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宪政改革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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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的政治与宪政改革

法国大革命的政治与宪政改革

法国大革命的政治与宪政改革法国大革命是欧洲历史上最重要的政治、军事和社会运动之一,它彻底颠覆了法国的政治体制,也对欧洲其他国家产生了巨大影响。

这场革命不仅仅是反对君主专制,更是对法国政治和宪政体制的全面改革。

一、启发法国大革命的改革运动法国大革命的政治与宪政改革源于18世纪初期的启蒙运动。

启蒙运动思想家如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等人对现存的政治体制提出了质疑。

他们主张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民众,以服务于民众的利益,并扩大个人的自由权利。

这些思想成为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基础。

二、法国大革命引发的社会动荡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可以追溯到1789年,当时法国面临着贫富差距日益加剧、粮食短缺和政府财政危机等诸多问题。

贵族阶层和教会对普通民众的剥削引发了人们的不满情绪。

这些社会不平等问题成为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动因,推动了政治和宪政改革的进程。

三、政治上的变革:君主专制被废除法国大革命的首要目标是推翻君主专制,实现政治上的民主化。

1789年,大革命爆发,国民议会成立,随之宣布了人权宣言。

宣言中明确规定了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并承诺要建立宪政政体。

这一宪政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君主专制被废除,法国迈向了民主与自由。

四、宪政改革:民主原则与法制建设法国大革命的宪政改革中,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是《1791年法国宪法》,该宪法确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并规定了法兰西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这项宪法的颁布,巩固了法国的宪政体制。

此后,法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宪法和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法国宪政体系。

五、权力分立与监督制约法国大革命在宪政改革中注重权力的分立和监督制约。

1791年颁布的宪法规定了立法部门(议会和立法委员会)、行政部门(国王和法政鲁斯皇家家族)和司法部门(独立的法院)之间的权力分立。

同时,宪法还设立了对行政法令和政府行为的监督机构,以确保政府的行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六、民主参与的推动法国大革命的政治与宪政改革不仅仅限于官方体制,还推动了民主参与的发展。

最新 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精品

最新 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精品

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一研究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必须首先考察西方国家的宪法史。

在古代希腊和罗马,也有所谓“宪法”,即其民众大会可以制定关于国家根本组织的法律,但与普通法律的形式和效力并无差异,散见于单行法律及习惯之中,特别在当时并不存在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概念。

在中世纪欧洲的文献中,虽然出现过英文中的constitution一词,也并非现在所讲的宪法,而是用以表示对封建主和教会的各种特权以及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通常是普通的法律,但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日本则是在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才有相当于欧美宪法概念的出现。

因此,近代意义的宪法,首先是由资产阶级搞起来的。

正如毛泽东所指出:“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

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的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的。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和工人、农民同封建专制制度长期斗争并战胜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结果。

首先,为了发展已经在封建社会内部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激发出民主政治和制定宪法的要求。

欧洲封建社会末期产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要求冲破封建等级制度、行会制度和封建特权的束缚,使劳动者摆脱人身依附关系,可以自由出卖劳动力,通过自由竞争以发展资本主义经济。

反映在政治上,便必然引起资产阶级推翻封建专制统治的革命斗争,即资产阶级革命。

资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为保障资本主义经济不继巩革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标榜自由、平等、人权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便需要制定宪法,以维护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

其次,为了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防止封建势力的复辟,也要求制定宪法。

由于在斗争中遭受失败的封建势力,总是不甘心自己的失败而千方百计地进行复辟活动。

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从1640年革命开始,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历时近半个世纪之久,方粉碎了封建复辟势力,维护了资产阶级的革命成果。

国外政府改革及启示.

国外政府改革及启示.
府将缺少有效管理政府的动机。
虽然“工作更好”是全世界政府改革的美丽说辞,
但“成本更少”无疑是最重要的政治推动力。——凯特尔
(二)国外政府改革的主要动力 1、国际、国内环境变化
2、政府面临困境 财政危机 管理危机 信任危机
(三)深化我国政府改革的动力问题
1、压力不足与动力缺乏
穷大方/富吝啬的对比
对政府的收入与支出约束乏力
重点是放松规制改革和 重塑政府运动。
里根政府组成放松规 制工作小组,把审批规制 条例的权力集中到行政管 理和预算局,对规制条例 的制定和修订进行统一领 导。
克林顿政府大刀 阔斧地开展了以企业 家精神为指导的“重 塑政府”运动。其目 标是创造一个少花钱 多办事的政府。其基 本内容是精简政府机 构、裁减政府雇员, 放松管制,引入竞争 机制,推行绩效管理。
政策缺乏配套的尴尬
长安集团尹家绪:“政府在鼓励自主开发、自主 创新,也出台有政策,缺乏具体的制度来管理和保障,
指导性的政策落实到具体层面上,就什么都没有了”:
开发样车的关税:100万/国外样车2万 企业领导考核:利润而非长远的持续发展能力 会计制度:开发费用计当年成本,国外5年分摊
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 命”,并且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方略: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 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人 民积极性为目标。” “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雷纳评审追求“金钱价值”,其目的是通过 评审降低政府部门的开支和运营成本。 第二阶段:重点是改善公共服务 梅杰上台后迅速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公民宪章 运动和竞争求质量运动,对公共服务进行整顿。 公民宪章运动体现了以公民为中心,以公民 满意为目标,依靠公民评价和公民监督提高公共 服务质量的理念。

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研究及启示

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研究及启示

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研究及启示内容提要摘要: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国家面对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危机、70年代的经济危机和官僚制政府的体制危机,面对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运动。

