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2018版
2018年XX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2018年版)
附件:XX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及审批流程,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核算需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中心/部门(含驻外办事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与报废后的处理。
二、固定资产报废定义固定资产报废是指经鉴定部门鉴定或确认已无使用价值、且只能通过报废方式处理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流程1.提出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按要求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如实写明固定资产报废的原因、损坏的具体零部件、缺失的具体零部件等,并经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签字同意。
2.提请固定资产相应鉴定部门鉴定由使用部门提请相应鉴定部门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鉴定部门鉴定时需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对损坏与缺失的零部件进行确认,并出具鉴定结果。
固定资产鉴定部门分别为:2.1 总公司鉴定部门生产设备:由生产及品质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鉴定;空调:由售后服务人员进行鉴定;IT设备(电脑、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由行政部信息人员进行鉴定;模具:由相应的技术、品质等人员进行评估鉴定;仪器、仪表设备:由生产品质部品质管理部人员进行鉴定;车辆:由行政后勤车辆管理人员进行鉴定;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扫描仪等同类办公设备:由行政后期部门进行鉴定;房屋建筑物:由行政后勤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鉴定。
2.2 子公司鉴定部门子公司指独立财务核算主体。
子公司可自行制定鉴定部门,但总公司有专门鉴定部门的除外,如电脑等IT设备,车辆等运输设备由总公司相应鉴定部门负责鉴定。
3.提请相关领导审批报废意见根据鉴定结果,凡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条件的,由使用部门依次提请相关领导审批,如固定资产原值在5万元以下的(以单批次为单位),可直接凭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经中心总监或级别相当的领导批准,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废;如固定资产原值在5万元或以上的(以单批次为单位)须经招标后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2018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2018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固定资产入账是企业日常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018年,我国对固定资产入账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8年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2018年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对资产的确认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新标准下,企业应当以取得固定资产所有权、取得固定资产使用权或者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权益作为确认固定资产的依据。
这一规定明确了固定资产确认的标准,有利于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其次,2018年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对固定资产的计量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根据新标准,固定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同时,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计量,包括直接发生的成本和间接发生的成本。
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计量的准确性,避免因计量不当而导致的财务信息失真。
另外,2018年固定资产入账标准还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
根据新标准,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确定折旧政策,同时,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提。
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实性。
最后,2018年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根据新标准,企业在固定资产处置时,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确定处置收入,同时,对于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损失,应当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这一规定有利于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处置行为,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总的来看,2018年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调整和完善,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规范了企业的财务行为,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当严格遵守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障,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的财产权益。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室内设施等。
1.3所有部门和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禁违反制度行为,如有违反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违纪处分。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2.1购置需求的提出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3购置资产应经过多方比较和谈判,选取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2.4购置合同应明确规定资产的规格、数量、价格、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条款。
2.5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3.1固定资产应当根据规定的用途、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方法进行使用。
3.2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岗位的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3使用人员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应当注意保养和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性能良好。
3.4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流程进行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保管4.1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保管资格和职责,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状态,并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
4.2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进行妥善保管,保管地点应当有防火、防盗措施。
4.3进出固定资产库房的人员应当进行登记,并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
4.4对于易损耗、易失毁、易变质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立专门的仓库或保险柜进行保管。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5.1固定资产因达到使用年限、无法修复或无法再利用时,应当进行报废处理。
5.2报废资产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5.3报废材料应当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有危险物质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5.4报废资产的销毁应当按照销毁程序进行,销毁后应当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销毁登记表》。
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进入强制清算程序之中,较之于非国有企业的资产交易,目前我国各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产权交易规则对于国有企业的规定种类繁多,且与国有企业相关的讨论与争议始终存在且部分尚无定论,其中以国有资产交易尤为突出,强制清算案件中,相较于非国有企业的资产处置的一般性问题,清算组开展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时,不仅面临一般性问题,还有国有资产所特有的特殊性问题。
笔者将基于在北京市的办案经验,从国有企业的识别、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的分类、强制清算程序中国有资产处置的要点分析、强制清算程序中国有资产处置的难点分析四个方面初步探讨强制清算程序中应关注的国有资产的要点问题以及应对之策。
一、国有企业的识别关于国有企业的称谓繁多,例如“国有企业”“国家出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而关于国有企业的定义也规定在不同的法律、行政法规之中,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就对国有企业的定义予以统一,目前关于国有企业的定义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具体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9年5月1日生效,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中首次出现“国家出资企业”的表述,即该法第五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而,结合该法其他条款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范围应仅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享有出资人权益,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换言之,“国家出资企业”范围仅限于被国家直接出资的一级公司,而对于“国家出资企业”再行对外投资的二级或其他各级子企业则不属于“国家出资企业”。
