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饮用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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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10
μg/L
注3和4
汞
1.0
μg/L
镍
20
μg/L
注3
硝酸盐
50
μg/L
注5
亚硝酸盐
0.50
μg/L
注5
农药
0.10
μg/L
注6和7
农药(总)
0.50
μg/L
注6和8
多环芳烃
0.10
μg/L
特殊化合物的总浓度注9
硒
10
μg/L
四氯乙烯和三氯乙烯
10
μg/L
特殊指标的总浓度
三卤甲烷(总)
100
μg/L
欧共体理事会关于生活饮用水水质的条例
98/83/EEC
A微生物学参数
指标
指标值(个100mL)
埃希氏大肠杆菌
0
肠道球菌
0
以下指标用于瓶装或桶装饮用水:
指标
指标值
埃希氏大肠杆菌
0/250mL
肠道球菌
0/250mL
铜绿假单胞菌
0/250mL
细菌总数(22℃)
100/mL
细菌总数(37℃)
20/mL
B化学物质参数
4.该指令生效后5年到15年,铅的参数值为25μg/L。在达到指令中规定的参数值前,成员国应确保采用适当的方法,尽可能降低水中铅的浓度。
5.成员国应确保[NO3-]/50+[NO2-]/3≤1,方括号中为以mg/L为单位计的NO3-和NO2-浓度。
6.农药是指:有机杀虫剂、有机除草剂、有机杀菌剂、有机杀线虫剂、有机除藻剂、有机杀鼠剂、有机杀粘菌剂和相关产品及其代谢副产物、降解和反应产物。
C 指示参数
指标来自百度文库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色度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浊度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注7
嗅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味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氢离子浓度
6.5—9.5
pH单位
注1和3
电导率
2500
μS/cm(20℃)
注1
氯化物
250
mg/L
注1
硫酸盐
250
mg/L
注1
钠
200
mg/L
溶解氧
5.0
mg/LO2
氨
0.50
3.对瓶装或桶装的静水,最小值应降至4—5pH单位。对瓶装或桶装的水,最小值应降至更低。
4.如果测定TOC参数值,则不需要测定该值。
5.对瓶装或桶装的水,单位为个/250mL。
6.对于供水量小于10,000m3/天的水厂,不需要测定该值。
7.对地表水处理厂,成员国应尽力保证出厂水的浊度不超过1.0NTU。
特殊化合物的总浓度注10
氯乙烯
0.50
μg/L
注1
注:1.参数值是指水中的剩余单体浓度,并根据聚合体与水接触后所释放出的最大浓度计;
2.如果没有更好的消毒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
3.该值适用于由用户水龙头处所取水样,且水样应能代表用户一周用水的平均水质。成员国必须考虑到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的峰值出现情况。
指标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丙烯酰胺
0.10
μg/L
注1
锑
5.0
μg/L
砷
10
μg/L
苯
10
μg/L
苯并(a)芘
0.010
μg/L
硼
1.0
μg/L
溴化物
10
μg/L
注2
镉
5.0
μg/L
铬
50
μg/L
铜
2.0
mg/L
注3
氰化物
50
μg/L
1,2-二氯乙烷
3.0
μg/L
环氧氯丙烷
0.10
μg/L
注1
氟化物
1.5
μg/L
7.参数值适用于每种农药。对艾氏剂、狄氏剂、七氯和环氧七氯,参数值为0.030μg/L。
8.农药总量是指所有能检测出和定量的单项农药的总和。
9.特殊化合物包括:
苯并[b]呋喃、苯并[k]呋喃、苯并[g,h,i]北、茚并[1,2,3-cd]芘
10.如果没有更好的消毒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特殊化合物包括:氯仿、溴仿、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该指令生效后5年到15直,总三卤甲烷的参数值为150μg/L。
mg/L
TOC
无异常变化
注6
铁
200
μg/L
锰
50
μg/L
铝
200
μg/L
细菌总数(22℃)
无异常变化
产气荚膜梭菌
0
个/100mL
注2
大肠杆菌
0
个/100mL
注5
放射性参数
指标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氚
