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通知(定稿)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四川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指导纲要
一、上等级必备条件
一、在落实文化部、财政部规定免费开放保障经费前提下,地方财政每年拨款的配套业务经费不少于1万元;
二、站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有达标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
四、每年举办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
五、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六、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二、评估定级参考标准
本标准分为五个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办站条件:350分
二、队伍建设:100分
三、公共服务:410分
四、领导管理:100分
五、提高指标: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