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适用于扑救非极 适用于扑救 适用。
适用。
水射流冲击油面, 干粉灭火剂能快速窒息火焰,具 性溶剂和油品火 极性溶剂火 洁净气体灭火剂能 二氧化碳靠气体堆
B类场所
会激溅油火,致使 有中断燃烧过程的链锁反应的化 灾,覆盖燃烧物 灾
火势蔓延,灭火困 学活性 难 不适用 适用。 表面,使其与空 气隔绝 不适用。
1.0.3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 应作为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内容,并应在工程设计 图上标明。
条文解释: 本条要求在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时就应当按照本规范的各 章规定正确选择和配置灭火器,进行设计与计算,将配置灭 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作为建筑消防工程的 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 特别要注意有个别单位为应付竣工验收或防火检查,临 时购买或挪借几具灭火器凑数,更要防止甚至有个别单位在 需配灭火器的建筑场所根本就不配置任何灭火器的异常情况 发生。
一、工业建筑火灾危险等级
主要危险因素与危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生产、使用、储存物品 的火灾危险性 严重危 险级 中危险 级 轻危险 级 大 较大 较小 可燃物数量 多 较多 较少 火灾蔓延 速度 迅速 较迅速 较缓慢 扑救难 易程度 困难 较难 较易 容易造成重 大财产损失
条文解释:
配置场所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原则性划分) 严重危险级 厂房 库房 甲、乙类物品生产场所 甲、乙类物品储存场所 中危险级 丙类物品生产场所 丙类物品储存场所 轻危险级 丁、戊类物品生产场所 丁、戊类物品储存场所
电子计算机房,独立计算单元, 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
多个教室及走道,组合计算单元, 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1.3 保护距离 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 行走距离。 2.1.4 灭火级别 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 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33)2 术语和符号(35)2.1 术语(35)2.2 符号(37)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38)3.1 火灾种类(38)3.2 危险等级(39)4 灭火器的选择(43)4.1 一般规定(43)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45)5 灭火器的设置(48)5.1 一般规定(48)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53)6 灭火器的配置(56)6.1 一般规定(56)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57)7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59)7.1 一般规定(59)7.2 计算单元(60)7.3 配置设计计算(61)1 总则1.0.1 本条阐述了制订和修订本规范的意义和目的,强调只有合理、正确地配置灭火器,才能真正加强建筑物内的灭火力量,及时、有效地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初起火灾。
众所周知,灭火器的应用范围很广,全国各地的各类大、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在使用,到处皆有;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可手提或推拉至着火点附近,及时灭火,确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理想的第一线灭火装备。
在建筑物内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确定灭火器的配置规格与数量,合理地定位及设置灭火器,保证足够的灭火能力(即需配灭火级别),并注意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就能在被保护场所一旦着火时,迅速地用灭火器扑灭初起小火,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应配置灭火器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亦即:凡是存在(包括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
这是因为有可燃物的场所,就存在着火灾危险,需要配置灭火器加以保护。
反之,对那些确实不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建筑场所,当然可以不配置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解读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解读GB50140-2005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5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3、4.2.1、4.2.2、4.2.3、4.2.4、4.2.5、5.1.1、5.1.5、5.2.1、5.2.2、6.1.1、6.2.1、6.2.2、7.1.2、7.1.3 为强制性条文(共15条),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二、标准主要内容及条文说明摘录1、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1.0.2)2、火灾种类(3.1)2.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
(3.1.1)2.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3.1.2)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及其制品等燃烧的火灾。
2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燃烧的火灾。
3 C类火灾: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4 D类火灾: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的燃烧的火灾。
5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如: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间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不能及时或不宜断电的电气设备带电燃烧的火灾,必须用能达到电绝缘性能要求的灭火器来扑救。
3、危险等级(3.2)3.1、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3.2.1)1 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2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3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配置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本规范是为了规范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提高建筑物火灾防控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消防法》相关规定制定。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建筑物的灭火器配置设计,包括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商业建筑等。
本规范要求建筑物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 灭火器配置应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建筑面积、人员密度等要求。
2. 灭火器种类应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易燃物种类等因素确定。
3. 灭火器应按照规定的数量、种类、型号、位置等要求配置。
4. 灭火器应处于易于发现、使用、操作、维护的位置。
5. 灭火器应处于易于疏散的通道、出口等位置。
