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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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铁运[1999]111号发布日期:1999-9-1执行日期:1999-9-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章接待范围第四章设施设备第五章管理工作第六章工作质量第七章住寓管理第八章共管共建第九章附则现公布《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请认真组织落实。

原《铁路乘务员公寓管理办法》(铁劳〔1995〕28号)同时废止。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车公寓的管理和建设,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行车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是专为执行铁路运输任务的行车乘务人员提供食宿等服务的生产性设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寓要始终坚持为运输安全生产、为乘务人员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为乘务人员创造和提供安静、舒适、清洁、方便的食宿条件,使乘务人员精力充沛地投入运输安全生产中。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铁路局对公寓实行专业化管理,制定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实施监督、协调、检查、指导。

第五条跨局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道部批准;局管内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路局批准,并报部备案。

第六条各级领导要把公寓工作作为行车安全和运输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常深入公寓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接待范围第七条按图定交路执行运输任务的机车乘务员(含指导司机)、客运乘务员(含乘警、检车员)、运转车长等行车乘务人员。

第八条在满足图定交路的行车乘务人员食宿的情况下,可接待机械保温车乘务员、出入厂架修过路的机车乘务员以及其它执行行车任务的有关人员。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九条公寓应具备完善、配套的设施设备,满足运输生产和乘务人员食、宿、浴、娱的需要,实现公寓标准化(铁路行车公寓设备备品配置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条要根据运输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寓的配置和规模,以满足运输需要。

新建、扩建公寓用房和建筑的设计标准要严格执行《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TB10011-98),并根据地区需要安装空调和采暖设施,采暖与空调的设置应符合《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标准》(TB10056-98)的规定。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铁路公寓的正常秩序,加强对住户的管理,保障住户生活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铁路公寓是指由铁路局或相关企业建设、管理的专门提供给铁路工作人员居住的公寓。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寓内的所有住户,包括产权住户和租赁户。

第四条住户在铁路公寓居住期间,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铁路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制定和执行本规章制度的主体,住户应当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住户对本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住户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整住户资格等。

第二章住户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住户有享有铁路公寓提供的基本居住权利,包括住房安全、供暖、供水、供电等基本生活设施的使用权。

第九条住户有义务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得随意破坏、污染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

第十条住户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不得拖欠费用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住户有权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但应当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公共部位的设计或结构。

第十二条住户在铁路公寓内举办仅限于亲朋好友的聚会活动时,应当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经批准,不得干扰邻居正常生活。

第十三条住户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违法乱纪,损害其他住户的利益。

第十四条住户因故需长期离开或搬离铁路公寓,应当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占用或出租单位。

第十五条住户如有其他需求或困难,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协助解决。

第三章环境保护和安全防范第十六条住户应当爱护自己的环境,不得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染环境,定期进行卫生清理。

第十七条住户应当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房屋和人身安全。

铁路公寓房间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公寓房间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公寓房间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公寓房间管理,维护公寓内秩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铁路公寓指铁路系统投资建设并管理员工作人员居住的住宅公寓。

第三条铁路公寓房间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寓内所有房间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遵守国家法律。

第五条居民在入住铁路公寓时,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房间使用第六条居民接到分配铁路公寓房间后,在规定时间内搬入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能按时办理需提前向管理部门请假。

第七条居民应当爱护所住房间内家具设备,切勿毁坏。

第八条居民可根据自身需求装修房间,但应当提前向管理部门报备,并按规定的装修标准进行。

第九条居民不得随意改变房间结构,如有需要应当向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十条居民应当对所住房间内的卫生情况负责,保持整洁干净,并按时清理卫生。

第十一条居民不得私自擅用、租赁或转让所住房间,如有需求应当向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二条居民应当遵守安全使用电器规定,切勿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损坏电器。

第十三条居民不得在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品或有毒物品。

第十四条搬离铁路公寓时,应当向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并交还所住房间的钥匙。

第十五条房间内发生损坏,居民须按照实际损坏程度赔偿。

第三章公共设施管理第十六条居民应当共同维护铁路公寓内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七条居民不得损坏或私自改动公共设施,如有发现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居民应当合理使用公共设施,禁止私自占用或破坏。

