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补偿的内容、标准以及适用范围等,以供市民了解和参考。
2. 背景随着城市的发展,池州市进行房屋拆迁已成为常态化的行为。
在进行拆迁之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需要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
拆迁补偿标准的确立旨在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补偿范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的住宅、商业用房等房屋,根据其使用面积、地理位置、等级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 动产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建筑内的设备、家具、电器等动产,根据其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 土地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土地,在拆迁之前的土地使用权方面,政府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合理补偿。
4. 补偿标准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房屋类型和拆迁区域的不同,分为A、B、C 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4.1 住宅类•A等级:位于市中心或发展重点区域的高档住宅,按照100%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B等级:位于一般城区的普通住宅,按照90%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C等级:位于远离市中心或经济薄弱区域的住宅,按照80%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4.2 商业用房类•A等级:位于市中心商业区的高档商业用房,按照100%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B等级:位于一般商业区的普通商业用房,按照90%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C等级:位于远离市中心或经济薄弱区域的商业用房,按照80%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4.3 动产补偿标准•动产补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按照动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并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确定补偿金额。
4.4 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土地的二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具体金额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 补偿程序在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时,需经过以下程序: 1. 拆迁通知:政府会向被拆迁人发出正式拆迁通知书,通知被拆迁的时间、方式以及补偿标准等。
宜兴新村拆迁规划方案最新
宜兴新村拆迁规划方案最新引言宜兴新村作为宜兴市的重要城市更新项目之一,拆迁规划方案的最新进展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宜兴新村拆迁规划方案的最新情况进行介绍与分析。
背景宜兴新村是宜兴市中心的一个老旧住宅区,由于建成年代久远,房屋老化严重,配套设施陈旧,环境污染严重。
为了提升宜兴新村的建设质量和居住环境,宜兴市政府已经启动了一系列拆迁规划方案的研究工作。
整体规划宜兴市政府组织专家对宜兴新村展开了全面调研,并召开了一系列听证会与市民进行充分沟通。
最终,制定了以下拆迁规划方案:1. 逐步搬迁:宜兴新村将分为多个拆迁区,分阶段进行搬迁。
首先,优先拆迁老旧住宅区,然后再逐步拆迁其他区域,以确保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 完善配套设施:拆迁计划还包括对新村的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改善与升级,包括道路、电力、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提升新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3. 多样化住宅供给:拆迁后,将根据居民不同的需求进行住房供给,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的需求。
具体进展当前,宜兴市政府已经完成了对宜兴新村的详细测绘工作,包括房屋面积、居民人数等信息的统计与分析。
同时,政府还与相关的开发商和建筑公司进行了多轮谈判,确定具体的拆迁方案与合作模式。
据悉,拆迁工作将从老旧住宅区开始,政府将先与居民签订拆迁协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居民可以选择搬迁至新村的新房,也可以选择接受相应的经济补偿后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推进与应对为了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宜兴市政府将建立一套完善的拆迁管理机制,确保居民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同时,政府还将积极引导外部投资,加速新住区的建设进度。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将积极与居民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调整拆迁方案,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同时,政府将提供必要的过渡期,确保居民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搬迁安排。
结论宜兴新村的拆迁规划方案正在积极推进中,政府与居民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协商,使得拆迁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无锡市拆迁补偿办法1
∙【法规标题】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1-6-12∙【失效时间】0:00:00∙∙【全文】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提供可选择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因实施建设项目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货币安置补偿,是指在拆迁房屋中,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按规定标准折算成货币款,支付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安置房的安置形式。
第四条经政府批准,对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性质未定的房屋拆迁,应当按本办法实行货币安置补偿。
第五条拆迁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货币安置补偿方案安置被拆迁人,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采用货币安置补偿形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二)被拆除私有房屋的共有人对货币安置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三)拆除出租房屋(含国家有关私房改造政策等原因形成的租赁关系),出租人和承租人对货币安置款的分配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四)房屋产权有纠纷或权属不清的;(五)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六)其它不适宜货币安置补偿的情形。
第六条实施货币安置补偿的拆迁项目,拆迁人应当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货币安置补偿测算方案,并将不低于拆迁安置补偿总费用85%的资金,存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拆迁货币补偿专户后,方可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七条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补偿的,应当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协议。
货币安置补偿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被拆迁人含房屋所有人和房屋使用人);(二)被拆除房屋使用性质、地段、地址、等级、成新率;(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直管住宅和公有非住宅房屋以公房租赁契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四)货币安置补偿款的数额、分配方式、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五)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六)违约责任;(七)争议的解决方式;(八)拆迁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无锡市拆迁补偿标准
无锡市拆迁补偿标准无锡市作为江苏省的重要城市之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拆迁工作也日益频繁。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要政策,对于被拆迁户来说,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拆迁补偿标准至关重要。
因此,本文将就无锡市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被拆迁户能够全面了解自己的权益。
首先,无锡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三部分。
