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配套奖励资金申请指南(暂行)

合集下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粤府[2011]9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粤府[2011]9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粤府〔2011〕9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中,我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可平滑扩容的数据通信系统”等5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手表(Z070)”等两项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分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分布式系统的节点链路切换的处理方法及其装置”等21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等13项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发明创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我省获得金奖的单位每项专利100万元的奖励,给予我省获得优秀奖的单位每项专利50万元的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业绩,形成更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强大带动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产业。

全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扬单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广东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单位及项目名单2.广东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单位及项目名单3.广东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单位及项目名单4.广东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单位及项目名单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附件1广东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单位及项目名单┌───┬──────────┬──────────┬─────────┬────────┐│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获奖单位│├───┼──────────┼──────────┼─────────┼────────┤││可平滑扩容的数据│││华为技术││ 1 ││00122430.1│邓抄军││││通信系统│││有限公司│├───┼──────────┼──────────┼─────────┼────────┤││铜板复合孔型│││汕头华兴冶金设备││ 2 ││02204874.X│佘克事佘京鹏││││冷却壁│││股份有限公司│├───┼──────────┼──────────┼─────────┼────────┤││一种人血管内皮│││││ 3 │细胞生长抑制│01127894.3│黄文林│广州达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因子的重组病毒││││├───┼──────────┼──────────┼─────────┼────────┤││一种核电机组的││王玉良宫广臣│大亚湾核电││ 4 │控制系统及其监控│200710077121.6 │吴月军舒亮│运营管理有限│││方法和子系统││黄远征│责任公司│├───┼──────────┼──────────┼─────────┼────────┤││在通信设备间│││││ 5 │产生相同随机│200510077351.3│孙宏宇│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数的方法及系统││││└───┴──────────┴──────────┴─────────┴────────┘附件2广东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单位及项目名单┌───┬───────┬──────────┬─────────┬────────┐│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获奖单位│├───┼───────┼──────────┼─────────┼────────┤│││││深圳市飞亚达││ 1 │手表(Z070)│200830155617.6 │孙磊姚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压力锅│││美的集团││ 2 ││200830046664.7 │蔡骅尹团晖││││(MY—CS20)│││有限公司│└───┴───────┴──────────┴─────────┴────────┘附件3广东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单位及项目名单┌───┬──────────┬──────────┬─────────┬─────────┐│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获奖单位│├───┼──────────┼──────────┼─────────┼─────────┤││一种分布式系统│││││ 1 │的节点链路切换│200710098768.7 │吴少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理方法及其装置││││├───┼──────────┼──────────┼─────────┼─────────┤││一种具有抑制腐败││赵谋明刘通讯│││ 2 │作用的低值鱼蛋│200410026619.6 │林伟锋赵强忠│华南理工大学│││白深度酶解的方法││崔春││├───┼──────────┼──────────┼─────────┼─────────┤││一种纸塑无胶复合│││广东德冠包装││ 3 │用双向拉伸聚丙│200710181731.0 │徐文树朱健民│材料有限公司、│││││邹晓明罗启扬│广东德冠双轴拉│││烯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伸薄膜有限公司│├───┼──────────┼──────────┼─────────┼─────────┤││激光图案压印│││汕头市金玉兰││4││200410028136.X│李钟荣││││生产工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赵杰李立浧│中国南方电网│││±800kV特高压││饶宏梁曦东│有限责任公司││ 5 ││200610032895.2 │罗兵张德进│电网技术研究中心、│││直流合成绝缘子││││││││黄梓容谢从珍│东莞市高能电气│││││刘铁桥赵天任│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对博客文章│││││ 6 │进行排序的方法│200710123625.7 │邵荣防谢海劝│腾讯科技(深圳) │││││董亮│有限公司│││及系统││││├───┼──────────┼──────────┼─────────┼─────────┤││废弃电池分选│││深圳市格林美││7 ││200610061204.1 │许开华│高新技术股份│││拆解工艺及系统│││││││││有限公司│├───┼──────────┼──────────┼─────────┼─────────┤││一种检测和防御││陈睿孟槟榔│││8 │计算机恶意程序的│200510036275.1 │韩祝鹏陈飞舟│珠海金山软件││││││有限公司│││系统和方法││孙国军││├───┼──────────┼──────────┼─────────┼─────────┤││分体式基站系统││吴旺军余承东│││9 │及其组网方法和│200510070835.5 │谭竹蒲涛│华为技术│││││贺文胜兰鹏│有限公司│││基带单元││││││││周军余明││└───┴──────────┴──────────┴─────────┴─────────┘┌────┬──────────┬─────────┬────────┬────────┐│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获奖单位│├────┼──────────┼─────────┼────────┼────────┤││光传送网中传输│││华为技术││10 │低速率业务信号的│200410059163.3 │邹世敏│有限公司│││方法及其装置││││├────┼──────────┼─────────┼────────┼────────┤││媒体网关鉴权的││乔克智羊峥嵘│中兴通讯股份││11 ││03149767.5 │││││方法││朱蓉俊│有限公司│├────┼──────────┼─────────┼────────┼────────┤││应用于家庭网络│││││12 │的中间件及设备│200610034962.4 │罗笑南汤子成│中山大学│││互联互操作方法││││├────┼──────────┼─────────┼────────┼────────┤││一种移动网络实│││惠州TCL移动││13 │时传输存储方法│200510021713.7 │李程│通信有限公司│││和系统││││├────┼──────────┼─────────┼────────┼────────┤││时分同步码分多址││││││系统多载波高││张银成马子江│中兴通讯股份││14 ││200510090924.6 │││││速下行分组接入││杨学君马志锋│有限公司│││实现方法││││├────┼──────────┼─────────┼────────┼────────┤││生物酶法从蚕蛹│││││15 │中提取复合氨│200910038724.4 │方佳茂陈伟滨│广东环西生物│││││李少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酸的方法││││├────┼──────────┼─────────┼────────┼────────┤││无皱线缝及其││张玉高李天喜│广东溢达纺织││16 ││02804559.9 │││││制造方法││陈百顺│有限公司│├────┼──────────┼─────────┼────────┼────────┤││废纸造纸废水的│││││17 ││200410051230.7 │万金泉马邕文│华南理工大学│││处理方法││││├────┼──────────┼─────────┼────────┼────────┤││一种连续长纤维││黄险波姜苏俊│金发科技股份││18 │增强热塑性树脂的│200610122459.4 │曾祥斌陈大华│有限公司│││成型方法及其成型设备││刘志力万勇军││├────┼──────────┼─────────┼────────┼────────┤││带有排气口滑动││││││门的柜式空调器││朱江洪张辉│珠海格力电器││19 ││200610035171.3 │││││及滑动门的││张玉忠│股份有限公司│││启闭方法││││├────┼──────────┼─────────┼────────┼────────┤││古建筑屋脊整体│││佛山市工程承包││20 ││200710028110.9 │黄文铮吴德深││││吊升方法│││总公司│├────┼──────────┼─────────┼────────┼────────┤││可拆卸式顶置│││广州飒特红外││21 ││200520002011.X │赵飞宇张小清││││遥控手柄热像仪│││科技有限公司│└────┴──────────┴─────────┴────────┴────────┘附件4广东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单位及项目名单┌────┬─────────┬──────────┬─────────┬─────────┐│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获奖单位│├────┼─────────┼──────────┼─────────┼─────────┤│││││比亚迪股份││1│汽车│200630019030.3 │王传福廉玉波│││││││有限公司│├────┼─────────┼──────────┼─────────┼─────────┤││生命体征监护仪│││深圳迈瑞生物││ 2 ││200530159116.1 │周翔柴海波│医疗电子股份│││(高端监护三)│││││││││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3│电视机机壳(2280)│200830053269.1 │周志聪│││││││股份有限公司│├────┼─────────┼──────────┼─────────┼─────────┤││分体式落地式││金蝉覃沛然│海信科龙电器股份││ 4 ││200830190947.9 │李杰王浩评│有限公司、│││房间空调器(K08004)│││广东科龙空│││││孟庆刚│││││││调器有限公司│├────┼─────────┼──────────┼─────────┼─────────┤│││││广东奥飞动漫││5│玩具│200630059717.X │蔡东青│││││││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飞亚达││ 6 │手表(金佛表) │200530159077.5 │何分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兰图││7│手机(老人机) │200930165666.2 │丁长胜│││││││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凌丰集团││8│一体化指纹锁│200430043950.X │梁湛权│││││││有限公司│├────┼─────────┼──────────┼─────────┼─────────┤││││郑皇意林永顺│中山市隆成日用││9 │双人座婴儿车│200530068453.X │││││││张振泰陈琼俪│制品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10 │微波炉(N6-RO)│200930009617.X│卢光建│││││││有限公司│├────┼─────────┼──────────┼─────────┼─────────┤│││││汕头市华莎驰││11 │壁炉│200730053043.7 │黄茂荣│││││││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获奖单位│├────┼─────────┼─────────┼────────┼───────┤││数码播放器│││广州商科信息││12 ││200830050848.0 │孙武源││││(TL———X19) │││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新宝电器││13 │豆浆机(BL9230)│200830056415.6 │郭建刚钟艳芬│││││││股份有限公司│└────┴─────────┴─────────┴────────┴───────┘——结束——。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全文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全文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施行细那末全文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制定了《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施行细那末,下面是细那末的详细内容。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施行细那末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 (深发〔2022〕8 号,以下简称《假设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合用对象、申请条件、资金安排、支持标准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有力,进步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施行细那末。

