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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一、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二、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三、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参加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国家庭教育学会课题研究报告〕一、总那么为了深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立的假设干意见?,进步全国家庭教育总体程度,促进儿童全面安康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大纲。

本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 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制定和施行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总体目的是: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优化家庭教育的社会环境,增强家长科学教子育儿的责任感;加强现代家庭教育理论建立,进步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管理者的理论程度、效劳意识和指导才能,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程度不断提升;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历,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育儿的方法与技能,促进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立,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开展。

家庭教育的指导原那么: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那么。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开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合适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开展、全面开展、充分开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那么。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效劳的观念,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进步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典范,为其安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那么。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开展总体目的和精神文明建立总体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效劳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范畴,健全指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组织,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大纲目的,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社会化。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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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国家庭教育学会课题研究报告)一、总则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大纲。

本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 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优化家庭教育的社会环境,增强家长科学教子育儿的责任感;加强现代家庭教育理论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管理者的理论水平、服务意识和指导能力,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不断提升;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育儿的方法与技能,促进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设,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范畴,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组织,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大纲目标,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社会化。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一、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二、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与适用性。

一就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与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就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与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就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三、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就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与物质准备。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与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与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参加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关注孕期保健,孕育健康胎儿(3)做好相应准备、迎接新生命降临(4)提倡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二、0~3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0~3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提倡母乳喂养,增加婴儿免疫力(2)鼓励主动学习,掌握儿童日常养育和照料的科学方法(3)设定生活规则,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4)加强感知训练,提高儿童感官能力,预防儿童伤害(5)关注儿童需求,激发儿童想象力和好奇心(6)提供言语示范,促进儿童语言能力发展(7)加强亲子沟通,养成儿童良好情绪(8)帮助儿童适应幼儿园生活三、4~6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4~6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加强儿童营养保健和体育锻炼(2)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3)抓好安全教育,减少儿童意外伤害(4)培养儿童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5)增强儿童社会适应性,培养儿童抗挫折能力(6)丰富儿童感性知识,激发儿童早期智能四、7~12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7~12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做好儿童健康监测,预防常见疾病发生(2)将生命教育纳入生活实践之中(3)培养儿童基本生活自理能力(4)培养儿童的劳动观念和适度花费习惯(5)引导儿童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信做事(6)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兴趣五、13~15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13~15岁儿童身心发展特点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对儿童开展适时、适当、适度的性别教育(2)利用日常生活细节,开展伦理道德教育(3)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引导儿童正确使用各种媒介(4)重视儿童学习过程,促进儿童快乐学习(5)尊重和信任儿童,促进良好的亲子沟通(6)树立正确的学业观,尊重儿童的自主选择六、16~18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16~18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引导儿童树立积极心态,尽快适应学校新生活(2)引导儿童与异性正确交往(3)引导儿童“学会合作、学会分享”(4)培养儿童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5)指导儿童树立理想信念、合理规划未来(6)引导儿童树立自信心,以平常心对待升学七、其它如特殊儿童等的家庭教育指导1、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1)智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2)听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3)视觉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4)肢体残障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5)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6)智优儿童的家庭指导2、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1)离异和重组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2)服刑人员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3)流动人口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4)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3、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国家庭教育学会课题研究报告)一、总则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大纲。

本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 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优化家庭教育的社会环境,增强家长科学教子育儿的责任感;加强现代家庭教育理论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管理者的理论水平、服务意识和指导能力,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不断提升;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育儿的方法与技能,促进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设,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范畴,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组织,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大纲目标,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社会化。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现将《大纲》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工作,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适用范围
《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 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相关文件
妇字〔2010〕6号
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教育厅(教委),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关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未成 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 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 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 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内容要求
(一)
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
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 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在12~15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修订后的《大纲》明确,提高儿童信息素养。丰富儿童生活,规范 上网行为,预防网络依赖;了解网络沉溺标准,能够在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帮助下,指导儿童戒除网络沉溺行 为。
在15~18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修订后的《大纲》明确,加强儿童美育。指导家长培养儿童正确的 审美观,具有发现美、欣赏美、表现美的能力;加强自身修养,践行文明礼仪;增强对个性美的感受,提高自我 评价能力,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尊敬的家长们: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经过广泛调研和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我们制定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旨在为广大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让每个家庭都能够创造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也是最重要的教育场所。

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基石,对于孩子的成长和个人品质的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积极的人格品质。

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目标和原则《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目标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供科学的教育指导,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在制定本大纲时,我们始终坚持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根据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提供科学、实用的家庭教育指导。

2. 适用性原则:指导大纲注重照顾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方法和策略,使其能适用于各种家庭教育环境。

3. 系统性原则:指导大纲包含从幼儿期到青少年期的全面教育内容,形成一个系统、连贯的教育指导框架。

三、《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内容1. 家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家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品德、健康成长的子女,而家长的任务是提供适宜的成长环境和引导孩子的发展。

