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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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党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地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加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校应建立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与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二、主要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党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与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学校贯彻执行党与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党校发展、校园建设、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与重要调整;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与关系学员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与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党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与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主要包括党校内部组织机构中层领导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党政纪处分的确定,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办学方向正确;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决策;3.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4. 坚持科学决策原则,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议事范围1. 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2.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3. 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和设备购置;4. 学校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工资分配等重大人事事项;5. 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6. 学校与其他单位合作办学、科研合作、国际交流等重大事项;7. 学校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程序1. 提案阶段: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可以提出议案,提案应当明确议题、背景、目的、内容和预期效果。

2. 审查阶段:学校办公室对提案进行审查,提出是否提交会议讨论的建议。

3. 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对提案进行审议,形成会议议程。

4. 全体会议:全体会议听取提案报告,进行讨论,形成决议。

5. 执行阶段:学校办公室根据会议决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五、议事制度保障1. 建立健全学校领导集体决策机制,明确校长、副校长等领导的职责和权限;2. 加强学校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议事程序顺利进行;3. 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4. 定期开展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党委;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决策水平,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校园环境。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指在学校管理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以及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内容校级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校级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换届。

校长是校级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是校级大会的成员,代表学校全体成员行使民主权利。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自治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包括组织学生代表进行监督、批评与建议,讨论和决定学生事务,选择和审查校内学生干部等。

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干部负责召集和组织,全校学生均有参加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是学校党组织的基层民主决策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任务是对党员的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等进行评议和监督,选举和任免党委会的成员,讨论和决策党内重大事项。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工会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工会的主要负责人。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学校工会会员参加。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义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制度。

通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和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现多方参与、多元表达和多元决策,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学校事务的公共治理。

首先,校级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全体教职员工的参与权利,充分发扬了民主权利,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学生的权益,让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提高学生对学校事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决策过程中,重要事项经过三次表决和一次讨论后才能决策的制度。

具体来说,这个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三重表决:决策过程中,重要事项需要经过三次表决。

一般情况下,表决的结果需要达到超过半数的支持才能通过。

如果前两次的表决结果都未能达到通过的要求,那么需要再进行第三次表决。

2.一次讨论:在表决之前,需要进行一次全员讨论,以了解各方的观点和意见。

讨论的过程中,可以提出问题、解释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听取各方的声音,并尽量达到共识。

3.决策权:决策权属于集体,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投票作决定。

没有任何个人或小团体能够独自决定重要事项。

4.信息透明:重要事项的相关信息应当向所有成员公开,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成员有权了解并参与到决策的全过程。

通过这样的制度,学校可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减少个人的偏见和错误判断,从而达到合理和公正的决策结果。

这也能够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凝聚力,促进学校事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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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党支部三重一大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党支部三重一大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党支部三重一大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教育局XXX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确保在校长负责制下的实行XXX,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依据上海市校长负责制配套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凡涉及到“三重一大”项目都必须经过民主酝酿,集体讨论。

校务会议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列入议题的,则由具体分管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广泛的深入调查后,作充分准备提交讨论。

视工作需要,校长可以直接提出议题。

2、依法决策原则凡是需提交校务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严格依法,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根据需要须通报的,则及时向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通报。

3、规范程序原则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提出,确定议题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凡涉及须经学校教代会经由过程的决议,则先由校务会按照议事规则议事。

构成初步方案后,提交教代会审议。

对涉及学校重大的决策,凡与区域层面有关,或者是需要有区权限的则在校务会决定之后在三天之内向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教育局分管领导。

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在决策之前征求学校党委意见、决策之后须向学校党委通报。

二、决策内容㈠重大事项决策1、学校依法履行国家、市、区等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重大改革的决策与方案,需向市、区教育部门汇报,涉及学校全局发展的汇报、报告、请示事项。

2、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的工作计划。

3、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与完善、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与奖惩方案、福利待遇、人事与岗位安排方案、招生方案、重要改革方案。

4、学校内部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或撤并。

5、学校内干部队伍的建设、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与建设。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中,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重大事项决策第四条学校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教职工福利待遇、学生奖助学金制度等。

第五条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决策事项,提出决策建议;(二)组织调研,充分论证决策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五)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六)决策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三、重要干部任免第六条重要干部任免指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部门提出人选建议;(二)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三)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四)学校党组织会议作出决定;(五)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第八条重大项目投资指学校投资额度较大、影响深远的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等。

第九条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投资事项,提出投资建议;(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五)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六)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五、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第十条大额度资金运作指学校年度预算调整、大额资金借贷、投资等。

第十一条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财务部门提出资金运作方案;(二)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三)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四)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五)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一个组织体系,需要在日常运营中做出各类决策。

