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也越来越高。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更是迫在眉睫。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考,建立更有序、更稳定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基层队伍必须要拥有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人员,以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
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制定科学化的培训计划,增加组织的培训力度,加强组织的学术交流,以及及时跟进业务新变化和最新政策。
二、加强基层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管理和考核是必须要加强的。
在管理方面,要加强对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绩效管理,实现“管理优化、制度完善、考核严格、员工敬业”的管理要求,在考核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发布明确的分级指标和目标,并推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起严格的守业要求和职业操守建立起严格的守业要求和职业操守对于基层队伍建设来说非常重要。
在职业操守上,我们需要对律师的在职行为进行规范,完善律师自律机制,加强律师行为规范培训。
同时,也要宣传司法公正,号召和培养队伍的务实创新和高度责任感,以更好地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制建设。
四、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人才引进和优化优化队伍构成和合理配置是建立一个稳定的司法行政队伍的先决条件。
要建立起合理的人才引进和优化机制,支持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优先予以选聘,建立生态性效应,赢得大众使信任和依赖,促进科学管理和优质效益。
总的来说,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其中上述几点思考可以起到不小的作用。
一旦这些思考得到了积极的落实,就能大大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质量和工作效率,发挥其巨大的作用,为司法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司法体制也在逐步完善和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其活力的提升至关重要。
如何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活力,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一话题,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探讨。
一、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队员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活力,首先需要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队员。
现阶段,我国司法行政民警队伍中普遍存在着年龄老龄化、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为了加强队伍的活力,必须加大对队伍的建设力度,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队员,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这可以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外部交流等方式来实现,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晋升机制和激励机制,让优秀的队员有更多的机会和平台展现自己,在建设一个更加活力的司法行政民警队伍。
二、提升队伍凝聚力,增强团队协作能力要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活力,还需要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在司法行政工作中,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对于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因此司法行政民警队伍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增强这方面的能力。
可以通过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多部门间的合作和交流等方式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同时也需要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队员之间的合作共赢,促进团队协作的发展和提升。
三、倡导公平公正,建设清廉司法行政环境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活力,还需要倡导公平公正,建设清廉的司法行政环境。
司法行政民警队伍作为司法执法的主体,必须具备良好的作风和清廉的形象,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司法行政民警队伍需要加强自律和规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队伍的清廉形象始终如一,推动司法行政环境的改善和提升。
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队伍的服务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活力,还需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队伍的服务水平。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民警队伍需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和保障。
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建议
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经验。
我觉得啊,首要是把好进人关。
咱司法行政队伍,那得是精兵强将才能扛得起肩上的责任。
我之前就碰到过,有些新进来的同事,业务能力实在是够呛。
这选拔的时候可不能只看书面成绩,得有点实际的考查。
比如说像模拟案例处理这种,就像考驾照得考实际驾驶一样,不能光会背理论。
哦对了还有,背景调查也很重要啊,品德不良的人可不能让进来。
曾经我就知道一个事儿,有个地方没做好背景调查,招进来一个有经济纠纷隐患的人,后来可给他所在的部门添了不少乱子。
再就是培训这块儿。
我感觉培训不能走个过场,得务实。
那要多接地气儿,不能光请些专家在台上讲理论。
我印象特别深,之前参加过一个所谓的“高级培训”,专家滔滔不绝讲些国外先进经验,结果在咱国内的司法行政实践中根本就不适用。
我觉得培训就得围绕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那些头疼事儿。
合适的话,把那些解决实际难题的老法师请来讲讲,比啥都强。
不过我也承认,这操作起来可能会有困难,像老法师可能不太擅长讲课,这时候就需要组织者多引导。
可以让老法师带着新人们做项目,在实际操作中传授经验。
从队伍的凝聚力这个角度看呢,领导的作用那老大了。
我自己就经历过那种领导总是高高在上,如下aches和普通队员零交流的情况。
这可不行啊。
领导得把自己当队伍中的一员,多搞些团队活动。
这就好比一家人似的,得经常聚聚感情才好。
该关心队员的生活就得关心,队员家里有困难,领导要是出面帮忙协调解决了,那队员不得卯足了劲工作嘛。
当然了,这里也有个度的问题,不能在工作的时候关系太“哥们义气”,工作还是严肃认真的事儿。
但总的来说,把心聚齐了,工作才好干。
另外,建立一个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也是重要一环。
这考核可不能搞一刀切。
不同岗位职能不一样,那考核标准也得有所不同。
我了解到有个部门,所有岗位按照一个标准考核,结果负责后勤保障的人员总是评不上优秀,大家心里就有怨气。
我说呀,针对司法行政队伍里的行政岗、法务岗、技术岗等不同岗位,得分别列出合理的考核条款。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司法⾏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司法⾏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司法⾏政机关是法制建设的职能部门,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的法制保障和服务⽅⾯,肩负着重⼤责任。
但在司法⾏政队伍建设中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司法⾏政队伍流动机制不畅司法⾏政队伍体制上进⼝不活,出⼝不畅,存在进⼈难、留住⼈才更难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进⼊渠道只有公务员考⼊,机会少。
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警的⼯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招录程序可由司法局业务主管部门统⼀按计划、⽤⼈条件进⾏招录,克服由⼈事部门招录的程序慢、业务实⽤性不强问题。