2. 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培养孩子自主学习的能力、注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协同等。

3. 幼儿期的教育指导:针对幼儿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发展特点,提供科学的教育方法,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和照顾幼儿的成长。

4. 小学阶段的教育指导:强调培养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 初中阶段的教育指导:关注自我认同和生涯规划,帮助孩子健康度过青春期的身心变化,并培养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

6. 高中阶段的教育指导:强调科学的学习方法和规划未来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升学指导和职业规划建议。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是我国最高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引导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支持。

下面,我将就该大纲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家庭教育是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

大纲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养。

在道德教育方面,提出了要培养学生积极向上、诚实守信、自律自强的品质;在价值观教育方面,强调要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大纲还要求家庭教育要关注学生的智育与审美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其次,大纲还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式方法。

首先,家庭应当成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家长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其次,家庭教育应该注重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互相补充和促进。

此外,大纲鼓励家庭教育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并强调在培养学生学习习惯、培养兴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大纲还提倡家庭教育注重亲子沟通与合理教养,促进家庭和睦和谐。

第三,大纲着重强调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内容方面,大纲规定了家庭教育的五个核心领域:品德修养、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在各个领域,大纲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家庭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教育。

例如,在品德修养方面,家庭应该通过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大纲还对家庭教育的方法给予了一定的指导。

大纲指出,家庭教育应该注重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互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和实践活动。

最后,大纲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要通过推广先进的家庭教育经验和方法,提升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支持,促进学校和家庭的良性互动。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一、引言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家庭成员通过言传身教,对子女进行有计划、有效的教育和培养的过程。

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统一全国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和方针,促进国家家庭教育的发展,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二、基本原则1. 立德为本:家庭教育应以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根本目标,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

2. 和谐共处:家庭成员应相互尊重、信任和理解,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为孩子提供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

3. 知识与能力并重:家庭教育应注重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培养,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的能力和素质。

4. 积极引导:家庭教育应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和追求,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5. 爱与责任并存:家长应给予孩子充分的爱和关怀,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孩子的成长负起应有的责任。

三、指导内容1. 学习教育家庭教育应注重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鼓励孩子勤奋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父母应关心孩子的学业情况,协助孩子完成学习任务,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环境。

2. 品德教育家庭是孩子品德的第一课堂,家长应以身作则,注重品德修养的培养。

父母应教育孩子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培养孩子的诚实、友善、守信等良好品质,引导他们做一个有责任感、有爱心的人。

3. 习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家长应指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律习惯、时间管理习惯等。

同时,纠正孩子的不良习惯,提供必要的引导和帮助。

4. 家庭礼仪家庭礼仪是培养孩子正常社交行为和自我修养的重要环节。

家长应教育孩子尊重长辈,关爱他人,注重礼节,培养良好的家庭文化和家族传统。

5. 情感沟通良好的家庭关系建立在良好的情感沟通基础上。

家长应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倾听孩子的心声,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积极表达爱与关怀。

6. 生活技能家庭教育应培养孩子一些生活技能,如健康饮食、个人卫生、维护家庭环境等。

(完整版)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完整版)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通知妇字〔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教育厅(教委),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关工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是在总结多年来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家庭教育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家长儿童需求,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制定的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大纲》在指导原则、指导内容、指导形式等方面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儿童身心成长发展规律,按照年龄段划分家庭教育的指导内容,规范家庭教育指导行为,是全国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依据。

现将《大纲》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2010年2月8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一、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0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一、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二、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三、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参加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

