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精编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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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临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人员的薪酬管理,保障临时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打字员、电脑网络技术岗位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临时人员薪酬待遇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临时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和公司薪酬体系确定,具体标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薪酬标准。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临时人员工作表现、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第七条福利待遇包括法定节假日工资、加班工资、带薪年假等,具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八条临时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指定日期。

第九条临时人员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事项。

第十条临时人员离职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结算薪酬。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临时人员薪酬调整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市场行情、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

第十二条临时人员薪酬调整程序如下:(一)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和市场行情,提出薪酬调整建议;(二)部门经理对临时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提出薪酬调整意见;(三)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评估结果,形成薪酬调整方案;(四)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实施。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临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临时人员有权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公司对违反薪酬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机关单位聘用工资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聘用工资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聘用工资制度,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单位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聘用人员,包括合同制工作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机关单位聘用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二)岗位绩效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确定工资待遇;(三)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公平性、合理性;(四)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聘用人员的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二)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三)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四)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一)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职级和职责等因素确定;(二)职务工资:根据职务级别和职责确定;(三)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具体比例由本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奖金的具体数额由本机关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第三章工资调整第九条聘用人员的工资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岗位变动、职级晋升等情况进行调整;(二)职务工资调整:根据职务晋升、考核等情况进行调整;(三)工龄工资调整:根据工龄增长进行调整;(四)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绩效进行调整。

第十条聘用人员的工资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机关实际情况执行。

第四章工资支付第十一条聘用人员的工资支付采取月结制,每月支付一次。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的工资支付应当在每月的15日前完成。

某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编制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某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编制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某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编制人员工资管理办法1. 引言在某系统事业单位中,聘用编制人员的工资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合理、公正、透明地管理工资,制定一套科学的工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某系统事业单位的聘用编制人员工资管理进行论述。

2. 工资构成2.1 固定工资聘用编制人员的固定工资是基本工资,工资数额根据人员的岗位等级、学历及工作年限来确定。

具体岗位等级、学历与工作年限的对应关系将在后续章节中详细说明。

2.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对聘用编制人员工作表现的一种经济奖励,通过绩效工资的发放能够激励人员工作积极性。

绩效工资的数额将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其他考核指标来确定。

2.3 补贴与津贴聘用编制人员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与津贴,这些补贴与津贴可以是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目的是为了弥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一些特殊开支和困难。

3. 工资调整3.1 年度调整聘用编制人员的工资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整,年度调整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单位经济效益、人员工作情况以及薪酬水平调研结果来确定。

年度调整旨在使得聘用编制人员的工资与市场变化相适应,保持其相对稳定的收入增长。

3.2 职级晋升调整当聘用编制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获得职级晋升时,其工资将根据晋升后的岗位等级与工作年限重新确定。

职级晋升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激励人员不断学习、提升职业素质,同时也保证了其工资的公平与合理性。

4. 工资支付4.1 支付周期聘用编制人员工资按照月度进行支付,每月的工资应在月底前支付至聘用编制人员的指定银行账户。

4.2 支付途径工资支付可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以确保支付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在聘用编制人员的个人工资支付中保护个人隐私是十分重要的,保证信息的保密性与安全性是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5. 工资管理与监督为了保证聘用编制人员工资的合理与公正,需要建立一套工资管理与监督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工资核算与发放的程序、工资调整与晋升的评估标准与程序、工资管理的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等内容。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三)调整绩效工资
根据遂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五、相关政策
(一)其它福利与本单位正式职工参照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办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年休假,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13年月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法定节日每天加班费=岗位工资/30*3,双休日、深夜加班费=岗位工资/30。
(五)特殊岗位津贴
专职从事工地工程工作的临聘人员,每月到工地在20以上的每人每月发特殊岗位津贴180元;每月到工地在10天以上20以下的发特殊岗位津贴100元;每月到工地在10天以下的发特殊岗位津贴50元;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
(一)正常增加工龄工资
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调整岗位工资
1、临时聘用人员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岗位的,从聘用的次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2、岗位工资标准根据遂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积累。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50元。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根据临聘人员相关证件、资质、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工作的贡献度等进行每年动态综合考评和评定,由科室及分管领导提出,经代建中心领导班子确定绩效系数,分为0.6,0.65,0.7三档;绩效工资参照遂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乘以相应系数执行(见附件2)。