(⼆)在基层司法⾏政⼈员招录上可采取从乡镇事业单位有实际⼯作经验⼈员中招考,然后培训上岗,转⾏政编制的⽅法,可降低⼈才培养成本,使招录⼈员尽快适应第⼀级⼯作⾓⾊需要。
⼆、基层司法⼲警缺编严重随着司法⾏政机关近年来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作⽤的凸显,国家对司法⾏政这⽀队伍越来越重视。
司法所的办公⽤房、办公条件、交通⼯具⽅⾯有了重⼤改善,各项业务⼯作得到极⼤提⾼。
但是,由于编制的严重缺乏,造成了⼤多数基层司法所只有⼀个⼈办公的尴尬局⾯,特别是乡镇司法所⼈员年龄偏⼤、知识结构⽼化,配置资源闲置,在很多基层所,性能良好的电脑不会操作,繁重的业务⼯作压的⼈透不过⽓,⼯作⼯具还是原始的笔墨纸砚,致使开展⼯作顾此失彼,极⼤地影响了维护社会稳定,与办案的要求、社会稳定的要求、司法⾏政业务开展的要求是完全不符的。
这主要是因为司法局⽆法像公安局⼀样进⾏⼈员的合理流转,影响基层司法所⼈员、局机关⼈员的合理配置。
根据肃北县的实际情况,司法系统应该增加编制,畅通⼈员进出渠道,改善办公条件,培训职⼯业务技能,特别是乡镇要和派出所⼀样达到三⾄五⼈,⼈⼈会电脑办公。
对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考
对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考当前,我国正处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阶段,对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时期,应加强队伍建设的思考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注重队伍素质的提高,加强专业化培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理论研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首先,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领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要注重队伍素质的提高,加强专业化培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
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培养一支懂法、会管、能办、善调的高素质队伍。
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提高他们应对复杂情况、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内部互动机制,提高队伍的沟通协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再次,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理论研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司法行政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需要有扎实的理论指导。
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理论学习和研究,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不断丰富和提高行政执法理论。
同时,要鼓励队伍成员积极参与司法行政的研究和实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通过深入研究国内外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技手段,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过程中,还要注重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司法行政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协调开展。
同时,要加强队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经验的互通共享,推动队伍建设工作的良性循环。
总之,在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需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注重队伍素质的提高,加强专业化培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理论研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是当前司法机关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作为执法机关中的重要一环,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活力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的整体效能和形象。
由于现实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和工作任务的繁重性,司法行政民警队伍在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疲态和畏难情绪,因此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以提高整体工作效能,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以期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活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健康团队氛围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是一个以团队为单位进行工作的组织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健康的团队氛围。
应该注重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的专业水平。
应该加强队伍的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鼓励队员间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帮扶,形成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使每个队员都能感到自己是一个团队的一部分,有归属感和责任感。
二、改善工作条件,保障队伍健康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工作环境常常比较恶劣,工作压力大,长期的繁重工作负荷很容易导致队员的体力和心理出现问题。
在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过程中,改善工作条件,保障队伍健康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应该加强队伍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提高队员的工作舒适度。
应该建立健全的队伍保障体系,保障队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和心理援助服务,为队员的身心健康提供保障。
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和特殊性,为了激发队伍的活力和积极性,应该建立激励机制,给予队员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加薪、晋升、奖金等物质激励方式,来激发队员的工作动力。
还可以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等精神激励方式,来激发队员的工作热情。
这样既能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又能加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加强队伍管理,规范队伍行为在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过程中,加强队伍管理,规范队伍行为也是重要的一环。
工作心得: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考
工作心得: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考X位于X中部,地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万。
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基层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多项职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X市司法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司法行政事业长期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队伍建设上不断充实壮大。
一、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一)基层队伍基本情况1、人员年龄结构及学历结构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实有人员244名,其中,30岁以下38人,31-40岁31人,41-50岁99人,51岁及以上76人。