第十九条居民在公共区域行走时,应当保持安静,避免嬉戏打闹。

第二十条居民应当合理使用垃圾桶,保持垃圾分类,并按时清理。

第二十一条居民应当随手关灯、关水,提倡节约资源。

第二十二条居民不得在公共区域涂鸦,如有需要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申请。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居民应当加强自身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条居民在使用火种时应当注意安全,并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铁路乘务公寓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乘务公寓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乘务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乘务公寓(以下简称公寓)的管理,保障乘务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提高公寓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寓是专为执行铁路运输任务的乘务人员提供食宿的生产性设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乘务公寓的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乘务人员的宗旨,努力为乘务人员创造和提供安静、舒适、清洁、方便的食宿条件。

第三条公寓管理工作要坚持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寓安全、秩序井然、环境优美。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铁路分局、铁路局的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制定公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公寓实施监督、协调、检查、指导。

第五条跨局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道部批准;跨分局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路局批准;分局管内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分局批准。

第三章接待与管理第六条公寓接待执行行车任务的定点交路的机车乘务员、客运乘务员(乘警、检车员)、运转车长、列车货运员。

在满足正常交路乘务员食宿的情况下,接待机械保温车乘务员、出入厂架修过路机车乘务员。

在富余能力的可接待随同列车执行行车任务的行车安全监察、客运监察、列车收入稽查、卫生防疫监察、公安货物押运人员和在指定区段内随同列车执行任务的添乘干部。

第七条公寓管理部门要建立乘务员住宿登记制度,对入住乘务员进行身份核验,并做好住宿登记工作。

第八条公寓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公寓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对乘务员入住期间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第四章生活管理第九条公寓内设有食堂、餐厅、开水间、洗衣房等生活设施,为乘务人员提供饮食、洗浴、洗衣等服务。

第十条公寓内设有休闲娱乐设施,如阅览室、电视房等,供乘务人员在业余时间使用。

第十一条公寓内严禁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

乘务人员在公寓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二条公寓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公寓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公寓环境整洁卫生。

行车公寓管理办法京铁房地〔2020〕77号

行车公寓管理办法京铁房地〔2020〕77号

行车公寓管理办法京铁房地〔2020〕77号第一篇:第一条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设管理员一名,必须24小时在岗,负责对公寓楼内设施、人员进行维护、管理、监督。

第二条公寓楼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和客房的卫生,每天一次,保证楼内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第三条单身公寓室内卫生由职工自行清扫,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完好无损。

第四条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第五条浴室每周开放两次,时间为周五、日下午5:30——8:30,非公司人员不予接待。

第六条公寓楼早6点开门,晚10点关门;住宿职工在晚10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第七条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寓楼必须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

第八条非公司人员不许留宿过夜,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方可留宿。

第九条单身公寓楼任何人不得聚众赌博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条公寓管理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客房不对外开放,只接待上级单位、相关业务单位来客,必须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待入住。

第十二条客房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管理,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清洁客房卫生、整理床上用品等。

第二篇:1、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公寓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公寓中心的安排和管理,配合公寓中心的安全检查等工作。

2、住宿人员须爱护公寓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设施,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3、公寓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管网线路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换,如确需维修或更换的请报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维修。

4、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公寓要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住宿人员要努力营造安全的住宿环境。

严禁在公寓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炉具。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危险物品。

7、住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教师公寓,不得将床位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床位。

铁路公寓管理制度

铁路公寓管理制度

铁路公寓管理制度一、概述铁路公寓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铁路公寓的日常运营和居住环境,保障住户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提高公寓整体管理水平而设立的。

本制度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准则,旨在实现公寓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目标。

二、管理机构1. 铁路公寓管理委员会铁路公寓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公寓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公共设施维护和维修、处理住户纠纷等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公寓业主代表和物业管理机构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公寓管理中的各项事务。

2. 物业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机构是铁路公寓日常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公寓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养护、安全巡查、维修维护等工作。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为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租赁管理1. 租赁资格铁路公寓的租赁对象包括工作人员、家属和来访单位,租赁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及符合铁路公司规定的条件。