第二条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假设干措施》和本施行细那末的施行,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信息委,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第二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第三条世界 500 强企业名单,以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为准;对首次入选的我市企业,赋予一次性 3000 万元奖励。

中国 500 强企业名单,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为准;对首次入选的我市企业,赋予一次性 1000 万元奖励。

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那末赋予奖励。

(责任部门:市经贸信息委)第四条成立市大型企业引进专责工作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加大对中央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中国企业 500 强等大型企业的引进力度。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投资推广署,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对中央企业迁入或者在深圳新设立公司的、大型企业迁入并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采取一企一案方式赋予综合支持。

(责任部门:市投资推广署、市发展改革委)第五条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市投资推广部门会同相关产业部门,根据本市产业发展情况,明确产业链薄弱环节。

市投资推广部门加大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商力度,对属于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 2 亿元的重大项目落户本市,赋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4•【字号】粤府函[2014]155号•【施行日期】2014.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粤府函〔2014〕15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中,我省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多策略的P2P连接建立方法”等4项发明专利、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的“分体壁挂式房间空调器(K12010)”一项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分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广东工业大学和广州日宝钢材制品有限公司的“一种金属带材无毛刺分切加工装置及其加工方法”等51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室内机(WYR-KE)”等16项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发明创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我省获得金奖的单位每项专利100万元的奖励,给予获得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每项专利50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业绩,形成更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强大带动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产业。

全省有关单位要以受奖励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营造良好创新与发展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获奖名单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8月4日附件广东省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获奖名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粤市监规字〔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支持范围第四章分配程序和分配方式第五章保留省级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第六章保留省级项目的管理第七章下放市县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及“专利奖励”两个政策任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我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总体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主要依据。

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

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穗字〔2017〕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穗府〔2013〕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所需专项资金列入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预算。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在质量强区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服务组织包括:政府投资设立的医疗、教育、研究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协(学)会组织,及其他由政府主导设立的社会性服务机构等。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一单位或组织当年获得本专项资金奖励或资助总额上限为150万元,国际标准制修订和质量奖类不纳入总额控制。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奖励、资助等方式,按照以下规定使用:(一)质量奖奖励:对获得“区质量奖”的单位组织,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获得“区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组织,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单位组织(含企事业单位,不包含一线班组和个人奖),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对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单位组织,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对获得“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组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