中国的行政改革也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拉开了帷幕。

目前,中国和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都仍在继续,相互学习和借鉴十分必要。

关键字:行政改革西方政府职能一、西方行政改革主要内容(一)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主要做法是按照市场优先社会优先的价值取向,讲原来部分由政府承担的职能推向社会和市场,以收缩政府职能,减少财政支出。

其中分两部分:1、收缩政府的经济职能放松政府规制改革重点是放松对工商业的经济性规划。

美国的放松规制改革主要集中于1975-1986年,起步于福特总统时期,在卡特和里根的任期内达到高潮。

里根时期,从航空,铁路等到能源,电信都进行了改革。

到克林顿上台后,彻底解除了电信也的管制,从而引发了美国电信业的新一轮重组和跨行业兼并的浪潮。

英,日,法等国家也学习美国,展开了类似的改革,打破了行业垄断,推动生产力发展。

国有企业民营化是西方国家压缩政府规模,优化政府职能的重要措施之一。

英国是西方国家中国有企业民营化起步最早,最突出的国家。

在撒切尔夫人上台后,把英国最大的卡车公司、50万套公有住房、化工企业、电子公司、电话系统和天然气公司交给私营公司经营,随后又讲通信公司、煤炭公司,航空公司私营化。

法国是西方国家中国有企业私营化最多的国家。

日本私营化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三大国有企业(日本电信电话公司、日本烟草专卖和日本国有铁道公司)都交给了私营公司经营。

其中国有铁道公司在私营化后,为政府摆脱了12000亿日元的财政赤字,年度利润达到了1500-2000亿日元。

到桥本龙太郎时期,民营化已经成为了改革的重点;2、收缩政府的社会职能改革的举措有以下几点:(1),提高接受福利者的资格,包括延长退休年龄,减少接受福利人数等;(2),以工作福利取代社会福利,克服坐吃救济,不劳而获等不良行为,让自愿失业者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3),将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障等社会福利交予私营公司经营,政府只负责制定规则和严格监督规则的执行;(4),适当增加个人负担部分份额,已减少政府财政压力;(5),在明确政府开支的条件下,将部分福利项目下放到地方政府管理,将管理层次更接近收益者,并转移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

英美宪政文化对国内法治传统与实践的影响

英美宪政文化对国内法治传统与实践的影响

英美宪政文化对国内法治传统与实践的影响随着国际化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也越发频繁,英美宪政文化作为西方文化的代表之一,对于国内法治传统与实践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文化传播、法治思想和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

历史背景英美宪政文化源远流长,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英国的中世纪,反映了欧洲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变化。

在英国国内,其宪法百余年的历史成为了世界上最早形成的现代宪政制度之一。

在此基础上,美国独立后也建立了独特的宪政体系。

这两国宪政体系都构建在充分发扬人权精神和政治自由基础之上,具有良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环境。

文化传播随着全球化发展,英美宪政文化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我们可以在文化产品、学术交流、国际政治互动等方面看到其影响。

通过世界各地的电影、音乐、文学、时尚等文化产品,英美文化的风格特色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推崇。

一些国际组织在宪政方面也开始向外界推广英美式的制度和法律。

除此之外,英美学派以及其它学者的研究和教育活动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法治思想英美宪政文化所代表的法治思想包含了很多国际社会普遍认为的法治原则,这些原则对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法治思想的形成具有很强的参照意义。

首先,宪政体制明确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法律化,将公民的权利与政治治理分离,保障并加强公民的自由。

其次,英美宪政文化注重平等原则的体现,在法律与法规上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

最后,其宪政文化也注重司法独立的原则,以此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实践英美宪政文化的实践也给我国法治传统与实践带来了启示。

在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领域中,我国都可以参考英美宪政文化的规范和操作规程,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增强法律的权威性,也更方便市民对政府的监督。

此外,在我国逐渐从实行行政体制向法治体制转型的过程中,英美宪政文化为政府治理架起了现代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桥梁,这些都在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历史改革成功的例子

历史改革成功的例子

历史改革成功的例子历史上有许多改革成功的例子,这些改革不仅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下面将列举十个成功的历史改革例子,并进行详细描述。

1. 英国工业革命英国工业革命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英国开始的一场工业化变革。

这场革命的成功改变了英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面貌,将英国从一个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

这场革命的成功在于推动了科技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带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

2. 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发生在法国的一场重大政治革命。

这场革命的成功推翻了法国的君主制度,建立了共和国政权,并宣布了人权和公民自由。

法国大革命的成功对当时的欧洲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后来的民主运动和宪政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3. 美国独立战争美国独立战争是美国殖民地人民为争取独立而进行的一场战争。

这场战争的成功赢得了美国的独立地位,结束了英国对美国的殖民统治。

美国独立战争的成功在于美国人民团结一致,坚决抵抗英国的统治,最终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4. 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的改革开放是20世纪末中国政府推行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改革措施。

这一改革开放的成功使得中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改革开放的成功在于中国政府坚持市场经济改革,吸引外资,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5. 德国统一德国统一是19世纪末德国各邦通过谈判与战争达成统一的过程。

这一统一的成功结束了德国的分裂状态,使得德国成为欧洲强国。

德国统一的成功在于普鲁士的领导和德国各邦的合作,以及对外战争的胜利。

6. 日本明治维新日本明治维新是19世纪末日本政府进行的一系列维新变革。

这一维新的成功推动了日本的现代化进程,使得日本从一个封闭的农业社会转变为一个现代工业国家。

明治维新的成功在于日本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对外国经验的借鉴。

7. 苏联的农业集体化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是20世纪初苏联政府推行的一项农村改革措施。