2. 租赁合同租户与公寓管理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按期缴纳租金,不得擅自改装公寓房屋和使用公共设施。

合同期满,需要续租或退租的,应当提前15天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3. 租赁押金租户需向管理委员会支付相应的租赁押金,确保公寓房屋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在退租时,如无违约行为且房屋和设施完好,租赁押金将全额退还。

四、居住管理1. 住户权益住户享有公寓内的基本权益,包括安全居住环境、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以及参与公寓管理事务的权利。

住户应当遵守公寓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公寓的整体利益。

2. 公寓安全为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寓管理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并检查和维护公寓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

同时,严禁住户在公寓内使用违禁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等。

3. 公共设施使用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应当合理使用和保养,住户应当爱护和维护公共设施,不得私自进行改造或破坏。

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当注意安全,如有损坏或故障需要修理的,应当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报告。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公寓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寓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寓内的所有人员,包括住宿人员、工作人员及访客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公寓管理员负责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1)制定并执行公寓的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公寓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4)负责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公寓的治安秩序;(5)负责公寓的应急处理工作。

2.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自觉维护公寓的安全和秩序,不随意损坏公共设施;(2)爱护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3)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寓;(4)不私自改动房间内的电器设备,不使用违章电器;(5)不在公寓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行为。

3.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寓管理制度;(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公寓的安全;(3)对公寓内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协助管理员进行整改;(4)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正确使用消防设施;(5)做好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

四、安全检查与维护1.公寓管理员应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电器设备、门窗、楼梯、电梯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公寓管理员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住宿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公寓管理员应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应急处理1.发生火灾、盗窃、斗殴等突发事件时,公寓管理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置。

2.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公寓管理员应立即组织救治,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奖惩措施1.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住宿人员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住宿人员和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由公寓管理员负责解释和实施。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路行车公寓员工管理制度

铁路行车公寓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行车公寓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公寓运营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行车公寓全体员工。

第三条铁路行车公寓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行业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铁路行车公寓设立公寓管理部,负责公寓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寓管理部职责:(一)制定公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三)负责公寓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四)负责公寓的安全、消防、卫生等工作;(五)负责公寓的财务管理;(六)负责公寓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公寓其他部门职责:(一)客房部:负责客房的预订、分配、退房等工作,确保客房整洁、舒适;(二)餐饮部:负责餐饮服务的供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美味;(三)前台部:负责旅客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四)安保部: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七条公寓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标准等。

第九条员工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章岗位职责与考核第十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岗位职责:(一)客房部:负责客房的预订、分配、退房等工作,保持客房整洁、舒适;(二)餐饮部:负责餐饮服务的供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美味;(三)前台部:负责旅客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四)安保部: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五章奖惩与晋升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铁路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宿舍的管理,保障宿舍的安全、卫生、安静和舒适,提高铁路职工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铁路宿舍是铁路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基地,是铁路运输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宿舍管理应当坚持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三条铁路宿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宗旨:(一)确保宿舍安全,预防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二)保持宿舍卫生,预防疾病传播;(三)维护宿舍安静、舒适的环境,保障职工的休息质量;(四)提高宿舍服务管理水平,满足职工的生活需求。

第二章宿舍安全管理第四条宿舍楼长负责宿舍的安全管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宿舍安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四)建立健全宿舍安全档案,记录安全事故和处理结果。

第五条职工应当遵守以下宿舍安全规定:(一)不私拉乱接电源,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二)不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三)不私留他人住宿,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四)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火源,确保宿舍安全。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第六条宿舍楼长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宿舍卫生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组织职工参加宿舍卫生清扫,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四)建立健全宿舍卫生档案,记录卫生状况和处理结果。

第七条职工应当遵守以下宿舍卫生规定:(一)保持个人床铺整洁,定期叠放被褥;(二)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垃圾及时丢弃;(三)不损坏宿舍公共设施,注意个人卫生;(四)共同维护宿舍卫生间、洗漱间的卫生。