大学及以上学历135人,大专学历91人,中专及以下学历18人。
2、司法所人员配备情况我市共有司法所60个,政法编制工作人员69名。
其中,30岁以下12名,31-40岁6名,41-50岁24名,50岁以上35名。
(二)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流动情况三年以来,通过公务员招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组织任命、公开遴选、外单位调入等渠道,共进入42名干警。
调往其他党政系统14人,退休8人,辞职1人,共计23人。
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一)政法专项编制不足,不能满足司法行政履职的需要目前我市司法所有60个,按“关于司法所人员编制配备2-3人”的要求,仅按每所2人计算,需要至少120名工作人员,而实际配备到位的政法专编人员仅有69人。
在民事调解、审前社会调查等执法行为中,常因人员不够而向当地政府部门请求协助,群众对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可信度和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为支持一线工作,基层司法局将年轻人员和办案经验丰富人员搭配充实到司法所中,这又导致局机关出现一人兼任数职超负荷工作现象。
随着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加强,权限不断增多,现有的政法专项编制远不能满足履职需求。
(二)年龄结构老化断层,不能满足后备人才培养的需要一是队伍年龄老化严重。
通过调研和走访,各基层司法局和司法所均存在队伍年龄老化现象。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若干思考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若干思考党的十七大对我们司法行政部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
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要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
十七大提出的这些重要思想和任务,为我们健全司法行政工作体制、培育一流的队伍指明了方向。
以下,笔者结合胡锦涛总书记所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一些关键词与司法行政队伍实际,就与时俱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一探讨。
一、从“文化软实力”思考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文化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有着特殊的含义。
它不仅仅指一般意义上的科学文化,还包含着思想文化,而且思想文化的建设,对于我们这支队伍更显重要。
在十七大精神背景下,我们应该努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文化建设,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绝对忠诚。
具体来讲,就是要增强“三个意识”。
一是政治意识。
正确的政治立场的核心,就是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只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
我们的一切工作部署,都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稳定观来谋划,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的一切执法活动,都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统一,坚持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的统一,始终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我们的全部司法行政工作和全体司法干警的行动,都要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是责任意识。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们最大的责任就是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追求一方公正、促进一方和谐。
我们有责任把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忠诚体现在工作岗位上,有责任把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渗透到我们的具体言行中去。
关于对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考
关于对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考随着法治、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直是我国
法制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锐意”,带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新发展。
要
实行国家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管理,主动开展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建立以年
度考核为主要原则的制度性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更加规范、科学、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
创造性。
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策制度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规
范性和稳定性。
要完善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定管理权限,将网络、金融、信
息和其他新技术运用到司法行政领域,更好地实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智能化
和自动化,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管理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三是注重培养司法行政队伍的技术素质,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实力。
要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行政能力,依托全国司法行政考核网,积
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并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技术培养,在司法行政领域建
立一支熟练技术力量。
四是加强服务意识,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
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考和建议司法行政工作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是司法行政人员。
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的关键。
首先,要注重选拔高素质的人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要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最后,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推进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同时,要加强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可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关于对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考
关于对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考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对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
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今年10月份,省委出台了《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将队伍建设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强调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化对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当前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高度,认真审视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缺乏。
