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辽金元时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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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宋辽金元时期的教育
一、宋朝的文教政策和教育制度
1.文教政策
宋初的统治者在统一国家之后,对统治策略做了重大改变,由原来的重视“武功”,改为强调“文治”。与统治策略的这一转变相适应,确立了“兴文教,抑武事”的国策。概括地说,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重视科举,重用士人
北宋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开始重用文人,充任全国各级政权的官吏,军队也受文官节制。正因为政治上迫切需要文人,于是便利用传统的科举考试,大量取士。
(2)“三次兴学”,广设学校
宋初重视科举考试,却忽视了兴建学校培育人才,因此开始广设学校培育人才。“兴文教”的政策在宋初主要表现为重视科举选拔人才,在此之后,将侧重点放在兴学育才。自庆历四年(1044年)后,宋朝历史上先后出现了三次著名的兴学运动。
①庆历兴学是由范仲淹在宋仁宗庆历四年主持的,兴学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第一,普遍设立地方学校,诏州县立学;
第二,改革科举考试,规定科举考试先策,次论,次诗赋,罢贴经、墨义;
第三,创建太学,并在太学中推行胡瑗的“苏湖教法”。
②熙宁兴学是由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宁年间主持和推进的,教育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改革太学,创立“三舍法”;
第二,恢复和发展州县地方学校;
第三,恢复与创立武学、律学、医学等专科学校;
第四,编撰《三经新义》,作为统一教材;
第五,改革科举制度。
③崇宁兴学是蔡京在宋徽宗崇宁年间主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国普遍设立地方学校;
第二,建立县学、州学、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
第三,新建辟雍,发展太学;
第四,恢复设立医学,创立算学、书学、画学等专科学校;
第五,罢科举,改由学校取士。
上述三次兴学运动,虽然前两次均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都不同程度地将宋朝教育事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第三次兴学,对宋朝教育事业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更是超过了前两次。因此,这三次兴学运动是宋朝“兴文教”政策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体现。
(3)尊孔崇儒,提倡佛道
宋朝统治者尊孔崇儒,大力提倡佛、道,其主观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但积极提倡的结果,使儒、佛、道三家在长期而激烈的斗争中,逐渐走上了融合的道路。最后终于孕育出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糅合佛、道思想而成的新的思想体系——理学思想,后经元、明、清统治者的不断提倡,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
2.教育制度
宋朝的教育制度基本上沿袭唐制。宋初由于重视科举取士,虽设官学,而未被重视,自三次兴学运动后,才在中央和地方陆续建立起了完备的官学教育体系。南宋虽偏安江南,但在绍兴、乾道、淳熙年间,官学亦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官学教育制度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属于国子监管辖的有国子学、太学、辟雍、四门学、广文馆、武学、律学、小学等;属于中央各局管辖的有医学、算学、书学、画学等;直属于中央政府的有资善堂、宗学、诸王宫学、内小学等。地方官学有州学、府学、
军学、监学以及县学,属于地方政府及诸路提举学事司管辖。
二、辽金元时期的教育
1.辽朝的教育制度
辽朝的教育制度草创于辽太祖时期,经过几代统治者的努力才逐渐确立起来。
辽朝在南京、上京、东京、中京、西京都设国子学,总称为“五京学”。除了5所国子学外,还设有上京、中京、西京3所国子监。
辽朝地方官学有府学、州学和县学。州学和县学亦设博士、助教。
辽朝统治者也十分重视贵族子弟教育,曾专门创立“诸王文学馆”,设有“诸王伴读”和“诸王教授”。
辽朝还曾吸收朝鲜留学生。
综上所述,契丹虽属游牧、狩猎民族,但在辽朝立国的200余年间,积极学习中原文化,尊孔崇儒,努力发展文教事业,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了官学体系。尤其是澶渊结盟以后,社会相对安定,经济较为繁荣,各地设学渐多,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辽朝社会的进步。
2.金朝的教育制度
金朝的学校教育制度效法唐、宋,逐渐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官学体系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至世宗、章宗时期,金朝教育达到全盛。
(1)中央官学
金朝的中央官学包括隶于国子监的6所中央学校:国子监、小学、太学、女真国子学、女真小学和女真太学,也被称为“六学”。中央学校除上述6所之外,还有司天台办学和宫女学校。司天台是政府机构,掌天文历数,观察风云气色,隶秘书监。宫女学校设在宫廷内,专事教授诸宫女。
(2)地方官学
金朝的地方官学主要有府、镇、州学和女真府、州学,此外还有医学。
综上所述,金朝学校教育制度有以下两个明显特点:
①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女真族教育体系。
②学生入学资格的规定更为严格。金朝在有关中央官学学生入学资格的规定方面,采用唐制。这是一种倒退,它重新以法定的形式保证了上层官僚子弟享有文化教育的特权。这是金朝政权在其社会性质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过程中,封建性不断加强的一种反映。
3.元朝的教育制度
元朝的学校教育,开始于太宗窝阔台时期。至世宗忽必烈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进入兴盛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官学体系和教育管理机构。
(1)中央官学
元朝的中央官学主要有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其中回回国子学是我国中央官学最早的外国语学校,它对于当时中西文化交流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另外,元朝还在司天台和太史院附设学校。天文、星历学生的教育工作主要归司天台负责。
(2)地方官学
元朝按路、府、州、县的行政区划,在地方上建立起了路学、府学、州学、县学以及小学、社学的儒学系统。除此之外,还开设了蒙古字学、医学、阴阳学等专门学校。
(3)教育管理机构
元朝在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学体系的同时,设置了相应的教育管理机构。在中央,国子学隶属于国子监。国子监又属集贤院管辖。蒙古国子学隶于蒙古国子监。回回国子学隶于回回国子监。天文、星历学生归司天台管辖。在地方上,诸路、府、州、县学等儒学系统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