在房屋补偿方面,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对于商品房,按照市场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对于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住房,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而对于自建房,补偿标准则是按照房屋的结构、材料和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
在货币补偿方面,无锡市根据不同的拆迁区域和房屋性质,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确保被拆迁户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至于安置补偿,主要是针对无法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被拆迁户,由政府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其次,无锡市的拆迁补偿标准还包括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补偿政策。
比如,对于因拆迁而导致失业的人员,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就业补助;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政府也将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此外,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的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问题,政府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政策,保障相关利益。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锡市的拆迁补偿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也鼓励被拆迁户积极参与补偿协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性。
总的来说,无锡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对于被拆迁户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被拆迁户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无锡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保障自身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政策文件执行,确保被拆迁户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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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无锡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最新无锡拆迁政策规定方案无锡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最新无锡拆迁政策规定方案2017年最新无锡市房屋拆迁补偿相关细则相信很多无锡市的朋友非常关心,下面小编就无锡市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罗列出来,供大家参考。
无锡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无锡市农村房屋拆迁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给大家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无锡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无锡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无锡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三、无锡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8•【字号】锡政办发[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和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办法等规定,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费用标准通知如下:一、征收住宅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对被征收人给予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费和相关补助费。
(一)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算,每户每次(一个房屋登记单位或者一份公房租赁合同为一户,下同)最高不超过2000元。
搬迁费每户均以2次计算。
(二)临时安置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购买定销商品房,以及享受住房保障且自行过渡的,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每月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不含装璜及附属物)的3‰给予每户临时安置费;每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固定设施移装费空调移装费:挂壁式不超过300元/台,立柜式不超过500元/台;热水器拆装费:太阳能热水器不超过1000元/台,煤气和电热水器不超过300元/台;电话移机、宽带移装费:按照江苏省电信公司无锡分公司收费规定执行;有线电视移机费:按照市物价部门、广电管理单位等收费规定执行;煤气移装费:按照市物价部门、燃气管理单位等收费规定执行;(四)奖励费对于在征收补偿方案明确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按每户30000元给予搬迁奖励;超过签约期限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以每日等额递减5%计算。
宜兴拆迁技术规范
宜兴市建设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宜兴市物价局宜兴市财政局宜建(2009)83号关于印发《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细则》的通知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细则》印发给你们。
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的拆迁项目评估,请遵照本技术细则执行。
附:《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细则》(此页无正文)宜兴市建设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宜兴市物价局宜兴市财政局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城乡建设房屋拆迁估价通知抄报:市人民政府抄送: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人民法院及市相关部门宜兴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4日印发共印50份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细则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名词解释 (3)一、市场比较法 (3)二、收益法 (4)三、成本法 (4)四、样本房屋 (4)五、基准价格 (4)六、房屋基本重置价 (4)七、综合费用 (4)第三章评估技术路线 (5)一、市场比较法 (5)二、收益法 (7)三、成本法 (9)第四章评估方法的应用 (11)一、住宅房屋评估 (11)二、非住宅营业用房评估 (12)三、非住宅非营业用房评估 (12)四、工交仓储用房评估 (13)五、土地面积大于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评估··13六、附属物价格评估 (13)第五章拆迁估价报告 (13)一、估价结果报告 (14)二、估价技术报告 (15)三、报告有效期限 (15)第六章附则 (15)第七章附件 (16)附件一房屋实体因素修正系数 (16)附件二房屋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21)附件三宜兴市房屋成新评定标准 (23)附件四房屋用途分类 (24)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建设部、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规定,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行为,保障房屋拆迁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细则。
二、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从事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以下简称拆迁估价)活动应遵守本技术细则。
无锡拆迁补偿标准: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锡拆迁补偿标准:⽆锡市市区集体⼟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印发《⽆锡市市区集体⼟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和各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锡市市区集体⼟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锡市⼈民政府⼆00四年⼗⼆⽉⼆⼗⼋⽇⽆锡市市区集体⼟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集体⼟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保护拆迁当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征收或者征⽤集体⼟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以下统称被拆迁⼈)进⾏补偿安置的,适⽤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地上原建于集体⼟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造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是否领取国有⼟地使⽤证和房屋产权证,均适⽤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基础设施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国⼟资源⾏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地上房屋拆迁相关的⼟地管理⼯作;市建设⾏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地上房屋拆迁和安置房建设的相关管理⼯作。