(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24日生效,以下简称32号令)32号令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认定标准,即32号令第四条所规定的三类企业:1、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即“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2、国有控股企业:“控股”又进一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全资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并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二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或本条第一类国有控股企业持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3、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即“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
3.职责3.1设备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动态台账。
3.2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4.工作程序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收入、拨出、修理、更新、保管和使用情况;有利于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与修理费用;保证固定资产实物的安全、完整以及有效使用。
4.1购置固定资产申请批准程序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编制采购计划,经本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根据采购计划与供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
4.2固定资产验收、付款程序货到后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采购计划和合同编制设备验收单一式三份,验收无误后登记设备库存账,按单位报销制度通知财务部门付款,财务部门核对合同副本、采购计划、付款申请书,经确认无误后办理货款结算,并登记新增固定资产卡片。
4.3固定资产折旧政策4.3.1固定资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折旧法,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预计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确定折旧率。
4.3.2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率、预计残值率分别列示如下:4.4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制度。
4.4.1固定资产的报废,应在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的基础上,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经审批后可报废处理。
4.4.2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a.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状况差、影响安全使用。
b.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大修已不可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
c.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能低,污染环境,又无改造价值的。
d.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e.因意外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f.国家规定强制淘汰停用的。
4.4.3固定资产报废后须填制报废单,一式三份,设备管理部门、本单位财务、运行管理中心各存一份。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1.土地;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仓库、宿舍、水电管路及设施设备、围墙、停车场、道路;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货车、叉车(含电动、手动叉车、堆垛车、AGV机器人等)、货架托盘;4.机器设备:制冷剂充注设备、焊接设备、空压机、生产输送线、检测设备、切割设备、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喷涂设备;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通风设施设备;7.办公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具、通讯设备;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净化设备、水泵、给水配管设备;9.其他设备:消防设施设备,食堂设施设备。
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的每月对账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四条:购入的不动产,应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有关产权与变更登记、税法规定事宜及减损报废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少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紧急处理的仍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合约,并报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标准如下: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的属资本支出,否则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因扩充、置换、改良而增加价值或效能的属资本支出,否则为费用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固定资产,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到二年的属费用支出。
4.凡为维持财产原始使用效能,所需的维护费用都作为费用支出。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账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机器设备、车辆、厂房等所有属于公司财产的固定资产。
三、资产登记和分类1.公司内部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并建立完整的资产档案,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购置日期、原值、累计折旧等信息。
2.固定资产应按照物品属性、使用部门进行分类,并建立分类清单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四、资产购置和报废1.资产购置必须经过相应授权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
2.资产报废必须经过授权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报废流程进行。
报废的资产应及时从资产清单中剔除,并进行相应的处置和记录。
五、资产使用和保养1.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公司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禁私自转移、改装或借用他人。
2.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保养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延长。
六、资产盘点和处置1.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和状况是否与档案记录一致,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2.对于不再使用或需要更新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处置程序进行。
七、责任和监督1.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内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正确和合理使用。
2.公司高层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应制度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记过、降职等。
注意: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文件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财产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长期使用、具有一定价值且不易转化为货币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维护、折旧计提、报废等一系列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协调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员是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登记第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资产的购置数量和质量。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应明确规定资产的类别、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部门应及时将采购合同副本和相关购置凭证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在资产购置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登记内容包括资产的基本信息、购置时间、归口管理部门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登记表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次的登记都要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变动(包括新增、停用、调拨等)应及时在登记表上进行更新,必要时需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执行,必须经过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并进行公告。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一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能私自使用或出借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领用人必须进行使用登记,如需转借或交换固定资产,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登记表上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告固定资产管理员,并配合进行检修。