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程序及要求

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程序及要求

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程序及要求依据 ------广东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广东省名牌产品的评价,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引导、支持企业创名牌,增强我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出口量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由本省企业制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第三条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第四条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二组织管理第五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广东省名牌产品推进工作的目标、原则、计划、任务和范围,对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创广东省名牌产品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第六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广东省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推进广东省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由省有关社团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宣传部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负责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工作.提交评价报告后,评价工作结束,各专业委员会自动解散.第八条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市,下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对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三申请条件第九条申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由本省企业制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五)产品按照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六)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保证能力;(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顾客)满意程度高.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一)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二)在近三年内,有被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三)在近三年内,出口产品因重大质量问题遭索赔的;(四)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五)产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六)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四评价指标第十一条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第十二条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用户满意水平和出口创汇水平;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企业规模水平,对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评价指标适当降低.第十三条不同产品评价细则的制定、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确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均由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定.五评价程序第十四条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一季度由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及受理广东省名牌产品申请的开始和截止日期.第十五条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广东省名牌产品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日期报本地地级以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第十六条各地级以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本市有关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有关方面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推荐意见,统一报送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第十七条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汇总各地推荐材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并将初审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分送相应的专业委员会.第十八条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评价细则对申请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据此向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提交本专业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建议名单.第十九条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将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名单汇总分析后,提交全体委员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第二十条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全体委员会审议确定的初选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社会意见.第二十一条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的名单再次提交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审议、确定并公布.第二十二条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名义授予“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颁发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及奖牌.六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并注明有效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省内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第二十五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名优产品范围;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应配合执法部门作好产品真假鉴别工作.第二十六条对已经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的波动,消费者(用户)反映强烈,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国外索赔,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暂停或者撤销该产品的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第二十七条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属质量标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标志只能使用在被认定型号、规格的产品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未获得广东省各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伪造、冒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禁止转让、伪造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及其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标志.