这一集体化的成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化进程提供了物质基础。

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

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

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之一,其宪政民主制度一直备受瞩目。

这一制度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相对分权的体系、民主选举的程序以及宪法的保障。

本文将探讨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并分析其对国家治理的积极影响。

首先,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之一是相对分权的体系。

美国联邦制度将国家权力分散给中央政府和各个州政府,确保了各级政府的相对独立性。

中央政府负责国家事务,而州政府则负责地方事务。

这种分权体系使得政府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和群体的需求。

此外,分权体系还能够制衡政府的权力,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导致的滥用问题。

其次,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之二是民主选举的程序。

美国选举制度注重公正、公平和透明。

选民通过选举来选择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官员。

选举过程中,选民有权利自由表达意见,并有机会选择最能代表他们意愿的候选人。

此外,选举制度还保证了政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因为政府官员是通过选举而非继承或任命产生的。

这种程序化的选举制度为民众参与政治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增强了政府的合法性。

另外,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之三是宪法的保障。

美国宪法是该国最高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了政府的职责和权力范围,限制了政府的权力滥用。

宪法还确保了公民的言论、宗教、结社和个人自由等权利。

这种宪法保障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确保了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优势在于其能够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相对分权的体系、民主选举的程序和宪法的保障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开放、自由和公正的政治环境。

在这样的环境下,公民能够自由表达意见,参与政治决策,并通过合法的途径改变政府。

这种制度优势使得美国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新的国家,为公民提供了广泛的机会和自由。

此外,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优势还在于其制衡机制。

分权体系使得政府的权力得到有效制衡,避免了权力过度集中导致的滥用问题。

不同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确保了政府的运作不会偏离公众利益。

美国革命后的宪政体制建设及其对政治思想影响

美国革命后的宪政体制建设及其对政治思想影响

美国革命后的宪政体制建设及其对政治思想影响在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取得胜利后,美国开始启动对宪政体制的建设。

这场革命不仅打破了美国与英国的宪政纽带,更改变了整个政治体系,促进了新的政治理念的形成,并影响到今天的美国政治。

一、美国的宪政体制建设美国的宪政体制建设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制宪阶段和施政阶段。

1. 制宪阶段美国制宪会议于1787年5月开始召开,最终在同年9月17日通过了美国宪法。

作为美国建国后的第一部宪法,美国宪法涉及到了政府的权力分配、选举制度、法律程序等方面,成为了现代民主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施政阶段美国宪法生效后,美国政府开始发展成为一个以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为基础的三级分权制政府体系。

按照美国法律,联邦政府只能参与被联邦宪法授权的政府职能。

州和地方政府则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满足当地人们的需要。

在美国宪法之后,美国政府针对一系列和国家安全、公民福利相关的问题先后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和规章制度,以强化宪政体制的实施效果。

二、对政治思想的影响美国的宪政体制建设和发展不仅影响到了美国的政治体系,更深刻地影响到了美国的政治思想。

1. 自由主义思想的产生美国宪政体制的建设和实践,推动了自由主义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人们普遍接受英国政府的独裁统治,而革命战争的胜利和宪政体制的建立,使人们认识到了政府对个人自由的限制,进而产生出了自由主义和民主思想。

2. 法制主义思想的升华美国宪政体制的实施和发展,也引起了人们对法制主义思想的重视。

美国宪法所规定的宪政法治特征,即以宪法和法律为基础的法制政府思想,是法制主义思想的升华和发展,而美国宪法和法律也明确了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坚持法制原则。

3. 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美国宪政体制的建设和发展,也增强了人们的公民参与意识。

在美国政府的三级分权制度下,选民能够对自己家庭和社区的利益施加更多的影响,并且有权决定自己的政治代表以及政府如何运作。

三、结语美国的宪政体制建设和发展,不仅在政治体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更深远地影响了美国的政治思想。

高中历史:世界历史重要事件与背后的经济、政治变革

高中历史:世界历史重要事件与背后的经济、政治变革

高中历史:世界历史重要事件与背后的经济、政治变革前言在高中历史课程中,我们学习了许多世界历史的重要事件,然而,这些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深刻的经济和政治变革。

本文将以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历史事件为例,探讨其中的经济和政治变革,并展示它们对当今世界产生的影响。

1. 英国工业革命英国工业革命被视为现代工业化的开端,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和政治格局。

这一段时间内,大规模生产取代手工劳动,机械制造业快速发展。

经济变革•工厂制替代家庭手工业:传统的手工艺品生产逐渐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取而代之的是集中式大规模生产。

•发达的煤矿业和纺织业:煤炭作为能源支撑了工业体系的发展,纺织业则成为最早实现机械化生产的行业。

•市场扩大和国际贸易增长:随着生产能力增加,英国迅速成为全球贸易重要参与者。

政治变革•自由主义经济观念的兴起:亚当·斯密等人倡导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推动了无政府干预的经济模式。

•资本主义体系的确立:资本家和工人阶级的对立日益扩大,资本主义作为统治经济体制得到巩固。

影响英国工业革命不仅改变了英国内部社会结构和政治格局,也对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 工业化在其他欧洲国家蔓延:其他国家开始效仿英国的工业化道路,进一步发展了资本主义。

- 经济全球化的开始:伴随着英国工业化的是全球范围内更密切的经济联系。

- 社会阶层分化加剧:出现了新兴中产阶级,同时也造成了劳动者权益问题。

2. 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兰西王国爆发的一场重要历史事件,它彻底颠覆了封建专制体制。