关于下发《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XXXX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固定资产配置和管理,根据中央、省、市开展厉行节约的要求和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动态管理的原则,特制定《xxxxx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以下简称XXX)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全资产,结合XXX办公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XXX党政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条机关固定资产指上述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取得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及其它固定资产。
第四条机关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XXXXX;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属于取得固定资产的各单位(以下简称资产使用部门);机关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部门为XXX(以下简称财务中心);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为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授权所辖部门XXXXX具体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第二章机关固定资产标准第五条固定资产的标准(一)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一般设备;(二)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的专用设备;(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四)在固定资产维修、改良过程中购置的,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配件及零部件;(五)经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符合标准的其它固定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部门通过购置、拨入、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凡符合第五条所含条件之一者,均属机关固定资产。
第三章机关固定资产的取得第七条机关固定资产的取得有购置、拨入、接受捐赠及其它方式。
第八条对购置固定资产实行审批制度。
使用单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应填写《机关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经办人将该表报送党政办公室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购置。
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党政办公室应会同财政局进行认定,并视情报主管领导或XXXX批准。
固定资产的认定由XXX党政办公室行政事务办公室负责审定。
第九条购置机关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采购标准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XXX 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新)、《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XX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和办公家具配置预算标准的通知》(XXX财规〔2017〕2号)文件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XXXX
编制日期
XXXX
文件名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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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订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购入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可使用期限超过1年以上的公司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及附属物、生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办公家具及后勤设施、检验设备及工具、工程设备等。
各使用部门
部门经理
4.2固定资产由行政部、使用部门共同进行管理,行政部负责严格监督,做好定期维护和日常维修,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保管与保养。
4.3固定资产的申购。
4.3.1申购流程:申请部门登录ERP系统,填写“录入资产请购单”,按系统要求填写完整相关请购信息后,打印出来给部门经理审核,总监复核,总经理核准。
4.6固定资产的登记、标识、编号。
4.6.1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行政部制作《固定资产标示卡》并转交给使用部门。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将《固定资产标示卡》粘贴在固定资产易看而不易损坏地方,如是一套机器设备的,一般应粘贴在价值较高的资产上面。
4.6.2资产编号见下表
序号
资产类别
资产编号
1
房屋及建筑物
A
2
生产机器设备
4.操作内容:
4.1固定资产名称对应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见下表
序号
资产类别
资产名称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房屋及附属物
行政部
行政部主管
2
生产机器设备及周边辅助设备
成型机、开炼机、切料机、冷却设备、喷砂机、空压机等
生产部门
部门经理
3
运输工具
皮卡车、商务车、叉车等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2018版
修订记录日期内容制订人■会签■发放□总经办()份□市场部()份□开发部()份□塑胶部()份□资材部()份□生产部()份□膜切部()份□品保部()份□工程部()份□设备部()份□管理部()份□财务部()份编写:审核:批准: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1.0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2.0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0定义: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3.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含1500元),且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3.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下(不含15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在一年以上可重复使用而不改变其性能的有形物品,如工装夹具、量具、办公用具、小型电器和家私等。
4.0职责:4.1财务部:为公司资产审核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负责主导实施固定资产盘点。
4.2各部门:各部门为资产实物的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指定一名文员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配合管理部进行资产抽盘,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准权限规定如下:5.0资产管理内容5.1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和生产的需要提出采购要求,填写《杂项请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依据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准权限规定交相应的资产管理员审核,管理员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作出:自制、外购还是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的明确结论,如需采购,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资材部采购人员负责按《采购控制程序》规定要求执行。
5.2 验收:5.2.1固定资产验收:由使用部门依据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准权限规定会同相应的资产管理员及设备供应方相关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安装、调试。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2018年版
修订记录日期内容制订人■会签■发放□总经办()份□市场部()份□开发部()份□塑胶部()份□资材部()份□生产部()份□膜切部()份□品保部()份□工程部()份□设备部()份□管理部()份□财务部()份编写:审核:批准: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1.0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2.0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0定义: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3.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含1500元),且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3.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下(不含15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在一年以上可重复使用而不改变其性能的有形物品,如工装夹具、量具、办公用具、小型电器和家私等。
4.0职责:4.1财务部:为公司资产审核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负责主导实施固定资产盘点。
4.2各部门:各部门为资产实物的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指定一名文员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配合管理部进行资产抽盘,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准权限规定如下:5.0资产管理内容5.1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和生产的需要提出采购要求,填写《杂项请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依据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准权限规定交相应的资产管理员审核,管理员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作出:自制、外购还是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的明确结论,如需采购,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资材部采购人员负责按《采购控制程序》规定要求执行。
5.2 验收:5.2.1固定资产验收:由使用部门依据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准权限规定会同相应的资产管理员及设备供应方相关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安装、调试。
租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在2018年起的新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的文件精神,以下两种进项税额的抵扣在2018年有了新的规定,目前2018年年度过半,各纳税人是否正确抵扣进项呢?