第四章宿舍环境管理第八条宿舍楼长负责宿舍的环境管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宿舍环境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组织职工参加宿舍环境美化,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四)建立健全宿舍环境档案,记录环境状况和处理结果。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公寓安全管理,保障公寓内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寓内所有工作人员、旅客及外来人员。

三、安全管理目标1. 实现公寓内无火灾、无爆炸、无盗窃、无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2. 保障旅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 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四、安全管理职责1. 铁路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实施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铁路公寓内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 旅客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寓秩序,配合安全管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1. 防火安全管理(1)公寓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在床上吸烟。

(2)公寓内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3)公寓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防盗安全管理(1)公寓内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

(2)公寓内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旅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3)公寓内监控设施应正常运行,确保重点部位监控无死角。

3. 食品安全管理(1)公寓内食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食堂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应急管理(1)公寓内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公寓内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3)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六、监督检查1. 铁路公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寓内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铁路公寓内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旅客有权对公寓内安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寓管理部门应认真听取并改进。

铁路行车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行车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行车公寓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寓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行车公寓的运营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责任1.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公寓内安全。

3. 公寓内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安全(1)公寓内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严禁使用过期、破损、不合格的设备。

(3)确保消防设施、应急照明、通风设备等完好有效。

2. 人员安全(1)公寓内人员必须遵守公寓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改变房间布局,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2)公寓内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公寓内人员不得在楼道、公共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3. 防火安全(1)公寓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暖器等。

(2)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3)公寓内人员离开房间时,应关闭电源、水源,确保安全。

4. 应急处置(1)公寓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

(2)公寓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1.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寓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由铁路行车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铁路乘务公寓管理制度

铁路乘务公寓管理制度

铁路乘务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乘务公寓的管理,保障乘务员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乘务公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乘务公寓指为乘务员提供生活居住条件的单位,由铁路运输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统一管理。

第四条铁路乘务公寓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安全、文明的原则。

第二章公寓管理第五条铁路乘务公寓的管理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做好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七条公寓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公寓内的设施设备维修、清洁卫生、供暖通风等问题,确保乘务员的生活环境良好。

第八条公寓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乘务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促使他们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作风。

第九条公寓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公寓安全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三章入住管理第十条乘务员入住公寓前,应当按规定进行身体健康和安全鉴定,不得患有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疾病。

第十一条入住公寓的乘务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入住登记表。

第十二条公寓管理人员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新入住的乘务员,协助其解决入住期间的各类问题。

第十三条公寓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乘务员的个人财物和文件,不得私自观看或借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公寓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公寓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公寓的出入口、楼道通道等应当保持畅通,电路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公寓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检查,保证能够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及时使用。

第十七条公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乘务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寓管理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乘务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九条公寓的值班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值班,确保随时能够为乘务员提供服务。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公寓的管理,保障铁路公寓的正常运行,为广大铁路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铁路公寓是铁路职工的食宿生产性设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公寓的管理应坚持为运输生产、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铁路公寓的管理工作由铁路局负责,各级领导要把公寓工作作为行车安全和运输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常深入公寓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铁路公寓接待执行铁路运输任务的行车乘务人员、运转车长、列车货运员、机车乘务员、客运乘务员(乘警、检车员)等。

第五条在满足正常交路乘务员食宿的情况下,铁路公寓可接待机械保温车乘务员、出入厂架修过路机车乘务员。

在富余能力的条件下,可接待随同列车执行行车任务的行车安全监察、客运监察、列车收入稽查、卫生防疫监察、公安货物押运人员和在指定区段内随同列车执行任务的添乘干部。

第三章管理工作第六条铁路局对铁路公寓实行专业化管理,制定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实施监督、协调、检查、指导。

第七条跨局铁路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道部批准;局管内铁路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路局批准,并报部备案。

第八条铁路公寓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接待、住宿、餐饮、安全等方面。

第九条铁路公寓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入住、退房、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寓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铁路公寓应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住宿、餐饮、休闲、健身等方面的设施,以满足职工的生活需求。

第十一条铁路公寓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铁路公寓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职工提供安静、舒适、清洁、方便的食宿条件。