市⼈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拆管机构)具体负责集体⼟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作。
集体⼟地房屋拆迁所在地的区和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职责,协同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作。
第⼆章拆迁管理第四条规划部门出具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由市拆管机构根据⽤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的申请,书⾯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下列事项:(⼀)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地;(⼆)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三)审批改变房屋、⼟地⽤途;(四)办理户⼝的迁⼊、分户;(五)核发⼯商营业执照;(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宜兴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偿标准的概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宜兴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办发 [2008]201号宜兴市房屋拆迁基本重置价格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3.6米,住宅混合结构2.8米。
房屋层高每增减0.1米,重置价格相应增减2%。
凡超过房屋基准层高的,其重置价的增加率最高不超过45%;凡低于房屋基准层高的,其重置价减少最多不超过15%。
简易结构不计层高增减率2、房屋层高确定方法:(1)坡屋面平房,层高自室内地坪算至檐桁底,前后檐高不等的,以平均高度计算。
平屋面房屋,层高自室内地坪算自平屋面顶。
(2)多层房屋的顶层以下各层,层高自室内地坪算至上一层室内地坪。
多层房屋作为一个整体评估时,应采用平均层高计算。
宜兴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宜兴市房屋拆迁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市政府关于加强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的通知宜政发[2009]215号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锡政发[2009]75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本市实际,就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通知如下: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监督管理工作,其下设的房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拆迁估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应当根据权属登记资料和房地产市场实际成交情况,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二、拆迁估价机构的选定过程应当公开透明。
估价机构确定过程必须经公证机关全程公证。
符合条件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一次,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估价机构接受拆迁估价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依法出具估价报告。
估价机构出具的拆迁估价报告应当由两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估价机构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估价,或估价失实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宜兴2024拆迁计划书
宜兴2024拆迁计划书一、背景宜兴市是江苏省无锡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位于太湖之畔,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自然风光。
随着城市的发展,宜兴市近年来面临着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
为了满足城市建设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宜兴市政府决定进行2024年的拆迁计划。
二、目标宜兴2024拆迁计划的目标是调整城市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三、拆迁范围拆迁范围主要包括宜兴市城区内的旧城区和宜兴市郊区内的农村地区。
具体拆迁范围将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确定。
四、拆迁政策1.合法权益保护:拆迁过程中,宜兴市政府将依法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住房补偿、安置补助等。
2.公平公正:拆迁过程中,宜兴市政府将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拆迁工程公司负责具体的拆迁工作,确保拆迁过程公平公正、透明合法。
3.社会保障:对于因拆迁而失去生活来源的居民,宜兴市政府将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包括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
4.暂时安置:对于被拆迁的居民,宜兴市政府将安排暂时性的安置点,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设施,确保被拆迁户的基本居住需求。
五、拆迁进度安排根据宜兴市拆迁计划的要求,拆迁进度安排如下:1.拆迁准备阶段:2022年1月-2023年4月,包括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合同签订等工作。
2.拆迁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4年6月,根据拆迁计划逐步展开拆迁工作,实施安置和补偿政策,确保拆迁工作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3.拆迁评估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对拆迁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检查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和政策,提升拆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资金保障为确保宜兴2024拆迁计划的顺利实施,宜兴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拆迁资金,包括拆迁补偿资金、安置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保障拆迁工作的资金需求。
七、环保措施在拆迁过程中,宜兴市政府将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拆迁工作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对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这些标准是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明细内容。
一、房屋补偿标准。
1. 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款、过渡期租金和安置补助。
2. 房屋补偿款是指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和地段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3. 过渡期租金是指在拆迁后,被拆迁人需要租房居住的情况下,政府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的租金补贴,以帮助他们渡过过渡期。
4. 安置补助是指在安置安居过程中,政府给予的一次性补助,以帮助被拆迁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二、土地补偿标准。
1. 拆迁土地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征收款、土地补偿款和其他补偿。
2. 土地征收款是指政府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实际面积、土地等级和土地用途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确保被征收人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3. 土地补偿款是指在土地被征收后,被征收人失去了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补偿,以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4. 其他补偿是指政府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的其他补偿,例如农田水利设施、房屋、果树、林木等损失的补偿。