而对于一些重要的事项,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介绍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背景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学校决策过程的制度体系。

三重一大事项指学校重大事项、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和重大事故处理等。

为了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需要建立一套明确的决策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三、决策范围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重大事项决策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包括校园安全问题、重大人事调整、校内重大活动安排等。

对于这些决策,学校需成立决策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2. 重大改革决策学校的重大改革决策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课程设置调整等。

这些决策需要对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听证,并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3. 重大项目决策学校的重大项目决策包括校园建设、设备购置、科研项目等。

在决策过程中,学校应组织专家评审,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同时,学校应及时公布决策结果,并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决策过程中的疑虑和不满。

4. 重大事故处理决策学校遇到重大事故时,需要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事故并防止进一步蔓延。

学校应成立事故处理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实施。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学校需保持对外沟通的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进展情况。

四、决策程序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应具备以下步骤:1. 问题发现和确定学校需要将可能涉及到的重大事项纳入决策范畴,并明确问题的具体内容和目的。

2. 信息收集和分析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

3. 决策方案制定基于信息收集和分析的结果,学校制定决策方案,明确决策的目标、内容和执行步骤。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市纪委、市教育局党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范围“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2.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

3. 三年规划、年度计划的落实。

4. 职称评审、岗位晋级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修订、完善。

5. 学校班子的分工、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设置及调整。

6.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双向竞争上岗。

7. 招生政策、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8. 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等的主要内容1. 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2. 教职员工的调入调出、聘任解聘、轮岗调配等。

3. 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的推荐。

4. 市直(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5. 对违纪违规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6. 其它重要组织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1. 经市政府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终结。

2. 学校土地、房屋及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置、出租与转让。

3. 基本设施建设、重大修缮工程、大宗物资及设备的采购。

4. 向上级申报的项目计划、安排及市级重要专项的计划制定和调整5. 其它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1. 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2.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3. 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4. 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5. 各项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开支的定期报告。

6. 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党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地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加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校应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二、主要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党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

党委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

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

(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四、保障机制(一)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

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二)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公开与查询制度。

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按照党务公开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关于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关于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关于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本实施细则旨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决策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党的意志,确保党的领导地位。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坚持依法决策。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四)坚持公开透明。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三、决策内容(一)重大决策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大事项。

2.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重要制度等。

3.学校重要资产购置、处置、对外投资等。

4.学校与其他组织、机构的合作协议、合同等。

(二)重要干部任免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

2.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

3.学校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

2.学校重大教学、科研、社会服务项目。

3.学校重大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学校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

2.学校大额度资金的调拨、使用、报销等。

3.学校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四、决策程序(一)调查研究。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

(二)论证评估。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三)征求意见。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充分征求师生员工、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确保决策的民主性。

(四)集体讨论。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策意见。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

学院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推动学院政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实现“科学发展、后来居上、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根据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体系工作规划》的精神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三条学院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构,是指院委会、院长办公会。

第四条重大决策是指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关系学院改发展稳定大和涉及全院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的决策。

重要事项主要包括:(一)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执行;(二)学院办学方向、事业规划和委、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三)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统战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四)重要规章制度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五)涉及学院全性的重要改举措和有关政策;(六)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预算调整,上年度财务预决算审计情况,重要专项经费的确定及调整等;(七)学院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各类人员编制审核、重要人事工作等;(八)专业设置、学科建设规划等;(九)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和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进人计划的审定,员管理、制度审定,干部、师资、专职辅导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等;(十)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招生就业、校办产业、校园建设、安全保护、计划生育的重要事项等;(十一)院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审定、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候选人的;(十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十三)重大责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十四)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和建设方案;(十五)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改变等;(十六)重大对外合作交流规划等;(十七)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十八)重大活动的安排;(十九)学院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状况的审核;(二十)学院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4篇)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4篇)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之一,更应该注重广大师生的参与和决策。

为了提高学校的民主程度,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集体决策制度。

本文将介绍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一、制度概述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通过重视广大师生的参与,确保涉及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充分反映集体的意见和利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从而提高学校的决策效果和管理水平。

该制度包括“三重一大”决策议事会、信息公开、意见征集和学校大会四个方面。

二、“三重一大”决策议事会“三重一大”决策议事会是学校集体决策的核心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协调和决策。

决策议事会设立专门的秘书处,负责会议组织、决策执行等工作。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是学校集体决策的重要环节,通过公开决策议事会的决策过程和结果,促进学校师生的参与和监督,确保决策的公开、公正、透明。