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对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参与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严于律己、公正廉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价.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取消其评价工作资格.凡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申请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于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者,将予以取消,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广东省名牌产品申请.第三十条各地级以上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名牌战略的推进工作,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协助政府制定相应的创名牌计划并组织实施.除按本规定的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活动.七附则第三十一条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评价通则为规范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下同)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原则,根据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价通则.省名牌产品评价中心将组织各专业委员会,依据本评价通则,对2011年申报产品进行评价.一、资格审查(一)申报条件审查:申报企业必须在广东省内工商登记注册,且连续生产经营3年(含3年,2008年7月前工商登记注册)以上,同时申报数据及其他资格达到2011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二)商标审查: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国外商标及含国外商标的联合商标,不参加评价.同时要求申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商标持有者,使用该商标满3年(含3年,2008年7月前注册受理)以上并已取得该商标注册证书.(三)许可条件审查:申报产品凡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必须取得许可资格.列入"安全认证管理"(3C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申报企业尚未获证的,取消参评资格.(四)产品质量审查,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1、申报产品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查判为不合格的;2、申报产品出口检验不合格的;3、申报产品出口因质量问题造成较大损失遭到外方索赔的;4、申报产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五)环境保护审查:申报企业排放不达标的,或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或未取得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环保局证明材料(广州、深圳可由县区级出具)的,取消参评资格.(六)其他方面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1、企业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数据的;2、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3、近三年内有两年或2010年当年经营性亏损的;4、企业达不到国家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5、未参加省级数据公示的.二、数据审查根据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统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广州、深圳可由县区级出具)以及省级公示反映的问题和核查结果对申报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查.(一)对企业申报数据与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国税的税赋率(即申报产品实缴国税额与申报产品总销售额比例)进行审查,适当时可采取在税务或统计部门网站上直接审查.(二)有多个生产厂家的企业,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审查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母公司关系的工商证明文件;属委托加工的,审查委托加工合同、销售证明及税收证明,行政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审查其备案证明.重点审查省名牌产品申请表"表3-申报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的真实性,及表3和表2有关内容的一致性.申报省名牌产品一律不使用省外有关统计、国税、地税证明.三、评价打分(一)计算方法:省名牌产品评价将采用计算机系统,省名牌产品47种评价指标分为客观、主观评价两类,13种客观评价指标分值,如申报产品销售量、销售额等,由计算机自动计算、排序;34种主观评价指标分值,如申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申报产品采标等,由专家审核资料后录入计算机,计算、排序.客观、主观分值最终相加,得出总分.(二)总分数及分配:省名牌产品评价主要根据申请表"表2-企业申报及综合评价表"所列数据进行打分.评价总分为1200分,其中市场评价370分,质量评价380分,效益评价150分,发展评价300分,多项累加计分.单项积分按照连续三年加权评分的办法进行,2008年加权系数为,2009年加权系数为,2010年加权系数为.(三)有关指标计算公式1、工业成本费用利税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2、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3、新产品产值率(%)=当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100%4、研发费占销售额比重(%)=当年研发费/当年总销售额×100%5、产品销售增长率(%)=(当年销售额-上年销售额)/上年销售额×100%6、企业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占销售额比重=当年企业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当年销售额)×100%(四)市场评价370分(市场评价得分=品牌创建30分+企业规模增长40分+市场占有率130分+用户满意度140分+社会责任30分)1、品牌创建30分(品牌创建得分=品牌历史10分+国外注册商标10分+品牌管理10分)评分规则:(1)品牌历史10分,申报产品的商标(或企业首次工商登记,不含企业性质的变更类)首次在国内(含港澳台)注册3年(含3年)以下的不得分;3年以上每满1年计1分,最高不超过10分.(2)国外注册商标10分,在其它国家或地区注册申报产品商标,每个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3)品牌管理10分,有健全的品牌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专职(兼职)品牌管理人员5分,有品牌的自我保护机制,形成了企业品牌文化5分.该项评价为优,给8-10分;评价为良,给6-8分;评价为一般,给3-6分;评价为差,不得分.2、企业规模增长40分(企业规模增长得分=在全省同行申报企业排名10分+产品销售增长率30分)评分规则:按全省同行申报企业大小、申报产品销售增长量排名评分,第一名为满分,以10%依次等差递减,第十名以后不给分.(1)在全省同行申报企业排名,10分,同行业排名得分=[10-1×(2008年名次-1)]×+[10-1×(2009年名次-1)]×+[10-1×(2010年名次-1)]×.(2)申报产品销售增长量(率)30分,按照指标计算公式采用连续计分法,三年得分加权平均.产品销售增长量(率)得分=[30-3×(2008年名次-1)]×+[30-3×(2009年名次-1)]×+[30-3×(2010年名次-1)]×.3、市场占有率130分(市场占有率得分=申报产品销售量40分+申报产品销售额90分)评分规则:市场占有率得分由申报产品销售量得分(满分为40分,等差为4)和市场销售额得分(满分为90分,等差为9)两项组成.