三、补偿标准的执行。
1. 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进行,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2. 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补偿标准执行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真实有效。
3. 对于补偿标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及时处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只有建立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才能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目标。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管理和执行,为被拆迁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宜兴梅园拆迁规划方案
宜兴梅园拆迁规划方案1. 引言本文档描述了关于宜兴梅园拆迁规划的详细方案。
宜兴梅园是宜兴市的一个著名景点,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宜兴梅园需要进行拆迁工作。
本文档将介绍拆迁的原因、目标,以及具体的拆迁方案。
2. 拆迁原因宜兴市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人口增长带来了城市土地紧张的问题。
为了满足市民的居住和商业需求,宜兴市政府决定对宜兴梅园进行拆迁,以腾出土地进行城市建设。
3. 拆迁目标拆迁的目标是将宜兴梅园的土地用于城市住宅和商业项目的开发,同时保留一部分空地作为公共绿地。
拆迁过程中,需要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尊重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4. 拆迁方案4.1 拆迁范围根据规划,拆迁范围为宜兴梅园的整个区域,包括园内的建筑、植被等。
4.2 拆迁补偿拆迁过程中,政府将为被拆迁人提供合理的补偿。
补偿标准如下:•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将按市场价格的1.2倍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的劳动力将优先安置就业,如果无法就业的,将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金;•对于植被的损失,将按照市场价格的1.5倍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将享有优先购买新建房屋的权益。
4.3 公共绿地规划在拆迁过程中,将保留一部分空地作为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将用于市民休闲、健身等活动,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5. 拆迁计划5.1 拆迁时间拆迁工作将在明年的5月开始,并计划在10月底完成。
5.2 拆迁流程拆迁流程如下:1.政府通知被拆迁人及相关单位,告知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2.对被拆迁区域进行勘察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3.和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4.开始拆迁工作,拆除被拆迁房屋和植被;5.对拆迁区域进行整理和清理,准备开展后续的建设工作。
6. 拆迁风险和挑战拆迁工作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和挑战:•被拆迁人的抵抗:部分被拆迁人可能对拆迁计划不满意,可能会抵制拆迁工作;•拆迁费用高昂:拆迁费用可能超过预算,给政府财政带来压力;•拆迁进度延误:由于各种原因,拆迁工作可能会延误,影响后续的城市建设。
宜兴基本建设审批流程
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意见(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申报资料:(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注意事项: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由建设单位向规划处提出申请,经规划处审核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管理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管理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2、申报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一份;(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3)拟选地点的1:500或1:1000的实测地形图3份及电子资料;(4)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意见;(5)有关专业部门意见(消防、人防、环保、地震、卫生、安监等部门);(6)其他指定材料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注意事项: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3、申请人携选址意见书、项目批文、规划红线图到所在镇的国土资源管理所登记,安排测绘地籍图。
扬州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扬州最新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拆迁补偿标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扬州市政府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扬州最新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
首先,根据扬州市政府发布的文件,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补助和安置补助三个方面。
对于被拆迁的房屋,按照其建筑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被拆迁户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款项。
过渡补助是指在搬迁过程中,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帮助被拆迁户顺利过渡。
而安置补助则是针对无法自行安置的被拆迁户,政府会提供相应的安置帮助和资金补助。
其次,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政府会根据其不同的性质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补偿。
而对于农村自建房,由于其建设性质和土地性质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此外,对于租赁房屋的补偿标准也有相应规定,以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
再者,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被拆迁户需要提供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和相关协议等材料,以便政府进行评估和补偿。
同时,政府也会派遣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和测量,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和合理。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和执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会根据市场变化和社会需求不断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以确保拆迁补偿标准的公平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扬州最新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在保障被拆迁户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市场价值和社会需求,以期实现拆迁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继续关注和改善拆迁补偿标准,为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无锡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无锡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无锡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无锡市范围内,对于需要拆迁的厂房所进行的合理补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无锡市对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
下面将对无锡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无锡市对于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厂房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地理位置、市场价值等因素。
根据这些因素,无锡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以确保拆迁户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其次,无锡市对于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主要是以货币补偿和其他补偿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货币补偿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厂房进行评估,然后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
其他补偿方式包括提供新的厂房、安置补助、就业安置等。