本规范要求建筑物的灭火器配置应满足以下指标要求:1. 装置灭火器和消火栓的建筑面积比例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2. 住宅建筑应配置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3.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商业建筑等应根据具体情况配置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水基灭火器等。
4. 建筑物内电气设备、油漆、涂料等易燃物品应配置干粉灭火器。
5. 建筑物内易燃气体应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
6. 建筑物内易燃液体应配置泡沫灭火器或水基灭火器。
7. 灭火器的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面积、人员密度、易燃物种类等因素确定。
8. 灭火器的配置应满足消防车辆到达消防救援现场的距离、位置等要求。
9. 灭火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 灭火器应经过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证其完好有效。
本规范还对灭火器的安装、维护、检查、测试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建筑物灭火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本规范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建筑物火灾防控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1 总则1.0.1 为了合理配置建筑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ﻫ1.0.2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
ﻫ1.0.3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内容,并应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
ﻫ1.0.4 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ﻫ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灭火器配置场所 distribution place offire extinguishe2.1.2计算单元 calcul r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
ﻫation unit 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
2.1.3保护距离travel distance 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
2.1.4 灭火级别 fire rating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
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2.2 符号ﻫ2.2.1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符号: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ﻫS-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 ﻫ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或m2/B); ﻫK-修正系数;Q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灭火级别(A或B); ﻫ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2.2.2 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见本规范附录B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3.1 火灾种类3.1.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
ﻫ3.1.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解读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解读GB50140-2005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5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3、"4.2."1、4."2.2、"4.2."3、4."2.4、"2." 5、5."1. 1、"5. 1." 5、5. 2." 1、5."2. 2、"6. 1." 1、6."2. 1、"2."2、7."1.2、"7.1."3为强制性条文(共15条),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二、标准主要内容及条文说明摘录1、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1."0.2)2、"火灾种类(3."1)2.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
(3."1.1)2.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3."1.2)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及其制品等燃烧的火灾。
2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燃烧的火灾。
3 C类火灾: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4 D类火灾: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的燃烧的火灾。
5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如: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间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不能及时或不宜断电的电气设备带电燃烧的火灾,必须用能达到电绝缘性能要求的灭火器来扑救。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 in buildings2005—07—15发布2005—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 in buildingsGB50140—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5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为强制性条文(共15条),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087号文《关于印发“二OOO—二OO一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国内外有关同类规范为参考,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与科研、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内外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工程设计和应用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GB-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二、术语
2.1.1 灭火器配置场所 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 器的场所。 2.1.2 计算单元 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
条文解释: 计算单元可分为两大类: 1、独立计算单元:指建筑物中的 一个独立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一个 特殊的房间。如:某一办公楼层中 的电子计算机房; 2、组合计算单元:指若干个相邻 的且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组合部分。如: 办公楼层中除电子计算机房外的所 有的办公室房间。
本规范对工业/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四、灭火器的选择