100
Bq/L
总指示用量
0.10
mSv/年
注:1.不应具有腐蚀性。
2.如果原水没有受地表水影响,不需要测定该参数。
10
μg/L
注3和4
汞
1.0
μg/L
镍
20
μg/L
注3
硝酸盐
50
μg/L
注5
亚硝酸盐
0.50
μg/L
注5
农药
0.10
μg/L
注6和7
农药(总)
0.50
μg/L
注6和8
多环芳烃
0.10
μg/L
特殊化合物的总浓度注9
硒
10
μg/L
四氯乙烯和三氯乙烯
10
μg/L
特殊指标的总浓度
三卤甲烷(总)
100
μg/L
欧共体理事会关于生活饮用水水质的条例
98/83/EEC
A微生物学参数
指标
指标值(个100mL)
埃希氏大肠杆菌
0
肠道球菌
0
以下指标用于瓶装或桶装饮用水:
指标
指标值
埃希氏大肠杆菌
0/250mL
肠道球菌
0/250mL
铜绿假单胞菌
0/250mL
细菌总数(22℃)
100/mL
细菌总数(37℃)
20/mL
B化学物质参数
4.该指令生效后5年到15年,铅的参数值为25μg/L。在达到指令中规定的参数值前,成员国应确保采用适当的方法,尽可能降低水中铅的浓度。
5.成员国应确保[NO3-]/50+[NO2-]/3≤1,方括号中为以mg/L为单位计的NO3-和NO2-浓度。
6.农药是指:有机杀虫剂、有机除草剂、有机杀菌剂、有机杀线虫剂、有机除藻剂、有机杀鼠剂、有机杀粘菌剂和相关产品及其代谢副产物、降解和反应产物。
C 指示参数
指标来自百度文库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色度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浊度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注7
嗅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味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氢离子浓度
6.5—9.5
pH单位
注1和3
电导率
2500
μS/cm(20℃)
注1
氯化物
250
mg/L
注1
硫酸盐
250
mg/L
注1
钠
200
mg/L
溶解氧
5.0
mg/LO2
氨
0.50
3.对瓶装或桶装的静水,最小值应降至4—5pH单位。对瓶装或桶装的水,最小值应降至更低。
4.如果测定TOC参数值,则不需要测定该值。
5.对瓶装或桶装的水,单位为个/250mL。
6.对于供水量小于10,000m3/天的水厂,不需要测定该值。
7.对地表水处理厂,成员国应尽力保证出厂水的浊度不超过1.0NTU。
特殊化合物的总浓度注10
氯乙烯
0.50
μg/L
注1
注:1.参数值是指水中的剩余单体浓度,并根据聚合体与水接触后所释放出的最大浓度计;
2.如果没有更好的消毒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
3.该值适用于由用户水龙头处所取水样,且水样应能代表用户一周用水的平均水质。成员国必须考虑到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的峰值出现情况。
指标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丙烯酰胺
0.10
μg/L
注1
锑
5.0
μg/L
砷
10
μg/L
苯
10
μg/L
苯并(a)芘
0.010
μg/L
硼
1.0
μg/L
溴化物
10
μg/L
注2
镉
5.0
μg/L
铬
50
μg/L
铜
2.0
mg/L
注3
氰化物
50
μg/L
1,2-二氯乙烷
3.0
μg/L
环氧氯丙烷
0.10
μg/L
注1
氟化物
1.5
μg/L
7.参数值适用于每种农药。对艾氏剂、狄氏剂、七氯和环氧七氯,参数值为0.030μg/L。
8.农药总量是指所有能检测出和定量的单项农药的总和。
9.特殊化合物包括:
苯并[b]呋喃、苯并[k]呋喃、苯并[g,h,i]北、茚并[1,2,3-cd]芘
10.如果没有更好的消毒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特殊化合物包括:氯仿、溴仿、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该指令生效后5年到15直,总三卤甲烷的参数值为150μg/L。
mg/L
TOC
无异常变化
注6
铁
200
μg/L
锰
50
μg/L
铝
200
μg/L
细菌总数(22℃)
无异常变化
产气荚膜梭菌
0
个/100mL
注2
大肠杆菌
0
个/100mL
注5
放射性参数
指标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氚
100
Bq/L
总指示用量
0.10
mSv/年
注:1.不应具有腐蚀性。
2.如果原水没有受地表水影响,不需要测定该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