经济变革•废除封建特权:封建制度的废除解放了农民和劳动阶级,鼓励个人创业和投资。

•市场自由化:自由贸易政策的实施带来了经济活力的提升。

政治变革•公民意识觉醒:人民追求平等和自由的呼声推动着政治改革。

•宪政改革:法国颁布了《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确立了法律平等原则。

影响法国大革命不仅影响到欧洲大陆,还对全球产生了重大影响: - 封建君主制度被动摇:许多其他欧洲国家也通过类似方式进行政治改革。

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

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

存实亡的危机之中。

对此,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高度的警惕。

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趋势,也给我国宪政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在宪政理念上,要走出“人权是西方专利”的误区,顺允世界发展的历史潮流,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把尊重和保障人权问题提高到宪法的首要地位,奉行人民主权的原则,切实解决社会主人与社会公仆的错位问题,挣脱我国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桎梏,坚持以人为本,无论在观念上、制度上都要完全体现出治理国家由人民群众当代作主的精神,改革和完善公民的人身、财产、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保障体制。

其次,彻底废除过去那种“一元化”领导的政治体制,摒弃“议行合一”的“左”的观念,冲决三权分立的禁区,充分肯定西方发达国家数百年来建立分权与制衡的宪政制度这一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借鉴其为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发达、生活富裕,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相互制约、相互平衡,制约权力的滥用,遏制腐败的成功经验,加大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结合我国的国情运用分权与制衡的原理,可以考虑: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向两院制的立法机关方向发展,并发挥二者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除国务院和国家行政机关坚持依宪治政、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独立的原则外,它们与立法机关这三者之间也必须相互制约和平衡。

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首先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各个政党一样,只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和原则下开展活动,它实行政治上的领导,但不干预立法、行政、司法领域的具体工作活动;各政党之间互相监督,并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必须实行严格的任期制,任期届满后不得再到其他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如担任国务院总理任期届满后再去全国人大担任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等),凡引咎辞职、被撤销领导职务后,不得又换个单位去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还可以考虑,借鉴巴西、德国等国家的经验,设立国家审计法院,它不隶属于全国人大、国务院或最高人法院,而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仅对宪法和有关法律负责的、具有司法职能的审计机构,对任何违法的政党、单位和责任人均有处罚的权力,而且不排除其他有关机关对违法责任人进行刑事和行政处罚(但国家审计法院亦必须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其在国家公共财政的管理和反腐败领域中的作用。

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及其影响

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及其影响
s i r e . Th e dr i v i ng f a c t o r s of c o ns t i t u t i o na l r e f o r ms c h a ng e d f r om e xt e r na l o ne s i nt o i nt e r na l o ne s
Abs t r a c t :A f t e r n a t i o na l u pr i s i ng s i n I n di a,t he Br i t i s h g o ve r n me nt i n I n di a gr a d ua l l y c o ndu c t e d c o ns t i t u no na l r e f or ms,whi c h t r a ns pl a nt e d mod e r n de mo c r a t i c e l e me nt s i nt o I nd i a s t e p b y s t e p
On Br i t i s h Go v e r n me n t ’ S Co n s t i t u t i o n a l Re f o r ms i n I n d i a a n d i t s I nf lu e n c e
HONG Go n g — f u
关键 词 : 英 印政府 ; 殖 民统治 ; 宪政 改革
中图分 类号 : K3 5 1 . 4 3 文 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 号 : l 6 7 2—3 4 9 X( 2 0 1 5 ) 0 4—0 0 9 1一O 4 DoI : 1 0 . 1 6 1 6 0 / j . c n k i . t s x y x b . 2 0 1 5 . 0 4 . 0 2 5

民主宪政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和实践

民主宪政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和实践

民主宪政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和实践自古以来,人们就一直渴望着自由和平等。

在西方国家,这种渴望已经演化为一种政治体制,这就是民主宪政。

民主宪政意味着政府的权力来自于国民,而不是家族、贵族或者军人,这是代表着人民的权利实现和发展的一种方式。

在西方国家,民主宪政已经成为了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实践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首先,民主宪政能够确保人权和自由。

在民主宪政国家,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所有人的人权。

政府也不会侵犯公民的权利,因此个人的自由和隐私都能够得到保护。

这一点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民主宪政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平等和多样性。

在民主国家中,每个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机会向政府表达自己的声音和意见。

这种方式能够消除强权主义,使政府成为真正代表人民的工具。

而且,在民主宪政中,法律是平等的。

不论是王子还是农民,都需要遵守相同的法律规定。

这种平等保证了社会的和谐和多样性。

另外,民主宪政还能够为国家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民主宪政鼓励个人创新和发展,并为他们提供更广泛的职业机会。

同时,它也鼓励政府和企业的创新和冒险尝试。

这种创造力和创新力极为重要,在帮助国家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民主宪政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实践过程中。

政治机构之间的争斗,特别是在政党之间的争夺控制权时所造成的政治不稳定性,可能会干扰政府的正常运作。

此外,在民主宪政国家中,经常出现选举欺诈、贿赂等问题。

尤其是在一些新兴民主国家中,腐败问题十分普遍,这对于发展和实践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总的来说,民主宪政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和实践已经成为了现代政治文化的重要一部分。

它能够确保人权和自由,促进社会的平等和多样性,为国家的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良好的环境。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不断探索和完善民主宪政的制度和机制。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宪政所承诺的价值和目标,为我们的社会和人民带来更大的幸福和发展。

宪政运动的新趋势:预备立宪在全球的影响

宪政运动的新趋势:预备立宪在全球的影响

宪政运动的新趋势:预备立宪在全球的影响随着全球民主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开展宪政运动,借力于宪政体制优势,挖掘出各项优势,加强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公民权利保障水平。

目前,预备立宪成为了全球宪政运动的新趋势。

预备立宪是指在正式制定宪法之前,国家开始通过各种形式的咨询和讨论,形成宪法框架,为正式制定宪法奠定基础的一种方式。

预备立宪的实施可以让全体公民更好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推进民主改革,提高政治透明度和参与度,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水平的提高。