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
然而长期以来,各地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我区在编干部中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17人,占52%,司法助理员中高中以下学历的占42%,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公检法机关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要在人员准入、业务素质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
二是人员结构老化。
尤其是司法助理员队伍年龄偏大,46岁以上占50%,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
部分干警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总是埋怨司法行政记挂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有些务虚职能例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虚功实做,避免流于形式,有些职能例如人民调解工作还缺乏务虚之功,缺少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这都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保障。
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应该加强宣传和普及,加强对基层民警的走访和指导,引导其始终保持职业道德,防止职业道德败坏。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合法管理制度,对职业违规的民警进行整治,重视道德行为和职业规范的约束,保障司法行政民警的职业上进心和平台认同感。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队伍建设和培训是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方式。
在队伍建设方面,应该注重建设适应时代发展的良好队伍氛围,注重启发民警的阅历和人文素养,加强机制创新和组织管理,发挥民警正能量,提高人员素质。
在培训方面,应加强基层民警的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提升,注重推进培训的个性化、定制化和精细化,提高履职能力,提升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建立良好的培训体系,确保培训效果。
三、加强民警权益保障加强民警权益保障是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保障。
在权益保障方面,应注重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氛围,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的考评机制和晋升渠道,推行灵活就业政策,加强民警防范风险和危害保障的能力,消除任何挫折和不公结构,让民警在阳光和绿荫下成长,为司法行政事业腾飞做出贡献。
四、加强民警和社会联系加强民警和社会联系是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保障。
在这方面,应加强与公民社会的联系,借助流行的社交平台,积极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并与其他政府机构和社会团体合作,开展志愿服务,并与战士和同行进行交流,调整工作态度和方法。
与此同时,应该注重民警自身形象建设,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发挥引领和服务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最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需要更多的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司法行政民警应该树立现代文明思想,提高创新性、团队协作和客户服务能力,从而提升司法行政的专业素质,为司法行政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发言材料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发言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小组的成员,今天我很荣幸能与各位一起分享我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些思考。
首先,我想强调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司法行政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改善社会治理、促进公平正义的关键作用。
而司法行政队伍正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因此,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其素质能力,对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我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注重队伍建设的思想政治引领。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站位,培养忠诚法治、服务人民的思想觉悟。
其次,要加强队伍的专业能力培养。
法治建设需要一支专业过硬的队伍,因此我们要注重队伍成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同时,我们还要重视队伍建设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队员的法律素养,加强队伍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
此外,还要加强队伍建设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员选拔、考核、激励等制度,为队员的成长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机会。
最后,我想讲一下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若干建议。
首先,加强队伍建设的培训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注重培养队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不断激发队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
其次,加强与法律院校的合作。
通过与法学院校的深入合作,充分利用他们的优势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和培养人才。
同时,积极引进一些优秀人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再次,加强队伍建设的信息化建设。
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的来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保障。
只有加强队伍的建设,才能更好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推进队伍建设,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高效、公正、公平的关键。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维护 人民合法权益,为人民提供有力的 法律保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行政队伍通过公正执法、公开 司法等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让人民享受到更加公正、公平的社 会环境。
推动法治建设
完善法律体系
司法行政队伍在立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通过参与制定法律 法规、实施细则等方式,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人员老龄化
司法行政队伍存在老龄化问题,部分人员年龄偏大,缺乏年轻、富有活力的新 鲜血液,影响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
职业化程度不高
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部分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素养不高,缺乏对法律职业的敬畏之心,对待工作不够认 真负责,需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晋升渠道不畅
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晋升渠道相对单一,晋升机会不多,导致部分人员工作积极 性不高,缺乏进取心。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 点思考
2023-11-10
contents
目录
•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司法行政队伍的现状和问题 •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措施 •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01会稳定