4.1.1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场所火灾种类:例如:碱金属(如钾、钠)火灾,不能用水 型灭火器扑救;目前在灭火器配置中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 A类火灾 场所配置不能扑灭A类火灾的BC类干粉(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2、场所危险等级:结合火灾种类,用以确定灭火器的保护距离 和配置基准。 3、灭火效能和通用性:适用于扑救同一种类火灾的不同类型灭 火器,在灭火剂用量和灭火速度上有较大的差异,即其灭火有效程 度有较大差异。(见右图) 4、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如对机房火灾,干粉、水型和泡沫 灭火器灭火后对电子元器件就有腐蚀等作用,而选用气体灭火器则 可以避免灭火后对设备的污损、腐蚀。 5、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对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能均有明 显影响。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显著降低,若环境温 度过高则灭火器内压剧增,有爆炸伤人的危险。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灭火器是靠人来操作的,要为某建 筑场所配置适用的灭火器,也应对该场所中人员的体能(包括年龄、 性别、体质和身手敏捷程度等)进行分析,然后正确地选择灭火器 的类型、规格、型式。
一、工业建筑火灾危险等级
主要危险因素与危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生产、使用、储存物品 的火灾危险性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1 总则1.0.1 为了合理配置建筑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
1.0.3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内容,并应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
1.0.4 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灭火器配置场所 distribution place of fire extinguisher 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
2.1.2 计算单元 calculation unit 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
2.1.3 保护距离 travel distance 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
2.1.4 灭火级别 fire rating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
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2.2 符号2.2.1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符号: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S-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或m2/B);K-修正系数;Q 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灭火级别(A或B);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2.2.2 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见本规范附录B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3.1 火灾种类3.1.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
3.1.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 in buildings2005—07—15发布2005—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 in buildingsGB50140—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5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为强制性条文(共15条),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087号文《关于印发“二OOO—二OO一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国内外有关同类规范为参考,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与科研、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内外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工程设计和应用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解读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解读GB50140-2005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55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4.2.1、4.2.2、4.2.3、4.2.4、4.2.5、5.1.1、5.1.5、
2、火灾种类(3.1)
2.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3.1.1)
2.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3.1.2)
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及其制品等燃烧的火灾。
5.2.1、5.2.2、6.1.1、6.2.1、6.2.2、7.1.2、7.1.3 为强制性条文(共15条),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二、 标准主要内容及条文说明摘录
1、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1.0.2)
5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间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不能及时或不宜断电的电气设备带电燃烧的火灾,必须用能达到电绝缘性能要求的灭火器来扑救。
3、危险等级(3.2)
3.1、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3.2.1)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2005– 07 –15 发布 2005– 10 –01 实施其中,第4.1.3、4.2.1、4.2.2、4.2.3、4.2.4、4.2.5、5.1.1、5.1.5、5.2.1、5.2.2、6.1.1、6.2.1、6.2.2、7.1.2、7.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1.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4.2.1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2 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 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 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2.3 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4 D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4.2.5 E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5.1.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5.1.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5.2.1 设置在A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1 的规定。
表5.2.1 A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5.2.2 设置在B、C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 的规定。
