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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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为了规范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等争议。

第二条调解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自愿、和解的原则,尊重医患双方的意愿。

三、坚持迅速、高效的原则,及时化解医疗纠纷。

第三条调解组织一、成立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调解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医患双方代表组成。

三、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调解程序一、医患双方协商不成,自愿申请调解的,应当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二、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组成调解小组,确定调解时间、地点。

四、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工作,应当充分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五、调解小组应当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提出调解方案。

六、调解方案经医患双方同意后,制作调解协议书。

七、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调解协议一、调解协议应当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

二、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及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第六条调解协议的履行一、医患双方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调解期限一、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调解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调解期限。

第八条调解费用一、调解委员会不收取医患双方的调解费用。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管理标准1. 定义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和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以保障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2. 责任追究程序2.1 发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后,相关人员应立刻将情况向所属单位汇报,并尽快组织调查。

2.2 调查小组应由医疗单位内部相关人员、法务人员、病人代表等构成,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3 调查小组应全面收集涉及的医疗记录、相关证据、参加人员的叙述等,并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

2.4 调查小组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

2.5 医疗单位依据调查报告,依据程序进行责任的追究,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措施。

3. 医疗纠纷解决方法3.1 医疗纠纷的解决应首先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进行,双方应友好沟通,找寻解决方案。

3.2 假如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全都,双方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3.3 医疗单位应乐观搭配仲裁或诉讼程序的进行,并自动供应相关证据、医疗记录等支持料子。

3.4 医疗单位应定期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考核标准1. 责任追究程序的执行情况考核1.1 考核医疗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每个科室内进行宣贯。

1.2 考核医疗单位是否及时发现和汇报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

1.3 考核医疗单位是否组织调查小组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并定时提交调查报告。

1.4 考核医疗单位是否依据调查报告,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到相关人员。

2. 医疗纠纷解决方法的执行情况考核2.1 考核医疗单位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动协商和调解医疗纠纷,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2.2 考核医疗单位是否搭配仲裁或诉讼程序的进行,并定时供应相关证据和支持料子。

2.3 考核医疗单位是否定期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依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2.4 考核医疗单位是否及时履行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判决或裁决,并向相关人员说明执行结果。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分级与处理有哪些规定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分级与处理有哪些规定

Innovation is the only way out. Eliminate yourself, otherwise competition will eliminate us.(页眉可删)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分级与处理有哪些规定导读:医疗事故的等级一共分成4级,一级医疗事故最为严重,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的都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纠纷以后的处理流程是,先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向患者进行通报解释,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分级与处理有哪些规定?1、医疗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医疗纠纷的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疗行为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纠纷,以及涉及医生、医院等医疗机构责任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因医疗活动导致的患者不良后果,包括医疗差错、不良反应、手术失误等。

而医疗纠纷则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包括医疗费用纠纷、治疗效果纠纷等。

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监管机构:政府和相关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界定和处理程序,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3. 申诉机构:设立独立、公正的医疗纠纷申诉处理机构,提供患者投诉和申诉的渠道,并依照规定进行调解、仲裁或审判。

4. 赔偿机制:明确医疗损害的赔偿标准和程序,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 质量控制: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6. 信息公开:加强医疗信息的公开透明,让患者能够了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医生、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犯有错误或违法行为的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

根据具体情况,责任追究可以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究等。

总的来说,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引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非常严重且复杂的问题,在处理和追究责任上也涉及到法律、道德和人权等多个维度。

因此,为了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将探讨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问题。

二、医疗事故处理制度1. 医疗事故定义及分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活动过程中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错误、过失等原因造成的患者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事件。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普通事故和重大事故,根据责任归属可分为医疗机构责任事故和医务人员责任事故。

2.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发现与报告: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及时发现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2)事故调查: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责任等。

(3)协商解决:在事故责任确定后,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家属可进行协商,通过赔偿等方式解决争议。

(4)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患者或其家属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进行追究。

三、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 医疗纠纷定义及分类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行为引发的争议。

根据争议类型可分为医疗责任纠纷、医疗合同纠纷、医疗赔偿纠纷等。

2.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投诉与登记: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经过登记备案。

(2)审查与调解: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审查,并组织调解会议,协调医患双方达成一致。

(3)调解不成:如果调解不成,患者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责任追究制度1. 医疗机构责任追究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承担主要责任。

在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进行内部调查,追究责任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在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医务人员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非常重要。

一方面,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提供安全、规范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对于错误、过失等行为,医务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纠纷包含患者针对我院医疗服务、医疗行为和医疗技术提出的医患关系纠纷。