强化社会治理能力
司法行政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 重要力量,其通过调解社会矛盾 、处理案件等方式,保障社会和
提升政治素质
加强司法行政人员的政治 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提 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觉悟 。
培养职业道德
注重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 道德培养,强化廉洁自律 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形 象。
加强职业化培养
专业化培训
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提供专业化的培训课程和 实践活动,提高司法行政 人员的专业素质。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摘要】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性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升队伍活力,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使队员具备更强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优化激励机制,激发队伍动力,鼓励队员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队伍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让队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增强团队凝聚力。
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执行力,确保队伍行动有序、高效。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
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是为了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和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提升、教育培训、队伍素质、激励机制、动力、队伍建设、工作氛围、队伍管理、执行力、专业化建设、整体水平、效能、社会稳定。
1. 引言1.1 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性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性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执法执行者和政府的代表,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直接面对社会各界,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维护法律尊严等重要职责。
队伍的活力不仅影响着执法效能和司法公正,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维护。
活力充沛的队伍将更加主动地履行职责、更有活力地应对挑战,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提升,不仅是对队伍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对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需要。
活力充沛的队伍具备更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容易形成合力,更有助于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转。
加强对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重要性的认识,不仅是对队伍工作的指导,更是对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
2. 正文2.1 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是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
要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根据队伍实际需要和个人发展规划,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确保每一位队员都能得到有效的培训。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思考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思考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思考**司法行政队伍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创建等工作重任,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对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司法队伍的现状(一)基本情况**县司法局设有23个司法所,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总编制84人,实有在职在岗职工75人。
其中局机关编制34人,实有29人;司法所编制50人,实有46人。
其中20 -30岁有4人;30 -40岁有45人;40 -50岁有16人;50 -60岁有10人;有研究生1人;本科以上学历48人;大专23人;中专2人;中师1人。
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紧密围绕“强基础、抓规范、办实事、求创新、带队伍”的工作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解放思想,创新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先后有1人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1人获得省司法厅表彰为“十佳司法局长”; 1人获得全市“十佳政法干警”。
(二)存在的问题在队伍建设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空编空缺人员较多,队伍结构不合理。
系统中现空缺副局长1名,未解决副科待遇司法所长5名。
局机关中设有公证、律师管理科,但由于办公条件、人员缺失等因素限制,出现了无办公牌子、无实际在岗人员的情况。
二是人员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
35岁以上干部有57人,占到了总数的75%,总体年龄结构偏大,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少,没有形成较好的干部梯队。
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混日子”、“耗光阴”、“等退休”等精神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
三是领导干部提拔交流数量少,干部成长进步的空间不大。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在当前法治建设的背景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加强职业培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士气和提高综合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加强职业培训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培养是关键,需要加强职业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一方面,要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提升队员的法律水平和处理案件的能力;另一方面,还要注重提高队员的沟通、协商和服务意识,加强队员的心理素质培养,使其能够更好地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协作,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从严要求队员自律,重视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行为的发生。
对于工作中的不端行为要严肃处理,做到公正、公开、透明,维护队伍的形象和信誉。
同时,还要注重弘扬优良作风,树立队员的良好形象,使其成为法治文化建设的模范。
三、加强队伍士气队伍士气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
要通过激励机制和感恩教育,提高队员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方面,要加强对队员的奖励和表彰,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对队员的关怀和照顾,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投身司法行政工作。
四、提高综合能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还需要注重提高队员的综合能力。
