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安局南沙区分局110指挥大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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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110指挥大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物业基本情况

1、本项目位于南沙港前大道,项目属南沙公安分局业务用房及其附属公共场地。总建筑面积约20834平方米,是5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地下一层为停车场。

2、物业服务区域范围(物业区域)为大楼主体占地面积6156平方米、绿化面积5106平方米,广场,楼梯,外围道路、露天停车位面积4800平方米。

(二)物业附属(配套)的设备设施涵盖内容

1、物业属区公安分局各业务室业务用房,含专业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室、接访室、会议室、资料室、档案室等各类大楼附属(配套)的大型设备设施用房、停车场、更衣室、厕所、仓库及其它办公生活服务配套用房。

2、各类给排水排污系统:供水池、排水沟、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隔油池、供水管及其它供水、排污设备设施。

3、低压用(配)电系统:低压配电房设备设施、各类低压电箱、各类低压用(配)电器[包括各种用(配)电开关、照明器、插座、各区域的排气扇组成的通风系统(不含空调通风设备)及其它各类低压用(配)电器]等设备设施。

4、消防系统:消防广播设备、报警设备、烟(温)感喷淋灭火消防设备、灭火器、灭火防护装备、消防栓、供排水管道等设备设施。

5、安防系统:各种房门、通道门、间隔门(含木门、玻璃门、铁门、卷闸门、伸缩门)、闭路电子监控设备、防盗报警设备、安检系统设备和用具(包括X光安检设备、红外线安检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设施。

6、空调设备

(1)中央空调设备:美的多联式空调机组(室外机)有59台,美的多联式空调机组(室内天花机)有229台,美的单元式新风机组(室内新风机)有29台。

(2)分体空调设备。

7、电梯设备:电梯3台。

8、各类办公家具。

9、各类办公弱电系统(硬件)、会议系统设备(包括电视、投影仪器、扩音系统、显示系统、网络维护)、触摸屏查询设备。

10、各类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打印机、电话等设备)。

11、停车场(含露天停车场)。

12、物业范围内的供电、电信通讯、有线电视、卫生清洁设施等公共设备设施和其它用电用水设备设施。

二、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服务对象是南沙公安机关的重要办公场所,对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物业服务要求标准高、档次高。

2.采购人主管部门(办公室)对中标人组建的物业服务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并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中标人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4.中标人在做好服务的同时,每月应巡查机关的物业状况,保证管辖区域的物业处于安全有效的状态。

5.遇其他突发紧急事件、举办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时,根据采购需求,必须在30分钟内抽调召集40人/次物业服务人员完成物业服务保障任务。

(二)清洁保洁

负责大楼室内外、采购人管辖范围内的外围广场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工作,清洁范围包括:

1.中标人服务人员须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时清扫和不定时(特殊情况需要时)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的标准全方位保洁,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

2.公共区域(茶水间、洗手间、露台、天面等)、停车场、大堂、广场、道路、天台花园、市政污水管道、集水井、雨水管网和其他相关配套排水设施的定期清洁、疏通、检查,保证其畅通洁净等。

3.中标人须每天对各楼与所包含的公共通道(电梯间、走火梯)和办公室内地板、办公桌、柜子、沙发、摆设、走道、走廊、步梯、通道、窗台等位置进行卫生保洁工作。室内清洁在采购人非办公时间进行(特殊部门除外),每天在采购人上班前和下班后各进行一次。办公楼的会议室、接待室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全面保洁。

4.中标人须每天对厕所地面、大小便器、洗手池、台面、墙面、镜面等位置进行卫生保洁工作,保持蹲厕、小便池、洗手盆干净、无黄斑、无污渍、无异味。

5.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公共区域(通道、步梯、走廊、大堂、会议室等)的天花及灯管、灯罩进行清洁,保持灯管、灯罩和天花等设施干净卫生,达到无积尘无蜘蛛网等标准。

6.中标人须维持房屋立面、公共楼梯、大院内广场、道路、通道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7.中标人负责垃圾的收集、分类和监管清运公司定期清理垃圾箱,做到垃圾日清。垃圾清运处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8.每季度清洗一次天面水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掏化粪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定期杀灭蚊、蝇、鼠、蟑、白蚁,做到无滋生源(室内、大楼内走廊、通道每周消杀一次,室外、车场、绿化带、明渠、集水井至少每周二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负责清洁、保洁作业过程中损耗的清洁物料用品(含会议室、餐厅用纸)的费用,所采用的清洁物料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保证质量。

12.中标人负责对大楼外墙每年清冼两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质量标准:地面无灰尘、水渍、杂物,保持干爽、有光泽;玻璃面透明、洁净、无水渍、无污渍、无手印;卫生间无水渍、污秽,管道通畅,没有异味;桌椅、窗帘无灰尘、污渍;空调滤网无灰尘、杂物;照明灯具及排气扇无灰尘;办公室内家具、器皿、表面洁净并摆放整齐得当,纸箩洁净;垃圾桶的外表干净、无虫蚁等,无异味;立柱、天花饰面无蛛网及明显的浮尘等,地脚线洁净无浮尘;

不锈钢品及设施洁净、光亮;消防设施设备、空调设施设备、照明设施设备无污渍、无灰尘、无积水、无痕印。

(三)设施设备管理

1.中标人负责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简易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确保做到大楼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施完好,运转正常;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交通及车辆管理有序。

2.中标人负责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简易维护和管理,包括公共天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电梯间、储物室、配电房、强电房、弱电房、水泵房等;中标人须定期按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进行日常简易维修、维护,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房屋资料档案健全,管理完善。

3.专用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智能化系统、供配电系统、发电机系统)由中标人委托专业公司负责维修和保养;中标人负责专用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专用设备、设施完好,可随时启用,发现问题须及时报告采购人主管部门。

4.中标人负责日常照明系统、办公照明、应急照明、水暖器材等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急修、零修工作;

5.中标人在设备设施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制定使用运行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除以上专用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智能化系统、供配电系统、发电机系统、会议系统、,网络维护)由中标人委托专业公司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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