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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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专题》结课作业——
读《自由论》有感
学院政法学院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班级研究生2010级
学号 2010102041
学生张莉
读《自由论》有感
通过《政治学专题》课程的介绍,我拜读了以赛亚·伯林这位20世纪伟大的为自由辩护终生的哲人的著作《自由论》,作为英国政治哲学家和思想史家,伯林思想在当代英国哲学界可谓独树一帜,伯林的《自由论》是对当代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产生重大影响的政治理论著作,可谓是一篇真正的“自由主义宣言”。以下我将浅谈我读这本书的所感所想。
《自由论》是伯林最重要著作《自由四论》的修订与扩充版,在其基础上增加了《自由立于希望与恐惧》一篇,“论自由的其他作品”四篇,“传记性附录”三篇,《伯林及其批评者》一篇,以及一个资料详实的“索引”。在英国政治思想史上,本书被誉为继弥尔顿《论出版自由》、穆勒《论自由》以后第三部里程碑式的著作,伯林因此成为二十世纪复兴古典自由主义价值的最重要思想家之一。
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年6月6日——1997年11月5日),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二十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一。出生于俄国拉脱维亚的里加(当时属于沙皇俄国)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920年随父母前往英国。1928年进入牛津大学攻读文学和哲学,1932年获选全灵学院研究员,并在新学院任哲学讲师。二战期间,先后在纽约、华盛顿和莫斯科担任外交职务。1946年重回牛津教授哲学课程,并把研究方向转向思想史。1957年成为牛津大学社会与政治理论教授,并获封爵士。1966年至1975年担任牛津大学沃尔森学院院长。主要著作有《卡尔·马克思》(1929)、《概念与范畴》(1958)、《自由四论》(1969)、《维柯与赫尔德》(1976)、《俄国思想家》(1978)、《反潮流》(1979)、《个人印象》(1980)、《扭曲的人性之材》(1990)、《现实感》(1997)等。
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价值多元论和自由二分。柏林著名的价值多元论这样写到:“越来越多的人甚至准备不惜付出一切代价赢得这种安全感,让广大的生活领地受制于那些不管有意无意但系统地挤压活动疆界的人,这些人操纵人类,把人类训练成整体模式中的一个更易整合的部分——可以互换,几乎可以预制的部分。”“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并不是更多的信仰,更强有力的领导或更科学的组织。它需要的是与之相反的东西——少一些弥赛亚式的热诚,多一些开明的怀疑主义,多一些对特异性的宽容,在可预见的将来多一些达到目标的办法,为那些其趣味与信念在多数人中很难找到共鸣的个体或少数人实现他们的目的多留一些空间”。
价值多元论也是这本书的核心纲领,即柏林本人的这种信念:人所追求的价值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有时是互不相容的,这不仅适用于整个文化即价值体系的层面,而且适用于某一特殊文化或个体的价值。各种一元论宗教与政治意识形态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声称得救的道路只有一条,正确的生活方式只有一个,真正的价值结构只有一个。正是这种主张,当得到狂热的表达时,导致原教旨主义、迫害与不宽容,多元主义要预防的就是这种危险。它是自由主义与宽容之源:不仅仅是那种等待错误被改正的不稳定的宽容,而且是那种深刻的、持久的宽容,这种宽容接受并欢迎那些与我们自己所奉行的生活见解根本不同的见解。
伯林的价值多元论,是针对长期统治西方思想传统的价值一元论提出来的。柏林认为,基本的人类价值是多元的,诸如自由和平等,它们既不能按照一种绝对的等级加以排序,也不能被转换成一种具有共同特性的单元。对于人类来说,追求一种唯一的、最后的、普遍的结果,无异于是追逐海市蜃楼。有许许多多的理想值得追求,而且其中有些理想是互不相容的。从经验的角度出发,可以很容易得出理想是多元化的结论。人是自己的人,是为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生命活着,有权利去追求自己坚持与钟爱的任何理想,这是人基本的权利。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把其他人的自由和幸福扛在自己的肩上,任何人都不能代替他人做出选择。对于伯林来说,历史上各种各样的宗教迫害、纳粹政治以及苏联在斯大林统治下的极权主义正是绝对主义价值观的结果。在伯林看来,不同价值的不可比性和矛盾性,决定了人们必须时刻面临着选择,并且必须去选择。没有一个固定的真理供人们来依据,这样的选择完全是一种意志活动,意愿是唯一的标准。他把选择能力和对生活方式的自我选择视为人类存在的构成要素,看作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基本特征。正是基于这种选择活动,人们的行为和性质中才产生了不确定因素,人类也因此为自己创造了多样的本性,这就决定了人在本质上是自我改变的和永未完成的。
而本书的主题——自由,则是伯林最为人所知的思想贡献,即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作者用大篇幅阐述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别与联系,之所以要区别出这两种自由,是因为它们都是西方思想中的要素,尽管它们是对不同问题所做出的不同解答,但人们却常常把它们二者相混淆,而其中任何一种自由被滥用都会引起恶劣的后果。
伯林将freedom或者liberty(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这两个词)的政治含义理解为两种自由,第一个是“消极自由”,它回答的问题是“主体(一个人或人
的群体)被允许或必须被允许不受别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为他愿意成为的人的那个领域是什么?”;第二是“积极自由”,它回答这个问题:“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是决定某人做这个成为这样而不是做那个,成为那样的那种控制或干涉的根源?”。
消极自由的观念是,没有人或人的群体干涉我的活动,则我是自由的。在这个意义上,政治自由就是一个人能够不被别人阻碍地行动的领域。自由意味着不被别人干涉,不受干涉的领域越大,我的自由也就越广。一些思想家,特别是英国的自由主义者洛克,法国的自由主义者贡斯当、托克维尔,认为应该存在最低限度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自由的领域,因为如果这个领域被践踏,个人将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甚至对他的自然能力的最低限度发展也嫌狭窄的空间中,而正是他的那些自然能力,使得他有可能追求或者领会各种各样人民视为善良、正确或神圣的目的,随之而来的是,必须划定私人生活的领域与公共权威的领域间的界限。对那些不能使用自由的人,自由又是什么呢?没有运用自由的适当条件,自由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柏林认为,“自由一词的积极含义源于个人想成为他自己主人的愿望。我希望我的生活与决定取决于我自己,而不是取决于随便哪种外在的强制力,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而不是他人的意志活动的工具。我希望成为一个主体,而不是客体。……最重要的是,我希望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思想、有意志、积极主动的人,是一个能够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并用自己的观念和目的来解释这些选择的人。只要我相信这一点是真实的,我就觉得自己是自由的,而如果我意识到这一点不是真实的,那么我就受到了奴役。”希望被理性、有意识的目的的推动,而不是被外在的、影响我的原因推动,成为某人自己的主人的自由,与不受别人阻止地做出选择的自由,似乎是两个在逻辑上相距并不太远的概念,只是同一事物的消极和积极方面而已。不过,历史地看,“积极”与“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不总是按照逻辑上可以论证的步骤发展,而是朝不同的方向发展,直至最终造成相互间的直接冲突。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消极自由是“免于什么的自由”,积极自由是“去做什么的自由”。
按照伯林的分析,这两种自由的区分对应于两个逻辑上相互区别的问题。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而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和资源。伯林还认为,手段不构成对自由的限制,因为手段是与自由的运用有关,而不是与自由的拥有有关。如一个人太穷或太无知而不能利用他得到的自由,那么并不能说他没有自由,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