按全省同类申报产品中销售量、销售额大小分别排序评分,第一名为满分,以10%依次等差递减,第十名以后不给分.(1)申报产品销售量得分=[40-4×(2008年名次-1)]×+[40-4×(2009年名次-1)]×+[40-4×(2010年名次-1)]×;(2)申报产品销售额得分=[90-9×(2008年名次-1)]×+[90-9×(2009年名次-1)]×+[90-9×(2010年名次-1)]×.4、用户满意度140分用户满意度得分=用户网络调查30分+用户调查80分+用户举报投诉调查30分5、社会责任评分30分(社会责任得分=企业人均工资支出10分+企业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占销售额比重10分+企业通过社会责任体系认证5分+企业通过职业建康安全体系认证5分)评分规则:(1)企业人均工资年度支出包括企业年人均应付工资和福利费总额,分“珠三角”和“其它”两类地区对企业人均工资支出情况进行考核,两类地区的该项指标的加权系数分别为、,人均工资情况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以统计部门提供为准.珠三角地区企业人均工资支出=×(企业年人均应付工资和福利费总额),其它地区企业人均工资支出=×(企业年人均应付工资和福利费总额)企业人均工资支出得分=[10-1×(2008年名次-1)]×+[10-1×(2009年名次-1)]×+[10-1×(2010年名次-1)]×.(2)企业公益慈善事业支出的接受单位应为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占销售额比重得分=[10-1×(2008年名次-1)]×+[10-1×(2009年名次-1)]×+[10-1×(2010年名次-1)]×.(3)企业通过社会责任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5分.(4)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5分.(五)质量评价380分(质量评价得分=实物质量200分+质保能力180分)1、实物质量 200分(实物质量得分=申报产品采标30分 +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150分+申报产品获国外产品认证20分)评分规则:(1)申报产品采标30分,以申报产品取得广东省质监局颁发的有效期内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标证书为准,均为30分;申报产品类别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但未采标的,不给分.(2)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150分,先根据2011年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规定的实物质量指标项目总数和项目重要程度,给出单项指标分值.不能区分质量水平高低的实物质量指标,只要检验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就给单项指标满分;能区分质量水平高低的实物质量指标,由评价细则根据质量水平高低给出评分规定.若提供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覆盖2011年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规定的实物质量指标(指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本评价项目不得分,并在评价报告和相关记录中注明.(3)申报产品获得国外产品认证20分,申报产品获得欧盟、北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具备其中一项20分,该项最高不超过20分.2、质保能力180分(质保能力得分=企业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保证体系确认或"C"标志20分 +申报企业获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40分+企业质量环境等体系或产品认证70分+节能减排30分+员工培训10分+市场反应及售后服务10分)评分规则:均以在有效期内的证书为准.(1)申报产品生产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给20分;获得二级计量保证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获得"C"标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给10分(均以质监部门颁发有效证书为准).(2)申报企业获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40分.以申报企业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或省质监局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为准,其中,4A级40分,3A级30分,2A级20分,1A级15分(均以质监部门颁发有效证书为准,同一企业只计最高荣誉),企业能够提供完整标准体系文件的得10分.(3)企业质保体系70分.按申报企业实际情况评分,该项累计不超过70分(均以有关部门颁发有效证书为准).其中:a、企业获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的,10分;企业获地市级政府质量奖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的,5分,连续获奖的,只计一次得分(同一企业只计最高荣誉).b、企业有获得国际性组织标准化奖励及获中国标准创新奖的产品标准,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计10分;获广东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产品标准,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同一产品标准只计最高荣誉,该项最高不超过20分).c、企业获得国家出口产品免验荣誉并在有效期内的,计10分.d、企业获得省名牌产品荣誉并在有效期内,计10分.e、企业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荣誉并在有效期内,计10分.企业获得省著名商标荣誉并在有效期内,计5分(同一企业只计最高荣誉).f、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10分.g、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10分.h、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计10分.I、根据行业和产品不同特点,企业获得其他与申报产品有关的认证,如QS9000认证等,计10分;对没有开展相关认证的行业,不计分.(4)节能减排30分.该项最高不超过30分(节能减排得分=申报产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5分+申报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5分+承担节能减排项目10分+企业通过“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考核10分).评价规则:相关认证、考核,评价时以符合相应级别要求的有关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及其取得年份为准(同一企业只计最高荣誉).a、申报产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5分.b、申报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在有效期内的,计5分.c、承担节能减排项目(国家级10分/项,省级5分/项).d、部分相关申报企业通过“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超额完成(95分以上)计10分、完成(80-95分,不含95分)计6分、基本完成(60-80分,不含80分)计3分、未完成(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计分.(5)员工培训10分,其中:培训计划、内容、考核记录,评价为优,给8-10分;评价为良,给6-8分;一般的给3-6分;比较差的,不得分.(6)市场反应及售后10分,其中: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三包"情况以及对消费者(用户)意见处理,评价为优,给8-10分;评价为良,给6-8分;一般的给3-6分;比较差的,不得分.(六)效益评价150分(效益评价得分=成本费用利税率40分+企业纳税状况80分+总资产贡献率30分)评分规则:分别按全省同类申报产品中成本费用利税率、企业纳税状况、总资产贡献率排序评分,第一名为满分,以10%依次等差递减,第十名以后不给分.1、成本费用利税率40分,等差为4.按照指标计算公式采用连续计分法,三年得分加权平均.成本费用利税率得分=[40-4×(2008年名次-1)]×+[40-4×(2009年名次-1)]×+[40-4×(2010年名次-1)]×.2、企业纳税状况80分.企业纳税状况得分=企业纳税总额40分+申报产品纳税额40分.企业纳税总额40分,等差为4,申报产品纳税额40分,等差为4.(1)企业纳税总额得分=[40-4×(2008年名次-1)]×+[40-4×(2009年名次-1)]×+[40-4×(2010年名次-1)]×(2)申报产品纳税额得分=[40-4×(2008年名次-1)]×+[40-4×(2009年名次-1)]×+[40-4×(2010年名次-1)]×。