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了预备立宪的实践,以推进宪政建设和民主进程。

其中,亚洲国家的预备立宪实践尤为引人关注。

在日本,历史上曾经存在过一个宪政运动,但是在经历了二战和战后重建的过程中,日本的宪政体系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直到最近几年,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内民众意识的变化,日本开始探索宪政的可能性,并提出实行预备立宪的设想。

通过全民咨询和广泛讨论,日本政府最终制定了宪法起草纲要,为日本宪政的正式实行奠定了基础。

在韩国,预备立宪也成为了全民关注的话题。

历经多次政治风波和治安事件,韩国政府开始意识到宪政的重要性,积极开展探索预备立宪的实践。

通过与各界人士的广泛讨论和专家的不断研究,韩国政府逐渐形成了宪法起草的主要方案,加快了宪法制定的进程。

除了日韩两国,许多东南亚国家也开始了预备立宪的实践,为本国宪政建设奠定基础。

这些国家通常都是新兴的民主国家,宪政建设进程比较缓慢。

预备立宪虽然需要耗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可以让宪法的制定更加符合民意和国情,有助于维护政治稳定、增强国际竞争力。

总的来说,预备立宪是全球宪政运动的新趋势,能够让全民更好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推进民主改革,提高政治透明度和参与度,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水平的提高。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探索和实践预备立宪,全球宪政建设将会迎来更加丰富多彩的发展。

19世纪俄国的社会变革与政治改革

19世纪俄国的社会变革与政治改革

19世纪俄国的社会变革与政治改革19世纪是俄国历史上的变革时期。

这个时期的一系列社会变革和政治改革对俄国甚至世界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将深入探讨19世纪俄国的社会变革和政治改革所带来的影响。

一、农奴制度的废除19世纪初,俄国的农奴制度已经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后的一种奴隶制度。

而农奴制度的废除,则是19世纪俄国所进行的最重要的社会变革之一。

1861年,《农奴解放法令》正式宣布,俄国的农奴制度被废除。

这一改革对俄国社会和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农奴制度的废除解放了大量的农奴,他们开始自主经营土地和商业活动。

这对俄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农奴制度的废除也为俄国的现代经济奠定了基础,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均实现了迅速的发展。

同时,废除农奴制度也为俄国的文化和教育事业打开了门户。

二、工业化和城市化19世纪后半期,俄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战争工业和重工业得到了特别的支持和鼓励,迅速发展起来。

这些变化为城市化和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尽管在19世纪期间的工业化不如西欧那么快速,但是俄国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结果是,大量的人口从农村迁往城市,为俄国社会带来了一个全新的面貌。

城市化的结果是,新兴的城市带来了许多的文化和社会变化。

娱乐、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日渐繁荣。

俄罗斯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促进了社会现代化的步伐。

工业发展也推动了城市和农村的联系,进一步促进了城市化。

三、议会制度和宪政改革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俄国进行了逐步的宪政改革。

虽然这些改革因为帝国的困境失败了,但是俄国的政治风貌开始悄然转变。

1870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提出议会制度的构想,于是俄国出现了第一个由选举产生的干部机构——《贵族院》。

议会政治的推动者和理论家则是所谓的“西化始作俑者”。

宪政改革试图在权利和民主的基础上构建出俄国现代化的政治体制。

虽然这些改革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但是它们使得俄国社会对于现代制度越来越感兴趣。

这份情感固然是俄国之后进行政治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

泰国宪政与政治改革的历程与成就

泰国宪政与政治改革的历程与成就

泰国宪政与政治改革的历程与成就泰国是一个多元文化、多民族和多宗教的国家,历史悠久,文化独特。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进步,泰国也走过了一条从单一政治制度到宪政民主的历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一、历史背景泰国历史上曾先后出现过绝对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前者在拉玛5世统治时期达到了巅峰,但在20世纪初受到西方民主制度影响,国内也有了一些游行示威等形式的反对声音。

在1932年,泰国爆发了第一次政治革命,成立了君主立宪制。

二、宪政民主的进程1. 制定宪法泰国第一部宪法于1932年颁布,随后又相继颁布了多部宪法,总体上呈现出从单一立宪到多元化立宪的演变历程。

宪法规定了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的职责和权利,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

2. 开展选举泰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开展地方和国会选举,现在已经形成了稳定的选举制度。

在2019年,泰国举行了第一场民主选举,玛哈蒂隆大学政治学系教授苏鹏表示,泰国已然成为一个“不再有玄学的普选制度的国家”。

3. 引入分权泰国在21世纪初开始积极推行分权改革,下放权力到地方政府和民间社会。

分权改革促使政府更加透明、更加公开、更加有利于人民。

三、政治改革的成就1. 推进社会福利泰国政府推出的社会福利政策包括公共健康医疗制度、住房保障、退休金等,大幅度提升了草根百姓的生活质量,并且在多个领域提升了泰国的国际综合实力。

2. 促进经济发展泰国政府不仅鼓励海外投资,更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并且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强创新能力,为泰国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加强民主治理泰国政府主张新型城乡社会管理,并且提出深化群众自治,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管理者等多方参与的社区治理,让普通人也能够参与到治理中来。

总之,泰国宪政进程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其不断发生的变革事件与多次的改革尝试,让这个古老、曾经陷入困境的国家重新焕发活力,成果卓然。

