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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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修订稿)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职业道德(35分)

(一)基本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7.严格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定(即“八不准”,具体内容为: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以教师工作便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准随意训斥、侮辱学生家长;不准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准在课堂上抽烟和使用手机)。

8.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全体教师会),遵守学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并能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平时自觉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记好学习笔记;能联系实际写出学习小结或心得。

9.坚持业务进修,学习教育理论及教法,坚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

水平。每周保持3—4小时自学时间并记好业务学习笔记。

(二)考核办法

1.政治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以及会议记录。(共10分)

根据学校或年级检查,凡政治学习笔记达20页,业务学习笔记达20页,会议记录不缺次,并书写认真整齐,均为合格,赋8分,特别优秀者加1—2分。有一项不达标者扣1—2分,无或检查不交者为0分。凡抽查一次不交者为不合格,赋分不得高于5分。(学校领导业务学习含听课记录)

2.职业道德(25分)

依据职业道德、教学基本要求及教师教学实际表现,由教导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教导处每班随机抽取五名学生评议结果,统计后折算成每个教师所任单班进行核算。每得1个A加0.5分,每得1个C减0.5分,得B不加不减。违纪行为当C对待。(调查项目见附表)

3.下列情况实行扣分:

(1)体罚、变相体罚或将学生赶出教室,发现一次扣5—10分。

(2)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如考试徇私舞弊,签到让人代替或替人签到,政治、业务、教案、听课记录等以旧充新)扣5—10分。

(3)违反工作纪律(如工作时间内干私活、乱收费、乱罚款、向学生推荐或推销教辅资料等),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

(4)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差错或疏漏,视其情节扣5—10分。二、考勤(10分)

(一)基本要求

学校要求全体教师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准时参加学校的升旗、集会、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按时上下课,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考核办法:

1.凡全学期出满勤者赋10分。

2.下列情况实行扣分:

(1)上班签到迟到(10分钟内)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节课扣5分;请假30分钟内不计假(一周内不得超过两次,每超过两次当一节请假对待,以填写的即时请假登记册为准),每超过一节课扣0.5分,满四节课的当半天事假对待。

(2)升旗、晨会、全体教师会、教研活动、师生集会、大型活动、辅导、即时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临时请假(不分病事假)一次扣3分。

(3)凡请病假一天扣2分,事假一天扣5分,未安排工作者加倍扣分;女教师怀孕流产休假5天内不扣分,6—10天每天扣1分;50周岁以上教

师每期可请病假5天,45周岁以上教师每期可请病假3天,不扣分,未享受的每天奖2分。

(4)旷课半节(迟上20分钟或早退20分钟以上)扣10分,旷课1节扣20分。

(5)凡私自调课一节扣5分。

(6)学校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或教学质量检测时不得请假,请假的按未安排工作对待,特殊情况除外。

(7)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签到或正常上班者,不赋基础分。三、工作量(平均18课时赋72分)

教师工作量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及周总课时进行核算,周每课时赋4分。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实际,具体核算办法为:

1.按课表安排实际节数计算课时(辅导课减半)。

2.作业量:按实际周课时所上节数计算,每节赋0.4课时工作量,若在作业检查中出现作业批阅节次缺少者,每缺少1节扣除工作量0.1分。

3.备课量:按实际周备课节数计算,每节课赋0.5课时工作量,每缺少1节扣除工作量0.12分。

4.教研组长3课时(含备课组长1课时)。

5.体育教师带操、活动课、课间操各1课时。

6.班主任6课时(含班会1课时)。

7.年级远教管理员2课时,健康教育及疫情保告员合计2课时,年级安排的值班教师名次0.25课时

9. 行政管理、各处室及年级组人员工作量均按18课时计基础量,然后由考核组按实际工作情况赋加减量。

10.学校即时安排的工作每节按0.5分计入量化总分。凡年满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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