信息公开的途径包括学校内部通知、电子平台、网络公开等。

四、意见征集制度为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学校将建立意见征集制度。

针对涉及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学校将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并进行全面的调研和讨论。

通过多方参与,充分尊重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利益,确保决策能够更好地体现集体的共识和民意。

五、学校大会机制学校大会是学校集体决策的最高形式,是广大师生和学校领导面对面交流、沟通、决策的平台。

学校大会由校长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学校大会将通报学校的工作情况和发展计划,征询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就学校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六、制度实施为了有效实施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建设。

(一)制定决策议事会的职责和权限明确的规范文件,明确决策议事会的工作程序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

(二)建立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学校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 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2. 学校党委(党组)会议是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党委(党组)会议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3. 学校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党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充分酝酿,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形成决定。

4. 学校党委(党组)会议议题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5. 学校党委(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人事任免制度1. 学校中层干部任免必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

2.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 学校中层干部任免程序:(1)提名推荐: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中层干部任免建议名单。

(2)考察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对提名推荐的中层干部进行考察考核。

(3)讨论决定:学校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中层干部任免。

(4)任职宣布:学校党委(党组)会议宣布中层干部任免决定。

(5)任职公示:对中层干部任免决定进行公示。

(三)重大项目安排制度1. 学校重大项目安排必须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的原则。

2. 学校重大项目安排程序:(1)项目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学校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2)项目论证: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3)项目审批:学校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项目审批。

(4)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1. 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坚持预算管理、审批程序、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的原则。

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篇: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为更好地贯彻学院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进一步推动总务处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结合总务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凡属总务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由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按有关程序讨论决定。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出席人为总务处处长、副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

根据会议内容,由处长委托副处长确定有关部门的同志在讨论相关问题时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及学院规章制度的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决策前,须经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遵循以下议事规则:1、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凡需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任何人不得以其他方式替代;3、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出席的成员须达到应出席会议人数的2/3及以上,方可举行;4、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当首先由有关科室负责人全面准确地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经批准受委托,则不得替代;5、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要严格按预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6、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议决事项,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研究事项,相应采取票决制、表决制等形式作出决定,以超过半数应到会成员同意形成决定。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为促进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党校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校"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科室。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

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单位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单位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

包括党校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群众、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研究决定;*.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单位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单位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考核、事业干部职称评定和奖惩;*.市管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重要岗位的人事确定和调整;*.推荐和申报市级(含)、确定本级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其他重要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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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教发〔2018〕21号
中共**镇中心学校总支委员会
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的原则,进一步推行民主管理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的重要意义和目的
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和廉洁治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广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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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3、正确处理好支持学校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与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关系,调动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4、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改革;
5、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的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学校的秘密之外,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重点工程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都应公开。

校务公开的内容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务公开,二是财务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公开。

将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的状态及效果定期公开,让教职工了解学校、关心学校,从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2、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公开。

关系学校前途命运、教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公开制度,各种方案出台前经教职工群众充分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增强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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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让教职工了解决策全过程。

3、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公开。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上级组织人事考核与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时,根据不同情况就工作程序、考核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

4、对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公开。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条例》的要求进行,推行任职前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5、中小学招生公开。

6、用工制度公开。

7、职称评定、评优、评奖、晋级、评聘公开。

将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奖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及结果公开。

8、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领导干部应将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群众反映问题,也应及时向教职工解释。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

每个学期开学时的各项收费项目要公布。

2、向教职工通报上级拨款情况。

3、学校资产收支等情况,向教职工通报。

4、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开支公开。

5、学校奖金福利分配公开。

6、债权债务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根据公开的内容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部分。

固定公开内容:①党支部结构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②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③党支部党建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④党员照片、党员基本情况和党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3
定期公开内容:①党支部开展的有关服务性、群众性等需要公开的活动情况;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情况;③新党员发展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④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即时公开内容:①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进展落实情况,单位中层干部任免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②党支部、党员年度民主评议情况;③党支部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④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开展的各种活动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四、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1、“三会一课”、职工代表大会。

“三会一课”是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另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正式党务信息,让群众了解党总支的有关活动等信息。

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渠道是职工代表大会,凡是法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有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2、职代会联席会。

职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召开职代会联席会听取有关报告,并审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专门会议。

对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采取在专门会议上公开。

4、利用教育信息或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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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的监督
1、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凡教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方案,应提前发给教职工代表预审,对教代会通过的决策和作出的决定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党务方面的提案则由全体党员或支部会议审议通过。

3、学校要成立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学校书记、校长或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支部成员、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其职责是监督党务、校务“三重一大”事项公开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合法,党员、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落实等。

中共**镇中心学校总支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镇中心学校2018年1月19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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