对于大龄孕妇、有致畸因素接触史的孕妇、怀孕后有疾病的孕妇以及具有其他不利优生因素的孕妇,督促其做好产前医学健康咨询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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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
• 继续重视幼儿的身体健康发育: • 帮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 • 注意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进行适当 的智力开发; • 使幼儿初步学会与其他人的交往;关 • 注幼儿个性的发展: • 逐步适应幼儿园的集体生活并为进入小学学 习作好各方面的准备。
某幼儿园3-6岁幼儿家庭教育指导12专题要点
某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方法
1.新生家长见面会 2.定期举办家教讲座 3.个别交谈 4.电访、家访、家长手册及园刊、宣传橱窗 5.设立亲子教育热线 6.家长开放日 7.社区家长工作 8.开发家长资源,拓宽家园互动的渠道 9.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展示孩子的进步。
某幼儿园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
1.从源头抓起,办好留守儿童家长学校 2.优化教学内容,在教学上下功夫 3.加强情感注入,弥补缺失的亲情 •开展“老师妈妈”帮扶活动 •开展同伴互助活动 •利用信息技术,搭建儿童与父母间沟通桥梁 4. 做好个别教育工作。
总体目标与指导原则
• 1.总体目标 增强家长科学教子育儿的责任感 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不断提升 促进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 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 2.指导原则 “儿童为本”原则 “家长主体”原则 “多向互动”原则
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 • • • • • • 1.以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需求为起点 2.以科学的教育捍卫儿童的童年 其一,呵护儿童的求知欲 其二,珍惜生活和游戏的教育价值 其三,尊重儿童的学习特点 其四,关注个体差异 其五,重视家园共育。
• 0—3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
• 婴幼儿期即从出生到大约3岁,是个体 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的重要时期,儿童 身高和体重均有显著增长;遵循由头 至脚、由中心至外围、由大动作至小 动作的发展原则,逐渐掌握人类行为 的基本动作;语言迅速发展;表现出 一定的交往倾向,乐于探索周围世; 逐步建立亲子依恋关系。
加强科学研究
加强监测与评估
主要理念
• • • • • • • • • • • 1.具有广泛的适用对象 2.突出以人为本、亲子互哺的理念 3.强调开放、互动式的指导形式 4.突出指导内容的时代特点 5.重视父亲角色和祖辈教育的重要性 6.重视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及灾害背景下家庭的 家庭教育 7.重视家庭教育的学科建设 8.重视调动民间组织力量和社会支持 9.重视家庭教育机构准入机制的建设 10.重视家庭教育专业社工的发展 11.重视家庭教育指导的受众评估
专题1 帮助幼儿度过入园适应期 专题2 开展家庭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质 专题3 重视幼儿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养成 专题4 培养幼儿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 专题5 依据幼儿年龄特征进行智力开发 专题6 保护并满足幼儿好奇心和求知欲 专题7 积极为幼儿创造与人交往的机会 专题8 亲子游戏建立幼儿良好个性 专题9 增强幼儿的抗挫能力 专题10 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 专题11 注意营养保健和合理膳食 专题12 做好离园与入学的衔接。
• 3-6岁幼儿身心发展特点 • 这个年龄段的幼儿处于身心发展的黄金时期,具体表 现为:(1)身体发育方面,幼儿的身高、体重、营养、 神经、动作技能等方面获得长足进步;(2)语言发展 方面,词汇量迅速增长,已经能掌握各类词,逐渐明 确词义开有一定的概括性,基本上掌握了各种语法结 构,并可自由地与他人交谈;(3)在思维发展方面, 逐步克服直觉行动思维,并初步发展到具体形象思维; (4)社会交往方面,喜欢与同伴一起玩,玩伴的数 量随着年龄增加,玩伴关系不稳定,经常变化。(5) 个性发展方面,这一时期是儿童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 幼儿开始形成自己最初的个性倾向并会在自己的一生 中都保留其痕迹,因而在人的心理发展中具有重要作 用。
• 1.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 重视婚检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 人口素质 关注孕期保健,孕育健康婴儿 做好相应准备,迎接新生命降临 提倡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
• 2. 0——3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指导家长:
(1)母乳喂养,增强婴儿免疫力; (2)主动学习,掌握儿童日常养育和照料的科学方法; (3)设定生活规则,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4)加强感知训练,提高儿童感官能力,预防儿童伤害; (5)关注儿童需求,激发儿童想象力和好奇心; (6)提供言语示范,促进儿童语言能力发展; (7)加强亲子沟通,养成儿童良好情绪; (8)帮助儿童适应幼儿园生活。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简介
大纲框架
制定依据 规范对象 总则 总体目标 指导原则 工作机制
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4项)
全国 家庭教 育指导 大纲
婴幼儿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7项) 学龄前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7项) 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 要求 小学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6项) 初中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6项) 高中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6项) 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及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12项) 健全领导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 增加资源保障 完善服务体系 家庭教育工作协调与 指导 抓好队伍建设 开展实践活动 扩大社会宣传
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现状: 1.家长是教育自己孩子的专家 2.家长急需社会支持和引导 实施策略: 1.帮助家长进行角色定位,提高角色能力; 2.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掌握教育规律; 3.培养家长教育兴趣。
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1.教师和家长互动; 2.家长和孩子互动; 3.家长和家长互动。
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
某幼儿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方法
一、进行幼儿家教现状调查,为家教指导提供依 据 1.初次接班时进行全面调查 (如:普遍家访 、问卷调查 、评估幼儿 等) 2.做有心人,与家长接触中了解情况 二、全方位、多侧面、多层次地进行家教指导 1. 全面指导(如:家长会、开放活动等 ) 2. 个别指导(如:家访、约谈、来离园交谈等) 3. 随机指导(如:家园联系册、家园园地、栏 等)。
3. 4——6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指导家长: (1)加强儿童营养保健和体育锻炼; (2)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3)抓好安全教育,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4)培养儿童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5)增强儿童社会适应性,培养儿童抗挫折 能力; (6)丰富儿童感性知识,激发儿童早期智能。
3—6岁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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