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本科生课程属性更正表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转变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学生自主成才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品德好、素质高、基础厚、专业宽、能力强,能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分制是相对于学年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在规定的年度内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第三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文、理、工科类和部分医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开课第四条学校和院(系)根据本科生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和学分制特点制定模块式教学计划,作为开课与选课、修课的依据。
第五条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6周前向教务处上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开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先修课程、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考试方式及时间等)教务处于第12周向全校公布课程表。
第六条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任课。
助教未经批准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含实验课)第七条学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
对不称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撤换。
对教改成绩突出、教学优秀的教师和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八条按《教育法》的规定,所有任课教师都应用普通话授课,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
第九条任何教师主讲的任何课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修读人数才能开课。
具体的规定是:公共性课程或每年招生人数在40人以上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修读人数不少于30人;每年招生人数在20-39人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以及少数特殊的选修课,修读人数不少于15人;个别专业的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单独审批。
5四川大学高等学校的专业和课程
• 专业建设主要是指专业内涵建设。 广义的专业建设也包括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的调整。 • 专业内涵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培养目标建设。 通过调研,使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学科发展趋势,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人才 成长规律。 2.专业课程体系、内容、方法建设。 围绕培养目标调整优化课程体系,充实更新课程内容,改进课程教学方法。 3.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包括年龄、学历、学位、职务、学缘等方面的结构。提高教师 素质,强化专业团队。 4.专业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专业办学条件,优化教育教学环境。 5.专业管理建设。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者的基本素质和管理技能,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 专业建设最关键的是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 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 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 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
1
专业教育有两种含义:
二、专业构成和专业特色
在新的世纪,各个国家的高校都在调整自己 的专业培养目标。调整的主要内容是:
• 第一,强调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具备终生 学习的能力。 • 第二,要培养大量复合型人才。 • 第三,要求高校培养的人才具有较强的应变适应 能力和交往协调能力。
• 学科是基于学问性质(科学门类)划分的学问分支、教 学科目或学界组织。 • 学科划分的基本依据是学问性质,学问性质本质上是特 定领域研究对象的特殊矛盾。 • 在我国,一般把人类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 人文科学等几大类,并进一步划分为门类、一级学科 (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 、二级学科(本科专业 目录中称为“专业”)等,以此组织教学和研究工作。
第一种:是关于某专业在学科建设、社会发展中 的地位和作用方面教育,主要是针对学生对所学专 业的认知不够或出现“专业思想”问题时而进行的 教育。这种教育也包括对专业学习的指导。 第二种:是指根据学科分类和社会职业分工需要 分门别类进行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教学活动。 专业教育的基本依托是专业。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选课课表
课程 课程代码 属性 课程名
人格与素养课程群一览表
英文课程名 Thought Morals Accomplishment and Basic Law The Outline of Chinese Modern History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Marxism 开课单位 政治学院 政治学院 政治学院 政治学院 武装部 武装部 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 学工部 学工部 学工部 学工部 学工部 学工部 学工部 学工部 文学与新闻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学分 3 2 3 6 1 1 1 1 1 1 0 0 0 0 0 0 0 2 3 3 3 总学 时 48 32 48 96 16 32 32 32 32 32 16 16 16 16 16 16 16 16 48 48 48 32 32 32 16 16 16 + 理论 学时 48 32 48 48 48 1周 2周 实验 学时 上机 实践 周学 开课学 学时 周数 时 年学期 3 2 3 6 1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1 3 3 3 1秋 1春 2秋 2春 1秋/1春 1秋 1秋 1春 2秋 2春 1秋 1春 2秋 2春 3秋 3春 4秋 4春 2秋/2春 2秋/2春 2秋/2春
900001010 军事理论 900002010 军训 888004010 体育-1 888005010 体育-2 888006010 体育-3 888007010 体育-4 必修 998009000 形势与政策-1 998010000 形势与政策-2 998011000 形势与政策-3 998012000 形势与政策-4 998013000 形势与政策-5 998014000 形势与政策-6 998015000 形势与政策-7 998016020 形势与政策-8 999006030 中华文化(文学篇) 999005030 中华文化(历史篇) 999007030 中华文化(哲学篇)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认证条例
四川大学文件川大教〔2008〕11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
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四川大学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③C.D.K项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
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
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申请表内认定。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
四川大学文件川大教〔2008〕11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