制度范本:财务部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制度范本:财务部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财务部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挖掘工作潜力,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和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自身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以职定薪:即以员工所处职位为主体,根据职位的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和劳动强度来确定薪酬标准。

●保证基数:即在保证员工基本数的前提下,打破固定工资概念,以日常考评为依据自由浮动,以便提高危机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拉大级数:即在同一职位中确定多个薪酬标准并适当加大相邻级别之间的差距,从而激发员工的进取意识。

二、标准
者各占70%和30%。

固定部分将依职位和等级不同而不同,但在各月维持不变;浮动部分则列示最高限,随当月考评的结果推算当月值。

补贴系指根据国家及公司规定给予员工的各类补助(指午餐补助、交通补贴、洗理费和城市津贴)。

2.本部门除经理外分设会计和出纳两个职位各分三个等级,数字越大等级越高。

3.新近招募员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间实行试用薪资标准,不享受浮动部分。

试用期届满,将根据本人意愿及部门情况,经部门经理审核合格后方可定职定级。

●考评
1.考评分年度和月度两种。

2.年度考评可用于试用期届满转正和年末晋级评定中。

转正评定根据年度考评标准计
算出总分按分数范围确定相应级别,已做转正评定当年不再进行晋级评定;晋级评定于每年年末组织一次,总评分满足晋级标准分数线即可晋级,但应把握循序渐进原则,不得越级晋升。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精)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精)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根据公平合理、按劳分配和自愿的原则,根据保健院经济效益和现状,特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1、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分配分为三大体系:医学专业技术体系、医学临床见习人员体系、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

工资实行分级制,各体系由相关人力资源结构组成,岗位学历不同,享受不同工资级别待遇。

2、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

其中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绩效奖金,其他福利为保健院自定的福利。

3、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实行月薪制,于下月五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根据使用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提供的考勤、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结算工资。

考勤统计由科室提供和医院办公室复核,并在次月三日向财务部提供,财务部拟定工资发放表,交院长审批。

4、医学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工资见保健院规定标准。

5、试用期满或试用期间,根据各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的试用满意度和专业考核合格,由当事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院长批准后转聘用。

6、临时聘用人员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自费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或农医保。

7、批准聘用后,由办公室部向当事人作出书面通知,按要求按时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逾期未办,视为辞退处理。

8、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医学专业技术体系1-3年、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1-2年、临床见习人员体系6个月。

9、工资级别标准:(1)专业技术体系按第一学历发放。

试用期,中专400元/月、大专460元/月、本科520元/月,无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聘用后按新毕业人员见习期标准执行一年,中专590元/月、大专655元/月、本科685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正式职工的50%;一年后的合同期内,未取得上岗证者,经医院考试考核合格,基本工资中专989元/月、大专1023元/月、本科1049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科室平均数的50%;取得上岗证并完成见习期考试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按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

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

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

(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

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

(三)岗位绩效奖金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

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

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300元,技术性岗位人均500元。

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2000元,技术性岗位3000元。

各单位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奖金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四)特殊岗位津贴为体现对特殊岗位的政策倾斜,对从事特殊性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种类及标准,由县政府研究确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调整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三)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根据工作要求,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
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的管理办法
为统一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按照“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本局实际,经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管理办法适用于正式签定劳动合同的临聘人员
二、工资结构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不得高于800.00元。

2、电话费:每人每月50.00元(驾驶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3、驾驶员年终安全奖:每人每月50.00元(全年600.00元),年终未发生安全事故则一次性领取。