一方面,要加强对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还要注重队员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培养,提高队伍的协调性和执行力。
此外,还要鼓励队员参与学术交流和业务研究,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加强职业培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士气和提高综合能力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个重要思考点。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完善,才能够建设出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若干思考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任务越来越繁重,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民警队伍的作用,提升其活力和战斗力,有必要进行深入思考并采取有效措施。
本文将从培训、激励、管理和保障四个方面,就如何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进行若干思考。
一、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是执法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力量,其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成效。
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是提升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
应该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为民警提供系统化、多元化的培训课程,涵盖法律、执法技能、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民警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要结合实际,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不同需求的民警,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要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评估,不断完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成果能够真正转化为队伍活力和工作效能的提升。
二、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激励机制是调动队伍内部积极性和活力的重要手段。
针对司法行政民警队伍,应该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
在物质激励上,可以通过提高收入水平、完善福利待遇、加大保障力度等方式,激励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而在精神激励上,则可以通过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设立荣誉称号、举办文体活动等方式,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凝聚力。
要注重激励措施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出现过分倚重某一激励手段或对不同岗位、不同表现的民警存在差别对待的现象,确保激励机制能够真正激发队伍活力。
三、健全管理,提高队伍凝聚力健全管理是保障队伍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的基础。
对于司法行政民警队伍来说,健全管理包括规范的组织结构、严谨的工作流程、科学的绩效考核等方面。
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和权限边界,避免出现工作交叉和责任模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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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司法行政机关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做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
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又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今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发布了《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白皮书提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因此,新形势下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了当务之急。
然而,近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相对滞后,与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政法队伍的标准还有距离,在相当一部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着“人心思迁”、“作风不实”、“业务不精”、“宗旨不牢”等问题,极大程度上地影响了队伍建设,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认真予以解决。
本文结合桃源县实际,就当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现状目前,桃源县司法局在机构改革后,总有编制数102个,其中机关18个(含工勤编1个),公证处5个,法援6个,乡镇司法员编制数73个。
根据编制数来看人员的到位情况:桃源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宣教股等7个股室,二级机构有42个(包括40个司法所、公证处和法援中心)。
局机关30人,其中4人已提前离岗,2人从乡镇借调,乡镇司法员36人,分布在全县31个乡镇。
从年龄结构来看:50年代25人,60年代22人,70年代14人,80年代5人。
从文凭结构来看:中专及以下学历12 人,大专学历3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8人。
从政治面貌来看:全系统共有党员45人,群众21人。
二、当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凸现的几个问题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桃源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新形势下政法队伍的标准,自然有差距,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方面:1、缺编缺员的情况已有效缓解,但“人心思迁”的问题依然存在。
缺乡镇司法员的问题早在96年就已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公招、军转,在其他行政机关中录用等形式,缺员的紧张情形一度有所缓解,特别是200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下,由县财政保障,整体招聘了54名法律工作者从事代理司法员工作。
司法员属政法专项编,根据上级要求,按现有司法所规模,要达到小乡镇一所3人,大乡镇一所5人的标准,全县仍缺编55个。
由于司法行政职能不强,体制不顺,待遇不公等因素,司法员队伍中“人心思迁”的问题依然存在,如果不从根本上去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缺编缺员的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很大的范围内长期存在。
以下是自96年县司法局进人出编情况:1996年通过招考,进了8人,目前仅留住了2人;1997年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中转入4名,目前仅有1人;2002年通过公招,又进了6人,然而,有3人工作不到1年就调到了其他单位,目前仅留住2人;2006年又从其他行政机关进了4人,然而2006年在全县的干部调动中组织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又提拔了7人到其他单位任职。
2007年,通过公务员招考,扩充了10人,然而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有1人被借调,另4人有出编倾向。
2008年,在司法局党组的努力下,又争取到了10个招录名额,目前招录工作正在进行中。
不难看出,县司法局近几年来,进的不少,出编的也多,进进出出,造成了司法行政队伍留人难,留人才更难的被动局面。
司法员不安心,队伍不稳定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三个方面:①政治待遇落实相对较难。
司法行政队伍的职级问题虽然在2004年以后,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相对于公安、检察、法院来说,还是明显有差距。
一是数量上有距离,每次解决级别,公安、检察、法院的人数要比司法的多,有时解决级别人员中,没有司法局的名额也是常见的。