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四川大学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2021年2月5日星期五21:23:34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2021年2月5日星期五21:23:34“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四川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四川大学教务处
四川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学院(公章):
学号
姓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年级
专业
连续 预 警 20 - 20 学年
预警 学期 秋□/春□季学期 次数
预 警 原 因
学 院 处 理 意 见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名:
年月日
学 生 签 收 学生签名:
年月日
注:此通知单一式二份,学院和学生本人各一份。
学号
年级 约谈 时间 谈话记录:
姓名
专业 约谈 地点
教师签名:
学生签名:
川大教〔2017〕183 号附件 3
四川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
学院(公章):
20 - 20 学年秋□/春□季学期
学号 姓名 年级
专业(类)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名:
预警原因 连续预警次数
处理意见
填表人:
年月日
川大教〔2017〕183 号附件 4
四川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帮扶谈话记录表
学院(公章):
四川大学本科生成绩登录操作
四川大学本科生成绩登录操作指南各位老师:课程成绩登录在教师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操作步骤如下:一、系统登录1. 进入教务处网站主页,点击右边“系统登录”板块中的“四川大学教师综合教务系统”,进入登录界面;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15.47.141/login.jsp进入登录界面。
请使用IE浏览器,版本为9.0及以下,使用更高版本或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出现系统故障问题。
2. 输入帐号(校园卡号)和密码(教师可登录后在基本信息-个人信息中自行修改并妥善保管密码),登陆系统。
二、成绩系数录入所有课程在录入成绩之前,必须首先录入成绩系数。
1. 登陆后先点击“成绩录入”,在新页面点击左侧“成绩系数录入”,会出现本学期开授的课程列表:2. 点击右侧“录入成绩系数”中的写入图标,录入成绩系数:成绩系数录入规则说明:课程总成绩分为课堂成绩、实践成绩、实验成绩三大类,任课老师根据课程内容的设定来分配比例,若无其中某一项成绩,则录入0,但三者之和必须为1。
每一个大类项目都分为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三个分项,大类项目的成绩是由小类计算得出的,不能直接录入,因此三个分项的系数必须录入。
成绩系数设置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成绩系数。
特别提醒:如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所有系数项目中不能有空,即没有的项目需全部录成0,否则会报错,无法保存系数。
成绩系数录入常见错误示例:①小类系数没有录入②系数相加不等于1三、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可以按学生逐个录入或者采取excel文件批量一次导入,建议选课人数多的课程都采用excel批量导入操作。
1. 成绩系数录入后,点击左侧“成绩录入”,出现本学期开授的课程列表:2. 点击“录入成绩”中的写入图标,进入成绩录入界面,录入成绩前,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系统会每10分钟自动暂存一次。
3. 录入成绩录入方式一:逐个录入操作先选择总成绩录入方式,默认是百分成绩;如选择录入等级成绩,在录入时请双击各个分项成绩的录入框,会弹出等级成绩选择框,选择相应等级即可,参见下图: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在“未通过原因”一栏选择“缺考”,期末成绩自动设为0;未通过原因显示“申请缓考”的学生,是由学院教务老师核实后设置,其平时成绩必须录入,方便缓考后核算成绩;未通过原因中的作弊、违纪、取消资格为系统使用项,任课老师请勿选择这几项录入;登录过程中需中断退出时,请点击页面底部的“暂存”,页面提示“成绩信息保存成功!”,数据就全部保存至服务器,仍可随时修改,这时学生查询不到成绩。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转变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学生自主成才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品德好、素质高、基础厚、专业宽、能力强,能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分制是相对于学年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在规定的年度内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第三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文、理、工科类和部分医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开课第四条学校和院(系)根据本科生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和学分制特点制定模块式教学计划,作为开课与选课、修课的依据。
第五条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6周前向教务处上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开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先修课程、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考试方式及时间等)教务处于第12周向全校公布课程表。
第六条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任课。
助教未经批准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含实验课)第七条学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
对不称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撤换。
对教改成绩突出、教学优秀的教师和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八条按《教育法》的规定,所有任课教师都应用普通话授课,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
第九条任何教师主讲的任何课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修读人数才能开课。
具体的规定是:公共性课程或每年招生人数在40人以上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修读人数不少于30人;每年招生人数在20-39人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以及少数特殊的选修课,修读人数不少于15人;个别专业的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单独审批。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探索新形势下综合型大学实践教育教学新模式和新途径,加强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规范管理,结合学校近年来创新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学校组织相关部处、学院进行了认真讨论,制订《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3.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4。