4、业务奖:驾驶员按车公里计算,每公里0.15元。

打字、信息员按照驾驶员行车公里补贴的平均数领取,保安人员按照驾驶员行车公里补贴平均数的60%领取。

5、劳保费: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6、降温费:每人每年400.00元。

7、烤火费:每人每年400.00元。

8、节日费:春节、国庆节慰问金500.00元;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慰问金:200.00元;
生日费:200.00元。

9、旅差费:市内出差不予报销,市外出差按相关规定执行。

10、年终目标考核奖:按在职工人的50%发放。

11、其他费用:保险费、加班费和在休假范围内当年未休假的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仅供内部使用,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从二○○九年八月一日起执行,时间暂定一年(至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二○○九年八月一日。

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_政府临聘人员要怎么管理

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_政府临聘人员要怎么管理

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_政府临聘人员要怎么管理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_政府临聘人员要怎么管理对于政府临聘回来非在编的人员要做好怎样的管理?对于政府临聘人员的薪酬待遇要如何去落实好呢?下面就不妨跟着店铺一起来了解下政府临聘人员管理的相关资料!政府临聘人员管理规定(一)、为加强对局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统计局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区领导同意,通过公开招聘,经考试合格后录用,充实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三)、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负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统计局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享受规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五)、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奖惩以及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

(六)、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处于末位的,由分管领导与其谈话,连续二年年度考核处于末位的,由主要领导与其谈话,并由本人提出工作整改措施;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将按照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聘用人员在工作中造成差错和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本人作出检查并扣发奖金;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

(八)、聘用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九)、对符合劳动法解聘条件的,必须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补偿。

(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需办理工作交接、移交所用公物等手续后,方可离开。

二00九年三月十日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严肃人事编制纪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用人单位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于临时性、补充性岗位的工作人员。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三)调整绩效工资
根据遂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五、相关政策
(一)其它福利与本单位正式职工参照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办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年休假,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13年月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四)加班工资
加班应以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工作日八小时之外或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才算加班工资。
1、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0.5小时开始起计,加班0.5—2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2小时以上,计加班1天。
2、加班费计发标准:法定节日每天加班费=岗位工资/30*3,双休日、深夜加班费=岗位工资/30。
(五)特殊岗位津贴
专职从事工地工程工作的临聘人员,每月到工地在20以上的每人每月发特殊岗位津贴180元;每月到工地在10天以上20以下的发特殊岗位津贴100元;每月到工地在10天以下的发特殊岗位津贴50元;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遂宁市政府投Hale Waihona Puke 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临时聘用人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
本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五部分组成。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资历。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临聘人员相关证件与资质进行综合考评和评定,把专业技术岗位临聘人员分为三级,分别为:初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十级职员执行。岗位的评定由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负责确立,报遂宁市住建局、遂宁市人社局批准执行。临时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件1)。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临时聘⽤⼈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临时聘⽤⼈员薪酬实施办法为进⼀步规范本单位临时聘⽤⼈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员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实施范围和对象遂宁市政府投资⾮经营性项⽬代建管理中⼼临时聘⽤⼈员。

⼆、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本单位临时聘⽤⼈员实⾏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岗位⼯资、⼯龄⼯资、绩效⼯资、和加班⼯资和特殊岗位津贴五部分组成。

(⼀)岗位⼯资岗位⼯资主要体现临时聘⽤⼈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资历。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勤技能岗位。