再次,无锡市对于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监督和保障,主要是通过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政府的扶持来进行。
相关部门将对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和合理。
政府也将对拆迁户进行相应的扶持,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最后,无锡市对于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完善,将根据市场变化和政策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不断推进,无锡市对于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也将不断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综上所述,无锡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拆迁户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合理的补偿标准和有效的监督保障,才能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
希望无锡市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能够不断完善,为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完整版)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表解析
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表单位:元 /平方米基准价格住类别 框架等级商业用房 宅一类 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 1120 1070 990 940 890 810 1050 1000 920 870 820 740 1000 950 870 820 770 690 3100 一二 三 一二 三2950 2800 2650 2650 2500 2400砖混950 950 900 850 800900 820 770 720 640 900 820 770 720 640 850 770 720 670 590 800 720 670 620 540 750 670 620 570 490砖木其他结构房屋说明: 1、本表适用一般民用建筑和各类区主干道沿街底层商业铺面。
2、办公、工业、仓储用房可参照住宅基准价格标准执行,不能参照的,以房地 产市场评估价为准。
3、住宅基准价格的内涵包括房屋重置价和所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权益部分。
4、本表未涉及到的其他结构及用途的房屋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为准。
5、本表中基准价格是指城市规划区一至六类区域范围内的商业、住宅、办公、 仓储等不同用途、不同结构房屋的市场平均价,具体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由 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此为参照,结合相关修正系数综合评估确定。
6、对于单门独院住宅的评估,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权面积比小于 1:1的,剩余土 地(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单独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房地产估价人 员根据宿州市基准地价表结合市场因素进行评估。
对于划拨土地,应扣除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 4%的契税。
40%的成新系数表1970年前 1970-1979年 0.66~0.751980-1989年 0.76~0.851990-1999年 0.86~0.952000年后 0.96~1.00.65以下 (含0.65)注:1、成新系数参与计算过程:房屋折旧 =房屋重置价×( 1+层高修正系数)×(1-成新系数);2、具体单宗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结合被拆迁房屋状况综合确定。
江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将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及被拆迁⼈实际居住需求,对现有拆迁标准进⾏了合理调整,下⾯我们就跟店铺⼩编来了解下江苏房屋拆迁补偿⽅式以及相关事项,希望对⼤家能有所帮助!江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式1、拆迁⽅式依照《办法》第五条规定,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
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货币补偿,对于征地中未撤销村民⼩组建制的,且被拆迁⼈仍可从事农业⽣产,⼜没有拆迁安置房供应的个别拆迁项⽬,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地利⽤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可以实⾏统拆统建。
⾮住宅房屋拆迁全部实⾏货币补偿。
2、补偿款项住宅房屋拆迁实⾏货币补偿或统拆统建的,对被拆迁⼈的货币补偿款包括6项:①拆迁补偿款;②装修补偿费;③搬家费、过渡费;④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等拆移补偿费;⑤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⑥提前搬家奖励费。
其中,实⾏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款包括:①原房补偿款,②购房补偿款,③区位补偿款;实⾏统拆统建的,拆迁补偿款包括:①原房补偿款,②建房补助款。
⾮住宅房屋拆迁,对被拆迁⼈的货币补偿款包括7项:①拆迁补偿款;②装修补偿费;③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等拆移补偿费;④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⑤设备拆除、安装、搬迁费⽤;⑥停业补偿费;⑦特殊⾏业⽆法进⾏搬迁和再次安装使⽤设备的补偿。
其中,设备拆除、安装、搬迁费⽤和停业补偿费均以拆迁补偿款为基数进⾏测算。
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
3、费⽤⽀付住宅房屋拆迁实⾏货币补偿,被拆迁⼈放弃申购拆迁安置房并经公证的,可以领取货币补偿款。
被拆迁⼈申购拆迁安置房的,其货币补偿款中的拆迁补偿款由拆迁实施单位直接⽀付到所在区拆迁安置房财政专户,作为被拆迁⼈的购房款,实⾏封闭运作;其货币补偿款中的其他补偿费⽤由拆迁实施单位⽀付给被拆迁⼈。
被拆迁⼈只能使⽤拆迁补偿款申购拆迁安置房,其他补偿费⽤均不得计⼊购房款。
江苏危房改造补偿标准
江苏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江苏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危房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为了改善危房居民的居住环境,江苏省出台了危房改造补偿标准,以确保居民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危房改造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些帮助。
首先,江苏危房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危房改造奖励政策、危房改造补偿标准等。
其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指政府为危房改造提供的财政补助,用于支持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
危房改造奖励政策则是针对那些自愿拆迁并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居民所设立的奖励政策,以鼓励更多的居民参与到危房改造中来。
而危房改造补偿标准则是对于因危房改造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所提供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减轻居民的搬迁成本,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根据江苏省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因危房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政府将根据搬迁户的房屋面积、建筑年限、搬迁距离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对于居民的房屋面积,政府将按照一定的补偿标准给予经济补偿,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对于建筑年限较长的危房,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公平和合理。
此外,对于搬迁距离较远的居民,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搬迁补助,以减轻居民的搬迁压力。
再次,为了确保危房改造补偿标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江苏省政府还建立了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危房改造补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
同时,政府还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危房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确保危房改造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总的来说,江苏危房改造补偿标准的出台,为改善危房居民的居住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持。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危房改造补偿标准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居民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享受到应有的补偿和保障。
