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29类太上皇商标驳回复审及在先引证商标撤三的请示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对第29类太XX商标驳回复审及

在先引证商标撤三的请示

集团公司:

2013年,集团启动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工作,通过内部竞价确定服务代理机构——广东XX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相关工作。2013年8月16日委托XX公司向国家商标局递交48个皇XX系列商标和3个太XX商标注册申请,开展全类保护。

一、商标注册情况

2014年8月起,国家商标局陆续发出商标注册的审查结果。截止至2014年12月3日,我部收到XX公司转来的22个商标驳回通知书,其中19个已经按照集团办公会议的意见采取了对应措施,新收到3个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商标局部分驳回(详见附件1-3),具体如下表所示:

新增商标核准情况表

按照商标法规定,对上述三个商标提出驳回复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

二、商标驳回评估

(一)评估驳回复审必要性

按照2014年9月9日集团办公会议关于“与主业相关的,与产业延伸相关的、敏感的或我方认为有伤害的”必须坚持防御性注册,否则视情况进行复审的精神,我部对新增驳回商标进行梳理过滤,具体如下表所示:

新增商标驳回评估意见表

(二)第29类太XX商标驳回分析

由于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注册,国家商标局部分驳回我集团第29类太XX商标申请,核准了“食用海藻提取物,肉罐头,加工过的槟榔,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牛奶制品,蔬菜色拉,烹饪用果胶”。

国家商标局引证在先近似商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集团八百载厂在完成磨碟沙厂区“退二进三”工作前一直生产销售带有“太XX”标识的腊味产品,从属于2901群组,是集团主业对应的核心群组。上述引证在先商标中,力争撤销第4291609号商标在先权利是获得2901群组注册的关键。该商标权利人是王晓红,申请地址是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丁家沟3幢101号。从网络上初步搜索,暂未查询到这个地址的相关信息。目前,该商标注册时间超过七年,集团可对该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提高商标驳回复审成功几率。另外,王晓红是个人申请,预计完整提供相关使用证据的可能性较小,第4291609号商标在先权利被撤销机会较大,并在驳回复审中核准注册肉(2901群组)、腌制蔬菜(2905群组)以及蛋(2906群组)。

杨清琼于2013年1月31日申请了第12136051号商标,

由于该商标注册期未满三年,因此无法对其提出撤三申请。另根据XX公司提供的调档信息,该商标同样因王晓红在先注册的第4291609号商标而被国家商标局部分驳回,杨清琼没有对其进行回复,预计国家商标局会核准鱼(2902群组)、食用油(2908群组)、干食用菌(2912群组)、豆腐制品(2913群组)四个产品,成为我集团商标在相应群组的注册障碍。近期,集团需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公告及时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或者待该商标注册满三年后及时对该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

李龙康于2010年5月28日注册了第6596351号商标,其注册的茶、茶饮料产品(3002群组)与我集团商标申请注册的豆奶、牛奶替代品(2907群组第一部分)属于跨类近似,被国家商标局驳回。由于豆奶产品不与集团主业相关,不与肉类产业链延伸相关,我部建议不对第6596351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放弃豆奶、牛奶替代品产品注册。

综上所述,我部拟对集团申请的29类第12941015号商标提出驳回复审,并对第4291609号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争取撤销在先商标,获得在肉类产品上的注册;视第12136051号商标公告情况伺机采取行动;放弃豆奶、牛奶替代品产品注册,不对第6596351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对11类和16类的两个皇XX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不予驳回复审。

XX公司是集团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委托代理机构,商标驳回复审及引证商标撤三是商标注册程序的延续,相关情况

该司较为熟悉,经咨询该公司,商标驳回复审4300元,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2200元,费用合计6500元,费用经过比对,比较合理。因此我部拟委托XX公司对29类第12941015号商标提出驳回复审,并对第4291609号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费用为6500元,相关费用在2014年聘请中介机构费用中列支,并签署相关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当否,请领导审定。

附件:1.第13094293号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11类)

2.第13094362号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16类)

3.第12941015号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29类)

4.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品牌与运营管理部 2014年12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