不过,泰国仍面临着很多挑战和困境。

期望泰国各界有关人士共同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机制,创造出不断发展的新格局。

西方宪政思想的流变以及对中国政治改革的影响

西方宪政思想的流变以及对中国政治改革的影响

西方宪政思想的流变以及对中国政治改革的影响作者:宋皓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09期摘要宪政是近代西方社会的基本政治体制,也是近代欧洲大陆启蒙运动、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在这种政治体制下,欧美社会经济运行良好、人民福利待遇高。

然而,宪政在欧洲的发展绝非一蹴而就的,而是几千年古老思想的积淀。

相对于欧洲大陆风风火火的宪政运动,中国却是态度冷漠。

直到19世纪中叶,宪政思想才真正被介绍到中国。

由于宪政在中国没有思想根基,且当时的宪政运动更是照搬西方现成的政体模式,最后以失败告终。

在当代中国,我们应该看到西方社会宪政制度的变迁,学习西方宪政的一系列成功的改革措施,来调整我国政府的结构、变革一些陈旧的观念,以便于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文明。

关键词宪政政治文明政体改革政府改革作者简介:宋皓,郑州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3-278-02一、宪政的概说关于宪政的定义是众说纷纭。

有些人定义为:宪政是以宪法为中心,将民主和法治完善的结合起来的民主政治。

豍所谓宪政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中运行的各种基本政治制度。

它即表现为一系列的成文的宪法规范,也表现为行动中的各种约定俗成的宪法惯例。

宪政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制度形式,它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于设计和建设一个尽可能妥当的国家构架,使国家权力既保持有效运行,又能够有所节制而安全地运行。

豎宪政是“人”的政治,它对人的品提出要求;宪政是怀疑的政治,它从人的不可靠性出发,无情地制约防备人性的罪恶;宪政是富有人情味的政治,是保障和促进爱的政治,它慈爱的关怀呵护个人的脆弱,尽全力为人类建设幸福的生活。

豏二、宪政思想在西方社会的发展与实践宪政思想来源于西方,是因为在欧洲是由于从古希腊就买下宪政思想之根,然后“宪政”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思想家的理想国里,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欧美各国纷纷根据宪政学说建立宪政国家,20世纪的宪政国家也对本国的宪政制度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的完善。

探讨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影响教案精选

探讨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影响教案精选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英国政治制度的基石,它自17世纪后期开始成形,经过数百年的演进和发展,至今仍然广为应用,成为全球各国政治制度模式的重要参考。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影响,包括其对于英国政治文化、民主制度、宪政传统和国际地位等方面的深远影响。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对于英国政治文化的影响英国君主立宪制是一种对权力约束和平衡的政治制度,其核心思想是君主和议会共同治理国家,君主作为国家元首负责代表国家参与政治事务,议会则作为国家立法机构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国家政务。

这种分权制衡的制度设计,使得英国在政治文化方面形成了顺从于法律的传统,以及政治和法治相辅相成的制度价值观。

英国君主立宪制在政治文化方面鼓励民主、自由和人权。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是政治权利的广泛分配,这使得政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民主原则的要求紧密结合,追求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人士可以依法反对政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与此同时,人权和言论自由是君主立宪制之下的重要保障,这种制度保证了少数派、社会弱势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文化多元性和精神自由的保护。

英国君主立宪制在政治文化方面形成了一种稳定、和谐的政治关系模式。

英国一直以来是以和平过渡政权为主要特点,历史上政变少、反对运动少,这正是其君主立宪制度产生的重要影响之一。

优势在于君主及议会之间有明确的权力划分,执行起来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利于构建工作法规和制度规范,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维护了英国的政治稳定。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对于英国民主制度的影响英国君主立宪制对于英国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英国君主立宪制为英国民主制度提供了重要的运作机制。

在英国君主立宪制下,议会和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

议会作为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和财政控制的手段制约政府,而政府则需在议会的监督下负责治理国家。

这种机制的完善,使得英国政治制度在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同时,也保持了政治稳定和政府的合法性。

英国君主立宪制对于英国民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改革推动作用。

世界各国政治法律制度的不同对国家以及全球产生何种影响?

世界各国政治法律制度的不同对国家以及全球产生何种影响?

世界各国政治法律制度的不同对国家以及全球产生何种影响?政治法律制度是各国社会的基石,也体现了这个国家的发展程度和稳定性。

但各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尽相同,不同的制度往往会带来不同的影响。

接下来,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讨论不同制度的影响。

一、政治制度1.民主政治制度民主政治制度包括选举、制定法律和国家政策等过程中实行人民代表和群众参与的方式。

民主政治的实践通常会使政治参与率更高,人民对于自己国家的认同感增强,反对派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提升。

此外,经济方面很有可能也会获得更多的支持。

但是,民主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面临困境或受到扭曲。

如典型的民主推翻或者选举后逆转现象等,这些都会带来民主制度不利的副作用,可能使国家的形象受损,进而影响区域乃至全球稳定性。

2.专制政治制度专制政治制度是政治权利由少数特权集团集中掌握,且极少量民主和自由参与的制度体制。

在这种制度下,政治和执法权力往往在政府政府官员和军队领导人的手中。

专制制度往往会减少社会的权力平衡、影响选举的公正与公平、尊重公民权利的能力和计划的执行能力,从而降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3.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共产党或者其他社会主义组织在政治方面的主导。

在这种制度下,政府会集中大量行政能力,协调并进一步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公平。

在一些文件中规定达成的这个公平可能会使得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受到限制。

但实践中,社会主义制度通常往往依赖国家的强大,重点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这些因素有时会对社会实践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二、法律制度1.民法国家民法国家是以民法为主体的国家制度。