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审核汇总表四川大学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强化我校本科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大学生“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根据学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要求,结合学校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在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经历和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范围1、参加各种学术性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2、个人自主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研究,参加学院、学校和国家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等“进实验室、进课程组、进科研团队”等活动,达到一定时间,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认可者;3、参加社会实践、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4、参加自主立项或教师的实验技术创新项目,参加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共享仪器设备操作等技能培训,参加小发明、小科研等创新实验活动;5、参加国际合作项目与海外研修计划,参加的学术报告会或学术讲座(包括海外文化讲座);6、参加国际、国家、省市、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实验技能竞赛;7、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获得国家级或国际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或专业认证考试证书;8、获得科技成果、科技发明专利;9、发表论文、作品;10、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川大教〔2017〕12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经2017年8月7日校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四川大学2017年8月11日-1-附件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须持四川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有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
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报到时,招生就业处及相关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2-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招生就业处、相关部门和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保留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经与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部门核实,由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若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部门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等问题,待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部门通知后,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五条新生应征入伍或因病者按照以下办法处理:(一)新生应征入伍者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精神,应征入伍的高校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四川大学本科成绩登录操作指南
成绩登录操作指南各位老师:课程成绩登录在教师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操作步骤如下:一、系统登录二、成绩系数录入打开教务处网站,点击此处的四川大学教师综合教务系统或直接访问/login.jsp为保障稳定,请使用IE9以下版本的浏览器访问,最好使用校园网输入帐号(校园卡号)和密码(区分大小写)登录系统教师登录后在基本信息-个人信息中修改密码如忘记密码,请带工作证到教务处查询登录后点击成绩录入所有课程在录入成绩之前,必须首先录入成绩系数如提示登录失败!请注销!请清除浏览器缓存后重新打开浏览器再次登录三、成绩录入逐个录入(适合30人以下的课程)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录入成绩:然后选择课程后的录入按钮录入百分成绩直接在录入框输入百分成绩点击成绩系数录入然后点击课程后的录入按钮设置系数时,每一行的三项系数相加必须等于1系数保存后,点击然后点击课程后的成绩录入录入按钮此区域中不设置任何系数是无法录入成绩的设置完系数,点击保存按钮未通过原因的录入:录入五级成绩录入十一级成绩在录入框中双击,在弹出的列表中选择汉字等级在录入框中双击,在弹出的列表中选择字母等级录入未通过原因申请缓考是由学院核实后录入的,任课教师无法修改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选择缺考缺考和缓考学生的平时、期中成绩也需要如实录入,不然会影响后期的缓补考成绩计算的录入中需中断退出时,请点击底部的暂存,系统提示成绩信息保存成功!,下次可继续录入,这时学生查询不到成绩在成绩全部录入并检查无误后,点击检查并提交,注意,此时并未完成提交,请继续按说明操作五级、十一级成绩与百分成绩、绩点的对照标准详见本操作指南最后Excel 导入(超过30人的课程均建议导入成绩)选择在成绩录入页面,点击顶端的导入Excel 模板格式导入点击下一步点击此处,下载导入模板然后可以退出系统,打开下载的excel 模板进入成绩核对页面,请再次核对成绩,红色部分是提醒没有录入任何数据如核对有误,点击底端的取消,返回进行修改如核对无误,点击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学生即可查询到成绩在excel模板中完成录入后,再次登录系统,进入成绩录入导入功能中的Excel模板格式导入,选择相应的成绩录入方式,然后选择excel文件进行导入不能对第1、2行的内容及顺序做任何修改录入各项成绩五级或十一级成绩直接输入汉字或大写字母,特别提醒一门课程只能用一种方式录入(图中仅是为了展示三种成绩方式的格式规范)缺考学生在未通过原因中输入03学号、姓名可以重新排序导入后会提示导入成功或失败的信息,可以点击导出未成功导入数据,查看原因五级、十一级成绩与百分成绩、绩点的对照标准详见本操作指南最后四、成绩登录相关材料打印归档点击此处的中填入分析内容后再打印成绩提交后,需要分别点击此处的3项内容,在新弹出的页面中进行保存或打印操作如点击3项内容后没有弹出新页面,请检查浏览器是否设置了自动拦截弹出窗口,在设置中取消设置后,再点击即可弹出新页面存为Excel ,保存后打开excel 文件,在下面的试题分析、总评成绩分析中进行分析后再打印文件总成绩分析期末成绩分析弹出页面样式返回成绩录入界面,将总成绩录入方式选为导入时选择的类型然后按前面成绩逐个录入中说明的提交操作进行提交附件:等级成绩和百分成绩、绩点对照表字母等级A A-B+BB-C+CC-D+DF 中文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百分制100~9089~8584~8079~7675~7372~7069~6665~6362~6160<60绩点43.73.332.72.321.71.31各位老师如在登录过程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科王老师电话:85996223(江安)85407456(望江)温馨提示:期末江安校区封校后请打望江电话打印成绩单弹出页面样式点击此处的打印,如果打印失败,可以点击存为Excel 或存为PDF ,然后打开excel 或PDF 文件进行打印将打印好的成绩单和前面打印的总成绩分析、期末成绩分析一并,根据试卷归档的要求,和所有材料一起进行归档。
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
四川大学文件川大教〔2008〕11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
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四川大学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
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申请表内认定。
四川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附件:四川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四川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外国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此条例执行。
第二章新生入学第三条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合格,取得学籍。
第四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前执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书面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