根据临聘⼈员相关证件与资质进⾏综合考评和评定,把专业技术岗位临聘⼈员分为三级,分别为:初级技术⼈员、中级技术⼈员、⾼级技术⼈员。

管理岗位和⼯勤技能岗位⼯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级职员执⾏。

岗位的评定由遂宁市政府投资⾮经营性项⽬代建管理中⼼负责确⽴,报遂宁市住建局、遂宁市⼈社局批准执⾏。

临时聘⽤⼈员按所聘岗位执⾏相应的岗位⼯资标准(见附件1)。

(⼆)⼯龄⼯资⼯龄⼯资主要体现临时聘⽤⼈员的⼯作积累。

⼯龄⼯资按照临时聘⽤⼈员在本单位⼯作年限计发,⼯龄⼯资标准为每年50元。

(三)绩效⼯资绩效⼯资主要体现临时聘⽤⼈员的实绩和贡献。

根据临聘⼈员相关证件、资质、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作的贡献度等进⾏每年动态综合考评和评定,由科室及分管领导提出,经代建中⼼领导班⼦确定绩效系数,分为0.6,0.65,0. 7三档;绩效⼯资参照遂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资乘以相应系数执⾏(见附件2)。

(四)加班⼯资加班应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作或专项⼯作⽽需在⼯作⽇⼋⼩时之外或国家法定休假⽇加班的才算加班⼯资。

1、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加班起⽌时间与折算:加班⼯作时间按正常⼯作⽇时间执⾏,⾃0.5⼩时开始起计,加班0.5—2⼩时,计加班半天;加班2⼩时以上,计加班1天。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

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

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

(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

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

(三)岗位绩效奖金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

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

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300元,技术性岗位人均500元。

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2000元,技术性岗位3000元。

各单位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奖金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四)特殊岗位津贴为体现对特殊岗位的政策倾斜,对从事特殊性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种类及标准,由县政府研究确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调整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三)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根据工作要求,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精修订

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精修订

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稳定聘用人员队伍,进一步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聘员,镇街机关事业单位的聘员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聘员的经费供给标准和薪酬构成第三条普通聘员的供给经费构成。

普通聘员的经费供给由薪酬、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用经费及福利四项构成,相关标准根据普通聘员的类别和档次确定。

(一)薪酬。

用于支付普通聘员的工资收入。

(二)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

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这些社保费包括了用人单位以全体聘用人员为整体(以下简称“全体聘员”),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不包含以全体聘员在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础上,可选择参加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费用。

(四)公用经费及福利费。

可统筹其它公用及福利方面的支出,包括:办公费用、加班费、以及增加的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条普通聘员的工资薪酬构成。

普通聘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

(一)基本工资。

普通聘员的基本工资每类分设6个档次,每个档次设置相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在薪酬总额中按类别安排经费作为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普通聘员工作量、工作质效等情况制定考核方法,按考核结果自行发放。

第三章聘员的福利待遇第五条社会保障缴费。

普通聘员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在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各单位可选择统一为全体聘员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原则上聘员不参加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聘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市社保局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

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

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

(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

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

(三)岗位绩效奖金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

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

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300元,技术性岗位人均500元。

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2000元,技术性岗位3000元。

各单位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奖金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四)特殊岗位津贴为体现对特殊岗位的政策倾斜,对从事特殊性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种类及标准,由县政府研究确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调整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临时薪酬管理制度

临时薪酬管理制度

临时薪酬管理制度一、序言临时薪酬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了在特定情况下合理调整员工薪酬待遇而设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在实际运作中,公司可能会因为特殊项目、临时人手短缺或者其他临时性需求而需要临时招聘员工,因此有必要对这部分员工的薪酬进行合理管理。

下文将围绕临时薪酬管理制度的设立目的、范围、基本原则、管理流程、薪酬调整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设立目的1. 合理调整薪酬待遇:临时员工的工作性质与正式员工有所不同,因此公司有必要对临时员工的薪酬进行合理调整,以保证临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2. 激励临时员工:通过合理调整薪酬待遇,可以激励临时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提高临时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

3. 提高公司灵活性:通过临时薪酬管理制度的设立,公司可以更好地满足突发性的人力需求,提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

三、适用范围1. 临时员工:指由于公司特殊项目、临时人手短缺或其他临时性需求而临时招聘的员工,其聘用期限通常在1个月以内。

2. 临时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临时员工的薪酬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薪酬调整、福利待遇、绩效考核等方面。

四、基本原则在实施临时薪酬管理制度过程中,公司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合理公平:临时员工的薪酬待遇应当与其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相匹配,公司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歧视任何临时员工。