第十三条铁路公寓应注重餐饮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满足职工的口味需求。

第十四条铁路公寓应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公寓的安全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铁路公寓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公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铁路公寓内的安全管理和公寓居民的安全教育等。

第三条铁路公寓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第四条铁路公寓的安全管理委托给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保障铁路公寓的安全。

第五条铁路公寓的居民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公共设施设备,保护好自己的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

第六条铁路公寓的安全管理应当与社区的安全管理相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

第二章铁路公寓的安全责任第七条铁路公寓的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管理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危机意识。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铁路公寓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建立相关档案。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灾害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铁路公寓的居民有义务遵守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干扰物业公司正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铁路公寓的居民有义务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

第十四条铁路公寓的居民有义务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设置明火,不得乱扔烟头,不得私拉电线。

第十五条铁路公寓的居民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配合物业公司进行整改,保障安全。

第三章铁路公寓的安全设施设备第十六条铁路公寓的物业公司应当保障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行车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行车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行车公寓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寓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行车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行车公寓内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责任。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行车公寓管理部门定期对公寓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设施管理:定期对行车公寓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2. 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用电安全。

3. 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严禁在公寓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在楼道、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4. 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

5. 人员出入管理:实行门禁制度,确保公寓内人员安全;外来人员进入公寓需登记、验证。

6. 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标准。

五、安全事故处理1. 行车公寓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行车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行车公寓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公寓的安全管理,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铁路公寓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确保公寓安全。

第三条铁路公寓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预防火灾、盗窃、燃气泄漏、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二)保障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三)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铁路公寓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一)设立铁路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公寓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二)设立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铁路公寓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三)设立铁路公寓安全巡查队,负责铁路公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第五条铁路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铁路公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制定铁路公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组织进行铁路公寓安全检查,解决安全隐患;(四)组织进行铁路公寓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五)协调处理铁路公寓安全事故。

第六条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铁路公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二)负责铁路公寓安全事故的统计和报告;(三)负责铁路公寓安全巡查队的管理;(四)负责铁路公寓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五)负责铁路公寓安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铁路公寓安全巡查队的职责:(一)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二)参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三)协助维护公寓正常秩序,处理住户间的纠纷。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铁路公寓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九条铁路公寓应当建立健全门禁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公寓。

第十条铁路公寓应当建立健全财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住户财产的保护,防止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铁路公寓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防止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公寓管理秩序,提高居民居住质量,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铁路公寓属于单位集体宿舍,居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铁路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全体居民的自我管理组织,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实行集体自治。

第四条铁路公寓管理委员会由公寓内选出的居民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

第五条铁路公寓的管理委员会主席由选举产生,其它职能由管理委员会成员自行分工负责。

第二章入住与搬迁第六条入住铁路公寓需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经单位审核通过方可入住。

第七条居民搬迁需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委员会递交搬迁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搬迁手续。

第八条搬迁时需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搬迁,不得私自更换房间,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第三章安全与卫生第九条居民需保持自身文明素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

第十条居民室内禁止使用违章电器、明火、剧毒化学品等对安全有影响的物品。

第十一条居民需定期进行室内卫生清理,保持环境整洁,不得私自改建、拆除公共设施。

第四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二条居民不得在公寓内从事赌博、吸毒、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将被纳入管理委员会处理。

第十三条违反规章制度的居民,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顽固不改、多次违规的居民,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其终止居住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第五章组织和活动第十五条管理委员会有权组织集体活动,如庆祝节日、组织运动比赛等,提高居民的凝聚力。

第十六条居民如有需求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管理委员会有义务协助解决居民困难。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居民需严格遵守,不得私自修改。

第十八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或有争议之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可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补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以上为铁路公寓规章制度范本,望遵守执行。

铁路公寓宿舍管理制度

铁路公寓宿舍管理制度

铁路公寓宿舍管理制度铁路公寓宿舍管理制度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铁路公寓宿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铁路公寓宿舍管理制度11、公司生活区大门原则上每晚24:00落锁,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

2、员工一律凭本人员工证出入,任何人无权带领外人进入公司宿舍私自留宿。

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查出私自调换的,将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