表5.2.2 B、C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 具。
6.2.1 A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 的规定。
表6.2.1 A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6.2.2 B、C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2 的规定。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一、工业建筑火灾危险等级
主要危险因素与危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生产、使用、储存物品 可燃物数量 火灾蔓延 扑救难
的火灾危险性
速度 易程度
严重危
大
险级
多
迅速
困难
中危险 级
较大
较多
较迅速 较难
轻危险 级
较小
较少
较缓慢 较易
容易造成重 大财产损失
条文解释:
配置场所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原则性划分)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本规范对工业/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四、灭火器的选择
4.1.1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场所火灾 种类
使用灭火器 人员的体能
场所危险 等级
设置点的环 境温度
灭火效能和 通用性
对保护物品 的污损程度
1、场所火灾种类:例如:碱金属(如钾、钠)火灾,不能用水 型灭火器扑救;目前在灭火器配置中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A类火灾 场所配置不能扑灭A类火灾的BC类干粉(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本规范对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图例举例
1.0.4 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如: 1、GB4351《手提式灭火器》; 2、GB8109《推车式灭火器》; 3、GA139-1998《灭火器箱》产品标准; 4、GN11-19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等。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
一、总则 二、术语 三、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四、灭火器的选择 五、灭火器的设置 六、灭火器的配置 七、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八、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举例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_50140_2005
目录4 灭火器的选择 (1)4.1 一般规定 (1)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1)5 灭火器的设置 (2)5.1 一般规定 (2)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2)6 灭火器的配置 (3)6.1 一般规定 (3)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3)7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4)7.1 一般规定 (4)4 灭火器的选择4.1 一般规定4.1.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4.2.1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2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2.3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4 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4.2.5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5 灭火器的设置5.1 一般规定5.1.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5.1.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5.2.1 设置在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5.2.2 设置在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6 灭火器的配置6.1 一般规定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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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用建筑火灾危险等级
危险因素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使用性质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重要 较重要 一般 人员密集 程度 密集 较密集 不密集 用电用火 设备 多 较多 较少 可燃物数 量 多 较多 较少 火灾蔓延 速度 迅速 较迅速 较缓慢 扑救难度 大 较大 较小
条文解释: 工业建筑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 以建筑物中生产、使用和储存的可燃物为主要保护对象, 并且以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和可燃物数量为主要考虑因素,结 合起火后的火灾蔓延速度和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划分危险等 级,它与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并无直接关系,这是因为扑救建 筑物中的大型建筑构件所发生的火灾,并非是仅能用于扑灭初 起火灾的灭火器所能承担的任务。
本规范对非必要配置卤代 烷灭火器的场所举例 F类火灾(烹饪器具的烹饪 物火灾)可用锅盖、湿毛 巾盖灭,油锅着火切不可 用水扑救
灭火器的适用性
灭火器 类型 火灾 场所 适用。 A类场所 水型 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磷酸铵盐 干粉灭火器 适用。 碳酸氢钠 干粉灭火器 不适用。 泡沫灭火器 机械泡沫灭火 抗溶泡沫灭火 器② 适用。 器③ 卤代烷 1211灭火器 二氧化碳 灭火器
本规范对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参数举例
4.1.2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 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 应选用通用性灭火器。 4.1.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 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4.1.4 不相容 的灭火剂举 例见本规范 附录E的规定。
本规范对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 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 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 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 器。 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 的抗溶性灭火器。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 烷灭火器。 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 火器。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 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筒的二氧 化碳灭火器。 非必要场所不应配置卤代烷灭火器。非必 要场所的举例见本规范附录F。必要场所可配置 卤代烷灭火器。
标 准 油 盘 火
标准木垛火
