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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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宁科[2005]95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05.05.11
【实施日期】2005.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
家的通知
(宁科[2005]9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精神,今年组建我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学科)组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抓紧做好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一、专家库组成及人数
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学科)组成员库组成及人数:医药学科组8人;化工与材料学科组8人;机电学科组7人;情报与科技管理学
科组8人。
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库5人,评审委员库20人,专业(学科)组成员库36人组成。专业(学科)组成员库组成及人数:医药学科组10人;化工与材料学科组10人;机电学科组8人;情报与科技管理学科组8人。
二、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的评审专家所学和从事专业(学科)应属于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学科)。
主任委员库成员应当是本专业(学科)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知名度较高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委员库成员应当是本专业(学科)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专业(学科)组成员库成员应当是在职的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资格的同行专家。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当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为主,业绩和能力特别突出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适当考虑。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45岁以下青年专家。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推荐人选填写《评审委员会人选情况一览表》,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推荐单位根据经核实的推荐人选情况填写《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人员报批名册》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附软盘)在2005年5月30日前送交(或邮寄)市科技局。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index.htm)“通知通告”或“科技人才”栏目内查阅、下载。
地址: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11层1119室;邮编:210008;
联系人:姚建虎肖伟电话:83639292(传真) 83639291。
附件:1、评审委员会人选情况一览表;
2、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人员报批名册。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评审委员会人选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