2. 绩效导向:薪酬的调整应当以绩效为导向,根据临时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合理调整,激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 透明公开:公司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公开临时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标准,确保员工对薪酬管理有充分的了解。

4. 法律合规:公司在实施临时薪酬管理制度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五、管理流程1. 临时薪酬管理制度的设立应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制定管理细则: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临时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管理细则,包括薪酬调整标准、绩效考核条件、薪酬发放时间等。

财政系统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范文(完整版)

财政系统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范文(完整版)

财政系统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地税国税公文写作财政系统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一、基本情况:(一)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情况1、局机关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人。

办公室人:其中食堂厨师人,食堂服务员人,机关保洁人,后勤1人,办公室党务人,司机人;机关科室临时工名:财监科公益岗位名,债务科名。

2、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人。

会计结算中心人,财政评审中心人,公共资源中心人,担保中心人,借调局机关行政政法科人。

(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等保险情况1、局机关现有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人中,其中人缴纳保险费,人未缴纳保险费,人领取社保工资(保洁)。

2、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现有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中,其中人缴纳保险费,人未缴纳保险费,人领取社保工资(担保中心)。

(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情况1、局机关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人中,其中人由我局核发临时工资,有人由原小龙湾农场核发工资,有人由综改办核发工资。

2、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人中,其中人由会计结算中心核发工资,人由小龙湾农场核发工资,人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发工资,人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工资,人由担保中心核发工资。

4、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原工资核定标准情况:见附表二、调整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等费用问题1、建议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符合缴纳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全部缴纳养老保险金。

2、建议不符合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条件的或者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领取核定临时工工资,不享另外享受单位配缴养老保险费资金。

(二)临时工作人员工资问题1、建议临时工作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凡我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实行统一基础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照岗位要求的特殊性研究核定岗位工资标准。

2、建议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统一核定为元。

3、建议,岗位工资厨师核定为元每月。

是否实行厨师差别工资。

4、建议后勤电工岗位工资核实为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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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系统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情况
1、局机关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人。

办公室人:其中食堂厨师人,食堂服务员人,机关保洁人,后勤1人,办公室党务人,司机人;机关科室临时工名:财监科公益岗位名,债务科名。

2、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人。

会计结算中心人,财政评审中心人,公共资源中心人,担保中心人,借调局机关行政政法科人。

(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等保险情况
1、局机关现有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人中,其中人缴纳保险费,人未缴纳保险费,人领取社保工资(保洁)。

2、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现有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中,其中人缴纳保险费,人未缴纳保险费,人领取社保工资(担保中心)。

(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情况
1、局机关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人中,其中人由我局核发临时工资,有人由原小龙湾农场核发工资,有人由综改办核发工资。

2、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现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人中,其中人由会计结算中心核发工资,人由小龙湾农场核发工资,人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发工资,人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工资,人由担保中心核发工资。

4、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原工资核定标准情况:见附表
二、调整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
(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等费用问题
1、建议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符合缴纳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全部缴纳养老保险金。

2、建议不符合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条件的或者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领取核定临时工工资,不享另外享受单位配缴养老保险费资金。

(二)临时工作人员工资问题
1、建议临时工作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凡我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实行统一基础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照岗位要求的特殊性研究核定岗位工资标准。

2、建议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统一核定为元。

3、建议,岗位工资厨师核定为元每月。

是否实行厨师差别工资。

4、建议后勤电工岗位工资核实为元每月。

5、建议评审中心(评审证)岗位工资核定为元每月。

以上是原聘用岗位执行标准。

6、建议结算中心(会计)岗位工资核定为元每月。

7、其它特殊岗位的岗位工资再研究决定。

(三)工资发放问题
建议临时工工资按隶属关系发放:即在局机关工作临时工由局机关发放;在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临时工工资由中心发放。

(四)原事务服务中心原临时工工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合并到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按照目前我局核定临时工工资标准执行后调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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