医疗事故指医疗过程中由于医院的过失或疏忽等原因造成的患者不良后果,包含伤残和死亡。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医务人员的责任可以得到合理的保障,同时为患者供应赔偿渠道。

第五条医院将定期开展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技术评估工作,通过分析和总结,不绝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六条医院将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反馈和处理相关纠纷和事故,并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二章医疗纠纷处理管理规定第七条医院应设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委员会由医务处、法律事务处、病案质控科和护理部等相关部门的代表构成。

患者就医疗纠纷问题向医院提出投诉后,医院应及时成立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并予以回复。

若患者拒绝接受处理结果,可向市级医疗监督机构提出申诉。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患者调解机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调解构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保证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中立性。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案件登记和归档制度,确保案件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针对涉及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医生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和人际关系处理本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三章医疗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医疗事故调查委员会,负责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委员会由医务处、护理部、质控科、法律事务处和相关专家构成。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发现或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至医院。

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医疗事故快速反应小组,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理,包含救治、转院等措施的布置和实施。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或纠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通过相应的处理程序解决问题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文: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从而保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医疗规范、伤害了患者身体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事实,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第四条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坚持事后追究、防范为主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和纠纷再次发生。

第五条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明确责任并依法追究。

第二章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第六条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发现事故:患者或其家属、医务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

二、调查事故:医院应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三、确认事故:调查小组应向医院管理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由管理部门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认定责任。

四、处理事故:医院管理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进行相应的处理并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对于严重的医疗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八条对于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医院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纠正错误、赔偿患者等。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九条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接受投诉:接受患者或其家属的投诉,并及时记录投诉内容。

二、调查纠纷:医院应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小组,对纠纷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三、调解纠纷:调解小组应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尽力调解解决纠纷。

四、仲裁纠纷:如果调解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第十条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平的原则。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与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之间因诊疗行为产生的争议或纠纷。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当发生医疗纠纷事故时,应当首先及时介入,通过调查和侦查搜集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对于过错的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同时,对患者的可怜处境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和赔偿。

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是指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进行问责和处罚,如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

刑事责任则是指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刑事罚款、有期徒刑等。

而民事责任则是通过适用民事法律制度,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进行经济补偿,以赔偿患者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和具体的操作程序。

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医疗纠纷事故的定义和处理程序,并规定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应当明确医疗纠纷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鉴定和审理程序,以确保公正和公正的处理。

相关机构和人员要有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保障程序公正性和权威性。

责任追究过程中的赔偿和补偿应当公正合理。

对于医疗纠纷导致的损害,除了给予经济补偿之外,还应当考虑到患者的痛苦和精神损失,并在案件裁决或调解中予以考虑。

另外,应当建立医疗责任险制度,为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保障,使其能够承担起责任和义务。

除了追究责任之外,应当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职业素养和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医疗纠纷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医疗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此外,在公众教育和宣传方面,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事故的宣传和解释,提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

总之,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患者权益,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其处理和责任追究是医疗卫生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因为医疗行为产生的争议。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为了维护患者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国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

科室领导应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并在48小时内向医务科提出书面材料。

2. 医务科按规定向分管副院长报告,并根据分管副院长的指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调查组应全面收集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药物使用记录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4. 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并提出处理意见。

5. 医疗机构应根据处理意见,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经济赔偿。

6. 医疗机构应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

2.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4.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根据有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一、为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

二、医院应经常加强职工医疗安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并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

三、医院应对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进行全面调查,妥善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按规定书面报告县卫生局。

四、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医疗风险防范意识。

五、医务人员应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

六、凡做出处理的医疗事故纠纷(包括司法处理、行政处理和协商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纠纷原因、事故纠纷性质、事故纠纷责任,并进行责任追究。

七、责任追究分为责任事故纠纷追究和技术事故纠纷追究。

八、责任事故纠纷是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原因引发的医疗事故纠纷,应从严处理。

经司法、行政处理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纠纷(含二级)或经协商处理赔偿金额在____万元以上的(含____万元)医疗事故纠纷,追究院长、业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和责任医师、责任护士的责任,取消单位年终评奖评先资格,院长、业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责任医师或责任护士评定为较差等次,责任医师或责任护士给予降职、降级、降薪、停止执业处理,两年内不得晋升技术职称。