如确有需要,可向前台提出申请,前台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调换。

宿舍管理员重新进行换房后的物品清点工作。

4、申请入住宿舍的员工,无论入住与否,都必须交纳每月的房管费。

5、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装置(空调、门窗、床桌、及公共区内饮水、用水设施),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员工不能擅自更换门锁,如确需要更换修理应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6、宿舍区内过道,请勿乱扔纸巾、垃圾以及乱吐、乱泼等。

为保证整齐,请在公司指定位置晾晒衣物。

7、宿舍内不得私自拆御电器装置,接驳电源,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烹饪食物,违者除没收相关物品外,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8、严禁擅自开启电表箱。

如短路或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请专业人员维修。

人为损坏电表、电表箱,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对当事人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9、宿舍内电负荷已经专门设定,超负荷使用会自动断电。

10、请讲究个人卫生,房内应该整齐、干净无异味。

每日将垃圾废物等送到指定位置存放。

11、员工居住,必须注意公德,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吵闹、斗殴等不正当行为。

禁养宠物,如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12、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消防意识,不可乱动、搬、移宿舍区的消防装置,如发生意外,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全力抢险,减少损失。

13、公司将不定期对宿舍房间进行检查,有违规者将责成整改,三次不改者,劝退房间。

铁路公寓库房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公寓库房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公寓库房管理,确保公寓内物资的安全、有序、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寓库房的所有物资管理。

第三条库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效率优先,服务至上;4. 节约资源,合理使用。

第二章库房管理职责第四条库房管理员职责:1.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接收、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盘点等工作;2.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分类、编码、标识、存放等工作;3.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完好;4.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盘点,确保账实相符;5.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回收、处置工作;6.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统计、报表等工作。

第五条库房主管职责:1. 负责库房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2. 负责库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3.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采购、调配、报废等工作;4.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安全、消防、防盗等工作;5. 负责库房内物资的培训、指导、交流等工作。

第三章库房物资管理第六条物资分类:1. 按物资性质分类:分为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维修用品、消防用品等;2. 按物资用途分类:分为公寓内用、公寓外用等。

第七条物资入库:1. 物资入库前,应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2. 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3. 入库时,应按分类、规格、用途等进行摆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八条物资出库:1. 物资出库前,需填写出库单,明确出库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2. 出库时,应核对出库单与实际物资,确保相符;3. 出库后,及时登记库存,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物资盘点:1. 定期进行库房物资盘点,确保账实相符;2. 盘点过程中,发现物资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3. 盘点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报主管审批。

第四章库房安全与消防第十条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第十一条库房内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第十二条库房内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第十三条库房内应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铁路公寓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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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寓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铁路公寓的秩序,保障住户的生活安宁,提高居住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铁路公寓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住户和租客,所有住户和租客都应当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铁路公寓管理部门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变更,并向住户和租客公布。

第四条住户和租客应当自觉遵守公寓的安全、环保和卫生规定,不得损害公寓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第二章住户权利义务第五条住户有权享受公寓的基本公共设施,并按时足额支付房租和水电费等费用;同时,有义务妥善利用公寓资源,保持公寓内外清洁,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使用。

第六条住户应当爱护公寓的公共设施和环境,不得私自擅动,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应当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第七条住户在使用公寓内设备时需保持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维修费用由住户承担。

第八条住户在使用公共设施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水龙头、煤气阀门等设备,做到节约用能。

第九条住户如需离开公寓长时间,应当提前告知公寓管理部门,并安排好相关事务,以免造成公寓的安全问题。

第十条住户在公寓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章租客权利义务第十一条租客享有与住户相同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有义务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破坏公共秩序和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租客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租金和费用支付,维护公寓的设施和环境,不得私自改动公寓结构。

第十三条租客如需临时离开公寓,应当提前告知出租方,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保障公寓的安全。

第十四条租客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破坏或滥用公共设施,如有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公寓管理第十五条公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共设施和环境进行维护和保养,保障住户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公寓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寓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住户或租客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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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铁运[1999]111号发布日期:1999-9-1执行日期:1999-9-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章接待围第四章设施设备第五章管理工作第六章工作质量第七章住寓管理第八章共管共建第九章附则现公布《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请认真组织落实。