同时,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危房改造补偿标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希望在江苏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危房改造工作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让更多的居民受益。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1]3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1〕3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监督和指导市(县)、区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新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为主,市政府按需要可以依法直接征收。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住保房管、公安、城管、工商、物价、审计、税务、监察、法制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是市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拟定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文件;(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下一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三)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直接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审核、支付、结算、监管,完成市政府委托的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四)负责对各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的备案管理;(五)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指导;(六)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情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七)负责对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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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
yx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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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4 大中小闭】
宜兴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
宜建(2008)第16号
一、拆迁搬迁补助费
以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为补助对象。
具体标准分别为:
1、拆迁后现房安置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搬迁补助费标准为: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补贴300元;50平方米以上不足100平方米的补贴4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500元。
2、拆迁后期房安置需过渡的搬迁补助费标准为:按上述标准加倍结算。
3、租赁房屋拆迁后给予承租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其标准为:承租房屋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补贴200元;30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补贴250元;6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300元。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住宅房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
对实行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每月临时补助费标准为:宜城地区不足50平方米的补贴450元;50平方米以上不足100平方米的补贴65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750元;除宜城地区外其他建制镇(园、区)不足50平方米的补贴300元;50平方米以上不足100平方米的补贴4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500元。
对照上述标准,对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补贴;对现房安置的,一次性给予3
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补贴;对期房安置的,在实际过渡期的基础上增加3个月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补贴。
租赁房屋拆迁后给予承租人一次性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其标准为:宜城地区承租房屋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补贴300元;30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补贴350元;6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400元;除宜城地区外其他建制镇(园、区)不足30平方米的补贴250元;30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补贴300元;6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350元。
(二)营业房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所有权人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
对实行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每月临时补助费标准为:宜城地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5元;除宜城地区外其他建制镇(园、区)的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0元。
对照上述标准,对实行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的,给予一次性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补贴,对期房安置的,在实际过渡期的基础上增加3个月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补贴。
(三)加倍发放住宅房、营业房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的条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人《致被拆迁人的公开信》规定过渡期限结算,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过渡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房承租人,自逾期之月起加倍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停业补助费
对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补助费标准为:宜城地区不足50平方米的补贴3500元;50平方米以上不足80平方米的补贴5500元;80平方米以上不足100平方米的补贴6500元;100平方米以上补贴8000元。
除宜城地区外其他建制镇(园、区)补助费标准为:不足50平方米的补贴2000元;50平方米以上不足100平方米的补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补贴4000元。
四、电话、电视、空调、燃气、太阳能热水器移位补助费
拆迁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电话等设施的补助标准为:电话(含宽带)208元,有线电视120元,空调100元,太阳能热水器250元。
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另有变动的,按变动后的标准执行。
对实行产权调换现房安置的,按上述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对实行产权调换期房安置需要过渡的,按上述标准的两倍给予补偿。
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的,固定电话、有线电视、自来水、电表等补偿标准,按当时当地的实际初装费给予一次性补偿。
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原来安装管道燃气的,按照2500元/门给予一次性补偿。
五、其他
1、其他建制镇的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参照本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标准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2、集体土地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参照本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标准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3、本标准自2008年3月25日起施行,2008年3月25日前实施的拆迁项目按照宜建(2004)第86号文件执行。
4、宜建(2004)第86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