经司法、行政处理的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医疗事故纠纷或经协商处理赔偿金额在____万元以下的医疗事故纠纷,追究业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和责任医师或责任护士的责任,取消科室年终评奖评先资格,业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责任医师或护士评定为较差等次,给予降职、降级、降薪处理,一年内不得晋升技术职称。

九、技术事故纠纷是指由于设备条件和技术水平所限造成的医疗事故纠纷,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后果从轻处理。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奖惩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奖惩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奖惩制度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则、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3、刑事及行政处罚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5 条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中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相关条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 个月以上1 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职业证书。

对造成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等级、责任程度、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当年内取消评先、评优及职称晋升的资格。

4、责任认定: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医学会鉴定或者法院起诉的,由相关责任科室垫付鉴定费或者诉讼费,责任划分以医学会鉴定结论或者法院判决为依据。

对未提交医学会鉴定的,以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鉴定结论为依据,科室应服从并签字。

涉及两个科室以上的医疗纠纷,责任划分比例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委员会意见为医院最终结论。

5、经济处罚规定:医院因医疗纠纷或事故向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经济赔款,其总金额的20% 由当事科室承担,80% 由医院承担。

对开展科研及四新项目范围的技术事故,其总金额的10% 由当事科室承担,90% 由医院承担。

科室赔偿部分由科室划分责任,责任到人。

发生医疗纠纷赔偿,不论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科室均应按此比例承担责任。

6、全年无医疗投诉的科室,年底将给予相应奖励。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为了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保护患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现对(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文件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和范围界定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二、医疗纠纷预防措施(一)医院及各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二)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四)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及时、完整、准确;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填写知情同意书。

(五)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六)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八)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

科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九)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

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建立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有责任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

对于患者的死亡、重大损害等情况,医疗机构应当报告给上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以保障信息透明和监督追责。

2. 事故鉴定和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事故鉴定或认定程序,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事故鉴定由医疗机构专家或相关部门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为规范进行评估。

3. 赔偿和补偿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分担赔偿责任。

对于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

4. 追究责任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主要包括纪律处理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行政赔偿等。

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查和纪律处分,以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医务人员,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 协商和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的首选方式是协商和调解。

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平等互利的解决方案。

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调解。

2. 仲裁和诉讼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

仲裁是指通过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3. 专业评估和鉴定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对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进行专业评估和鉴定是必要的。

通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鉴定,可以确定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损害的严重程度,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客观依据。

三、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1. 医务人员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行为规范或管理制度,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

医院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1.各科室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范管理。

发生投诉、事故的科室,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找出不足、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将结果写出书面材料报送医务部备案。

2.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凡涉及的科室、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实事求是的提供相关事实及材料,不得伪造、私自涂改病历或销毁隐藏证据。

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事实及证据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科室及个人负责。

3.发生医疗投诉后,医院将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程序处理,最终结果由院长办公会认定。

4.报告程序:4.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或发生医疗争议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部、主管院长报告。

同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患者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必要时按规定封存病历或相关实物,由相关科室妥善保管。

4.2发生事故或争议时当事科室要积极处理,向病人和家属作出解释。

当医务部接到报告后应配合科室做好工作,并向主管院长报告,防止事态扩大。

5.责任与处理:5.1发生事故或争议时,根据事故争议发生的性质、程度讨论提出处理意见,若科室领导调解,必要时组织全科人员讨论提出意见,若科室无法调解时应上报医务部调查处理。

5.2医务部接到患者投诉材料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处理,必要时申请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并形成结论。

由当事科室负责人配合医务部答复投诉人。

如患方不满意,可引导其走法律规定的其他途径。

5.3凡因各种原因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触犯法律者,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未触犯法律者,由科室及当事人写出深刻检讨,通报全院。

最后由院长办公会按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按照造成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处罚。

5.4凡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经各种途径处理需要赔款、经济处罚等情况时。

医院按照下列比例由各方承担:院方60%、科室30%、个人10%;未发生赔偿的投诉,医院可根据科室及当事人认识态度等情节给予50--200元经济处罚或免于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是医疗行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我国建立了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本文将对这些核心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探讨医疗事故与纠纷的处理方法。

一、医疗事故调解机制医疗事故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之一。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

同时,相关部门还推行了医疗事故调解机制,使患者在医疗纠纷中获得公正的调解。

二、医疗纠纷鉴定制度医疗纠纷的处理需要进行鉴定,以确定责任和赔偿标准。

我国已建立了医疗纠纷鉴定制度,由专业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这有助于加快纠纷解决进程,减少争议。