原《铁路乘务员公寓管理办法》(铁劳〔1995〕28号)同时废止。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车公寓的管理和建设,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行车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是专为执行铁路运输任务的行车乘务人员提供食宿等服务的生产性设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寓要始终坚持为运输安全生产、为乘务人员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为乘务人员创造和提供安静、舒适、清洁、方便的食宿条件,使乘务人员精力充沛地投入运输安全生产中。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铁路局对公寓实行专业化管理,制定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实施监督、协调、检查、指导。

第五条跨局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道部批准;局管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路局批准,并报部备案。

第六条各级领导要把公寓工作作为行车安全和运输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常深入公寓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接待围第七条按图定交路执行运输任务的机车乘务员(含指导司机)、客运乘务员(含乘警、检车员)、运转车长等行车乘务人员。

第八条在满足图定交路的行车乘务人员食宿的情况下,可接待机械保温车乘务员、出入厂架修过路的机车乘务员以及其它执行行车任务的有关人员。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九条公寓应具备完善、配套的设施设备,满足运输生产和乘务人员食、宿、浴、娱的需要,实现公寓标准化(铁路行车公寓设备备品配置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条要根据运输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寓的配置和规模,以满足运输需要。

新建、扩建公寓用房和建筑的设计标准要严格执行《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TB10011-98),并根据地区需要安装空调和采暖设施,采暖与空调的设置应符合《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标准》(TB10056-98)的规定。

公寓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扩建公寓的设计审查。

第十一条加强空调、锅炉、洗涤、炊事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作,保养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公寓环境要绿化、美化,实现庭院化。

第五章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搞好公寓职工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管理办法,做到管理有规定,作业有程序,工作有标准,质量有考核,实行标准化管理。

继续开展标准化公寓创建活动。

第十五条推行现代化管理,运用方针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寓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加强财务和财产管理,保证公寓费用的合理使用,搞好成本控制。

第十七条逐步推行公寓部清算制度,严格执行《铁路跨局乘务员公寓部清算暂行办法》(铁财函〔1995〕341号)。

第六章工作质量第十八条服务质量1.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做到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仪容文雅,服务周到,文明礼貌。

2.工作人员熟知本岗位作业标准和作业程序,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和岗位责任制,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3.设备、备品、卧具保持完整无缺,清洁卫生,摆放有序。

4.公寓实行昼夜服务,不间断供应饭菜、开水、热水,开放浴室,保持室温度适宜。

学习室、电视室、文娱室、阅览室接时开放,管理有序。

第十九条饭菜供应质量1.根据乘务员的需要,结合季节和地区特点,经常调剂饭菜花样品种,以单炒菜为主,实行营养配餐,做到品种多、质量高,并有方便携带食品。

2.食品加工符合操作规程和烹饪工艺,饭菜成品达到色、香、味、型俱佳。

3.加强成本核算制度,降低成本,做到价格合理,收支平衡,经济结果公开。

第二十条卫生工作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杜绝食物中毒。

接受辖区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

2.炊具、灶具、工作案台以及炊事机械设备及时清洗清扫,餐饮用具及时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室外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无异味。

4.卧具实行一人一换制度。

第二十一条安全叫班1.值(叫)班工作人员熟悉接待围、列车车次,交路及房间、床位运用情况;值班室应有不同方向、不同性质的入寓登记簿。

2.值班员准确接受派班计划,作好记录,并及时输入微机叫班机,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主动与派班单位联系,机务派班室、车务乘务室(无派班和乘务室的由本地区车站)应及时准确地将派班计划通知公寓值班室,实行一车次一通知。

3.值班员根据派班计划,实行一派一叫,严格执行一叫、二签、三催、四复查的叫班制度,确保叫班准确无误,并做到叫班录音清楚,语言规,登记齐全、准确。

4.严格值(叫)班对口交接,做到交接清楚、记录准确、互相签字。

第七章住寓管理第二十二条住寓人员凭乘务报单或有效证件办理住寓手续,按值班员的安排住宿,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床位。

