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评定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力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第三条 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各学科分别评定,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第四条 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组成。其中主管副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
第二章 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各等级奖学金比例和额度按学校规定执行。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和额度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特等
5% 学费+6000元 一等 15% 学费+4000元 二等 45% 学费+2000元 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
三等
35% 50%学费 一等 10% 学费+4000元 二等 30% 学费+2000元 专业学位硕士 (应用型)
三等
60% 50%学费 一等 30% 学费+12000元 博士研究生
二等
70%
学费+8000元
第三章 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五条 力建学院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主要考察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是:
硕士研究生:
(1)参加统考学生分学科专业按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免试推荐研究生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专业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排名。
(2)分学科按学校规定比例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核准。
博士研究生:
(1)直博生前两学年定为二等学业奖学金,第三学年定为一等奖学金。
(2)硕博连读生和参加统考的博士研究生分学科专业按研究生复试成绩排名。
(3)分学科按学校规定比例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核准。
第六条 力建学院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直博生第四、五学年)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份进行。按照课程成绩、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四个方面进行评定,测评总分计算如下:
总分=上一年度学业等级分+课程成绩分+科研素质分+创新能力分+社会工作分
第七条 学业等级分
第二学年按照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制定学业等级分;第三学期按照第二学年的必修课平均成绩换算等级分。
学业奖学金等级分:特等3分,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分。
第八条 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分。包括基础类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和公共类必修课三类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该分值仅在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中考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N
i
N i
i
i
r
S
r M 1
其中: M --必修课平均成绩 --必修课门数
N i S --第门必修课成绩 i i r --第门必修课学分
i 课程成绩分=必修课程平均成绩M *10% 第九条 科研素质
科研素质环节考核由论文开题考核得分和科技竞赛活动得分两部分组成。 (1)论文开题考核得分(仅在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中考虑):在第二学年按时开题得10分,不按时开题得0分。延迟后的开题不计分。(直博生仅在第四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中考虑)。
(2)研究生参加课外科技竞赛分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计分标准
①特等奖在相应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再增加20%。
②若按名次排列的,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八名为三等奖。 科研素质环节总得分=论文开题考核得分+科技竞赛活动得分 第十条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考核照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科研奖励、专利发明三部分内容。 (1)学术论文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标准如表3所示:
表3 学术论文计分
类别 每篇计分标准 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10
EI收录期刊论文、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高水平期刊论文 5
SCI、EI收录的会议论文及核心刊物论文 2 有关科研论文计分说明:
①同一篇文章限加最高分,即在整个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只计一次(如
当年有文章检索,但前年已计分的,则在当年计分时减去前年相应加分)。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得分
减半,其余不计分),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本专业学科领域。
③“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已正式出版论文(不含录用论文),不包括摘要文集
中的论文摘要和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
④核心期刊以中国矿业大学人事处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为准 。
(2)科研奖励
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获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与校级三类。具体计分标准及
说明如表4所示:
表4 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有关科研获奖计分说明:
①国家级奖励不分排名次序,只要有获奖证书即全额计分。
②省部级奖奖排前5名并有获奖证书的全额计分,排名第5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
按总分值的50%计分。
③厅局级和校级科研奖励排前3名并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3名以后并有
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
④特等奖在相应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再增加20%。