三、责任认定制度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明确责任方。

责任认定制度规定了医疗事故责任的界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责任的公正和合理。

同时,对医护人员的过错和疏忽进行惩罚,为患者维权提供法律基础。

四、信息披露制度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需要透明公开的信息披露。

我国实施了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公布医疗事故信息,方便患者及时了解医疗质量,维护自身权益。

五、医疗保险制度医疗纠纷处理涉及到赔偿问题,医疗保险制度为患者提供了保障。

患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获得合理的赔偿,缓解经济压力。

同时,医疗保险制度也为医疗机构提供了经济支持,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处理,我国设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医疗机构、律师、患者等多方面人士组成,负责协助调解医疗纠纷,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七、争议处理机制医疗纠纷处理中存在一些复杂的争议问题,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解决。

我国建立了争议处理机制,以法院为主导,借助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裁决,确保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八、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医疗纠纷处理需要依据医疗质量进行评判。

我国建立了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以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和专业能力。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2024/6/25
第三章 处罚
•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菏泽市立医 院以往制定的关于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管理的相关 规定自动失效。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医院其他医疗安全 管理条文,以本规定为准。
2024/6/25
2011年10月28日
2024/6/25
• 第七条 发生纠纷后,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纠纷升级;友善接待患者或家属,认真听 取意见,合理做出解释。
2024/6/25
第二章 处理
• 第八条 医院介入处理后,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全 程陪同医疗纠纷调解、鉴定、诉讼过程。不能全程陪同者, 必须有特殊批准,但在纠纷处理完结之前,必须有可靠的 联系方式,保证随叫随到;因任何理由不能到场者,视为 拒绝参与;拒绝参与者,必须接受医疗安全科处理及处罚 意见。
• 第九条 各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应协助处理纠纷、 差错、事故。
• 第十条 医疗安全科负责组织召开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 会。
2024/6/25
第三章 处罚
• 第十一条 凡经医院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卫生 主管部门处理、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解、仲裁或者法院 调解、判决的纠纷,按实际发生的赔偿额度、实际确定的 等级和责任程度处罚。
2024/6/25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三章 处罚
• 第十六条 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以上(含主 要责任),待岗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具体工作由 医院另行安排。以下待岗处理与此相同);次要责任以下 (含次要责任),待岗3个月。二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 主要责任以上(含主要责任),待岗3个月;次要责任以下 (含次要责任),待岗1个月。三级医疗事故次要责任以上 (含次要责任)、四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含主要责 任)的直接责任人,待岗1个月;重大差错纠纷直接责任人, 待岗1个月;同一直接责任人一年内出现重大差错纠纷2次 或1万元以上赔付事件4次,待岗3个月;同一责任人每年度 出现2次医疗事故或者连续三年均出现医疗事故,待岗6个

2023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完整版)

2023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完整版)

2023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与医疗纠纷管理,减少医疗隐患,降低医疗纠纷发生,规范处理各类医患矛盾和纠纷,更好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三条各科室应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受理第四条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妥善保存病历,收集和保存有关实物及证据等,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科室层面,并及时上报综合办公室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并将情况如实向业务院长或院长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六条较为复杂或严重的医疗纠纷由副院长或院长根据综合办公室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专家委员会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七条医疗纠纷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由综合办公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法律诉讼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报副院长、院长同意后,按程序进行。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鉴定第八条医院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专家委员会承担我院医疗纠纷鉴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其程序如下:一、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组织科内讨论和评析,并把结果及时上报综合办公室二、纠纷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及吸取的经验教训。