第二十三条公寓要保持肃静,不准在公寓有喧哗、打闹、吵架、饮酒、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等不文明行为;不准私带客人进寓和留宿;不准在住宿房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污浊异味等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进行赌博、吸毒等行为。

第二十四条住寓人员要爱护公寓的设备备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八章共管共建第二十五条公寓要成立由公寓、驻寓单位、房建、水电、公安、卫生防疫及与公寓工作有直接联系的单位共同组成的共管共建委员会。

共管共建委员会要制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沟通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公寓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努力,切实把公寓建成两个文明阵地。

各驻寓单位应派得力干部驻寓,教育乘务员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乘务员学习政治、技术、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乘务员出乘前休息制度。

房建、水电部门要定期对公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抢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计划、财务部门要把新建、扩建公寓,公寓空调、锅炉等大型设施设备维修及时纳入计划,保证公寓正常的经费开支。

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公寓整顿治安秩序,定期检查消防、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公寓秩序良好。

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在公寓开展“建家”活动,指导帮助公寓搞好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建立图书点。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各铁路局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铁路行车公寓设备备品配置标准1.房间设备、备品1.1住宿房间1.1.1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的住宿房间设2-3单人床,客运乘务员的住宿房间设3-4单人床。

1.1.2按床位配备:床垫、被褥、床单、枕巾、枕芯、被罩、拖鞋;按地区需要配备:毛毯、毛巾被、蚊帐、凉席、枕席;各房间应配备桌、椅(机车乘务员房间可配沙发、茶几)、热水瓶、烟灰缸、脸盆、墙壁挂衣板、窗帘及更衣柜,根据地区需要配备电扇。

1.2值班室设工作台、靠背椅、微机联网口叫班机、录音专用、钟表、应急照明灯具、手电等。

1.3电视室、学习室、文娱室、阅览室1.3.1配备彩电、棋类桌、阅览桌、书报架、图书柜及椅子,有条件的可设乒乓球台或台球台。

1.3.2公寓应有报纸、图书、杂志。

1.4根据地区需要配备空调、取暖设备。

2.食堂2.1厨房2.1根据需要配备炉灶、工作台、冰柜、烤箱(柜)、保鲜柜、蒸箱、消毒箱(柜)及必备的炊事机械。

2.1.2应设有排水、排气、排烟、防暑、防蝇、防寒设施设备。

2.1.3有生熟分开加工的设施设备,有洗菜、洗餐具的洗刷消毒池,洗手池和管道疏通设备。

2.1.4对少数民族应设专用炊餐灶具。

2.1.5有存放成品、半成品的货架、盆、筐等容器和纱帘、纱罩等用具。

配备够用的衡器。

2.2餐厅2.2.1餐厅应配够用的餐桌椅(凳),有洗手池和开水桶。

2.2.2设有通风、降温、防寒、防蝇等设施。

2.3食堂仓库2.3.1主、副食库分开设置。

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潮、防鼠、防虫设施。

2.3.2副食库有加盖的缸、桶、盆、货架,有完整准确的大、小衡器。

3.浴室3.1洗浴间应有够用的淋浴喷头,有良好的通风、排气、排水、照明设施,蒸汽管路有防烫装置。

3.2更衣间配够用的更衣箱、座椅,有穿衣镜。

4.厕所4.1设水冲式大、小便池,有洗手池。

4.2厕所与盥洗室分设。

5.盥洗室5.1应设冷、热水管,有照面镜、洗脸池、洗墩布池和污物箱。

5.2每层楼设开水炉(器)。

6.洗涤、烘干室6.1配有保证卧具一人一换的洗涤烘干设施及相应容量的设备。

6.2洗涤室配卧具整理台、缝纫机及存放架。

7.环境7.1院要有绿地面积,道路硬化,设有集中垃圾箱。

7.2院房舍间要有连廊或走廊。

7.3院通道有适用的照明设备。

7.4公共场所设有痰盂和垃圾桶。

8.财务室、各仓库有防盗设施。

9.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设施。

10.地面平整,盥洗室、厕所、浴室、厨房地面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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