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奖项

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奖项

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奖项
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奖项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杰出成绩的团队或个人。

这些奖项通常由权威机构或组织颁发,以表彰获奖者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卓越表现和贡献。

在中国,一些知名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奖项包括:
1. 中国质量奖:中国政府颁发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企业或个人。

2. 全国质量奖: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是国内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质量管理奖项之一,旨在激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和持续改进。

3. 上海市质量金奖:上海市政府颁发的高质量荣誉奖,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企业或组织。

4. 广东省质量奖:广东省政府颁发的高质量荣誉奖,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企业或组织。

5. 江苏省质量奖:江苏省政府颁发的高质量荣誉奖,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企业或组织。

这些奖项的评选标准通常包括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应用、业绩改进、技术创新等方面,获奖者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审过程。

获得这些奖项的企业或
个人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还能够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合作伙伴,同时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也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3.12.26•【字号】粤知规[2003]82号•【施行日期】200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知规[2003]82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单位:《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由我局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激励我省广大企事业单位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我省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拥有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重奖每届我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事业单位,凡广东省辖区内的获奖企事业单位,均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种奖励措施。

第三条凡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予以每项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予以每项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省财政设立每两年一届“中国专利奖奖励”专项预算。

第五条每届中国专利奖公布授奖决定后,省知识产权局将我省获奖企事业单位名单报送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确认并核拨奖励资金。

第六条省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奖励大会”,在会议上表彰我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事业单位,颁发奖金,并在我省主要报刊上公布获奖专利项目和获奖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第七条获得省政府重奖的企事业单位,应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中的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制定。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广东省各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奖励办法

广东省各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奖励办法

广东省各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奖励办法广州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5万元的奖励。

清远清远市政府设立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奖”,对国家认定称号的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省认定称号的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

清远市政府设立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奖”,对国家认定称号的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省认定称号的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

珠海珠海实施名牌战略奖励的具体措施为: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或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被认定为珠海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惠州惠州市实施名牌战略奖励措施为:对中国名牌的企业奖励40万元,国家免检、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的企业奖励15万元。

深圳深圳市政府实施名牌战略奖励措施为:市长质量奖的奖励金额300万元,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也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了100万元的奖励。

潮州潮州市实施名牌战略奖励措施为: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的企业每家获50万元奖励,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广东著名商标企业每家获15万元奖励。

东莞东莞市政府对实施名牌战略的企业政府奖励额度:“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奖励100万元;“国家免检产品”奖励50万元;“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奖励30万元;此外,对新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中山中山市政府对实施名牌战略的企业政府奖励办法: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以及被批准为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汕头汕头市政府对实施名牌战略的企业政府奖励措施:一、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管理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管理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3.27•【字号】粤市监质发〔2022〕137号•【施行日期】202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质发〔2022〕137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管理细则》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章申报和审批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六章附则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质量提升发展工作,是指支持提高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研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应用现代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中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质量问题和中小微企业质量帮扶等公益性质量服务的专项资金。

包括2021—2023年每年安排的5000万元和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产生收益可使用部分(具体以省财政厅预算下达为准)。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先谋事后排钱”原则主要应用以下方向:(一)夯实质量基础。

国内各地方政府质量奖一览表

国内各地方政府质量奖一览表

序号省份奖项名称设立时间奖项设置采用标准
1北京北京市人民政
府质量管理奖
2014年
正奖5个
提名奖5个
《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奖评价准则》国内各地方政府质量奖一览表
《中国质量监管》2021年第9期 | 地方质量奖专题报道
15山东
山东省
省长质量奖
2009年
组织奖10个
个人奖10个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评审通则》
16河南
河南省
省长质量奖
2009年组织奖8个《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17湖北
湖北省
长江质量奖
2009年
正奖5个
提名奖5个
《长江质量奖评审标准》
18湖南
湖南省
省长质量奖
2010年
组织奖8个
个人奖8个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准则》
19广东
广东省
政府质量奖
2008年组织奖10个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细则》+管理
模式
责任编辑/施京京。

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区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区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区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云府规〔2020〕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广州市***区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1月8日广州市***区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广州市***区质量强区工作,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规范本区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印发广州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穗府办〔2013〕3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5号)、《广州市质监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质量发展与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质监函〔2017〕400号)和《广州市质监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质监〔2015〕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运用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全区企事业单位主导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准化研究项目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承办在广州举办的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等工作予以资助,对国家、省、市级质量奖获得单位予以奖励。