二是单位间有距离。
要想司法所成为副科级单位,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应该有很长一段路,需要我们共同去努力、去奋斗了。
②切身利益保证相对滞后。
96年撤区并乡,司法所“四权”上收以后,事关乡镇司法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就凸现出来。
乡镇司法员福利待遇不到位、不落实、不公平的问题接踵而至。
2001年,原龙潭镇司法所所长王桂清因病住院,在遭遇与乡干部不一样的待遇后,黯然离开了司法行政这一行……司法局在无力承担“四权”上收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在举步维艰的时候,不得已于2002年再次将司法员下放到乡镇管理。
然而下放到乡镇后,司法员的“公伤”问题仍然是一块空白,至今没有落实。
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时代赋予了司法行政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队伍的作用,根据上级要求,“四权”上收的问题再度摆上议事日程。
然而,前车之鉴,“四权”上收在桃源依然是困难重重。
③工作任务相对繁重。
司法行政业务本身非常重要,处在维稳第一线,项项需要司法员落实。
然而,司法员下放到乡镇后,司法员的工作任务繁重,辛苦难言。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36名司法员全部都有联村任务,其中28 名司法员还兼管安监、信访、综治等工作。
此外,由于公安、法庭等单位在乡镇的任务较重,大的专项行动,如处理突发性事件,抓赌、打击“六合彩”等,需要政府的支持,理所当然,乡镇司法员也就与公安、法庭干警一样,随时准备冲锋上阵,其艰辛程度不言而喻。
因体制问题,有些乡镇的司法员的工作在政府的安排下,本末倒署,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倒成了“副业”。
④经费落实相对困难。
乡镇司法所是一级办事机构,其工作经费、办案经费一年也至少在万元以上,大的乡镇所需费用自然更多,然而司法所的经费在来源和落实上相当困难,不易到位。
司法员下放乡镇后,在县司法局的努力下,争取到了每个司法所按每个编制3000元标准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拨付给乡财政所,然而司法所的办公经费下拔到乡财政所后,真正拨付到司法所的少之又之。
乡镇司法员为办公事掏腰包司空见惯,每年因公垫付上千元的发票而又无处报销的现象普遍存在。
钟家铺司法员田黎,是通过公招进来的,自到钟家铺上班后,心中的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让她倍感失望。
钟家铺乡穷乡僻壤,山林土地纠纷多,每次下村调查、调解,她都要贴上20-30元的车费,积小成多,自然也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然而老百姓期望的眼神和成功后的喜悦,使她重新燃起了工作的信心,更加坚定了她人生道路的方向。
对于公、检、法等其他政法部门来说,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工作经费的保障上相对要好、要强。
鲜明的比较,明显的反差,大大挫伤了司法员的工作积极性,司法员人心思迁,队伍不稳的问题也就不足为怪了。
2、缺钱缺物的情况暂有缓解,但“吃皇粮”的问题依然尖锐。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桃源县司法局目前已新建司法所19个,配套办公桌椅7套,配警用摩托19辆,配电脑3台,通过上级的支持,司法所建设摆脱了“一张桌子两条腿,交通工具两条腿”的尴尬局面,但离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仍存在着很大的距离。
早在1985年7月中央书记处第221次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同公、检、法各部门一样,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执法机关。
”中发[1999]6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也重申了这一条。
然而在解决“吃皇粮”的问题上,司法局的经费却被大打折扣。
由于司法局职能弱,没有什么收费职能,再加上桃源财政吃紧,每年背负近50万元的赤字,其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3、缺位缺权的情况已有些缓解,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突出。
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位不高,权不重,近几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注下,司法行政部门虽然在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管理、司法考试、依法治理等方面有些突破,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存在。
早在1998年,中共中央就出台了中发[1999]6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决定》中明确规定了:“因工作需要,司法干警应着统一制式服装。
”《决定》出台后,桃源县司法局据此跑政策,好不容易于2004年争取到财政资金,终于使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着上了统一制式服装,解决了多年来“杂牌军”的形象,正式纳入了规范化管理。
然而不到一年的时间,2005年,国务院开展了违规着装的清理整顿活动,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着装列上了黑名单。
然而,乡镇司法员在处理群众械斗事件时,在双方持械对峙的复杂危急势态下,在双方情绪激动异常的情况下,常常因为没有着装,失去标志而遭围攻、挨打,人身受到侵害,工作受到严重阻碍,甚至会出现群体械斗事件,此时,“维护社会稳定”在司法员的心中显得无赖、无力。
司法员在执行任务中,遭围攻辱骂已达,遭挨打致伤的情况时有发生。
另外司法员因为没有着装,常常处于尴尬境地,每次县里召开政法干警大会,司法员只能靠边座。
2006年公务员工资统一套改,又给司法员心里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目前,司法员岗位津贴仍然执行的是1992年的文件,发放标准是1天0.6元,而检察、法院执行的标准是1天2-2.2元,公安的警衔津贴那就更不用说了。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司法行政在其中的空间很大,平台很大,作为很大,具有其独特的职能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乡镇司法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力量,他们有着“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是农村通向法治的桥梁,是送法到群众的通道,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载体,是化解民间纠纷的调节器,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桃源的润滑剂。
因此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必须要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要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职能不强、体制不顺、经费不足等问题。
1、只有确保落实待遇,才能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①政治待遇要进一步落实。
早在1986年,省委组织部等6家联合下发了湘编[1986]21号文件,文件对司法助理员和职级待遇作了明确规定,1992年9月,省五大家联合下发[1992]29号文件中对这一规定又明确进行了强调,但文件下发后,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的落实,在落实干警的职级问题上,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区别情况,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乡镇司法所确定为副科级单位,所长享受副科级。
注重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的平衡,营造干警奋发向上的活力。
②经济待遇要进一步保障。
确保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经费等;确保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经费,逐步解决基层司法所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专项活动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
一句话,要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真正吃上“皇粮”,彻底排除司法行政队伍后顾之忧,③工作环境要进一步改善。
一是人事上的支持,实行“四权”上收,确保司法员的工作职责专而统一,彻底解决司法员的工作职责杂而不专,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局面;二是条件上的改善,要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力争司法所要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给乡镇司法员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