三、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患方投诉材料。

四、整理有关资料,组织并通知纠纷科室主任、当事医护人员及有关医疗、医技、护理、管理方面鉴定专家进行医院内的医疗纠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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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司法鉴定的含义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 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 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 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 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
不同点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
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 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 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 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某建筑工人从二米高的脚手架上跌落,当 时只是稍感头痛,身上有几处皮伤就未引起重视, 干了活后就回家休息了。第二天上午,此工人出现 呕吐、昏迷,被送往当地医院医治,被诊断为颅内 出血,院方要求其住院做手术。但该病人自认为伤 势不重,不愿住院手术治疗。经院方反复强调必须 要做手术,病人仍执意出院并声称后果自负。病人 出院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于出院后的第三天死亡。 该病人的女儿听说如能及时得到抢救就不会死亡, 便要求当地医院赔偿该病人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吗?医院是否对病人的 死亡负责?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三)医疗事故的等级
共分四级。其中一级分甲乙两等,二级 分甲乙丙丁等,三级分甲乙丙丁戊等,四级 不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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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事故的等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病人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 主要指造成病人中度残废或
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病人轻度残废和
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
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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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 2、采取措施; 3、资料和实物的封存; 4、尸检及存放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五)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 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的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 构擅自开展医疗、护理、保健、医学美容等活动的、或 者超出执业范围、执业种类、执业地点进行医疗活动的, 以非法行医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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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
是指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来 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方面的纠 纷。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 二)医疗纠纷的分类
2、非医疗过失纠纷(非医源性医 疗纠纷)
是由于病人或者其家属以及病人所在 单位缺乏医学常识,或对医院的规章制度不 熟悉、理解不准确引起,也有的纯粹是病人 及其家属无理取闹造成的。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五)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的条件 (1)用血必须有合法的血液来源,一般 应在血站拿血; (2)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 时采集血液,但应确保用血安全。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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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3、医患对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后果 及产生的原因或如何处理出现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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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纠纷的特点和性质 ◆性质
是医疗机构与病人及其家属之间就 病患等情况进行诊疗护理而形成的民事法律 关系。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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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 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 2002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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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构和卫生技术 人员; 3、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的过失;
故意也是一种过失吗? 4、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损害结果; 5、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直接的 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和非法行医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纠纷内涵、分类、特点
(一)医疗纠纷内涵 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产生原因以
及如何处理而产生分歧,从而引发的纠纷。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 纷。
(在理论上争议很大,这只是其中的一个看法)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 二)医疗纠纷的分类
1、医疗过失纠纷(医源性医 疗纠纷)
1)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2)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 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三年 以上 ◆专家库组成不受区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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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的产生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 组进行。
(2)专家鉴定组的成员由医患双方在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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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残疾用具费
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 器具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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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 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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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 实际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 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 算,对不满16周岁,抚养到16周岁。对年满 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60周岁 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 过5年。
法律适用
医疗鉴定 损害赔偿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若干规定》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 例》及配套的的法 规文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2项,加了死亡赔 11项 偿金。而且在算法 有不同
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包括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中 药、西药人员;护理人员;医技人员),他 们必须在其注册的医疗机构中从事其注册专 业领域的医疗活动。对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 员擅自行医、或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私自 在其执业单位以外的部门行医,则为非法行 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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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请在外地专家库 中抽取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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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医疗事故的鉴定真的能做 到公正、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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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医疗事故的处理
1、协商处理; 2、书面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 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3、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 疗事故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应当终止处理。
受理鉴定的权限 不同
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 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 托
二是申请鉴定
十分广泛,只要诉讼过程 中需要鉴定,都可以采取司 法鉴定的方式进行
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转交 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当 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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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鉴定机构: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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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吗?
病员,男,26岁,农民。因手部外伤 后感染,自带青霉素到医疗站,要求乡村医 生给予注射。医生叫其做青霉素皮试,病员 说:“我刚才用过青霉素,不必做皮试,出 了问题我承担。”因而未做皮试便肌肉注射 青霉素80万单位。5分钟后,病员大汗淋漓、 面色苍白、四肢抽搐、牙关紧闭,继而意识 丧失。当即针刺人中、涌泉穴无效,在送往 上级医院途中死亡。
无医疗过失纠纷(医疗意外、并发症、 病情自然转归)和医疗以外原因纠纷(病人 不配合、医疗需求的矛盾、无理取闹等)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三)医疗纠纷的特点和性质
◆特点
1、发生在医患之间。医是指医疗 机构和医护人员。患主要是指病人,有 时也包括病人家属。
2、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病人的生命 权或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
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 准计算。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四、陪护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 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 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 之日起最长赔偿30年;60岁以上的, 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5年。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 理法律制度
2020/11/12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吗?
病员,男,26岁,农民。因手 部外伤后感染,自带青霉素到医疗站, 要求乡村医生给予注射。医生叫其做 青霉素皮试,病员说:“我刚才用过 青霉素,不必做皮试,出了问题我承 担。”因而未做皮试便肌肉注射青霉 素80万单位。5分钟后,病员大汗淋 漓、面色苍白、四肢抽搐、牙关紧闭, 继而意识丧失。当即针刺人中、涌泉 穴无效,在送往上级医院途中死亡。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办法》与《条例》的最大区别
1.医疗事故的内涵和种类; 2.医疗事故的鉴定; 3.医疗事故的等级; 4.医疗事故的赔偿。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事故的概念、构成要件
◆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
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 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 损害的事故。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八)医疗事故的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的因素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 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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