这个制度有助于维护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公正和公平,更有可能引导经济发展。

但民法制度的对防犯方面的支持相对较小,因此这个制度下很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

2.普通法国家普通法国家强调公共法的源头在于法院裁判的判准,创制创新,限制行政部门以及保护自由民权。

在普通法国家中受到尊敬和被认可的司法权和国家权力,在规范社会关系方面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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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宪政改革及其影响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议会民主制国家,议会民主政体的确立肇始于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

通过逐步推动宪政改革,英国殖民者向印度移植了现代民主制因素。

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确立了印度议会民主制的基本框架,但也带来了长远的消极影响。

本文拟以马克思“双重使命”理论分析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及其影响。

一、英印政府宪政改革的逐步推动因为遭受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的打击,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统治宣告终结。

1858年8月2日,英国议会通过《印度政府法》,规定结束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统治,印度由英国女王接管。

英王接管印度后,首要任务是吸取大起义的教训,巩固对印度的政治统治。

于是英国将宪政改革作为巩固殖民统治的一种手段,希望以此笼络印度人。

英国议会于1861年通过《印度参事会法》,第一次吸收非官方人士参加立法会议。

该法规定在总督参事会成员间实行分工,成立内政、外交、税收、财政、法律、军事等部门,每个成员负责一个部门,这是政府部长制的开始[1]179。

1892年又制定新的《印度参事会法》,扩大了立法会议的规模,增强了其权限。

但中央和省立法会议均无实权,总督和省督不但不对其负责,而且立法会议通过的法案必须由总督、省督批准才能生效。

立法会议的设置即使形成立法权与行政权分离的体制,但其目的是为了拉拢印度上层。

正如美国学者斯坦利沃尔普特所说:“任命完全局限于忠诚的保守贵族,总督挑选他们是因为他们政治忠诚、完全可靠。

他们是印度人统治的第一个象征,他们能被当作英国真诚倾听相关立法民意的证明。

”[2]246进入20世纪,印度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壮大,民族运动向前发展。

在经历了1905-1908年的民族革命运动后,殖民当局于1909年5月出台了《印度议会法》,即莫莱-明托法案。

该法案规定扩大中央立法会议和省立法会议规模,增加民选成员比重。

立法会议职能也有所增强,能够对政府预算实行讨论,做出决议,但总督、省督仍拥有否决权。

法案即使增加了民选成员比重,但因为有上缴财产税及受教育水准等限制,只有少数上层印度人有选举权。

为分化印度民族运动,该法案第一次为穆斯林设立了单独选举区。

总督明托公开表示,完全同意“穆斯林代表不但应取得与其人口力量相称的地位,而且应取得与其政治作用和保卫帝国具有的价值相称的地位”[2]278。

这实际上是拉拢穆斯林上层集团、分化印度民族运动、维护殖民利益的策略,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印度出现了新的政治形势,民族意识普遍增长,而英国战时许下的给印度自治领地位的承诺距实现却遥遥无期,这进一步加剧了民族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的不满。

为安抚民族资产阶级,平息日益高涨的民族运动,1919年底,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印度政府法》。

该法案提出在印度逐步发展自治机构、建立责任政府为宪政改革的目标。

法案提出如下改革:将总督立法会议改为两院制的立法机构(国务会议和立法大会);两院成员均由直接选举产生,选民有极大的财产资格限制,选区分为普通选区、社团选区、特殊选区三类;总督参事会仍是中央政府(变化在于吸收了三名印度人参加总督参事会),总督仍只对英国议会负责;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权。

新《印度政府法》首次采取直接选举制,民选成员占了多数,立法机构职权进一步扩大,这与1909年的改革相比是一大进步。

但此次改革与印度民族主义者的自治要求仍有天壤之别。

在镇压了1930-1933年的文明不服从运动后,殖民当局炮制新的宪政改革方案,草拟了《1935年印度政府法》议案。

草案分为国家体制与省体制两个部分。

关于国家体制,草案规定实行联邦结构,即将英属印度与土邦合组成印度联邦,各土邦的王公可自由选择参加联邦与否。

联邦中央立法机构由国务会议和联邦大会组成,分别相当于上院与下院,王公代表在联邦大会和国务会议分别占1/3和2/5的席位。

立法会议的职权极其有限,不能或限制讨论相关外交、国防、财政、土邦、少数教派团体、公民权利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的其他方面的法律必须提交总督批准,总督有权否决。

总督有权解散联邦大会和国务会议。

总督依然行使最高行政权。

行政体制方面,将原来在省实行的双头政治移到中央实行。

关于省体制,草案宣布实行省自治,由在省立法会议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政府。

依照该草案,最高立法权与行政权依然掌握在总督手中。

该草案还包含利用土邦王公遏制民族运动的祸心,继续设置单独选举区,具有挑拨宗教矛盾与社会矛盾的阴谋,且该草案与国大党的独立目标及其他党的自治目标相距甚远,所以遭到民族主义政党的拒绝,尼赫鲁批评它是一台“有强力刹车却没有引擎的机器”[3]。

但英国议会仍于1935年7月通过了该法案。

面对印度人民的反对,英国当局决定暂停实施联邦结构部分,首先实行省自治。

不过,《1935年印度政府法》及其实施也具有积极因素:它初步具备了民主制的特征,联邦制原则和代议制原则为印度独立后议会民主制的运作奠定了基础;它使代表民族利益的政党第一次在省一级组织责任政府,为独立后的执政积累了经验;它意味着殖民者向民族主义力量交出了部分政权,标志着印度民族运动取得了重大进展,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全国胜利的曙光”[1]613。

《1935年印度政府法》使1919年的宪政改革与1950年的宪法之间具有了结构上的联系[4]。

英国在印度殖民统治的演变,宪政改革的逐步推动,并不是殖民者的“恩赐”,而是印度民族运动推动的结果。

英国的殖民统治一开始就遭到印度人民的反抗,最早是封建主和下层人民,稍后形成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阶层掀起了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和政治改良运动。