三、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GB/T 4968-2008《火灾分类》将火灾分为A、B、C、D、E、F6类: A类:固体物质火灾。例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 B类: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例如:汽油、煤油、原油、 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气体火灾。例如:煤气、天然气、甲烷(天然气、沼气、 油田气及煤矿坑道气的主要成分)、乙烷、氢气、乙炔等火灾。 D类:金属火灾。例如:钾、钠、镁、钛、锆、锂等火灾。 E类: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例如:变压器等设备 的电气火灾。 F类: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不得设在超出 其使用温度范 围的地点
在大型房间和不能完全避免视线障碍的场 所,指示灭火器所在位置的标志不仅应当醒目, 而且应能在火灾紧急断电(即在黑暗时)情况 下发光。同理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筒 体的铭牌上也有粘贴发光标志的必要。发光标 志应选用经国家检测中心定型检验合格的产品, 其所采用的发光材料应无毒、无放射性,亮度 等性能指标均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
一、总则 二、术语 三、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四、灭火器的选择 五、灭火器的设置 六、灭火器的配置 七、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八、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举例
一、总则
灭火器是一种轻便的灭火工具,它由筒体、 器头、喷嘴等部件组成,借助驱动压力可将所充 装的灭火剂喷出,达到灭火目的。
灭火剂适用范围
灭火剂 一般固体火灾 清水 化学泡沫 蛋白泡沫 氟蛋白 轻水泡沫 合成泡沫 抗溶泡沫 二氧化碳 BC干粉 ABC干粉 金属干粉 1211 1301 ○ ○ ○ ○ ○ ○ ○ △ △ ○ X △ △ 非水溶 X ○ ○ ○ ○ ○ △ ○ ○ ○ X ○ ○ 火灾种类 可燃液体火灾 水溶 X △ X X X X ○ ○ ○ ○ X ○ ○ △-一般不用 X X X X X X X ○ ○ ○ X ○ ○ X-不适用 X X X X X X X X X X ○ X X 带电火灾 金属火灾
符号说明:○-适用
五、灭火器的设置
5.1 一般规定 不影响 安全疏散
宜设在灭火器箱 内或挂钩、托架 上;灭火器箱不 得上锁
位置明显
便于取用
有视线障碍, 设发光指示
顶部距地不应大 于1.50m,底部 距地不宜小于 0.08m
摆放稳固
不宜设在潮湿或 强腐蚀性地点。 必须设置时,应 有相应保护措施
铭牌朝外 设在室外时, 应有相应保护 措施
二、术语
2.1.1 灭火器配置场所 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 器的场所。 2.1.2 计算单元 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
条文解释: 计算单元可分为两大类: 1、独立计算单元:指建筑物中的 一个独立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一个 特殊的房间。如:某一办公楼层中 的电子计算机房; 2、组合计算单元:指若干个相邻 的且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组合部分。如: 办公楼层中除电子计算机房外的所 有的办公室房间。
Hale Waihona Puke 本规范对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图例举例
1.0.4 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如: 1、GB4351《手提式灭火器》; 2、GB8109《推车式灭火器》; 3、GA139-1998《灭火器箱》产品标准; 4、GN11-19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等。
抑制燃烧链锁反应, 不留残迹,不污损
而中止燃烧 适用 设备 适用于带电的B类火
E类场所
不适用
适用
①新型的添加了能灭B类火的添加剂的水型灭火器具有B类灭火级别,可灭B类火;②化学泡沫灭 火器已淘汰;③目前,抗溶泡沫灭火器常用机械泡沫类型灭火器。 国外灭D类火灾的灭火器主要有粉状石墨灭火器和灭金属火灾专用的干粉灭火器;在国内,可采 用干砂或铸铁屑末来替代。 在撤换了卤代烷灭火器的原设置点上,重新配置的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得低于原配卤代烷灭火
适用。 的效能
不适用。 化碳无液滴,全是 气体,对A类火基本 无效
水能冷却并穿透固 粉剂能附着在 体燃烧物质而灭火,燃烧物的表面 并可有效防止复燃 层,起到窒息 火焰作用 不适用。① 适用。
碳酸氢钠对固体 具有冷却和覆盖燃烧物表面 可燃物无粘附作 及与空气隔绝的作用 用,只能控火, 不能灭火
具有扑灭A类火灾 灭火器喷出的二氧
本规范对工业/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四、灭火器的选择
4.1.1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场所火灾 种类 使用灭火器 人员的体能
场所危险 等级
设置点的环 境温度 对保护物品 的污损程度
灭火效能和 通用性
1、场所火灾种类:例如:碱金属(如钾、钠)火灾,不能用水 型灭火器扑救;目前在灭火器配置中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 A类火灾 场所配置不能扑灭A类火灾的BC类干粉(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2、场所危险等级:结合火灾种类,用以确定灭火器的保护距离 和配置基准。 3、灭火效能和通用性:适用于扑救同一种类火灾的不同类型灭 火器,在灭火剂用量和灭火速度上有较大的差异,即其灭火有效程 度有较大差异。(见右图) 4、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如对机房火灾,干粉、水型和泡沫 灭火器灭火后对电子元器件就有腐蚀等作用,而选用气体灭火器则 可以避免灭火后对设备的污损、腐蚀。 5、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对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能均有明 显影响。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显著降低,若环境温 度过高则灭火器内压剧增,有爆炸伤人的危险。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灭火器是靠人来操作的,要为某建 筑场所配置适用的灭火器,也应对该场所中人员的体能(包括年龄、 性别、体质和身手敏捷程度等)进行分析,然后正确地选择灭火器 的类型、规格、型式。
快速窒息火焰,抑 积在燃烧物表面,
制燃烧链锁反应, 稀释并隔绝空气 而中止燃烧过程 适用。 适用。
C类场所
灭火器喷出的细小 喷射干粉灭火剂能快速扑灭气体 泡沫对可燃液体火灭火有效, 洁净气体灭火剂能 二氧化碳窒息灭火,
水流对气体火灾作 火焰,具有中断燃烧过程的链锁 但扑救可燃气体火基本无效
用很小,基本无效 反应的化学活性 适用于带电的B类火 不适用
条文解释: E类(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的火灾。如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 间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不能及时或不宜断电的电气设备带电燃烧的火灾。E类火灾 是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专用概念,主要是指发电机、变压器、配电盘、开关箱、仪器 仪表和电子计算机等在燃烧时仍旧带电的火灾,必须用能达到电绝缘性能要求的灭火器 来扑灭。对于那些仅有常规照明线路和普通照明灯具而且并无上述电气设备的普通建筑 场所,可不按E类火灾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电子计算机房,独立计算单元, 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
多个教室及走道,组合计算单元, 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1.3 保护距离 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 行走距离。 2.1.4 灭火级别 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 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条文解释: 灭火级别的举例说明:8kg的手提 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为4A、 144B;其中A表示该灭火器扑灭A类火灾 的灭火级别的一个单位值,亦即灭火器 扑灭A类火灾效能的基本单位,4A组合 表示该灭火器能扑灭4A等级(定量)的 A类火试模型火(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