未按时报到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性质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按以下办法处理:1.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2.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由指定医院证明经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学年开学前一个月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3.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不符合专业健康要求者,可转入学校指定的专业学习。
第三章注册与请假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 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不注册者不能选课。
每学年第一学期须到学校财务部门缴纳本学年学费及有关费用或结清上学年学费及有关费用,不交费者原则上不予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须事前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须持有关证明销假并补办注册手续。
第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习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项目编号对应表
学分 成绩 1 1 1 1 0.5 0.5 0.5 0.5 0.5 0.5 3 3 3 2 2 2 1 1 1 1 1 1 4 4 3 3 3 2 2 2 1 1 1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良好 良好 良好
序 号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创新学分项目名称 B3社会实践成果奖(国家级)-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国家级)-2 B3社会实践成果奖(省部级)-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省部级)-2 B3社会实践成果奖(市级)-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市级)-2 B3社会实践成果奖(校级)-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校级)-2 C1完成小发明、小科研 C1参与研制小发明、小科研 C2实验室安全与大精仪器操作培训-1 C2实验室安全与大精仪器操作培训-2
类别2
序 号
创新学分项目名称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3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4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5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6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1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2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3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4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5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6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 -1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 -2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 -3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三等 奖)-1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三等 奖)-2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三等 奖)-3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1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2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3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4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5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6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 (获得特 等奖)-1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 (获得特 等奖)-2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 奖)-1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 奖)-2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 奖)-3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 三等奖)-1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 三等奖)-2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 三等奖)-3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1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2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3
四川大学软件工程专业 本科生培养方案
软件工程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进度表(专业代码080902,适用2018年级)
备注:
1.每学期必选“形势与政策”课程,每期合格后,毕业时共计2学分。
2.《中华文化》课程分为《中华文化(文学篇)》、《中华文化(历史篇)》、《中华文化(艺术篇)》、《中华文化(哲学篇)》四门课程,要求任选一门,至少选修3学分。
3.“社会科学与公共责任类”、“ 工程技术与可持续发展类”、“ 科学探索与生命教育类”、“ 国际事务与全球视野类”通识课程,至少选修4学分。
4.其他通识课程中,要求选修“实践及国际课程周”本专业开设的外教课程,至少选修2学分。
5.专业选修课中,“软件工程通用”课程模块为必选模块,至少选修14学分;其它专业方向课程模块,要求任选其中一个方向模块,至少选修10学分,不得跨方向选修课程。
6.跨学科专业类课程,要求必修两门以上其它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至少6学分。
7.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要求至少4学分,学分认定方式参见川大教〔2017〕130号文件,包括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科竞赛;特长与技能;科技成果等。
8.实践教育中的“IT企业实习”学分的认定条件是:企业是学院认可的知名IT企业,获得企业的“实习鉴定意见”,评价达到优良,实习所获得的8学分可用于替代专业方向选修课程模块的学分。
9.毕业要求最低学分为167学分,并达到各项课程必修和选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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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课程属性更正表
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联系人:电话:Array填表说明:1.成绩库中需更正属性的课程包括以下两种:(1)已修读的课程属性和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属性不一致的;(2)经学院认定可以替代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的已修课程。
2.专业课程替代,学生需先到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3.表格栏目务必填写完整,请勿对电子表格进行列或行的“合并”操作。
4.办理地点:填写此表并完善手续后,开展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学院(历史、数学、化学、生命、材料、电气、水电、公卫、体育、计算机和软件共11个学院)学生交学院教务办办理,其他学院的学生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江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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