一、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抵扣新规
根据通知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但是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是仅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必须要全额进项税额转出。
二、道路、桥、闸通行费抵扣新规
另外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二)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三)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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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资产管理内容
5.1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和生产的需要提出采购要求,填
写《杂项请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依据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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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资产分类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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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资产种类别将公司现有资产分类后,统一按流水码编号后就锁定不变,后续新增资产类别依次按流
水码编号管理。
6.4举例:A 001 1501 001 表示:生产类机器设备,假设001表示资产种类为注塑成型机,2015。
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8.30•【字号】合统〔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关于印发《合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合统〔2018〕61号局机关各处室、普查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局固定资产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结合市相关规定及局工作实际,制定《合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30日合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局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合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合政办〔2013〕27号),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主要包括:办公桌椅、橱柜、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扫描仪、移动硬盘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全局除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数据信息管理处(以下简称信息处)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资产购置由资产使用部门申请,办公室和信息处根据申请部门的资产使用年限、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在存量资产不能调剂解决时,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将资产购置预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进行申报。
部门预算已安排的资产购置,由办公室审核汇总,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牵头组织政府采购。
未纳入部门预算的资产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1万元以上的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报财政局审核批复。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的损耗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设备、机械等。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最高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划和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和配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和维护,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当加强固定资产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挪用、私用或非法出售固定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购置管理第八条公司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确定购置计划,并经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进行购置。
第九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不得做出抵押或担保性操作。
第十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应当考虑其使用寿命、性能、维护便捷性等因素,并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第十一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存档制度,将购置的固定资产信息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不得超出规定范围或用途。
第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当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处理,不得私自拆修或延迟维修时间。
第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应当根据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长期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的闲置或报废应当经过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后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核算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能独立工作的非消耗性劳动资料。
二、固定资产分类: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指公司办公地或仓库的装修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设计费和管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资产从“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合理期限列支;1、冷藏设备:指公司冷库冰箱等与物料保管有关的设备;2、运输设备:指公司管理用车辆;3、办公及其他设备:指公司办公用电脑设备、家具等以及除上述以外的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长期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与管理:1、每年编制公司预算时,各部门应将当年的固定资产购置作为资本性支出列入公司年度预算,统一报董事会批准;2、预算外资产购置,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由使用部门提交包括设备性能、需要数量、购置厂商概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书面报告以供决策参考;3、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在购置资产前应多方咨询,做到货比三家,要求对同类型设备,应确定固定的厂商购置,并签定供货协议(包括价格折让、结算与售后服务),型号、配置采取相同标准,以利于售后服务和降低购置成本,如采购人员对设备性能不了解,由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购置;4、固定资产购置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详细填列所购置资产的用途,报公司行政文员、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
对于公司有可替代设备的,由总经理最终确定核准;5、固定资产验收:购置、筹建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部门时,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分别由财务部、使用部门、(在建工程要有决算合同等移交清册),并随同原始发票一并报财务部办理入帐手续,进口设备应办理海关等有关手续齐全后,履行验收报帐手续。
对于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物,除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外,由行财务部办理产权登记证后,再办理有关资产移交手续;6、固定资产减少:根据减少原因由使用部门提出议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
然后办理有关报废、出售手续。
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权限 (3)
第三章投资决策 (4)
第四章投资实施 (5)
第五章信息披露 (6)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在公
司内部可形成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设备更新、安全
环保、信息化建设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是对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的提出、评价、决策、实施、后评价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事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和可持续发展;
(二)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同时还应兼顾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
(三)必须谨慎,注意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行为适用于本制度,以下所称投资
均指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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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资产管理内容
5.1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和生产的需要提出采购要求,填写《杂
项请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依据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准权限规
定交相应的资产管理员审核,管理员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作出:自制、外购还
是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的明确结论,如需采购,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资材部采购人员
负责按《采购控制程序》规定要求执行。
5.2 验收:
5.2.1固定资产验收:由使用部门依据4.3固定资产分类和进、出、转、报废核准权限规定会同相
应的资产管理员及设备供应方相关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单填写主要内容:
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制造商、供应商、数量、金额、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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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资产分类代码表:
6.4资产种类别将公司现有资产分类后,统一按流水码编号后就锁定不变,后续新增资产类别依次按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