第三条凡在***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质量发展与标准化工作,符合本办法所列奖励资助范围的,可依据本办法申请专项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奖励资助范围。

(一)标准化资助项目。

1.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2.承担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标准化(包括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研究项目;3.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4.开展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5.承办在广州举办的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和重要学术研讨会等。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1•【字号】粤府办[2008]48号•【施行日期】2008.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8〕4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质监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八月十一日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激励广东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通知》(粤府〔1997〕31号)、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签署的《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省政府质量奖)是广东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省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在广东省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

第三条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企业自愿、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搞终身制。

第四条省政府质量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

第五条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章 资金使用范围和额度
第八条 资金的资助奖励范围和额度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政府质量奖奖励标准。
对获得南沙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9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标准化战略资助标准。
.参与标准制修订资助标准。
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第四至第十位的起草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参加标准化组织资助标准。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30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20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1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3万元。
第六章 资金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资金监督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九条 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严格按政策使用。
(一)对弄虚作假、冒领或截留挪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资金,项目单位在今后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支持项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穗南府办函〔2017〕134号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市场和指廊监督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区质量强区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13-2020年)》,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请工作指南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请工作指南

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办指南一、办理部门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强区办,设在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工作职责受理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组织协调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评审活动;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和处理异议投诉。

三、办理依据《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四、申请条件申请资助奖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黄埔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依法成立)1年以上,从事合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企业必须在黄埔区依法纳税。

(二)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产品或服务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证照。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1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四)积极参与质量强区宣传活动。

注:具体奖励标准详见《办法》第九条五、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申请表:提交纸质申请表的同时应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1份,文件名称格式为“质量强区+企业名称”(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

(二)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社团登记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属于奖励表彰类别5、相应的验收(认证)结论报告、证书或文件:属于政府试点和认证资助类别6、参加标准化组织政府文件和标准文本:属于标准制修订和参加标准化组织资助类别(三)经办人证明: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7、授权委托书(原件):资助奖励申请人应为具体经办人员出具授权委托书,包括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授权范围,授权时限等相关内容。

(四)黄埔区质量专家推荐表:每个申请人(采标及标准备案受资助单位除外)必须推荐1-2名质量专家(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质量奖申报要求

质量奖申报要求

质量奖申报要求
质量奖申报要求如下:
1. 申报企业必须为在中国大陆注册,并已正式开展经营活动超过3年的企业;
2. 申报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并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申报企业应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成果,且应在管理、制度、品牌、市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 申报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且产品应该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和顾客需求;
5. 申报企业应该拥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团队,能够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质量控制、全面持续改进;
6. 申报企业应该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决策机制。

以上是申报质量奖时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以当地颁奖机构要求为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粤府[2012]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粤府[2012]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粤府〔2012〕3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全省各类企业或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根据《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粤府办〔2011〕91号)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被评审为“2011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各给予100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质量工作中再创佳绩。

全省各类企业或组织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不懈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省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结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配套奖励(资助)资金申请指南
(暂行)
第一条设定依据
1.•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
2.•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第二条奖励(资助)对象
本配套资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获得中国质量奖和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以及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第三条奖励(资助)标准
获得中国质量奖大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奖励;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通过“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的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配套奖励资金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获得中国质量奖大奖或提名奖,或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配套资助资金申请条件:
(一)深圳市各区政府或新区管委会;
(二)通过“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

第五条申请材料
(一)•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配套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获得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文件或奖牌复印件(验原件);
(三)获奖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四)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第六条业务受理
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申报单位可以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申请奖励(资助)资金。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限期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完善,逾期未能补充完善的,
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13室。

咨询电话:83070109。

第七条公示及异议处理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根据受理情况提出拟奖励(资助)名单,名单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提交异议材料、说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单位提供的书面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
位公章,个人提供的书面异议材料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异议材料予以受理。

对受理的异议材料,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进行核实,并出具处理意见。

第八条虚报、冒领,或者以非正常申请的方式套取或骗取奖励(资助)资金的,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三年内不受理其任何奖励(资助)申请,并将申请人列入政府资金使用诚信黑名单;情节及后果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申请指南由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申请指南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配套奖
励(资助)资金申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