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早期代表是罗姆摩罕罗易,他被公认为:“近代民族复兴的先知”[1]115。

罗易的改革要求即使温和,但他呼吁报刊自由、争取司法公平、倡导政治改革的行动揭开了印度政治运动的序幕。

1885年,印度国大党成立,印度民族主义运动进入新阶段。

即使国大党成立的头20年,其活动仅要求局部改良,但20世纪初,国大党内出现了以提拉克、奥若宾多高士等为领导的激进派。

在激进派的号召下,以反对分割孟加拉为导火线,印度人民掀起了1905-1908年的民族革命运动。

运动中,提拉克提出司瓦拉吉、司瓦德西、抵制英货、民族教育等四点纲领。

四点纲领的实施沉重打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使英国殖民当局惊恐不安。

运动过后,殖民当局出台了莫莱-明托法案,即使这是为了分化革命运动而向温和派做出的许诺,但宪政改革毕竟在印度民族革命运动的打击下向前推动了一步。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大党与穆斯林联盟共同通过勒克瑙协定,二者第一次实现了合作,出现了要求实现印度自治的局面。

为缓和印度人民的反英情绪,1917年8月20日,新任印度事务大臣蒙太古在英国下院发表宣言,提出对印政策的目标是建立责任政府,逐步给印度自治地位。

这是印度民族斗争道路上取得的一个重要胜利。

但战后的蒙太古-蔡姆斯福德改革方案令印度人民大失所望,1919年3月通过的《罗拉特法案》更遭到印度各界的强烈反对。

甘地要求殖民当局撤回《罗拉特法案》遭拒绝后,他领导了全国性的“坚持真理运动”,出现了1920-1922年民族运动的高潮。

1930年,甘地又领导了文明不服从运动,印度民族运动出现了战后第二个高潮。

为平息民族运动,缓和人民的不满,英国议会又通过了《1935年印度政府法》。

该法案即使存有诸多缺陷,但它将现代民主制的某些因素移入印度,为独立后的印度走上议会民主制道路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后,因为印度反英运动高涨,英国工党政府被迫接受印度的独立要求,并在移交政权前举行了中央和省立法会议选举,建立了由印度人自己选举产生的临时中央政府。

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逐步移植了民主制的某些因素,所以,首先是外因开启了印度民主政治的大门。

但随着印度民族工业的兴起与发展,印度民族资产阶级逐步壮大,民主制的实行变成了印度的内在需求,民主政体的选择就由外因变成了内因。

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产阶级、民族运动精英起到了桥梁作用。

所以,“印度的民主不像在西方国家那样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而是由印度独立运动的领导人作为他们反对外来统治的斗争核心而引进的”[5]。

二、英印政府宪政改革的特点在印度民族主义运动的推动下,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逐步推动,将印度一步步推向议会民主制轨道,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宪政改革以英国议会民主制为蓝本。

“不列颠人是第一批发展水准高于印度的征服者,所以印度的文明就影响不了他们。

”[6]相反,英国人必然要将他们的制度模式与理念移植到殖民政权中。

为摧毁印度的传统价值观,殖民政府鼓励在印度办学、办报,越来越多的印度人接触到西方政治思想,主张按西方模式改造印度政治生活。

而英国被称为“议会之母”,英国的议会民主制便成为宪政改革的目标。

如1861年的《印度参事会法》开始了中央政府的部长制,1919年法案开始了印度议会史上的两院制,1935年改革又在省一级建立了责任政府制。

这些改革都深深地烙上了英国代议民主制的印记。

其次,宪政改革以殖民统治的需要为目的。

英印政府宪政改革的初衷并非要在印度建立民主制政府。

1908年,印度事务大臣莫莱在谈到他的改革时说:“如果说这次改革将直接或必然导致建立印度的议会制度,至少我与它毫无关系。

”宪政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殖民统治的需要。

例如,1861年改革吸收印度人参加立法会议,是为了笼络印度社会上层;1909年《印度议会法》为穆斯林设置单独选区,暴露了殖民者分化民族独立运动、实现“分而治之”的卑劣目的;1935年改革则拉拢土邦王公,利用土邦王公遏制民族运动,继续设置单独选区,挑动宗教矛盾和社会矛盾。

这些措施无一不是为了殖民统治的需要。

第三,宪政改革缓慢而被动地推动。

英印政府的宪政改革经历了非常缓慢地向前推动的过程。

例如,立法议会和参事会的规模虽然多次扩大,但每一次扩大都非常有限。

立法议会和参事会虽然吸纳印度人参加,但在这方面非常谨慎。

1861年开始允许印度人参加立法会议,但参加者仅仅限于封建王公,1892年才开始吸收少数知识分子与早期资产阶级参加。

总督参事会则到1919年才吸收个别印度人参加。

在省自治方面,其进程也非常缓慢。

即使19世纪中期以后,实行自治已成为印度人民追求的目标,但直到一战结束后印度才实行真正的地方自治,而且这方面还有很多保留,而全国自治则被无限期推迟。

宪政改革每一次向前推动都非殖民者的心甘情愿,而是迫于印度民族运动的压力。

1861年颁布《印度参事会法》是慑于大起义的威力,1909年立法会议改革则是因为遭受了抵制英货和司瓦德西运动的打击,1919年改革是鉴于一战期间印度民族运动的高涨,1935年改革则是迫于甘地领导的群众运动的压力。

三、宪政改革的双重影响对于英国殖民统治对印度的影响,马克思在1853年写的两篇文章《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中提出著名的“双重使命”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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