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子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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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部控制审核报告
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08 中国市东门南路2006号宝丰大厦五楼传真:09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
部控制审核报告
深鹏所股专字[2008]220号
天马微电子股份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天马微电子股份(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当局对
2007年度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部控制制度并保持
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在
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
根据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经审核,我们未发现2007年度贵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子公
司的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部控制重大方面不符合《上市
公司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的有效的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随本次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报告
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附:天马微电子股份《2007年度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页无正文)
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2008年4月9日
萍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蔡繁荣
天马微电子股份:03 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2层传真:01
天马微电子股份
2007年度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工作的通知》(上[2007]206号)的规要求及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部控制进
行了自查。
公司于2008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一、部控制情况综述
(一)公司部控制组织架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公司实际的
组织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公司董事会9
名董事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
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各由包含三名独立董
事的五名委员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在
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由审核委员会
领导,独立开展工作,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公司部由营销、采购、质量、运营、
人力资源、财务、制造、研发八大中心和总经理办公室、战略管理办公室组成。
(二)公司部控制制度建设
公司全面推行制度化规管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建立了完善的部控
制制度,并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主要部控制制度有: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
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共七章七十九条,对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审议与表决、决议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股东的权利。
2、董事会议事规则。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性质、职权、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长的产生和任职资格、职权、董事会组织机构、董事会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运作。
3、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规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性质、职权、召集、议事及表决等作了详尽的规定,保证了公司的规运行,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运作,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人员构成、任职条件、独立性、职责和义务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在制度上确保了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5、总经理工作细则。为进一步规公司管理, 规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公司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信息披露控制度。为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类别、披露标准、部流程、与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