(包括书籍、期刊等)、宣传费等,项目经费不能够用于项目组的劳务费、餐饮费等。
项目组应凭正规发票报销,且发票上应按预算条目清晰地逐项列明。
4、项目验收(1)、指导小组每年11月对本年度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方案。
对没有按照项目申请书计划进行的项目,学院将暂不核拨应拨付的资助经费的25%;对完成得很差的项目,学院将给予取消立项资助资格,且收回已资助经费的剩余额度;(2)、指导小组每年3月对本年度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验收检查,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完成方案。
验收时项目组应准备好调试完善的软硬件系统、ppt介绍材料等向指导小组汇报,且提交项目光盘由学院存档;(3)、项目成果能够是参加本办法第二章中所述基本项目、其他项目提交的完整的作品或发表论文,验收检查通过的,指导小组于其验收方案中签字确认。
项目负责人同时选修《创新实践课》专业选修课的,验收通过后由指导小组报学院教学秘书给予学分。
成果提交早于学院拟定的中期检查或验收检查的集中时段的,由指导小组另行组织评定。
第四章科研楼门禁及创新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1、学院为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和软硬件环境。
凡于学院正式立项、获学院学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助的项目,其成员均可申请开通科研楼门禁及使用创新实验室。
学生申请时需填写《软件学院科研楼门禁开通申请表》(附件2);2、科研楼门禁开通的有效期为项目预定研究周期,期满后自动失效。
获指导小组同意延长研究周期的,项目组可再次填写申请表,申请延长有效期。
创新实验室钥匙由软件学社社长负责保管;3、科研楼主要是学院教师和研究生的科研场所,创新实验室主要是本科生科技创新实践的科研场所。
学生应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保持场地整洁。
开通门禁后的校园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严重损害科研场所秩序等情况,学院将立即暂停关联责任人的门禁及实验室使用资格。
第五章学生外出参赛管理制度1、学生外出参赛,事先要向指导小组提交《软件学院学生外出参赛申请表》(附件3),且附有关书面材料。
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参赛的,需附关联文件或证明。
指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委员会做出关联批示,包括同意和否、交通工具、住宿条件、日程安排、经费支持等意见;2、学生外出参赛,不能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院有关活动,需向学院教学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请假单需于分管辅导员处备案;3、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参赛的,按关联经费安排处理,重于简朴。
交通工具按乘坐火车硬卧标准,住宿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
学生受主办方邀请参赛的,原则上由主办方或个人全额负担。
取得优异成绩的,学院给予奖励。
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外出者不予资助;4、参赛学生需严格按照批示内容行事,特别是日程安排,不得无故滞留外地。
外出期间,需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切实做好防盗措施,注意饮食卫生;需尊重当地的民俗风情,以礼待人,不得损坏学院及学校的形象;通讯方式要保持畅通,有事方案、无事报平安,随时和同学或老师取得联系。
第六章奖励办法1、学生参加本办法第二章基本项目中列举的赛事,获得全国三等奖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奖励1000元;获得二等奖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奖励2000元;获得壹等奖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奖励3000元;入围亚洲区决赛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奖励4000元;晋级全球决赛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奖励5000元。
获亚洲区之上级别奖项将给予更高奖励,具体由委员会研究决定。
学生获之上奖项,仍可于年度综合测评中获得加分。
奖励按同壹次比赛中获得的最佳成绩为准,不累得;2、学生参加本办法第二章基本项目中列举的赛事,获得全国优胜奖,以及参加其他项目中列举的赛事获得省级及以下奖项,且符合事先申报要求的,壹般给予年度综合测评加分奖励,不再颁发奖金。
学生发表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被EI/ISTP检索、参加非学科类竞赛获奖等,经学生个人申报且提供检索证明及获奖证明后,由指导小组审核报委员会批准后给予壹定奖励;3、学生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成绩特别优异的,直接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具体执行办法依照学校有关文件。
4、凡指导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教师,将根据其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情况,学院给予计算教学工作量。
担任《国内外学科竞赛》课程的指导小组教师,按实际授课情况计算课时。
凡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参赛获奖,学院将按获奖学生项目组人均奖金额给予奖励。
第七章其他事项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软件学院;2、本办法自生效之日起,原学院有关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的所有关联文件即告废止,包括《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制度》、《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学生课外科研项目申请、管理及奖励办法》、《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关于学生外出参赛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