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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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法”概念的语义解析
1.古今汉语的“法”、“法律”
现代汉语中的“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
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就我国理论而言,它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2.西文中“法”、“法律”及相关概念
客观法与主观法:欧陆各国“法”的词源包括两种含义(法律是客观的权利,权利是主观的法律)
所谓客观法是指抽象的、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主观法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要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
自然法与实在法:西方法律文化特有的二元对立结构
自然法:理想法、正义法、应然法
实在法: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
二、法的本质
1.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意志说:法不过是“意志的记录”。——卢梭
命令说:法是国家对人民的命令,用口头说明,或用书面文字,或用其他方法所表示的规则或意志,用以辨别是非,指示从违。——霍布斯
规则说:法是一个社会为决定什么行动应被公共权力处罚或强制执行而直接或间接地使用的一批特殊规则。——哈特
判决说:当法院作出判决时,真正的法才被创造出来。——格雷
行为说:法存在于可以观察的行为中,而非存在于规则中。——布莱克
社会控制说:法是“一种统治方式”。——庞德
事业说: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富勒
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本质与现象:一对哲学范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关系。3.法的阶级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4.法的本质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的内容。
三、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节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是由国家创制的。
法具有高度统一性和极大权威性。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的。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的社会规范。
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四、法的要素
(一)法的要素
1.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包括概念、规则和原则等。
2.法的要素的特征:
第一,具有个别性、局部性,表现为一个个元素或个体。但它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作为有机体细胞的个体。它的性质取决于它所处的系统。法律要素只有在法律系统中才有法的性质和意义。
第二,具有多样性和差别性。各个法律要素在法律系统中有着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因而它们之间有着这样那样的差别。但对外它们是作为一个整体起作用的。
第三,不可分割性。法律要素作为构成法律系统的元素,相对于系统来说,必须设定它是不可分割的,即必须作为非复合体看待。
(二)法律概念
1.法律概念: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法律概念大量来自日常生活,有的来自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活动),有的源自法学家的创设。
法律概念与日常生活用语的概念不同,通常具有明确的定义和明确范围。
2.法律概念的分类:
按概念涉及内容:涉人法律、涉事法律、涉物法律
按概念的功能:描述性概念、规范性概念
按概念的确定性程度:确定性概念、不确定性概念
按概念涵盖面大小:一般法律概念、部门法律概念
3.法律概念的功能
法律概念的功能是对法律事实进行定性的,即确定事件、行为和物品等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又确定事件、行为和物品等的“法律属性”,从而为人们认识和评价法律事实提供了必要的结构。没有这个结构,就无法对事件、行为和物品等的做出法律评价和法律处理。
(三)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
2.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三要素说:假定——处理——制裁
二要素说: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3.法律规则的特点:
与个别命令相比:适用上的重复性与普遍性
与法律原则相比:微观的指导性、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较高
4.法律规则的分类:
按法律规则内容: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权义复合规则
按法律规则形式特征:标准性规则、规范性规则
按法律规则功能:调整性功能、构成性功能
(四)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2.法律原则的分类:
按原则产生基础:政策性原则、公理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